当前位置:首页>文档>WM_09-第01讲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WM_09-第01讲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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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_09-第01讲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3.考前串讲-尹.嘉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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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九九章章 国国际际工工程程常常用用合合同同文文本本 第第一一节节 FIDIC施施工工合合同同条条件件 一一、、FIDIC系系列列合合同同条条件件简简介介((P151)) 合同条件 出版时间 俗称 现行版 客户/咨询工程师(单位)服务协议书 1998 白皮书 2017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1999 银皮书 2017 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 1999 新黄皮书 2017 施工合同条件 1999 新红皮书 2017 简明合同格式 1999 绿皮书 设计施工与营运合同条件 2008 金皮书 二二、、《《施施工工合合同同条条件件》》各各方方责责任任和和义义务务 (一)业主的主要责任和义务(P152) ①委托任命工程师代表业主进行合同管理; ②承担大部分或全部设计工作并及时向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 ③给予承包商现场占有权; ④向承包商及时提供信息、指示、同意、批准及发出通知; ⑤避免可能干扰或阻碍工程进展的行为; ⑥提供业主方应提供的保障、物资; ⑦在必要时指定专业分包商和供应商; ⑧做好项目资金安排; ⑨在承包商完成相应工作时按时支付工程款; ⑩协助承包商申办工程所在国法律要求的相关许可等。 (二)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P152) ①应按照合同规定及工程师的指示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缺陷; ②为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及修补缺陷提供所需的设备、文件、人员、物资和服务; ③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保护环境; ④提供工程执行和竣工所需的各类计划、实施情况、意见和通知; ⑤提交竣工文件以及操作和维修手册; ⑥办理工程保险; ⑦提供履约担保证书; ⑧履行承包商日常管理职能等。 (三)工程师的主要责任和义务(P153) ①执行业主委托的施工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境等目标监控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协调、联系、指示、批准和决定等; ②确定确认合同款支付、工程变更、试验、验收等专业事项等; ③工程师还可以向助手指派任务和委托部分权力,但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无权解除任何一方依照合同具有的职责、义务或责任。 三三、、《《施施工工合合同同条条件件》》典典型型条条款款分分析析 (一)进度管理 1.工程的开工及竣工(P153) 工程师应在开工日期前至少14天向承包商发出开工日期的通知。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 货物运输方面,承包商还应在不少于21天前将所提供的永久设备或其他主要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通知工程师。 2.进度计划 承包商应在收到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日期的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初步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应使用软件编制。 4.暂停工程和复工(P154) (2)由承包商暂停 如果业主方发生下列违约行为,承包商可向业主发出通知21天后暂停工作,直到业主方纠正其违约。 (3)延长的暂停 如果暂时停工已持续超过84天,承包商可以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要求允许继续施工。 (二)检验、试验、拒收和修补 1.质量管理及合规验证体系(P154) 承包商应编制并实施专门针对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将其提交给工程师。 3.承包商的试验(P155) 工程师应提前至少 72 小时将其参加试验的意向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未在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验,除非工程师另有指令,承包商可自行进行试验,并视为是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的。 (三)工程计量和估价 2.工程计量(P156)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当工程师要求对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商代表,承包商应派员及时协助工程师进行测量并提供工程师所要求的详细资料。如果承包商不同意工程量测 量记录,应通知工程师并说明记录中不准确之处,工程师应予以确认或修改。 如果承包商在被要求对测量记录进行审查后 14天内未向工程师发出此类通知,则视为记录准确予以认可。如果承包商未能派人到场,则工程师的记录应视为准确并予认可。 3.计量提方法(供P156最) 新高端VIP课程+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 无论当地有何惯例,在计量上: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2069910086(1)永久工程每项工程计量方法应按合同数据表中规定的方法,若无规定,则按符合工程量表或其他适用的明细表中的规定; (2)对永久工程每项工程应以实际完成的净值计算,不考虑膨胀、收缩或浪费。 4.工程估价(P156) 同时满足以下情形一中2个条件,或同时满足情形二中4个条件的,可对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加以调整: 情形一(变更) 情形二(工程量偏差) 1)工程量清单或其他资料表中未有该项工作、也未规定该项工作的费率 1)此项工作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超过10%; 或价格; 3)工程量的变动直接导致该项工作每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2)由于该项工作特性或实施条件的不同,合同中未有相应的可供参考费 2)工程量的变动与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合同额的0.01%; 率或价格的工作。 4)合同中没有规定此项工作为固定费率。 7.期中支付(P157) 承包商应在每个付款期结束后,向工程师提交报表和证明文件,申请期中付款; 工程师应在收到报表和证明文件后28天内,向业主签发期中付款证书,说明应付金额情况; 业主应在工程师收到承包商报表和证明文件后的56天内向承包商付款。 (五)不可预见(P158) “不可预见”的风险分配方式使承包商在投标时将风险限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业主获得的应是承包商未考虑不可预见风险的正常标价和施工方案。 (六)工程照管责任(P158) 承包商应从开工日期起,承担照管工程、货物、承包商文件的工程照管责任,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这时工程照管责任应移交给业主。 【例】如果承包商因此遭受了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工期和费用(但不包括利润)索赔。 (七)工程的接收 1.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P158) 承包商可在其认为工程即将竣工并做好接收准备的日期前不少于 14天,向工程师发出申请接收证书的通知。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申请通知后 28天内,应向承包商颁发接收证书。 如果承包商提交接收申请 28天内,工程师仍未答复,则若工程达到了上述前四个条件,即视为工程已在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申请通知后的第 14天竣工,且被视为已颁发了接收证书。 当工程达到下列条件,即认为业主接收了工程:(P158) (1)工程已按合同竣工,并通过竣工试验; (2)对承包商按合同要求提交的竣工记录没有给出反对通知; (3)对承包商按合同要求提交的操作与维护手册没有给出反对通知; (4)承包商完成了合同要求的培训工作; (5)根据合同已签发或视为签发了接收证书。 (八)误期赔偿费(P159) 如果承包商未能按合同中竣工时间的规定如期完工,根据业主索赔条款,承包商应当为其违约行为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 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每天应付金额,乘以接收证书上注明的日期超过规定的竣工时间的天数计算,且计算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中规定的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十)争端处理(P160) 1.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的任命 合同争端可按照规定,由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DAAB)(或争端裁决委员会DAB)裁决。合同双方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28天或规定的日期内联合任命DAAB的成员,DAAB由具有适当资格 的一人或三人组成。 DAAB成员由业主、承包商双方联合任命、分摊酬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 2.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的决定(P160) 如果双方发生争端,任一方可将争端事项提交给 DAAB,委托其做出决定。 DAAB应在收到委托事项后 84天内或在双方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提出其有理由的决定。除非并直到该决定在友好解决或仲裁后应做出修改,该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任一方对DAAB的决定不满,可以在收到该决定通知后28天内,将其不满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如双方均未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则该决定应成为最终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决定。 【推理】国外工程总承包争议 第第二二节节 FIDIC设设计计施施工工((EPC))/交交钥钥匙匙合合同同条条件件 一一、、各各方方责责任任和和义义务务((P161)) 业主方委派“业主代表”代替业主负责工程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目标。 在工程款支付上,银皮书规定由业主根据承包商的报表直接支付,而没有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这个中间环节。 ■业主选择 EPC 合同多有如下考虑:(P161) ①期望工程总造价固定、不超过投资限额,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 ②期望工期确定,使项目能在预定的时间投产运行; ③业主缺乏经验或人员有限,需要一揽子将项目发包给一个承包商,由其负责组织完成整个项目; ④业主采用比较宽松的管理方式,按里程碑方式支付; ⑤严格竣工检验以保证工程完工的质量,使项目发挥预期效益。 二二、、典典型型条条款款分分析析 (四)分包商(P163)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承包商应对任何分包商及其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对分包商有要求的,承包商才需在不少于 28天前向业主通知以下事项: (1)拟雇用的分包商,并附包括其相关经验的详细资料; (2)分包商承担工作的拟定开工日期;(3)分包商承担现场工作的拟定开工日期。 只有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没有限制分包的部分,承包商才能分包。 (五)设计及数据风险(P163) 业主应对“业主要求”及业主提供信息的下列部分的正确性负责: (1)在合同中规定的由业主负责或不可改变的部分、数据和资料; (2)对工程的预期目标的说明; (3)工程竣工的试验和性能的标准; (4)承包商不能核实的部分、数据和资料,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与生产工艺相关!),业主不应对原包括在合同内的“业主要求”的任何错误、不准确或疏漏负责。 银皮书在“放线”条款中规定: 由承包商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分正确定位,并应纠正在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准线中的任何差错。 承包商应特别注意对放线工作的有关数据进行校验核实,而不能太过依赖于业主提供的此类数据的正确性,给自己造成潜在风险。 (六)不可预见的困难(P163) “不可预见的困难”的条款中规定: (1)承包商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2)通过签署合同,承包商接受对预见到的为顺利完成工程的所有困难和费用的全部职责; (3)合同价格对任何不可预见的困难或费用不应考虑给予调整; (4)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进度计划与进度报告(P164) 1.进度计划 承包商应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进度计划。 2.进度报告 承包商应编制并向业主提交月进度报告,第一次报告应自开工日期起至当月的月底止。以后应每月报告一次,在每次报告期最后一天后7日内报出。 国内是合同约定 【通用条件】银皮书和FIDIC《施工合同条件》还规定,如无另行约定,业主(或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承包商文件和承包商通知的审核期为21天,自业主(或工程师)收到承包商文件和承包 商通知之日起算。 3.承包商工期索赔(P164) 承包商有权提出要求延长竣工时间的索赔的情形只有下列3种: (1)根据合同变更的规定调整竣工时间; (2)根据合同条件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顺延; (3)由业主或在现场的业主的其他承包商造成的延误或阻碍。 【注意对比】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可进行工期索赔的情形还有: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导致的不可预见的人员或货物的短缺。 在银皮书(EPC总承包)中,这两种情形的后果均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的风险明显加大。 (八)支付(P165) 预付款 业主应在收到履约担保函、预付款担保函及承包商预付款申请后14天内支付预付款;并按每次期中付款金额25%的比例抵扣,直至还清预付款。 期中 业主应在收到有关报表和证明文件后的28天内向承包商发出关于报表中业主不同意支付的任何项目的通知,并附详细说明,对符合合同要求的应付款项,则不应 付款 扣发。业主在收到承包商的报表和证明文件后的56天内支付每期报表的应付款额。 28+28 最终 业主应在收到经双方商定的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证明后56天内,向承包商支付应付的最终款额。 付款 第第三三节节 NEC施施工工合合同同((ECC))及及合合作作伙伙伴伴管管理理 二二、、ECC合合同同的的内内容容组组成成((P166)) 口诀:总工程师中风 付厂却争保险权 ①核心条款 ②主要选项条款 ③次要选项条款 履约保证; 母公司担保; 总则; 支付承包商预付款; 承包商的主要责任; 带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 多种货币; 工期; 带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 区段竣工; 测试和缺陷; 带分项工程表的目标合同 承包商对其设计所承担的责任只限运用合理的技术和精心设计; 付款; 带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 通货膨胀引起的价格调整; 补偿事件; 成本补偿合同 保留金; 所有权; 管理合同 提前竣工奖金; 风险和保险; 工期延误赔偿费; 争端和合同终止 功能欠佳赔偿费; 法律的变化等 (五)成本组成表(P167) 成本组成表是对成本组成项目的全面定义,包括成本组成表和成本组成简表,两者分别与不同计价方式关联。在使用时,业主要根据具体项目进行选择,并删除表中与本合同无关的列项。 成本组成简表 主要选项A、B、C、D、E下补偿事件的计价 成本组成表 主要选项C、D、E的成本取费 成本组成表和成本组成简表不适用于主要选项F(管理合同) (六)合同数据(P167) 合同数据是对条款补充信息的约定,使用者可以自由定义。 三三、、ECC 合合同同中中的的合合作作伙伙伴伴管管理理理理念念 ECC通过建立以合作伙伴、早期警告和补偿事件为特征的合作机制,让项目各方致力于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一)合作伙伴 (二)早期警告(P168) 一经察觉发现可能出现诸如增加合同价款、拖延竣工、工程使用功能降低等问题,项目经理或承包商均应向对方发出早期警告。 项目经理和承包商都可要求对方出席早期警告会议,每一方都可在对方同意后要求其他人员出席该会议。 (三)补偿事件(P169) 变更由业主提供的工程信息 按对承包商最有利的解释进行计价 变更由承包商提供的工程信息 按对业主最有利的解释计价第第四四节节 AIA系系列列合合同同及及CM和和IPD合合同同模模式式 一一、、AIA 系系列列合合同同条条件件((美美国国建建筑筑师师协协会会)) ((P169)) 合同序列 合同内容 A系列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CM 承包商、供应商,以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标准合同文件;A201 《施工合同通用条件》是 AIA 系列合同中的核心文件。 B系列 业主与建筑师(Build)之间的标准合同文件; C系列 建筑师与专业咨询(策划)人员之间的标准合同文件; D系列 建筑师行业内部(地盘)使用的文件; E系列 合同和办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 F系列 财务管理报表; G系列 建筑师企业与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 二二、、CM合合同同模模式式 (一)代理型CM模式(P170) 只为业主对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CM 承包商不承担项目实施的风险。 (二)风险型CM模式(P170) CM承包商在工程设计阶段就应介入,为设计者提供建议,包括根据施工经验提高设计的可施工性建议、运用价值工程提出设计改进建议、提出工程投资优化的建议,同时也帮助减少施工期间的 设计变更。 CM工作是负责对自己选择的施工分包商和供货商,以及业主签订合同交由 CM 负责管理的承包商和指定分包商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保证承包管理的工程能够按合同要求顺利完成。 (三)风险型 CM 模式的合同计价方式 1.合同计价方式(P170) 采用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成本部分由业主承担,CM承包商获取约定的酬金。 CM承包商签订的每一个分包合同均对业主公开,业主可以参与分包合同的谈判,业主按分包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CM承包商不赚取总包与分包合同之间的差价。 2.保证工程最大费用(GMP)的限定(P170) 随着设计工作的深化,CM承包商要陆续编制工程各部分的工程预算。施工图设计完成后,CM承包商将按照最终的工程预算提出保证工程最大费用(GMP),并与业主协商达成一致后,按GMP 的限制制定计划并组织施工,对施工阶段的工作承担直接经济责任。 当工程实际总费用超过GMP时,超过部分由 CM 承包商承担,体现了CM管理承包的风险性,也使业主方造价控制风险大大降低。 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与CM承包商确定GMP时不一致使得工程费用增加的情况,CM承包商可以与业主协商调整 GMP,可能的情况如:(P171) ①发生设计变更或补充图纸; ②业主要求变更材料和设备的标准、种类、数量和质量; ③业主签约交由CM承包商管理的施工承包商或业主指定分包商与CM承包商签约的合同价大于GMP中的相应金额等。 三三、、IPD 合合同同模模式式((P171)) (一)IPD 模式的定义[合作者模式] IPD 即集成项目交付模式,亦称为综合项目交付模式或一体化项目交付模式,是一种将人力资源、工程系统、业务架构和实践经验集成为一个过程的项目交付模式,在这一集成过程中,参与项目 各方充分利用自身的技能与知识,通过包括设计、制造、施工等项目全寿命周期各阶段的通力合作,使项目效益最大化,为业主创造更大价值并减少浪费。 (二)IPD模式的实施过程及特点(P166) IPD模式8个阶段: 【口诀】三计一行机构审,采购施工后收尾 (P172)在报酬激励方面,参与各方共同商定项目目标实现的报酬金额。 实际成本≤目标成本 业主应将结余资金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给其他参与方作为激励报酬 (剩钱了) 业主可选择偿付工程的所有成本,包括设计单位和承包商人员的工资 实际成本>目标成本 (只付成本价,无利润) (超支了) 业主可选择不再偿付任何单位的人员成本,只支付材料、设备和分包成本 (只付实物成本,人白打工) (P172)在索赔方面,参与各方应放弃任何对其他参与方的索赔(故意违约等情形除外)。 在争端处理方面,该模式下任何一方提出的争议应提交到由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等参与方的高层代表和项目中立人所组成的争议处理委员会协商解决,项目中立人由参与各方共同指定。 时间点总结(招标以2-3-5-10居多) 【1天/24小时】 1.紧急事件,先斩后奏,都是24h内书面确认 2.发包人代表的临时指示,需24h内书面确认 3.材料、设备启运后24h内通知收货方 【2天/48小时】 1.总监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48h内向总监提出书面异议,总监在48h内确认、更改或撤销。 2.资格预审中,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3日内答复。 3.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职的(请假),征得发包人同意。 【3天/72小时】 1.资格预审中,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应在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形式通知。不足3日的,顺延提交截止时间。 2.资格预审中,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3日内答复。3.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起3日内作出答复。 5.材料交付后验收,提前3日通知卖方。 6.设备交付后开箱检验,提前3日通知卖方。 7.FIDIC施工合同中,工程师提前72h通知承包商其参加试验的意向。 【5天】 1.招标文件最少卖5天。 2.资格预审文件最少卖5天。 3.资格申请文件编制时间最少留够5天。 3.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0天】 1.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对招投标过程有异议的,自知道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5天】 1.投标文件编写时间留够15天。 2.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举行。 时间点总结(履行以7-14-21-28居多) 【7天】 【14天】 【21天】 1.(工程总承包)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期限21天。 2.竣工试验承包人提前21天通知。 3.竣工后试验发包人提前21天通知。 【28天】 提供最新高端VIP课程+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2069910086【30天】 1.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签订合同。 2.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42天】 1.索赔报告,监理人42天内答复。 2.银皮书: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证明后42天内支付最终款项。 【56天】 1.发包人原因停工超过56天的,可解除合同。 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内,出具工程接收证书。 3.银皮书:发包人收到进度报告后,56天内付款。 【84天】DAAB收到委托事项后84天内提出结论。 【90天】设计工作90天不发开工通知,可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