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
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
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
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
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8)施工现场卫生、环境与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
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
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
产品合格证。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
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
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9)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
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
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
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0)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
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018-6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
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
A.深基坑工程
B.脚手架工程
C.地下暗挖工程
D.起重吊装工程
E.拆除爆破工程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
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上述工程
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内容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事故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及调查处理相关事宜。
1.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
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质量事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提201供8-最13】新根高据《端生产VI安P全课事故程报+告精和准调查押处理题条:例》一,建某生、产二安全建事、故造咨成5询人死、亡监,1理亿元、直造接经价济损、失,该生产安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67166815全事故属( )。
A.特别重大事故
B.重大事故
C.严重事故
D.较大事故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及
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组及其职责。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
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
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
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
(3)事故的简要经过
损失;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
(5)已经采取的措施;
者的处理建议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018-6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事故发生的现场情况
C.已采取的措施
D.事故发生的原因
E.事故发生的性质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
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