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WM_09-第01讲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1.精讲班-尹.嘉_讲义

WM_09-第01讲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1.精讲班-尹.嘉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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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_09-第01讲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各大机构_2025年监理-合同_机构2-JG_01.精讲班-尹.嘉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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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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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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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8 19: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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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一一节节 FIDIC施施工工合合同同条条件件 一一、、FIDIC系系列列合合同同条条件件简简介介 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首字母缩写。 中文音译为“菲迪克”。 合同条件 出版时间 俗称 现行版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1977 红皮书 1992 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1994 褐皮书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1995 橘皮书 客户/咨询工程师(单位)服务协议书 1998 白皮书 2017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1999 银皮书 2017 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 1999 新黄皮书 2017 施工合同条件 1999 新红皮书 2017 简明合同格式 1999 绿皮书 设计施工和营运合同条件 2008 金皮书 (3)《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适合于承包商按发包人设计进行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的施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可调整,由业主委派 工程师管理合同。 提供最新高端VIP课程+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67166815(8)《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褐皮书 适用于承包商与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商订立的施工合同。 (6)《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 适用于由承包商根据业主要求设计和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房建项目,采用总价合同。 (9)《客户/咨询工程师(单位)服务协议书》——白皮书 适用于业主委托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项目的前期投资研究、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合同管理和投产准备等咨询 服务合同。 (1)《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适用于各类大型或较复杂的工程或房建项目,尤其适用于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模式,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 行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业主委托工程师管理合同,由工程师监管施工并签证支付。(5)《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 适用于投资金额相对较小、工期短或技术简单,或重复性的工程项目施工,既适于业主设计也适于承包商设计。 (4)《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 适用于“设计-建造”模式,由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设计、提供设备并施工安装的机械、电气、房建等工程的合同,采 用总价合同,业主委托工程师管理合同,由工程师监管承包商设备的现场安装以及签证支付。 (2)《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银皮书 适用于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总承包,完成一个配备完善的业主只需“转动钥匙”即可运行的工程项 目,采用总价合同。(无工程师)(7)《设计施工和营运合同条件》——金皮书 适用于承包商不仅需要承担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还要负责设施的长期运营,并在运营期到期后将设施移交给政府的项 目。 二二、、《《施施工工合合同同条条件件》》中中各各方方责责任任和和义义务务 《施工合同条件》是FIDIC系列合同条件中最具代表性的文本。 (一)业主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①委托任命工程师代表业主进行合同管理; ②承担大部分或全部设计工作并及时向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 ③给予承包商现场占有权; ④向承包商及时提供信息、指示、同意、批准及发出通知; ⑤避免可能干扰或阻碍工程进展的行为; ⑥提供业主方应提供的保障、物资; ⑦在必要时指定专业分包商和供应商; ⑧做好项目资金安排; ⑨在承包商完成相应工作时按时支付工程款; ⑩协助承包商申办工程所在国法律要求的相关许可等。(二)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①应按照合同规定及工程师的指示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缺陷; ②为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及修补缺陷提供所需的设备、文件、人员、物资和服务; ③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保护环境; ④提供工程执行和竣工所需的各类计划、实施情况、意见和通知; ⑤提交竣工文件以及运行和维护手册; ⑥办理工程保险; ⑦提供履约担保; ⑧履行承包商日常管理职能等。 (三)工程师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①执行业主委托的施工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境等目标监控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协调、联系、指示、批准和 决定等; ②确定确认合同款支付、工程变更、试验、验收等专业事项等; ③工程师还可以向助手指派任务和委托部分权力,但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无权解除任何一方依照合同具有的职责、义务 或责任。 三三、、《《施施工工合合同同条条件件》》典典型型条条款款分分析析 2.进度计划 承包商应在收到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日期的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初步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应使用软件编制。 当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告知其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不能反映实际进度时,承包商应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向 工程师提交一份符合实际进度的修订的进度计划。 3.提预先供警示最新高端VIP课程+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67166815各方良好合作、相互提醒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合同规定,在任何已知晓或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或情况之前,每一方应告知 另一方和工程师,工程师应告知双方以下事项,该事项可能:①对承包商人员的工作产生不利影响;②对竣工后工程的性能产 生不利影响;③增加了合同价格;④对工程或分项工程的实施造成延误。 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商提交规避或尽可能降低此类事件或情况不利影响的建议书。 4.暂停工程和复工 (1)由业主暂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可以随时指示承包商暂停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全部,并说明暂停的日期和原因。 承包商应在暂停期间保护、保管并保证工程不致产生变质、损失或损害。 (2)由承包商暂停 如果业主方发生下列违约行为,承包商可向业主发出通知21天后暂停工作,直到业主方纠正其违约: 国内:28+28天 ①工程师未能按约定签发期中付款证书; ②业主未能按约定提供其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据; ③业主未遵守付款的约定; ④业主未遵守有约束力的协议及商定,或未能遵守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DAAB)做出的有约束力的决定。 (3)延长的暂停 如果暂时停工已持续超过84天,承包商可以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要求允许继续施工。 如在工程师收到通知后28天内未能同意复工,承包商则可以:同意继续暂停,双方应就竣工时间的延长、给承包商造成的 费用和利润损失、受影响的设备材料的支付问题达成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承包商可向工程师再次发出通知,将工程受暂停 影响的部分视为根据变更的规定可以甩项,如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承包商可根据【由承包商终止】的规定发出终止通知。 国内:28+28天 (4)复工 收到工程师发出对暂停工程开始复工的通知后,承包商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恢复工作。承包商和工程师还应共同对 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工程师应记录在暂停期间发生的工程、设备或材料的变质、损失或缺陷,并将记录 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应负责立即修复,使其在工程竣工时达到合同要求。 (二)检验、试验、拒收和修补 1.质量管理及合规验证体系 承包商应编制并实施专门针对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将其提交给工程师。承包商还应至少每6个 月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在审计结束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审计报告。 承包商还应编制并实施合规验证体系,以证明其设计、材料、永久设备、工作和工艺在各方面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应向工 程师提交一套完整的工程合规验证文件。 2.检验 条款规定,包括工程师在内的业主方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和一切合理的时间内: (1)应完全能进入现场及获得天然材料的所有场所; (2)有权在生产、制造和施工期间对材料、永久设备和工艺进行检查、检验及测试,并对永久设备的制造进度和材料的 生产加工进度进行检查。 承包商应向业主方人员提供一切机会配合检查,但此类活动并不解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3.承包商的试验 对于除竣工试验外的对永久设备、材料和工程的试验,承包商应提供所有试验所需的仪器、文件资料、电力、装置、燃 料、工具、材料与人员。承包商应将拟进行试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有权根据变更和调整的规定改变试验的时间 和地点。工程师应提前至少72小时将其参加试验的意向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未在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验,除非工程师 另有指令,承包商可自行进行试验,并视为是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 国内:48h+24h 如果因遵守工程师的指令或因业主的延误而使承包商遭受了(工期)延误、增加了费用,则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并有权提 出工期、费用和利润索赔。 承包商应及时向工程师提交正式的试验报告。当规定的试验通过后,工程师应签认承包商试验证书。 如工程师未能参加试验,应被视为其已接受试验读数准确。因此,工程师应确保切实履行及时通知、指示并准时到场见证 试验的职责。 4.缺陷和拒收 如果根据检查、检验或测试,发现永久设备、材料、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通知,承包商 需及时提交修补工作建议书; 如果承包商未能及时提交建议书或未能实施修补工作,则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商进行修补或移离现场更换或重做,或向承包 商发出通知并说明理由拒收此永久设备、材料或工艺。修补工作完成后,工程师可要求对修补项重新进行试验。如果此类拒收 和重新试验使业主产生了附加费用,则业主有权向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 5.通知改正 根据合同如承包商未能履行任何义务,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要求其改正,改正通知的内容包括: ①承包商未履行义务的说明; ②规定承包商履行该义务的合同条款;③要求承包商改正修补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后,承包商应立即做出答复并提出将采取的改正修补措施及开始的时间。 改正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并不意味竣工时间的延长。 6.修补工作 即使工程师先前已经进行了检查、检验或测试,在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前的任何时候,工程师仍可以指示承包商: (1)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永久设备或材料进行修补或从现场移走并更换; (2)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进行修补或移除并返工; (3)实施任何因事故、不可预见事件等导致的为保护工程安全而急需的修补工作。 承包商应立即或在指示规定的期限内执行该指示。如果承包商未能遵守该指示,则业主有权雇用其他人来实施工作并给予 支付。除非承包商有权获得此类工作的付款,否则按照业主索赔的规定,应向业主支付因其未完成工作而导致的费用。 如果上述中(3)是业主或业主方人员的行为或例外事件所导致,则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为了使工程在缺陷通知期满日期或其后尽快达到合同要求,承包商应: ①在接收证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竣工日期时尚未完成的扫尾工作;(甩项计划) ②在工程缺陷通知期满日期前,按照业主通知要求,完成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工作。 【缺陷责任期相关】对修补缺陷后的重新试验,承包商应在完成缺陷修补工作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修补结果及 重新试验建议,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给出答复通知。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7天内发出通知,则工程师可在缺陷修补后14天内向承包商发出要求重新试验的通知,以验证修补结果 符合合同要求。 如果因为某项缺陷达到使工程或主要永久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程度,业主有权对其缺陷通知期限提出一个延长期, 但缺陷通知期满后的延长不得超过2年。 (三)工程计量估价和支付 1.合同价格和费用 合同 根据“工程的估价”条款所确定的工程价值,并计入了根据合同进行的调整、增补(包括承包商有权获得的 价格 费用或费用加利润)及扣减的金额。承包商还需支付合同规定其应支付的各项税金、关税和规费。 费用 承包商履行合同时在现场内外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税费、管理费和类似支出, (成 但不包括利润。 本) 费用 合同数据中规定的费用加上适当比例的利润(如未规定,则按5%)。只有当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获得费 加利 用加利润的支付时,利润才按上述比例计取,并将该费用加利润计入合同价格。 润 2.工程计量 《施工合同条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当工程师要求对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按时 派员协助工程师进行测量并提供工程师所要求的明细。 承包商未能派人到场 工程师的测量应视为准确并予认可。 应通知工程师并说明测量结果不准确的原因,工程师 未能达成一致 应进行确认或商定。 承包商参加现场测量工作或检查测量记录后14天内未向工 视为已认可测量记录之准确。 程师发出不同意通知 3.计量方法 (1)工程量测量方法应按照合同数据表中规定的方法; (2)若无规定,则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或其他适用的明细表中的规定。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对永久工程每项工程应按实际净数量计量,不计入膨胀、收缩或浪费的数量。 以合同为准 以图纸净量为准 4.工程估价 工程师应根据计量出的每项工作的工程量乘以相应费率或价格进行估价。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 格。 同时满足以下[情形一中2个条件],或同时满足[情形二中4个条件]的,可对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或价格进行确定、调整: (1)情形一:【变更条款】 1)工程量清单或其他资料表中未有该项工作、也未规定该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2)由于该项工作特性或实施条件的不同,合同中未有相应的可供参考费率或价格的工作。 没有一样且没有参考的时候 (2)情形二:【调价条款】 1)该工作测量工程量比工程量清单或其他资料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超过了10%; 2)工程量的变动与合同规定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合同额的0.01%; 3)工程量的变动直接导致该项工作每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4)合同中没有规定此项工作为固定费率或固定费用。 最严调价,堵死不平衡报价5.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在基准日期后,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发生改变,对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影响时,合同价格应考虑对因法律改变造成的费 用增减进行调整。 如果法律改变使承包商遭致了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6.因成本改变的调整 对合同中规定了适用成本指数表的情况,应就工程所用的劳动力、货物和其他投入的成本涨落,按成本指数资料表计算的 增减额进行调整后向承包商支付。在获得每种现行成本指数前,工程师应使用一个临时指数用于签发期中付款证书,待得到现 行成本指数后再重新计算调整。 如果承包商未在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则其后的工作应采用下列两者中对业主更有利的方式对价格进行调整: (1)工程竣工时间到期前第49天的指数或价格; (2)现行指数和价格。 7.期中支付 承包商应在每个付款期结束后,向工程师提交报表和证明文件,申请期中付款; 工程师应在收到报表和证明文件后28天内,向业主签发期中付款证书,说明应付金额情况; 业主应在工程师收到承包商报表和证明文件后的56天内向承包商付款。 国内:(7+7)+14 8.最终支付 在履约证书签发后56天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先提交一份最终报表草案和证明文件,再与工程师商定核实后,提交最终报 表和结清证明,申请最终付款; 工程师应在收到最终报表和结清证明后28天内,向业主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业主应在收到工程师签发的最终付款证书56天内向承包商付款。 国内:14+14+14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规定时间收到应得到的期中付款或最终付款,承包商有权就未得到的付款按月计算复利,除非合同另有 规定,应按3%的年利率向业主收取延误期的融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