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修订条款,执行说明解读(33、34)
33.第一百五十八条 进风井口的空气温度要求
◆规程条文
第一百五十八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执行说明
空气温度分为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
干球温度,是指用温度计或者传感器直接测量的空气温度,温度计的感温元件(如水银球、热电偶)直接与空气接触,不受水分蒸发影响,测量的是空气的实际温度,直接反映空气的冷热程度。
湿球温度,是指用包裹着湿润纱布的温度计测量的温度,温度计的感温部分被浸透水的纱布包裹,当空气流经纱布时,水分蒸发会吸收热量,测量的是空气冷却到饱和状态时的温度,间接反映空气的湿度状况。
【解读】
本条是关于进风井口以下空气最低温度的规定。
空气温度分为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
34.第一百六十一条 矿井风量测定
◆规程条文
第一百六十一条 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更新。除采掘工作面外,实现了实时风量监测的测风地点,可以不再人工测风,但必须定期校准。
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执行说明
每旬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是指每月至少进行3次全面测风,每次的时间间隔应当相对平均。实现了实时风量监测的测风地点必须定期校准,校准周期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对于超声波式或者激光式风速传感器至少6个月校准1次,其他类型风速传感器至少1个月校准1次。
【解读】
本条是关于矿井风量测定和调节的规定。
与原《规程》第一百四十条相比,本次修订把“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 风 ” 修 改 为 “ 每 旬 至 少 进 行 1 次 全 面 测 风 ” , 是 指 每 月 至 少 进 行 3 次 全面 测风,每次的时间间隔需要相对平均。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