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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 2 珍惜婚姻关系
核心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
含义
姻关系的行为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
基本原则
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要求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
法定条件 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①原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
登记程序 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②结婚登记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归纳提升 比较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2)可撤销婚姻的条文内容:①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
院请求撤销该婚姻。②一方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
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离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
原因
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
协议 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方式
离婚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
裁判 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提醒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在实践中一般是向人
民法院起诉离婚,而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1.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
纠正: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
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纠正: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纠正:在裁判离婚中,人民法院应先进行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
婚。
4.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探望小芙必须经过母亲同意。
纠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考向一 结婚
典例1 (2023·泰安统考二模)2023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三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女孩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因付某家庭条件较好,周
某母亲希望周某与付某缔结婚姻,以后继承付家财产。周某明确拒绝,周某母亲以死相逼。
周某害怕家庭关系破裂,又担心母亲寻短见,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婚后近一年时间里,
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但周某母亲仍不准许周某提出离婚,母女俩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
突。此案中( )
①周某离婚可选择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可上诉
②周某因胁迫结婚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③周某母亲履行了监护职责,进行了必要约束
④周某离婚,可平等地处理与付某的共同财产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 B
解析 婚姻纠纷不属于可仲裁范围,①错误。法律规定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
责,材料中周某是成年人,③错误。
考向二 离婚
典例2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民法典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针对轻率离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增加了协议离婚
时的冷静期制度。李某和齐某吵架后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申请后回到家中,李
某收拾行李回了娘家。在这一案例中( )
①在离婚冷静期之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在取得离婚证之后,李某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
③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④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民政局应当准予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在取得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即不存在,已无撤回离婚申请的说法,②错误。双方分
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处离婚,而不是由民政局准予离婚,民
政局准予离婚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协议离婚,④错误。
易错点一 误认为举办了婚礼就建立了婚姻关系
加练1 (2023·北京模拟)林某与纪某于2022年3月举办婚礼,由于工作繁忙未去进行婚姻登
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林某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纪某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
断,一直说要离婚。2022年7月,林某与同事金某相识相爱,并领了结婚证。对此案例认
识正确的有( )
①林某与纪某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已经建立
②纪某可请求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
③林某与金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
④林某与纪某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林某与纪某未进行结婚登记,没有建立婚
姻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①错误。林某与金某进行了结婚登记,是有效婚姻,纪某无权请
求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②错误。
易错点二 误认为诉讼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
加练2 (2023·杭州模拟预测)阿峰与阿玉于2021年10月1日结婚登记,婚后,阿峰染上赌
博恶习,阿玉多次劝解无效。2022年3月,阿玉怀孕,在这期间阿峰仍然恶习不改。阿玉忍无可忍于2022年6月2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查明:2022年1月15日,阿峰不顾
阿玉反对向堂兄房某借了3万元人民币,全部赌博输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玉在怀孕期间,法院对诉讼不予受理
②欠房某的3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阿玉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④阿玉虽在怀孕期间,若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法院应受理诉讼,①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并没
有“冷静期”的规定,③错误。
核心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关系
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内容 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表现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平等的人身关系
强调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
重要体现
父姓,可以随母姓
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重要标志
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
要求
谐家庭
提醒 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
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
的重要保障。
3.平等的财产关系
共同财产 ①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
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的财产
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
①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
个人财产
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②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①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
所有
约定财产 ②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③法律后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
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 ①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
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
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
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③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
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
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
(2)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
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
1.根据传统,孩子必须跟爸爸姓。
纠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
母姓。
2.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
人财产。
纠正: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
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纠正: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转
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
同财产。
4.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纠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考向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典例1 张某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江某时有不满。后江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
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
在频繁的争吵后,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对此,以下分析合理的是( )
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江某不应该要求张某辞职在家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某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
④“男主外、女主内”,张某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③错误,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④错误,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无
须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
考向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典例2 (2022·浙江6月选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
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
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
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 D
解析 H市的房产是张某婚前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B错误。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易错点一 混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加练1 (2023·广州校考三模)小梅和小亮婚后第二年,小亮因工致残获赔偿金10万元,怀
孕的妻子小梅用10万元赔偿金偿还了购买女士专用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小亮得知后要
求小梅返还,小梅拒绝,为此两人争吵不断,小亮提起离婚诉讼。对这一案件的认识正确的
是( )
①小梅处于怀孕期间,离婚请求法院应予以调解
②小梅处于怀孕期间,离婚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③购买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应由小梅个人承担
④伤残赔偿金属于婚后所得,应由双方共同处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人民法
院不予受理,故①不选,②正确。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务,妻子小梅购买女士专用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应由小梅个人承担,故③正确。小亮因工
致残获得的赔偿金10万元属于小亮个人财产,不能共同处置,故④不选。
易错点二 错误理解夫妻约定财产的法律后果
加练2 (2023·南京高三联考)甲与乙是夫妻,乙与丙签订借款合同且借款用于乙个人消费,
后借款到期无力偿还,丙诉至法院,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诉讼中甲提出夫妻结婚之初就
有书面约定,二人经济独立,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提出自己不承担偿还欠款责任。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存在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欠款应由债务人独自承担,配偶不用偿还
②在本案中,若丙在与乙签订合同时知晓甲乙有关财产的约定,则不能要求甲共同偿还
③在认定丙知晓甲乙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时,应由甲或乙一方负举证责任
④不论丙是否知晓甲乙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甲都应承担向丙还款的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 D
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
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此案中,若丙在与
乙签订合同时知晓甲和乙有关财产的约定,则债务由乙偿还,甲不用偿还,②正确,④错误,
①的表述缺乏条件。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甲或乙主张丙知晓甲
和乙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则应由甲或乙来举证,③符合题意。课时精练
一、选择题
1.蔡某在未征求17岁的女儿小蔡意见的情况下,将小蔡嫁给邻村的小张,并收取一定金额
的彩礼。小蔡知道后,十分难过并打算劝说父母退掉这一门婚事。下列可以作为小蔡的劝说
词的是( )
①我国公民有婚姻自由权,其他人无权干涉
②收取彩礼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会导致双方的婚姻无效
③我国公民的婚姻有法定年龄限制,未成年人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④蔡某的做法侵犯了小蔡的身体权和名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适度收取彩礼并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婚姻无效,②说
法错误。蔡某的做法侵犯了小蔡的婚姻自由权,并未侵犯小蔡的身体权和名誉权,④错误。
2.杨甲(女)的母亲与杨乙(男)的母亲是同胞姐妹,杨甲与杨乙于1995年隐瞒表兄妹关系到
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已成年)。后来二人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
杨甲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于 2021年5月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与杨乙离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甲与杨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宣判离婚
②杨甲、杨乙双方均可申请仲裁
③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杨甲与杨乙的婚姻无效
④婚姻期间共同财产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杨甲、杨乙是表兄妹,二者的婚姻是无效婚姻,不需
要宣判离婚,①错误。婚姻纠纷不适用仲裁,②错误。
3.(2024·杭州高三期中)彭某在恋爱期间与女友杨某签订了“恋爱协议”,约定若分手,便
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10万元。彭某也经常给杨某发微信红包表达爱意,几年下来累
计花费5 000余元。此外还为杨某购买了2万元的订婚戒指。彭某与女友订婚后,根据老家
习俗,给了女方10万元彩礼。后二人由于聚少离多、经常争吵,最终分手,没有领证结婚。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 000元微信红包,彭某可要求杨某返还
②2万元的订婚戒指,视为对杨某的赠与
③恋爱协议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④因双方未领证结婚,彭某可以要回彩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D
解析 彭某经常给杨某发微信红包表达爱意,通常被视为无偿赠与合同,不能要求返还,①
错误。本案中彭某可以要求杨某退还订婚戒指,因为结婚目的没有实现,戒指是附条件赠与,
②错误。
4.范某与罗某于2023年2月14日自愿登记结婚,结婚当日即发生口角,罗某对范某大打
出手,导致其身体多部位软组织挫伤,左耳听力丧失。对此,范某起诉罗某侵权,并要求法
院判决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范某诉请离婚的主张应该获得法院的支持
②范某还可以通过仲裁途径来调解双方纠纷
③范某在诉请离婚前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④范某要么选择刑事诉讼要么选择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婚姻纠纷不适用仲裁,②不选。范某遭受暴力伤害情节较重,造成人身损害较大,符
合刑事标准,可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④不选。
5.张女士与罗某协议离婚,约定6岁女儿小罗暂随张女士生活,罗某每年支付抚养费 2万
元。罗某按约定给付抚养费4年后停止支付,1年后,张女士将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
1年消费费用7万元及离婚后小罗的攀岩、钢琴等十余个兴趣班培训费共9.6万元。本案中(
)
①基于罗某停付抚养费,法院会部分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②若拒付兴趣培训班费,罗某侵害了小罗受教育的权利
③张女士的诉求一定程度上超出了罗某的法定义务范围
④罗某应当和张女士协商承担部分消费费用和兴趣班培训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兴趣班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围,故罗某并没有侵害小罗受教育的权利,②排除。法律
上的“应当”为“必须”的意思,罗某并不是必须承担部分兴趣班的费用,④排除。
6.未成年人李某甲与张某系父子关系,其父张某与其母李某乙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
约定,李某甲由母亲李某乙抚养,张某每月支付至少 2 000元抚养费给李某甲。签订协议后,
张某未如约履行,因此,李某甲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支付抚养费。本案中( )
①和调解相比,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未因此消除
③李某甲和张某双方的争议均可以申请仲裁
④当事人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①错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
7.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他们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李某婚后,存在个人账户中的工资
②李某在婚后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赔偿金
③张某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
④张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李某在婚后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②不符合题意。
“张某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③不符合题意。
8.(2024·岳阳高三联考)男方甲家庭条件殷实,为和女方乙结婚,甲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和一台Y轿车作为礼物赠送给乙(均登记在乙名下)。2021年,甲和乙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婚后,甲用自己的工资又购买了一台K轿车。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该套商品房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②Y轿车应该属于女方乙的个人财产
③Y、K两台轿车均为甲的个人财产
④K轿车应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结婚前,甲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台 Y轿车作为礼物赠送给乙,均登记在乙名
下,商品房和一台Y轿车均为女方乙的个人财产,①③错误。
9.2020年4月,刘某与妻子杨某协商后从朋友王某处借款 100万元,并出具一张写明用于
生意投资并约定一年后偿还的借条,后王某得知,刘某与杨某已在2020年8月登记离婚,
并将房子和车子等重大财产都分给了杨某。2021年5月,在刘某仍未归还借款时,王某将
其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和杨某应共同偿还债务
②刘某只能以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③提供的借条可作为借款的物证
④刘某和杨某的离婚行为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该借款属于刘某与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借款且杨某对此知情,因此属于夫
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刘某和杨某共同偿还债务,②错误。提供的借条可作为借款的书证,而
不是物证,③错误。
10.(2024·江苏高三统考)小李于2019年10月出版了小说《苦难》,随后于2019年12月与
小红结婚。2023年小李遭遇车祸,在父亲老李与一名医护人员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婚后赚得的一套房子给侄子小华,随后去世。去世后,小红、老李与小华关于房产、小李留
下的50 000元存款与婚后所获6 000元小说利润分配产生了争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说的著作权仍受法律保护,婚后小说所获利润属于可继承财产
②老李可以继承14 000元以及部分房产
③根据小李生前遗赠,属于小李部分房产归小华所有
④若争执不断,三人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老李属于法定继承人,
故小李的口头遗嘱无效,③错误。继承、扶养、婚姻等纠纷不适用仲裁,④错误。
11.陈某(父母已去世)离婚后,和两个子女一起生活。2016年,陈某和李某再婚。2018年,
陈某和李某的龙凤胎子女诞生;同年,陈某和李某以300万元的价格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
的是陈某和李某的名字。2021年陈某因车祸重伤,获得100万元赔偿金。2022年陈某不幸
去世。当时,陈某和李某名下房产市场价为48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的遗产应由陈某的四位子女和李某继承
②房屋若按市场价出售,李某可获得288万元
③100万元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李某的父母有权继承陈某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一方因受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③排除。李某的父母
不是陈某遗产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陈某遗产,④错误。
12.张先生在婚前申请某项专利,婚后获得该专利转让费50万元,后因交通事故受伤获赔
5万元。其妻赵女士婚前个人存款15万元,婚后获得利息2万元,婚后赵女士母亲去世,在
遗嘱中写明将自己所居住的商品房赠与女儿赵女士,存款留给儿子赵先生,赵女士的父亲身
体健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50万元专利转让费和5万元赔偿金均属于张先生的个人财产
②赵女士的个人存款所获得的利息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张先生对赵女士母亲所赠与的该套商品房没有处理权
④赵先生也有机会继承该套商品房部分财产权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答案 A
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获得该专利
转让费50万元不属于张先生的个人财产,①错误但符合题意。婚前存款婚后利息属于孳息,
是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部分,不属于婚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
产,②错误但符合题意。13.(2023·泰安高三统考)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张某想借钱炒股,王某不同意,张某说:“我
自己借钱自己还!”二人书面约定此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张某以自己名义向不知有此约
定的同事孙某借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张某以个人财产还款
②孙某有权要求张某以张某和王某所有的财产还款
③王某如主张此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必须举证证明孙某知道她与张某之间的约定
④张某还款时应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孙某支付利息
A.①④ B.②③ C.①②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张某以自己名义向不知有此约定的同事孙某借钱,因此孙某有权要求张某以张某和王
某所有的财产还款,①错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3月,林某和宋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在婚礼期间林某朋
友赠送了一套价值10万元的红木家具给林某。2023年4月,林某在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
将这套家具卖给了王某,并与王某签订了家具的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王某支付了 2万元
定金,约定一个月后将家具交付。宋某知道后,在林某还没将家具交付给王某前向人民法院
起诉,称林某将家具卖给王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买卖合同不成立,并在交付前将
家具转移了。
(1)本案中王某有没有取得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会支持宋某的说法吗?为什么?
答案 (1)王某没有取得家具的所有权。家具属于动产,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
权的转移。王某虽然向林某支付了2万元定金,但是家具还没交付给王某占有,故王某没有
取得该套家具的所有权。
(2)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宋某的说法。
理由:①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林某和宋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
不成立,宋某不能以林某的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②林某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林某作为
该套家具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该套家具,主体适格,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双方当事人
意思表示真实,因此林某和王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王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随后两人住进了李某2020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
套商品房中。婚后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王某因经常参加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强
制要求王某必须在家看店,不准外出、不准参加聚会。此后两人经常吵闹。2022年6月,
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所购的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
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所购的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平等的人身关系角度,说明本案中李某侵犯了王某的什么权利。
(2)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答案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本
案中李某强制要求王某不准外出、不准参加聚会,是对王某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干涉。
(2)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对所购的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商品房是李某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属于
李某的婚前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