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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写的文书,千万不要直接交给法院

Ai写的文书,千万不要直接交给法院

AI写的起诉状,正在“搅局”法庭

最近,多地法院法官向媒体反映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场景:当事人信心满满地拿着AI生成的起诉状走进法庭,引用的法条却是虚构的,援引的判例根本不存在

这不是段子。这是正在发生的现实。

一、AI生成的“完美文书”,正在进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樱收到过一份上诉状。上诉状从五个角度展开论证,引用了2025年3月颁布的某司法解释,写得头头是道。陈樱多方查证,最终确认这部司法解释完全属于虚构。法院联系当事人李某核实,对方先是含糊其辞“我找一找,我忘了”,最后索性保持沉默。

类似的情形并非个例。上海多家法院法官透露,已出现当事人直接使用“豆包”“DeepSeek”等AI工具拟写上诉状、援引虚构法律依据及案例,甚至将AI生成的答复作为证据提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中,当事人发来了通过AI搜索到的裁判依据,承办法官对照后发现——没有一条是准确的现行法律规定。

AI正在以越来越隐蔽的方式,悄然冲击传统庭审规则与司法信任体系。

二、最危险的,是那些“看起来太完美”的东西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郑吉喆审理的一起股权代持纠纷案,原告律师提交了两个参考案例,事实细节、法律争议与裁判逻辑与审理中的案件高度契合,“完美佐证”了原告主张。

但法官很快发现了不寻常的地方。律师援引的上海一中院(2022)沪01民终12345号案件,经核查——那个案号对应的真实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与股权代持“风马牛不相及”。在法官追问下,原告律师承认,这些案例是她提炼本案事实情节后,反复向AI大模型提问,由软件生成的,她未作核实便直接复制粘贴提交法院。

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对原告代理人提出批评,要求引以为戒。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AI幻觉——即人工智能生成看似合理连贯但实际错误捏造的内容——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不是为了欺骗你,而是在“帮你” 。你输入越详细的案情,它生成的案例就越贴合你的需求,完美到让人丧失警惕。

三、这些特征可以帮你识破AI虚假案例

特征一:案号编排有规律化痕迹。 真实案件编号遵循受理顺序自然生成,而AI生成案例多采用“12345”“1234”等连续整数。

特征二:案情描述过度贴合需求场景。 如果你向AI提供的需求很具体,而AI检索出的案例过于完美和契合,应当慎重处理。

特征三:难以通过检索验证。 最稳妥的方法,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对生成案例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四、律师也“翻车”,后果比当事人更严重

AI幻觉不是普通用户的“专利”。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律师提交的补充代理意见里附带了两个参考案例,法官助理审核时震惊地发现,“跟我们这个案子描述的观点、情形都特别像,完美地还原了案例目前的事实情况”。

但经核查,两个案件虽然存在,真实的裁判文书与律师提交的内容完全不同。律师承认,案例是她反复向AI提问生成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伪造重要证据妨碍审理的,可予以罚款、拘留。但考虑到该案律师无明显恶意、情节轻微,法院将这一情节写入了判决予以批评。

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尚且“翻车”,普通当事人使用AI时,风险只会更大。

五、AI为什么会“胡言乱语”?

北京二中院申诉审查庭庭长赵银豪解释,“AI幻觉”是AI思维模式的天然副产品。大语言模型的本质是概率预测而非逻辑推理。当遇到训练数据不足、信息模糊或用户指令引导性过强时,它为追求文本连贯,便会倾向于自主创造内容。

法律领域的特殊性加剧了这一风险。法律知识体系庞大、更新迅速,且存在大量未公开文书,客观上形成“信息真空地带”;法律语言高度专业化,AI容易陷入“死抠字眼”或“忽视但书”的机械理解。

六、AI辅助写作、法院应当允许

AI辅助诉讼文书写作本身并非被禁止。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9月发布的《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明确指出,诉讼参与人使用人工智能生成诉讼文书、案例检索报告等,应当在提交法庭前认真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在提交时对使用AI辅助情况作出说明。

《意见》同时规定,利用AI伪造证据妨碍审理的,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AI可以当副驾驶,但不能当飞行员。 你可以用AI帮你整理时间线、起草文书框架、检索初步资料,但在提交法院之前,每一条法条、每一个案例、每一项证据,都必须经过你自己的核实。

七、给所有人的三条“急救建议”

第一,交前必查。 AI生成的法律文书,在提交法院前重点检查:主体是否适格、管辖是否正确、诉讼请求是否具体可执行、事实与证据是否对应、法条是否现行有效、案例是否真实存在。最有效的方法——上中国裁判文书网逐条核对案号。

第二,疑难案件找律师“交前审查”。 医疗纠纷涉及鉴定规则和因果关系,合同纠纷涉及效力和违约认定,刑事案件涉及量刑情节和辩护策略——AI在这些领域的表现远不如人意。找律师做一次文书审查或庭前辅导,成本远低于败诉的代价。

第三,向法院如实说明AI使用情况。 根据最高法新规,使用AI辅助生成的材料应当主动说明。如果在法院质询下隐瞒AI使用情况,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

说到底,AI让写法律文书变便宜了,但让打官司变便宜是错觉。 败诉的成本,最后还是要当事人自己扛。

AI是工具,不是律师。法庭上真正的筹码,永远是证据、法律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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