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聆风学习资料网

ARTICLE · 1210338

App 与 SDK 集中通报,AI 内容标识进入强制执行

App 与 SDK 集中通报,AI 内容标识进入强制执行
数据合规周报|2026 年第 42 周:App 与 SDK 集中通报,AI 内容标识进入强制执行
数据合规周报 | 2026 年第 42 周(10/12–10/18)

每周梳理数据合规领域已核实的重点动态,本期起增设「境外数据合规」板块,覆盖欧盟、英国、日韩与东南亚四个方向,只收录目前已公开的规则与执法动作。以下仅陈述已公开核实的事实,附合规分析与应对方向,并标注官方或整理来源。


一、监管动态:17 款 App/SDK 被通报,深圳再查 4 起个人信息案

事实

10 月 15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 APP(SDK)通报》(2026 年第 6 批,总第 59 批),共 17 款 App 及 SDK 因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被点名,问题包括违规收集个人信息、App 频繁自启动和关联启动、信息窗口滑动乱跳转、超范围收集、SDK 信息公示不到位等("爱玛出行""360 相机"等在列),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处置。

同日,深圳网信部门通报 4 起个人信息保护执法案例,涉及违法出境个人信息、系统接口泄露风险、任意文件读取漏洞、未授权访问漏洞、数据库未加密、管理制度缺失及日志留存不完整等,相关企业均被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处罚。

合规分析

两则通报呈现同一特征:执法已从"是否收集"延伸到"技术措施是否到位"——未授权访问、日志留存不完整、管理制度虚置本身即可构成违法事实。属地网信与工信条线同步发力,企业面对的是常态化、属地化的检查节奏。

应对方向

  • 对已在架 App、小程序、嵌入 SDK 开展一轮专项复核,重点核查整改闭环是否留有书面记录;

  • 补齐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 6 个月)、漏洞修复、数据库加密/去标识化等基础技术措施;

  • 建立 SDK 清单与持续检测机制,明确 App 运营者对嵌入 SDK 实际行为负主体责任。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2026-10-15(中国信息产业网转述)https://www.cnii.com.cn/dzxx/202610/t20261015_764477.html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6-10-15https://www.sznews.com/news/content/mb/2026-10/15/content_32192568.htm

二、AI 与智能体合规:短视频须标"AI 生成",登记规模持续扩大

事实

10 月 13 日,中央网信办全面推进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明确网站平台须为用户提供 6 类"必选标签",其中包括"含有 AI 生成内容""含有虚构演绎内容",并将内容标注设为发布必经环节,对存量短视频分批回溯补标。

同期,生成式 AI 服务登记备案持续落地:上海截至 10 月 15 日新增 2 款登记、累计 255 款;江苏截至 10 月 12 日新增 26 款、累计 117 款;10 月 16 日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实验室发布成果,广东全省 195 款大模型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

合规分析

AI 合成内容标识从"倡导"进入"强制落地"阶段:内容分发平台须把标识核验嵌入发布流程,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衔接。对面向公众提供生成式 AI 服务的主体而言,备案/登记义务与内容标识义务已成为两项并行的合规底线。

应对方向

  • 对 AI 生成或合成的图片、视频、音频、文字素材落实显式标注,留存标注记录;

  • 训练数据采集环节建立来源登记与授权审查,禁止抓取未授权肖像、声音等个人素材;

  • 已在提供生成式 AI 服务的,核对是否已履行备案/登记,并在产品显著位置标明上线编号。

来源:中央网信办(央视新闻报道),2026-10-13http://gzylhyzx.com/detail.html?newsId=39516926上海市生成式 AI 登记公告,2026-10-15https://nw.eastday.com/zq/zw/20261016/cfc8a7736caa5e0180500e9ad554fa0b.html江苏省生成式 AI 登记公告,2026-10-12https://www.jswx.gov.cn/fwhd/tzgg/202610/t20261013_1364436.shtml

三、立法与政策: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征求意见收官,多项数据规章在途

事实

《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于 10 月 17 日截止,该规定对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用户识别、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算法机制审核等提出要求。

地方层面,多部数据领域规章/办法处于征求意见期:江苏省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草案)截止 10 月 23 日,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截止 10 月 21 日,湖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修订版)截止 10 月 16 日。

合规分析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数据分类分级、AI 训练数据来源合法性、智能体风险机制等议题正从中央立法向下沉到地方实施细则。企业尤其是面向未成年用户或处理大规模个人信息的主体,须同步跟踪中央与地方两层规则。

应对方向

  • 涉及未成年人业务的,提前评估未成年人模式、用户识别与算法审核的合规缺口;

  • 关注注册地数据领域规章征求意见,必要时通过官方渠道反馈意见;

  • 将分类分级、合规审计、训练数据来源审查纳入年度合规计划。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6-09-18 公布、2026-10-17 反馈截止https://www.cac.gov.cn/2026-09/18/c_1791482017777471.htm江苏省网信办,2026-09-23https://jswx.gov.cn/fwhd/tzgg/202609/t20260923_1360795.shtml安徽省司法厅,2026-09-22https://sft.ah.gov.cn/content/article/58368271

四、执法案例:两起个人信息案进入刑事与治安处理

事实

  • 10 月 14 日,广西钦州公安机关通报,当地某企业 2 名员工多次通过信息中介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牟利,期间数据交易量超 5 万条,董某某等 3 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10 月 13 日,四川攀枝花公安机关通报,违法行为人孙某某利用非法公民信息数据库实施网络"开盒",私自查询、搜集并在网络群组转发他人身份证、住址、电话等隐私数据,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合规分析

两案分别对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打击与治安处罚路径。"开盒"类行为即便未造成大规模泄露,只要非法获取并扩散他人隐私信息即可能触发《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责任;企业内部人员违规购买、导出个人信息,则同时面临刑事追责与企业"一案双查"的行政责任。

应对方向

  • 建立员工个人信息访问、导出行为留痕与异常监测机制;

  • 禁止采购或流转来源不明的个人信息数据;

  •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与从业人员培训,防范"管理失职"被独立评价为行政违法。

来源:广西钦州公安机关(公开报道),2026-10-14https://www.163.com/dy/article/L97ILFJM0514UA6C.html四川攀枝花公安机关(川观新闻报道),2026-10-13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96111074948481574

五、数据要素: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落地实施

事实

10 月 12 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上线首日有 56 份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向社会公示,涉及信息传输、交通运输、科研技术服务、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标志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正式落地实施。同期,全国数标委发布 2026 年第二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需求清单,申报截止 10 月 31 日。

合规分析

数据产权登记、国标需求征集、地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同步推进,数据流通交易配套规则正在从顶层走向操作层。企业参与数据要素流通,须将登记、来源合法、分类分级与授权运营合规前置。

应对方向

  • 评估自身数据产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关注登记凭证在司法、金融领域的采信进展;

  • 数据采集合规审查前移到建设阶段,避免"先建设、后补合规";

  • 跟踪所在地数据集建设、算力券、数据产权登记配套细则。

来源:人民日报(国家数据局网站转载),2026-10-12https://www.nda.gov.cn/sjj/swdt/mtsy/1012/20261012113859926486563_pc.html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026-10-11 落款、2026-10-15 发布https://www.nda.gov.cn/sjj/zwgk/tzgg/1015/20261015155821338735862_pc.html

六、境外数据合规:欧盟、英国、日韩、东南亚

本板块按现有已公开发布的规则、决定或执法动作整理汇编。

(一)欧盟:EDPB 通过《关于智能眼镜的声明》

事实

10 月 13 日,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智能眼镜的声明》(Statement 1/2026),并同期发布研究报告《连接的目光:智能眼镜时代的视频录制、监视与证据固定》。声明将该类设备界定为外形接近普通眼镜或太阳镜、集成摄像头、扬声器、麦克风及翻译、物体识别等 AI 功能、可联网的可穿戴设备。

  • 适用范围:只要设备捕获、记录、存储或处理与可识别自然人有关的信息,即构成个人数据处理,受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约束,不另设专门制度。

  • 责任主体:取决于谁决定处理目的与方式。用户、设备制造商、关联应用或 AI 服务提供者均可能成为控制者或共同控制者;用户仅在纯粹个人或家庭活动中不适用 GDPR,一旦公开发布影像或用于职业、政治活动,即须承担控制者义务。

  • 义务不可转移:制造商与关联服务提供者不能把自身义务转移给用户,且须确保新的处理与原始收集目的相容。

  • 透明度:被列为核心难点。建议以明亮 LED、音频信号、语音激活提示、手机近距提醒或差异化外观设计,使录制行为对旁观者显而易见,且提示须可靠、难以忽略。

  • 场景与人群:医疗、学校、更衣室、泳池、厕所及工作场所风险更高,儿童尤甚;建议限制连续录制时长与存储期限、对旁观者影像作模糊化或匿名化处理、对敏感场所设置使用禁令。

合规提示

可穿戴 + AI 产品,隐私影响评估应在硬件形态与指示灯设计阶段介入,而非上线后补告知。旁观者场景下取得有效同意在实务中难以成立,合规路径主要落在产品设计、最小化与期限控制上。

来源: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2026-10-13https://edpb.europa.eu/news/edpb-publishes-statement-on-the-data-protection-challenges-of-smart-glasses_en
(二)英国:ICO 对大都会警察局发出谴责与执行通知

事实

10 月 14 日,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公布对大都会警察局(MPS)发出谴责(reprimand)与执行通知(enforcement notice)。决定于 9 月 23 日作出,10 月 14 日公开。

  • 事实经过: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9 月,MPS 警员与职员使用未经警队正式批准的第三方零售犯罪情报共享平台(Auror),共创建约 500 个账号,其中 375 个实际用于警务活动。

  • 涉及数据:2024 年 1 月至 9 月,179 人的个人信息被上传至该平台,其中 3 人未满 18 周岁;按字段拆分,128 人仅姓名,49 人为姓名加出生日期,2 人为姓名、出生日期加住址。

  • 三项认定:共享对执法目的并非必要,构成违法处理;未采取适当技术与组织措施,第三方技术的评估与审批流程未被执行;高风险处理前未完成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PIA)。

  • 持续性缺陷:MPS 仍未能确保仅经批准的第三方技术被用于处理个人信息。ICO 指出其管控过度依赖政策提醒与培训等"软控制",缺乏技术阻断,平台被使用超过 18 个月未触发任何告警。

  • 后续:MPS 已于 2024 年 9 月停用该平台,在完成治理安排、员工培训、正式合同控制与 DPIA 后于 2026 年 1 月重新启用。执行通知要求其强化第三方服务的识别、评估与审批机制,复核控制措施,并定期向 ICO 报送进展。ICO 同时指出,这是该警队继 2021 年未经批准使用人脸识别服务后,五年内第二次因同类信息治理问题被正式谴责。

合规提示

"业务部门自行开通 SaaS"是境内外共通的失分点。第三方平台准入清单、审批留痕、DPIA 与合同控制四件事缺一不可,且应以技术手段(白名单、流量管控)而非仅靠制度宣示落地;采购合规不是 IT 部门单方职责。

来源: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2026-10-14https://ico.org.uk/about-the-ico/media-centre/news-and-blogs/2026/10/ico-takes-action-against-metropolitan-police-service-over-information-governance-failures/
(三)日本:监管警示升级,千万级泄露集中披露

事实

10 月 7 日,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PC)就企业遭未授权访问导致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接连发生,向个人信息处理业者发出警示,要求:将访问权限降至最小并逐次判断是否放行;将访问认证升级为指纹、静脉等生物识别方式;对个人信息通信内容加密;对已无使用必要的数据及时删除。

警示将过往泄露事件归纳为九种模式(含漏洞长期搁置、集团子公司与海外据点成为攻击目标等),并附技术措施示例草案,按访问控制、用户识别与认证、防外部未授权访问、防使用过程泄露、检测未授权访问五类组织,示例包括多因素认证(含抗钓鱼形式)、设备安全状态校验、日志留存与定期分析、IDS/IPS 与 EDR 等;草案预计 2027 年 4 月定稿。

同期,日本多家企业集中披露泄露事件:

  • 10 月 13 日,BOOKOFF 公布第三方于 10 月 4 日至 6 日非法访问会员管理系统,获取 6,427,735 条会员数据,涉姓名、生日、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及密码哈希值;

  • 10 月 15 日,汉堡王日本运营公司 BK Japan 公布会员系统于 10 月 2 日至 7 日遭持续非法访问,约 1,118 万条会员记录存在泄露可能,公司于 10 月 13 日确认泄露;

  • 10 月 15 日,Yellow Hat 发布第二份事件报告,将预约系统泄露事件受影响会员确定为 1,797,124 人(8 月 28 日首报给出的上限为 1,801,499 人),新增泄露字段包括地址、出生日期、性别、登录 ID;

  • 10 月 8 日,罗森公布"罗森 ID"于 9 月 12 日至 14 日遭非法访问,2,155,345 条用户信息泄露;10 月 5 日,物语公司公布"烧肉王"App 会员管理系统泄露 10,788,963 条会员信息。

另据公开报道,吉野家控股 9 月 30 日披露的 5,784 件招聘申请者及员工信息泄露,源头为已终止合作的前业务委托方招聘管理平台——申请者资料未按约定删除,仍留存在旧受托方服务器中。

合规提示

日本本轮事件有两个共性:受害面集中在会员数据库;二次报告普遍扩大泄露字段、向下校准人数。对在日有业务的企业,一是按 PPC 警示把认证强度、设备可信状态与日志分析做实;二是终止外包关系时的数据删除与销毁证明,须作为退出条件写入合同并实际验证。

来源: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PC),2026-10-07(DataGuidance 报道)https://www.dataguidance.com/news/japan-ppc-issues-cautionary-note-responding-large企业集中披露(封面新闻综合报道),2026-10-16https://www.163.com/dy/article/L9CO9HK50514D3UH.htmlYellow Hat 第二份事件报告,2026-10-15https://www.edatacompliance.com/News/Detail/a82febd2bf9ba557efc7e7967739c34e
(四)韩国:执法力度加码,"工具型 SaaS"角色划定

事实

10 月 13 日,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委员长宋京姬出席国会政务委员会审计,公布下一步政策方向:

  • 制裁体系:对不配合泄露调查的企业征收履行强制金,对隐匿、销毁证据的行为另设罚款,并针对重大案件组建专案调查组;最高可达总销售额 10% 的惩罚性罚款制度已于 2026 年 9 月生效,本轮重点从"提高上限"转向"确保可执行"。

  • 调查资源向公共部门与金融领域倾斜,近期发生大规模泄露的公共机构与金融行业为重点对象。

  • 制度供给三条线索:用足"AI 特别条款"使个人信息可安全用于 AI 训练,并计划全国推广假名信息利用范围;回应代理式 AI 自主代替用户执行任务带来的个人信息问题;就智能眼镜等新型设备与死者信息处理确立准则。

10 月 16 日,PIPC 以"报道参考"形式发布《关于使用外部问卷调查工具时个人信息处理遵守事项》,明确:利用机构与 Google Forms、Naver Form 等平台之间不成立个人信息的再委托关系;但即便使用外部工具,利用机构仍为个人信息处理者,须自行落实最小化收集、禁止将问卷设置为公开、目的达成后销毁等安全措施。

合规提示

两条动向指向同一件事:责任不因工具外包而转移。对在韩开展线上调研、活动报名、客户满意度调查的中资机构,问卷的公开设置、字段必要性与留存期限应立即复核,并把平台自身条款与机构侧安全措施分别归档。

来源: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2026-10-13(国会政务委员会审计)https://www.edatacompliance.com/News/Detail/8a1f7be2c9eb980ac2d7a069b71d686a韩国 PIPC 外部问卷工具指引,2026-10-16https://www.edatacompliance.com/News/Detail/f85b11ba2bb53a99d9db9fb66c70d67a
(五)东南亚:新加坡智能体测试工具包、马来西亚 AI 数据框架征求意见

事实

新加坡

  • 10 月 14 日,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在 AI Assurance Exchange 活动上发布面向智能体 AI 测试的起步工具包,提出四步方法:识别风险(错误或未授权行动)、在不受真实世界损害的前提下设计与运行贴近真实的测试、分析结果与运行日志、持续监测与复测。工具包强调评估智能体的完整推理—行动轨迹而非仅看输出,建议采用工具调用准确率、交接准确率与人工干预率等指标。

  • 10 月 7 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人工智能风险管理指引》,分阶段生效:监管、清单与风险管理章节自 2027 年 10 月 7 日起适用,生命周期控制与能力要求自 2028 年 10 月 7 日起适用。

马来西亚

  • 10 月 5 日,马来西亚个人数据保护局(PDPD)发布第 1/2026 号公开咨询文件《人工智能与个人数据保护框架》,反馈截止 10 月 23 日。核心立场:AI 不创设独立的个人数据处理合法性基础,须回到《个人数据保护法》既有框架识别依据;义务按 AI 全生命周期展开,覆盖训练数据收集、系统开发与验证、部署监测、退役;采购或集成第三方 AI 系统前须开展尽职调查、以合同明确控制者与处理者角色、评估跨境传输并保持持续监督;即使委托供应商,控制者自身义务不随之转移。配套的《人工智能治理法案》预计最迟 2027 年第一季度提呈议会。

背景(非本周动态):越南第 330/2026/ND-CP 号法令自 2026 年 8 月 19 日起施行,是越南个人数据保护法配套的首部专门行政处罚法令,确立固定罚款、按违法所得倍数与按营收比例并行的处罚结构。

合规提示

东南亚目前是"自愿性 AI 治理框架 + 强制性个人数据法"两层规则并行。马来西亚本轮咨询把第三方 AI 采购直接纳入个人数据法义务链条,是当前最值得提前准备的节点(10 月 23 日截止);拟在新加坡设区域总部、由智能体承接客服与运营的企业,可按 IMDA 的四步测试法先跑一轮内部验证,以应对后续审计问询。

来源:新加坡 IMDA,2026-10-14(AI Policy Tracker 记录)https://aipolicytracker.org/policies/singapore-starter-kit-testing-agentic-systems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2026-10-07https://gaeedu.org/ai-governance-profiles/singapore马来西亚个人数据保护局(PDPD),2026-10-05(Baker McKenzie 解读)https://www.bakermckenzie.com/en/insight/publications/2026/10/malaysia-consultation-on-proposed-ai-and-personal-data-protection-framework

小结

本周监管主线清晰:App/SDK 与属地个人信息执法保持高密度,AI 生成内容标识进入强制落地,生成式 AI 登记备案规模持续扩大,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正式实施。

境外层面出现三条同向信号:一是监管关注点从"是否取得同意"转向"技术与治理措施是否真的落地"(英国 ICO 对第三方平台案的持续性认定、日本 PPC 的技术措施示例草案);二是大规模泄露之后,二次通报的字段口径与人数校准成为观察企业应急能力的窗口(日本多家企业集中披露);三是 AI 责任不因工具外包而转移(韩国问卷指引、马来西亚 AI 数据框架)。

企业宜以"属地常态化自查 + 基础安全补强 + AI 合规双端把关 + 数据流通与跨境前置合规"为框架,将合规嵌入产品与数据流转全流程。

核验说明:本简报境内部分所引法律法规均按规范名称表述,未逐条标注条号;境外部分所引欧盟、英国及日韩、东南亚法规亦仅按名称或文件编号表述,未引具体条款序号。引用请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本简报为动态汇编,不构成法律意见。
作者简介

鲍玉婷 律师

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数据合规专委会 副主任 · 合规专家

14 年企业法务与合规实战经验

数据合规数据跨境数据资产运营股权架构商业秘密体系

联系电话:13739234270

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 | 企业合规与数据保护团队

以上为本周(2026.10.12–10.18)数据合规领域已公开核实的动态梳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关注我们,每周获取动态简报。

相关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