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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类产品全覆盖,分红险“官方模板”要来了
分红险将第一次拥有行业统一的示范条款。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在官网发布一份公告,就《终身寿险(分红型)示范条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示范条款》《年金保险(分红型)示范条款》三个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综合来看,三个示范条款明确浮动收益型保险产品条款行业示范写法,规范分红险的通用表述,指导销售行为,意在提高保险服务的通俗化、可及性、公平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长以及人身保险产品结构不断丰富,分红险在满足人民群众风险保障与长期稳健财富管理需求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保险业协会表示,为进一步提升分红险条款的科学性和可及性,规范分红险销售与信息披露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业协会在总结普通型示范条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分红险产品特点和行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分红险示范条款。
从主要内容来看,三款分红险示范条款的条目均为32条,拟定示范条款中的黑色字体且无单下划线内容为基础条目,保险公司须全文引用;红色字体且无单下划线内容为选择条目,若选择使用须全文引用;单下划线部分由公司结合实务自行填写;在基础条目和选择条目之外,允许公司根据产品情况增加内容,兼顾通用性与灵活性。
示范条款通过统一表述标准,提升条款一致性,便于消费者理解。示范条款拟定,统一表述“保险金额”“保单红利”“现金价值”“效力中止与恢复”“未还款项”等与分红权益相关的条目,并逐项嵌入红利说明。如保险金额条目明确了现金红利下交清增额、增额红利对保险金额的影响;保单红利条目明确了红利来源、分配方式、累积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等内容。通过关键信息标准化,便于消费者理解分红逻辑,提升透明度。“合同构成”“投保范围”“犹豫期”“责任免除”“其他免责条款”“释义”等条目,与普通型定期寿险示范条款和终身寿险示范条款保持一致。夯实条款通用模块的标准化表述,实现基础权责事项表述规范统一,提升消费者多类型保险条款阅读的连贯性。
“首次拟定分红险示范条款旨在补齐行业文本空白,有助于解决分红险售前销售误导、售后规则不一等投诉高发问题。但这属于自律文件,落地后仅指导新产品,存量保单不受影响。”众托帮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龙格表示。
分红险条款复杂,不同公司条款差异大,消费者很难横向比较。正因如此,消费者保护成为本次征求意见的重点规范之一。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表示,示范条款通过统一条款减少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在购买前能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结构。保险公司可以在可选择内容上根据自身策略做安排,这有助于减少恶性竞争和误导性设计。
保险业协会表示,在本次示范条款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行业实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需求。例如,为提升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的相关知情权,对于现金红利下交清增额、增额红利分红险,明确“在合同上载明保单年度末红利对应现金价值的计算基础表”。同时,将“交清增额保险参与红利分配”“合同中止期间客户享有红利累积生息权利”作为可选择内容,既为行业实务操作提供示范写法,又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保险公司在实务处理中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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