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记忆税”!最高法亮剑严打APP“自动续费”暗黑模式

拒绝“记忆税”!最高法亮剑严打APP“自动续费”暗黑模式
一、引言
警惕“暗黑模式”下的自动续费陷阱
在数字经济时代,“订阅制”凭借其低门槛的优势,已成为各类APP的主流商业模式。然而,部分平台为追求流量转化与商业利益,开始广泛采用被称为“暗黑模式”(Dark Patterns)的界面设计,利用技术手段操纵消费者的心理与决策。
这些APP常常通过“首月0.1元”、“免费试用”等诱导性福利吸引消费者,却将自动续费的条款和取消路径用极小的字号、隐蔽的颜色进行掩饰。大量消费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遇持续扣费,被迫缴纳了一笔笔“记忆税”。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仅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就高达3923.9万件,其中“自动续费”等新型消费侵权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治理痛点。这不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 法律规制
格式条款订入控制与双重通知义务
治理“自动续费”乱象,法理根基深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该条明确确立了格式条款的“订入控制”规则: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重大利害关系条款。若平台未履行显著提示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的,消费者有完全的权利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为了进一步细化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为平台设定了更为严苛的“双重通知义务”:经营者必须在“接受服务前”及“自动展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这一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彻底封堵了平台利用信息差进行无感扣费的漏洞。
三、 案例分析
司法裁判强调实质透明与有效触达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3月15日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为“自动续费”的格式条款审查作出了明确的司法裁判示范。
【基本案情与裁判要旨】
在“谢某诉某视讯公司案”中,谢某购买了具有价格优惠的连续包年会员。次年展期前,平台仅发送了隐蔽且无强制弹窗的站内信。同日,平台向谢某发送提示短信失败。在明知短信未送达的情况下,平台未再作任何补充提醒,并按期自动扣除了全年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在充斥广告的站内发送隐蔽通知难谓“显著”;在短信发送失败后未继续履行补充提醒义务,未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平台全额退费,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案例分析与个人观点】
结合本案的案例分析,我认为该判决最核心的法理价值在于,它在司法实务中深刻确立了格式条款审查的“实质透明原则”。在当前的数字化商业博弈中,平台往往试图以隐蔽的“形式合规”来逃避法定责任。本案法院则明确亮剑:“显著方式”绝不仅是视觉呈现上的机械加粗,更是技术维度的“有效触达”。
当平台系统准确监测到短信发送失败,却依然选择“技术性装睡”而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时,其主观上放任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恶意显而易见。在更深层次上,司法机关通过支持消费者的利息赔偿诉求释放了强烈的信号:未尽有效提示义务的自动续费条款根本“未订入合同”,平台的扣款实质上属于无权处分和不当得利。这种穿透式的司法审查极大提高了平台企图利用“无感续费”牟利的试错成本,为弱势消费者构筑了坚实的法治后盾。

四、 结语
规制“自动续费”顽疾,我国目前已构建起从《民法典》一般规定、行政法规监管到最高法院典型案例指引的严密法治矩阵。网络交易经营者唯有彻底告别“暗黑模式”套路,将商业模式建立在高度透明、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杜绝“无感续费”造成的权益损害,方能重塑健康信任的消费生态,实现数字经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撰稿人丨钱程
图文编辑丨孙宇杰
图片来源丨Gemin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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