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书籍PDF推荐】| 《担保制度新发展及其法律规制研究》:担保法领域的创新之作
《担保制度新发展及其法律规制研究》
崔建远教授领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成果,系统呈现担保制度最新发展脉络。本书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由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崔建远与龙俊教授联合撰写,汇聚了作者在担保法领域的深厚理论积淀与实践洞察。崔建远教授作为我国民法学界的权威学者,参与了《民法典》等多部重要法律的研讨工作,其学术研究始终立足中国实践,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价值。本书以“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与金钱担保三足鼎立”为理论框架,全面梳理了担保制度的最新发展动态,为担保法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
推动非典型担保典型化进程,构建统一担保规则体系。《民法典》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通过规范创制与修订,将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担保纳入统一担保体系,明确承认其担保功能,并推动相关规则向典型担保靠拢。本书深入探讨了非典型担保典型化的路径与意义,分析了权利登记、顺位规则、实现方式等方面的统一化趋势,为非典型担保的法律适用提供了清晰指引。同时,作者指出非典型担保在保留债之属性的基础上实现担保功能的典型化,既扩大了担保制度的体系容积,也为完善非典型担保的理论构成与实践运用奠定了基础。
引入穿透式审判思维,揭开新型交易的担保本质。本书强调穿透式思维在担保领域的运用,提出“实质大于形式”的判断标准,即无论交易形式如何创新,都应透过表象审查其是否具备实质担保功能,进而适用相应的担保规则。例如,在人的担保领域,差额补足承诺、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若具备典型担保意思,可被视为保证;在物的担保领域,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等交易,在权利登记、顺位等方面应适用物权编规则。穿透式思维为应对不断涌现的新型担保交易提供了“授人以渔”的解决之道,同时作者也提醒需警惕其过度运用可能带来的风险。
平衡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探索中国特色担保制度模式。本书深入分析了我国担保制度在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之间的折中选择,指出《民法典》既引入功能主义强调担保的实质功能,又保留形式主义的部分制度特色。例如,所有权保留制度中,一方面明确出卖人享有所有权(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在登记对抗、权利实现等方面向动产抵押规则靠拢(功能主义)。这种折中模式是我国法律体系“混合继受”特征的体现,作者认为未来需重点协调二者冲突,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的规则适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担保制度发展路径。
聚焦实践疑难问题,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本书针对担保实践中的诸多疑难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化解方案。例如,分析仓单质押与仓单项下仓储物担保的冲突及化解路径,明确保证金质押的双重属性及效力,澄清跟单信用证交易与担保的关系等。这些研究成果紧密结合司法实践,为解决实际案件中的担保争议提供了理论支持与操作指引,体现了本书的实践导向与问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