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贪反渎转隶后这几年,检察机关技术队伍规模呈萎缩态势,为适配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要求,我们对标北京、上海等地先进经验,提出“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专业技术发展方针,作为一直仅专注于信息技术领域的检察技术人,我也需要开启检验鉴定相关知识的学习之路,所以今天用豆包整理了鉴定人资质与鉴定机构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资格对照核查清单,供各位同仁学习、参考。
以下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能力资格验证、实验室资格认定的核心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均附真实有效原文链接。
一、核心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链接: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63181.htm
○说明:明确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从业条件等基本要求。
二、部门规章
1.《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6号)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31/content_5465860.htm
○说明:规定鉴定人资格登记条件、程序、证书管理及监督处罚等。
2.《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5号)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31/content_5465855.htm
○说明:明确鉴定机构资格登记条件,要求有通过资质认定或认可的实验室。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9号)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4/22/content_5723677.htm
○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用规范,含人员、场所、设备、管理体系等要求。
三、重要规范性文件
1.《关于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刑侦〔2025〕7709号)
○链接:https://m.mps.gov.cn/n6935718/n6936579/c10351747/content.html
○说明:明确资质认定申请范围、程序、评审依据及能力验证要求。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5年4月9日编写,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链接:https://baike.baidu.com/item/%E6%A3%80%E9%AA%8C%E6%A3%80%E6%B5%8B%E6%9C%BA%E6%9E%84%E8%B5%84%E8%B4%A8%E8%AE%A4%E5%AE%9A%E7%AE%A1%E7%90%86%E5%8A%9E%E6%B3%95/16831379?fromModule=lemma_inlink
○说明:资质认定评审的核心技术规范,含人员能力、设备管理等要求。
3.《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
○链接:https://m.mps.gov.cn/n6935718/n6936579/c10351747/content.html同公刑侦〔2025〕7709号通知链接(见附件)
○说明:针对检法系统实验室的专项评审补充要求,与评审准则配套使用。
四、关键要点
•人员资格:鉴定人需经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学历或工作经历等条件。
•实验室认定:特定鉴定业务的实验室需通过资质认定,国家级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省级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能力验证:申请资质认定的项目需2年内参加省级及以上能力验证并获“满意(合格)”结果。
已按“人员资格”和“实验室认定”两类,整理出可直接对照执行的要点清单,含条款号、核心要求、适用场景及原文链接。
人员资格(含能力验证)要点清单
核心要求 | 条款依据 | 关键内容 | 适用场景 | 原文链接 |
资格条件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6号)第九条 | 1. 在职/退休人民警察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2. 高级警务技术职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5年相关工作;或10年以上经历+强专业技能;3. 所在机构已取得/正在申请《鉴定机构资格证书》;4. 身体状况适应鉴定工作 | 公安机关鉴定人资格申请 |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31/content_5465860.htm |
申请材料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6号)第十条 | 1. 鉴定人资格登记申请表;2. 学历与专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3. 专业技术职称/警务技术职务证明;4. 相关工作总结;5. 其他材料 | 公安机关鉴定人资格申请 | 同资格条件链接 |
资格凭证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6号)第八条 | 经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鉴定 | 公安机关鉴定人执业准入 | 同资格条件链接 |
年度审验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6号)第十三、十四条 | 第十三条 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审验不合格:1. 未从事鉴定工作;2. 3年以上未参加专业技能培训;3. 擅自受理鉴定;4. 违规出具错误鉴定意见;5. 被正当投诉两次以上等。对于年度审验不合格的鉴定人,登记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鉴定人在改正期内不得出具鉴定文书。 | 公安机关鉴定人年度资质维持 | 同资格条件链接 |
终身禁入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九条 | 1. 故意出具虚假鉴定意见;2. 两次以上错误鉴定致冤假错案;3. 开除公职处分 | 公安机关鉴定人资格终身禁止 | 同资格条件链接 |
能力验证 | 公刑侦〔2025〕7709号通知 | 申请资质认定的项目,2年内参加省级及以上能力验证并获“满意”结果 |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 | https://m.mps.gov.cn/n6935718/n6936579/c10351747/content.html |
实验室资格认定要点清单
核心要求 | 条款依据 | 关键内容 | 适用场景 | 原文链接 |
认定范围 | 公刑侦〔2025〕7709号通知第二(一)条 | 法医类(物证/毒物)、物证类(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环境损害鉴定;DNA、理化、声像资料、 |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 | 同人员能力验证链接 |
申请程序 | 公刑侦〔2025〕7709号通知第二(二)条 | 1. 国家级:经国家资质认定公安、检察技术评审组审核→市场监管总局;2. 省级:经省级检察院、公安机关审核→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 | 同人员能力验证链接 |
法律地位 | 公刑侦〔2025〕7709号通知第三条 | 持有县级及以上政府/编制部门或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设立批准文件 |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 | 同人员能力验证链接 |
评审依据 | 公刑侦〔2025〕7709号通知第三条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 |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 | 评审准则:https://www.samr.gov.cn/zcfgs/gg/202306/t20230615_350370.html补充要求:同人员能力验证链接(含附件) |
人员配置 | 《评审补充要求》 | 1. 每个鉴定项目至少3名鉴定人,至少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2. 关键岗位(最高管理者、技术/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须为在职人员 |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人员配置 | 同人员能力验证链接(含附件) |
禁止分包 | 《评审补充要求》 | 检测项目不得分包,独立完成 |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项目实施 | 同人员能力验证链接(见附件) |
报告规范 | 《评审补充要求》 | 1. 检测报告:2名鉴定人签字+1名授权签字人签发,授权签字人不得为第一鉴定人;2. 检测报告标注CMA标志,鉴定意见书无需标注 |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报告与鉴定意见书出具 | 同人员能力验证链接(见附件) |
能力验证门槛 | 公刑侦〔2025〕7709号通知第三条 | 申请认定项目2年内参加省级及以上能力验证并获“满意”结果 |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 | 同人员能力验证链接 |
机构资质 |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5号)第六条 | 鉴定机构需登记取得《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特定业务需通过资质认定 |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准入 |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2/31/content_546585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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