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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7届高中毕业生九月调研考试语文文言文

武汉市2027届高中毕业生九月调研考试语文文言文

材料一(《荀子·君道》)

【原文】

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

【字词注释】

· 乱君:昏乱无道的君主。乱国:混乱的国家。

· 治人:能够治理好国家的贤人。治法:一成不变、自行生效的法度。

· 羿:后羿,上古善射者。法:射箭的法度、准则。亡:失传。

· 不世中:不能每一代都有人像后羿那样射中目标。中,射中。

· 禹:夏禹。法:治国的法度。犹存:还留存。

· 不世王:不能世代保有王位、称王天下。王(wàng),动词,称王,统治天下。

· 独立:独自起作用。类:条例、法则。自行:自动施行。

· 其人:指君子、贤能之人。

· 端:开端,基础。原:本源、根本。

· 省:简略,条文少。遍:遍及各类事务,治理周全。

· 具:完备、齐全。施:施行。应事之变:应对事态的变化。

【简要主旨】

荀子此段核心:法是工具,人是根本。制度条文本身不会自动治国,良法要依靠贤德君子才能落地;君主用人,比单纯完善法条更加重要。

【参考译文】

有搞乱国家的君主,没有一定混乱的国家;有治理国家的人才,没有使国家自动治理好的法制。后羿的射箭方法并没有失传,但后羿并不能使世世代代的人都百发百中;大禹的法制仍然存在,但夏后氏并不能世世代代称王天下。所以法制不可能单独有所建树,律例不可能自动被实行;得到了那种善于治国的人才,那么法制就存在;失去了那种人才,那么法制也就灭亡了。法制,是治理的开头;君子,是法制的本原。所以有了君子,法律即使简略,也足够用在一切方面了;如果没有君子,法律即使完备,也会失去先后的实施次序,不能应付事情的各种变化,导致混乱了。

材料二(《汉书·龚遂传》)

【原文】

宣帝即位,久之,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贼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以为渤海太守。时,遂年七十余,召见,谓遂曰:“渤海废乱,朕甚忧之。君欲何以息其盗贼,以称朕意?”遂对曰:“海濒遐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邪,将安之也?”上曰:“选用贤良,固欲安之也。”遂曰:“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

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毋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郡中翕然,盗贼亦皆罢。渤海又多劫略相随,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锄。盗贼于是悉平,民安土乐业。遂乃开仓廪假贫民,选用良吏,尉安牧养焉。

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郡中皆有蓄积,吏民皆富实。狱讼止息。

【字词注释】

· 久之:过了很久。

· 左右郡:渤海郡周边相邻的郡。

· 岁饥:连年饥荒。岁,年;饥,饥荒。

· 并起:一同兴起。

· 二千石:汉代郡守俸禄等级,代指郡守。

· 禽制:擒拿制服。禽,通“擒”,捉拿。

· 上:皇上,指汉宣帝。

· 废乱:秩序败坏,动乱不安。

· 何以:以何,用什么办法。

· 息:平息。

· 称(chèn):符合、满足。

· 海濒(bīn):海边。濒,水边。

· 遐远:遥远。

· 沾:蒙受、受到。

· 圣化:圣上的教化。

· 恤:体恤,怜悯。

· 赤子:原指婴儿,此处指百姓。

· 潢(huáng)池:积水小池塘。盗弄兵于潢池,比喻百姓被逼起事,并非蓄意谋反。

· 胜之:武力战胜他们。安之:安抚他们。

· 固:本来。

· 犹:如同,好像。

· 唯:只有。

· 且:暂且。

· 拘臣以文法:用法令条文约束我。文法,法律条文。

· 一切便宜从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断处理,不必先行请示。

· 许:答应。

· 移书:下发公文。

· 敕(chì):命令,告诫。

· 悉罢:全部撤除。

· 锄钩:锄头、镰刀,泛指农具。

· 毋得:不得,不准。

· 兵:兵器。

· 单车独行:独自乘车,不带护卫。

· 翕(xī)然:安定和顺的样子。

· 罢:停止作乱。

· 劫略:劫掠抢夺。略,通“掠”。

· 兵弩:兵器弓弩。

· 悉平:全部平定。

· 仓廪(lǐn):粮仓。

· 假:借给,赈济。

· 尉安:安抚。尉,通“慰”。

· 牧养:管理养护百姓。

· 齐俗:渤海古属齐地,故称齐俗。

· 末技:古代以农为本,工商业为末技。

· 田作:农耕劳作。

· 躬率:亲自带头。躬,亲自。

· 劝:鼓励,劝导。

· 蓄积:储备的粮食财物。

· 狱讼:诉讼案件,官司。

· 止息:平息,不再发生。

【高考重点词小结】

· 通假字:禽=擒;略=掠;尉=慰。

· 重点实词:称、恤、假、劝、岁饥、便宜从事。

【参考译文】

宣帝即位,过了几年,渤海附近郡县闹饥荒,饥民纷纷起来造反,太守制服不了他们。宣帝任命龚遂做渤海太守。那时龚遂已经七十多岁了,宣帝召见时问他说:“渤海郡法纪废弛,饥民作乱,我非常担忧。您准备用什么办法来平息郡中盗贼,好让我放心?”龚遂回答说:“无非是因为渤海远在海边,没有受过圣朝的教化,那儿的百姓饥寒交迫,而地方官吏又不加体恤,所以才逼得皇上的子民盗了皇上的兵器在水塘中戏耍罢了,并不是有意存心叛乱啊!如今不知是要我去镇压他们呢,还是去安抚他们呢?”宣帝回答道:“选用贤良,本来就是为了安抚百姓啊!”龚遂说:“我听说治理作乱的百姓就像理顺乱绳一样,是急不来的啊。只有不要着急,然后才能治理。我请求丞相和御史大夫暂且不要用一般法令条文约束我,让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处置。”宣帝同意了。

龚遂到达渤海郡界,郡中听说新太守到了,派出军队前往迎接,龚遂叫军人统统回去,随即发出公文指示所属各县把所有追捕盗贼的官吏一律撤回。凡是拿锄头镰刀等农具的全部算良民,官吏不得追究;只有拿兵器的才算盗贼。然后不带随从,单独一人乘车到郡府,郡中上下一致拥护他,成群结队的饥民也都纷纷解散。渤海还有不少结伙打劫和拦路抢夺的人,听了龚遂的教令,也都马上解散,扔掉兵器,改拿镰锄。盗贼于是全部平息,百姓得到安居乐业。龚遂这才开仓救济贫民,挑选清廉的官吏,安抚百姓,让他们各安生业。

龚遂眼看渤海地方风俗奢侈,喜欢工商业,轻视农耕,于是亲自带头厉行节俭,鼓励百姓务农种桑。此后郡中都有积蓄,官吏和百姓都殷实富足,诉讼案件也没有了。

材料三(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

【原文】

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何以言之?二帝、三王知天下之不可无养也,为之授田以耕之;知天下之不可无衣也,为之授地以桑麻之;知天下之不可无教也,为之学校以兴之,此三代以上之法也,固未尝为一己而立也。

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

夫非法之法,前王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创之,后王或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坏之。坏之者固足以害天下,其创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

【字词注释】

· 三代:夏、商、周。

· 何以言之:凭什么这么说?何以,以何。

· 二帝:尧、舜;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

· 养:供养,维持生计。

· 授田:分配田地。

· 桑麻:名词作动词,种植桑麻。

· 教:教化。

· 兴之:兴办教化。

· 固:本来。

· 一己:君主个人。

· 人主:君主。

· 祚(zuò)命:国运、君位。

· 保有:守住、保有天下。

· 思患于未然:在祸患发生之前就加以防备。未然,尚未发生。

· 然则:既然这样,那么。

· 夫:句首发语词。

· 非法之法:黄宗羲专用概念,不是真正为公的法,只是君主一家的私法。

· 不胜:克制不住、禁不住。

· 利欲之私:私利贪欲。

· 创之:创立这种法度。

· 坏之:破坏这种法度。

· 未始非:未尝不是。

【重点知识点】

核心观点:三代之法为公(天下之法);后世之法为私(一家之法、非法之法)。黄宗羲批判封建君主将天下作为私产,法律服务于君主一家一姓,而不是万民。

【参考译文】

三代以前有真正的法度,三代以后就没有真正的法度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尧、舜二帝和夏禹、商汤、周文王等三王,知道天下人不能没有生活来源,就授给百姓田地让他们耕种;知道天下人不能没有衣服穿,就分给百姓土地让他们种植桑麻;知道天下人不能没有教化,就兴办学校来教育他们。这些就是三代以上真正的法度,本来就不是为某一个人的私利而设立的。后代的君主,得到天下以后,唯恐自己的帝位不能长久,唯恐子孙不能永远保有天下,就从祸患尚未发生之时预先谋划,制定各种法度。然而他们所说的法度,只是一家一姓的法度,而不是天下人的法度。这种不合正道的法度,前代的君王因为克制不住自己的私欲而创立它,后代的君王也因为克制不住自己的私欲而破坏它。破坏法度的人固然足以祸害天下,那些创立法度的人也未尝不是在祸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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