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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专题2家庭与婚姻
一、单选题
1.(2022·山东淄博·二模)杨某顺,30岁,身体健康,系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出生后一直随其父
母在农村同一房屋中居住生活。该房屋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楼房三套,出售一套房屋所得款项用于
帮助杨某顺偿还赌债,一套出租给他人,一套供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夫妇不再允许
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杨某顺遂将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法
院的判决和依据应该是( )
①驳回,子女强行“啃老”,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
②驳回,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但有违传统美德
③驳回,司法裁判要维护公平,引导人们自立自强
④支持,父母必须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保护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答案】B
【解析】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
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①正确。
杨某顺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应当为了自身及家庭的美好生活自力更生,而非依
靠父母,杨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且违背传统美德,②错误。
对于成年子女自己“躺平”却让父母负重前行的行为予以否定,这有利于维护公平,引导人们自立自
强,③正确。
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虽为父母,但对成年子女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④错误。
2.(2022·辽宁沈阳·三模)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
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
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可以拒绝赔偿
②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必须选择其近亲属且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④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小飞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应承担赔偿
责任,故①不选。依据题意,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
任,故②入选。《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故③不选。依据题意,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
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④入选。
3.(2022·辽宁鞍山·一模)《孝经》有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意思是说,孝道犹如
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民本有的自然的行为。关于子女对父母的
义务,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对此类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②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刑事处罚
③父母签署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
④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①说法错误。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民事处罚,②
说法错误。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民本有的自然的行为
说明了父母签署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
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③④符合题意。
4.(2022·山东济宁·一模)郑某因病于2021年10月去世,他与妻子阿红于2018年生育一子小亮。郑某
生前立有《财产处置遗嘱》一份,将他名下婚前购买的A市花都区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以及婚后购买
的B市丰顺区某房1/2的产权份额均指定由他的父亲继承。郑某去世后,阿红母子与郑某父亲就遗产
继承分割产生争议,闹上法庭。本案中( )
①根据郑某遗嘱,花都区房产可由郑某父亲继承
②小亮年幼缺乏生活能力,理应继承郑某部分房产
③郑某未与阿红商议擅自处理共有丰顺区房产,遗嘱无效
④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阿红可获得3/4丰顺区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根据郑某遗嘱,花都区房产是郑某的婚前房产,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郑某父亲继承,故①入选。
本案中小亮年为未成年人,年幼缺乏生活能力,郑某所立遗嘱应为其儿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小
亮理应继承郑某部分房产,故②入选。
郑某虽未与阿红商议擅自处理共有丰顺区房产,但是出于本人在正常状况下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有
效,故③不选。丰顺区房产属于二人婚后共同财产,阿红有1/2的份额,郑某的1/2由郑某父亲、小亮、
阿红平均分配,因此,阿红可获得2/3丰顺区房产份额,故④不选。
5.(2022·山东菏泽·二模)王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有两个
女儿,小女儿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某的老伴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
①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②王某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
③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
④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四居室住房属于王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
但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也不能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故①②错误。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
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材料中小女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
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故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故③正确。王某
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是合法房产份额,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故
④正确。
6.(2022·山东泰安·三模)三年前,陆老太赶上房屋拆迁,拆迁安置对象只有自己和她的儿媳林某、孙
女李某三人。三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拆迁的三套房全部归孙女李某所有,李某则需提供一套房
子给奶奶无条件居住,同时需承担对奶奶的赡养义务。然而,孙女李某拿到拆迁房后却从未探望照顾
老人。2020年2月,老人将房屋租了出去,自己搬至养老院生活,房租用来贴补养老院费用。孙女李某
得知后,认为奶奶无权将房屋出租并受益。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行为及诉讼主张是错误的,违反了公序良俗
②陆老太与租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非法无效的
③李某拥有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因而陆老太对此房无出租权
④陆老太可以起诉孙女李某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材料中“孙女李某拿到拆迁房后却从未探望照顾老人”,李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李某的行为
及诉讼主张是错误的,违反了公序良俗,①说法正确。陆老太与租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
的,②说法错误。李某拥有对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但陆老太拥有此房居住权,而李某未尽赡养义务,因
此陆老太有权出租此房屋,③说法错误。
三人签订的有人民调解协议,而李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陆老太可以起诉孙女李某要求撤销对孙女的
老宅拆迁份额赠与,④说法正确。
7.(2022·天津河西·三模)2018年6月10日,老王立下一份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少部分的存
款留给女儿。后儿子因盗窃被判刑,老王伤心至极。2021年3月26日,老王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宣布此前所立遗嘱无效,不久后老王去世。儿子出狱后,要求按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A.儿子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儿子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儿子因被判刑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儿子只能从道义角度适当分得遗产
【答案】B
【解析】老王在病床前经亲友们见证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故遗嘱作废,不能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故不选。
老王在病床前经亲友们见证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儿子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故正确。其儿
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故不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子女,在继承上男女平等,故不选。
8.(2022·天津河东·一模)在学习《法律与生活》“薪火相传有继承”这节课时,同学们围绕教材内容
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展开学习讨论。在以下同学的发言中,正确的是( )
A.甲同学:遗嘱继承可以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B.乙同学:以遗赠的方式处分财产也要遵守法定继承的顺序
C.丙同学:基于血缘关系的法定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D.丁同学:遗嘱继承重意愿,通过遗嘱获得遗产不都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D
【解析】遗嘱继承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A表述不准确。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
承,以遗赠的方式处分财产可以不遵守法定继承的顺序,B错误。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C错误。遗嘱继承重意愿,通过遗嘱获得遗产不都属于遗嘱继承,
也可能是遗赠,D正确。
9.(2022·北京海淀·二模)民法典规定了“家务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
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①当事人在离婚后随时可以提出“家务补偿”请求
②“家务补偿”须以本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支付
③这一规定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体现了公平原则
④这一规定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提出“家务补偿”,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①错误。“家务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双方
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将经济补偿范围扩大到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同样适用,而不是须以本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支付,②错误。家务补偿制度,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保护了弱
方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③④正确。
10.(2022·辽宁鞍山·二模)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
期。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 日
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 申请,对此认识正
确的是( )
①法律规定离婚自由,但也限制离婚
②反对轻率离婚,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③旨在降低离婚比率,维系婚姻稳定
④严肃对待婚姻,增强家庭责任意识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通过增加离婚冷静期,目的是为了反对轻率离婚,促进家庭社会和谐,同时也是为了促进人们
严肃对待婚姻,进一步增强家庭责任意识,②④应选。说法错误,我国法律增加冷静期,有利于在一定
程度上减少冲动型离婚,这表明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而不是限制离婚,①不选
增加离婚冷静期,目的是为了反对轻率离婚,减少冲动型离婚,而不是为了降低离婚比率,③不选。
11.(2022·山东师范大学附中模拟预测)小周与龚某结婚时口头约定实行夫妻财产AA制,双方婚后收
入归各人所有。小周产子后,不得已放弃自己的工作专心照顾孩子,双方书面约定每月给小周2万元
零花钱。几年后两人因聚少离多经常吵架,感情破裂,遂协议离婚,但双方对以下财产的分割产生了争
议:小周婚前拥有一套商铺婚后获取的租金和龚某自己经营得公司婚后获取的收益,在双方婚姻存续
期间,周某祖父赠与收藏品若干。关于财产分割,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小周每个月2万元的零花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小周祖父赠与的收藏品是小周个人财产
C.婚后,小周商铺获取的租金和龚某公司获取的收益是夫妻个人财产
D.小周每个月2万元的零花钱是小周个人财产,其余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D
【解析】小周每个月2万元的零花钱是小周产子后,不得已放弃自己的工作专心照顾孩子,双方书面约
定每月给小周2万元零花钱,属于小周个人财产,故A不符合题意。
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小周祖父赠与的收藏品没有明确只归小周所有,故应该是共同财产,故B错误。
婚后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周商铺获取的租金和龚某公司获取的收益是
夫妻共同财产,故C说法错误。小周每个月2万元的零花钱是小周产子后,不得已放弃自己的工作专
心照顾孩子,双方书面约定每月给小周2万元零花钱,属于小周个人财产,其余均为双方婚姻存续期
间所得,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故D符合题意。12.(2022·山东·泰安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二模)小张结婚之前买了一个一居室的房子,婚后又买了
一个两居室,两套房子不动产登记字都为小张。小张想自己创业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急需资金,想用
家里的房产作抵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小张抵押房产不需要得到小张妻子的同意
②房产抵押可以解决小张的融资问题,实现物尽其用
③小张取得的经营收益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果小张公司破产,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虽然房子不动产登记字都为小张,但两居室属于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张抵押房产
需要得到妻子的同意,①表述错误。房产抵押属于担保物权,若能解决融资问题,则能实现物尽其用,
②符合题意。小张所取得经营收益在婚后,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连带责任,④说法错误。
13.(2022·山东·模拟预测)周先生和赵女士原为夫妻,2020年8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由男方
抚养女儿、女方抚养即将出生的孩子。离婚后,周先生不愿直接抚养大女儿,赵女士则认为同时照顾两
个孩子存在困难。2021年3月,双方在不符合法律关于送养规定的情况下,将婴儿送与他人。前不久,
周先生和赵女士收到了当地基层法院发出的责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该
案中( )
①将婴儿送养是逃避抚养义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②按照离婚协议,男方对即将出生的孩子没有抚养权
③双方离婚违反了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④当地法院的行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将婴儿送养是逃避抚养义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当地法院的行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提供了司法支持,①④符合题意。男方对即将出生的孩子有抚养权,②说法错误。双方属于协议离婚,
不受此规定限制,③说法错误。
二、材料分析题
14.(2022·山东烟台·三模)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徐大爷因偏爱儿子,在自书遗嘱
中明确表示,当自己去世后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全部留给儿子。之后,儿子国外求学后便在国外定居,很
少回国与父母团聚,也很少与父母联系,因此,徐大爷又自书一份遗嘱,表示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分给张大妈、女儿和儿子。徐大爷病故后,儿子取走了父亲银行账户中的工资存款68万元,并称钱是父亲留
给自己的遗产。张大妈与女儿则要求重新分配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张大妈和
女儿将儿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啊,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徐大爷名下的存款应由二人继
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大爷名下的工资存款其中一半属于张
大妈的财产,另一半为徐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儿子因未尽抚养义务,分配遗
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解析】有效信息①:徐大爷前后立了两份遗嘱,可联系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啊,以
最后的遗嘱为准;
有效信息②:“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可联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存款属
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③:张大妈与女儿则要求重新分配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儿子国外求学后便在国外定居,很少
回国与父母团聚,也很少与父母联系→徐大爷名下的工资存款其中一半属于张大妈的财产,另一半为
徐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儿子因未尽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有效信息④: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张大妈和女儿将儿子诉至法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
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15.(2022·山东·临沂一模)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
方面的立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要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并
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向和方式方法,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
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若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
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行为,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
教育指导。
2022年1月6日,湖南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
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
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
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
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
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简要分析。【答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
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
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解析】有效信息①:胡某与陈某婚姻家庭状况→可联系家和万事兴。
有效信息②:法院的判决→可联系夫妻地位平等、民事活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