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第01讲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21-法规《冲刺串讲班》张小强JG_第十章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第01讲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21-法规《冲刺串讲班》张小强JG_第十章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 2026-03-05 18:31:07 2026-01-30 21: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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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讲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21-法规《冲刺串讲班》张小强JG_第十章 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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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1: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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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 考考点点1::和和解解★★★★ (1)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达成和解。 (2)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如义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考考点点2::调调解解★★★★★★ (一)人民调解 (1)概念 9 5 7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5 6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 3 信 动。 微 注:①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系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联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题不收取任何费用。 押 准 (2)调解协议 精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的 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注:但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经司法确认后的人民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 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 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④未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但不能作为司法强制执行的依据; 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5 9 7 6 5 3 信 微 系 联 一 唯 【仲裁调解VS法院调解】 仲裁调解 法院调解 ①法院调解也是自愿的 ①仲裁调解是自愿的 概念 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法院应当及 ②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时判决 ①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法院调解书与法院判决书相同 效力 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 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最后收到人) 律效力 法院调解 制作法院调解书 双方签收生效 制作仲裁调解书(终局) 双方签收生效 仲裁调解 制作仲裁裁决书(终局) 作出生效 【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 ①仲裁调解 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②法院调解 ③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 ①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③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考考点点3::仲仲裁裁协协议议★★★★★★ (一)仲裁协议的特征 (1)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仲裁意思表示无效。 (2)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 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 予受理。 (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5)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 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内容 含义 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真实的意思表示。 ①它直接决定了仲5裁机构管辖权的范围,仲裁机构只能在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 9 7 围内进行裁决;5 6 3 ②仲裁事项 ②仲裁协议对信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并非自然无效,此时当事人可以 微 签订补充系协议; 联 ③达不题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押 ①准原则上应当明确、具体。 精 ②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③仲裁 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注】这 三项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仲裁协议才能有效。 (三)仲裁协议的效力 (1)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 ①仲裁协议同样对法院具有拘束力,具体表现为排除 法院对仲裁事项的诉讼管辖权。 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 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9 5 7 ③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 , 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 信 3认5 6 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 受理。 微 ④仲裁协议对法院管辖权的排除效力还表现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的制度。裁决作 系 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 联 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 唯 (2)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争议解决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未成立也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①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②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 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 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合同vs劳动合同vs仲裁协议】 民事合同 劳动合同 仲裁协议 适用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 《劳动合同法》 《仲裁法》 效力类型 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有效、无效 有效、无效 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民事合同可撤 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劳 ①胁迫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 销 动合同无效; 具体规定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仲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民事合同 ②16周岁以下童工签订劳动 裁协议无效 效力待定 合同违法无效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 考考点点4::仲仲裁裁庭庭的的组组成成、、开开庭庭和和裁裁决决★★★★★★ (一)仲裁庭的组成 5 9 7 6 5 信 3 微 系 (1)合议仲裁庭: 联 题 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或者当事人押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 准 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精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独任仲裁庭: 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或者当事人 约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 定仲裁员。但是,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二)开庭 (1)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 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 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3)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 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三)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9 5 7 (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 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5庭6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 信 3 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微 【裁决情况总结】 系 联 ①独任庭C自己决定; 一 唯 ②A、B、C不一样,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③A、B、C无法形成少数服从多数, 按C(首席仲裁员)的结论。 考考点点5::民民事事诉诉讼讼的的法法院院管管辖辖★★★★ 【到哪个地方、哪级法院去告】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 (1)基层法院:大部分 (2)中级人民法院: ①重大涉外案件; 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一)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级别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法院: 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②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一般管辖 被告住所地(原告就被告) (例外1)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 (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例外2) 合同约定 协议管辖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例外3) 不动产所在地 专属管辖 (房屋、港口、继承遗产) 考考点点6::民民事事审审判判组组织织、、诉诉讼讼参参加加人人★★★★ 5 9 7 (一)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 6 5 3 信 组织形式 适用情景 微 系 ①涉及国家利益、社会联公共利益的案件; 题 ②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合议制 押 ③人民群众广泛准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精 ④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①依简易程序审理 的民事案件; ②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独任制 ③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 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 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第二审民事案件。 (二)公开审判制度 9 5 7 5 6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三)诉讼参加人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1~2人) 原告 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 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共同诉讼人 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三人 【总结】律师代理+公民代理 ③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 和权限。 ④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考考点点7::诉诉讼讼时时效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行使权利,则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的制度。 (二) (1)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具体规定 (3)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记忆技巧: 过了诉讼时效,告了也白告, 如果还了也别想往回要 (三)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四)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 如工程款拖欠 3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特殊诉讼时效 4年 和技术进出口合同 (五)诉讼时效起算 (1)诉讼时效的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2)从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9法 5 院不予保护。 7 6 (3)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3 5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信 微 系 (六)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联 题 事押由 特征 限制 诉讼时效 准 时效 不可抗力精 中止 客观的、外界 人为不可控 最后六个月 --- 的 其他外力阻碍 时效 起诉或仲裁 中断 权利人请求履行 主观 的、当事 重新计算 人为可控 -- 人之间的 (即还有三年) 义务人同意履行 考考点点8::行行政政复复议议VS行行政政诉诉讼讼★★★★ 9 5 7 【总述】 信 3 5 6 行政纠纷解决方式包括行政复议(民去政府告官)和行政诉讼( 民去法院告官)。 微 系 联 一 唯 审查 管辖 审查特点 方式 性质 内容 一般为本级政府 合法性+ 书面+特殊 行政复议 书面审查,可以调解 非终局 或上级主管部门 适当 口头 书面+特殊 行政诉讼 法院 公开开庭,不以调解为原则 合法性 终局 口头 考考点点9::行行政政复复议议范范围围★★★★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 考考点点10::复复议议前前置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 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 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对上述规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考考点点11::行行政政复复议议的的决决定定★★★★ (1)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停止执行: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③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 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考考点点12::行行政政诉诉讼讼证证据据的的举举证证责责任任★★★★ 9 5 7 6 (一)举证责任 5 3 信 (1)被告的举证责任 微 ①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系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联 ②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题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押 ③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准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2)原告的举证责任 精 ①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②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 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总结对比】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诉讼中能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 人民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除外: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 否调解 用调解 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诉讼程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 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序(简 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 ①被诉行政行 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 易程序) 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③属于政府信息 公开案件的 7 9 5 5 6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56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