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规律想要说明什么?一、固定资本与不变资本
货币无法自己增殖,因此它需要与劳动进行交换而成为资本,因此,“一个货币额转化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是要执行资本职能的价值量所完成的第一个运动”(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劳动力进入生产领域生产在量上大于对象化劳动的价值,其被投放到商品中流通,最终完成一次再生产循环。总产品的一部分用来补偿预付资本,剩下的就是剩余价值,而如果这些价值只是被资本家所完全消费,那么只能进行简单再生产。但资本作为抽象符号要完成其自身的再生产与增殖就不能在这个环节上停止,所以增殖必须把一部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同时由于这种转化只能依靠中介即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因此增殖的手段也就表现为增加预付资本。不难发现,这种解释实际上是非常抽象的——为什么必须要放弃享乐才能实现资本积累?似乎马克思在这里陷入到了他那个时代普遍的进步主义意识形态,这一点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大纲》)中更为明显:马克思将资本积累“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的过程直接指认为固定资本即机器的发展,而在《资本论》中的定义则更为广泛,资本积累的过程实际上是剥削剩余价值的过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异?我们需要关注使用概念的差异:固定资本是资本周转过程下的资本形式,而不变资本则是资本生产过程下的资本形式。因此马克思在《大纲》中是在周转的意义上谈论资本的积累,表现为资本周转时间结构的变化:对于农业生产而言,存在一个生产上的中断即非劳动时间(等待农作物生长),因此存在着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的不一致;而对于工业生产而言,其周转速度比农业生产快,在既定时间段的生产率也就比农业高。因此在这里自然条件与工艺起到了决定作用,工艺的进步与对自然条件的克服促进了资本占有剩余劳动的效率。换句话说,对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讨论建立在货币资本、商品资本、生产资本已经统一为一个整体的资本的理论抽象基础之上,二者只不过是同一资本的不同形式的规定,“作为流动着的资本,它把自身固定起来,而作为固定起来的资本,它在流动”。而问题也恰恰在于此,尽管马克思想在这里指出资本的主体性是作为活劳动的一部分,也指出这个进步的过程“一方面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但是没有进一步考虑,固定资本增加趋势的起源与动力在何处,就此马克思在此时犯了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同样的错误,即资本无中介运动的“技术决定论”。“当不仅考察生产过程,而且也考察流通过程从而也考察包括二者的统一体即周转时,预付在劳动资料中的那部分资本价值才会获得固定资本的特征”(马克思《1867-1868年经济学手稿》),换句话说,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间并不是其内容的区别,而是抽象层次上的差异,并不是机器本身具有固定资本的属性即物理上的不动性,而是只有在机器作为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发挥职能,且这个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机器才是固定资本,“充当固定资本并不是使用价值甚至劳动资料由于物质性质而获得的属性”。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建立在价值量已经在生产过程中既定的资本流通过程的基础之上,因此只涉及价值的兑现方式与效率,而不涉及它们内涵的价值本身的来源。那么价值的来源既然不能在流通领域寻找,也只能在资本自身的生产过程中寻找。正如前文所说,一旦G-W-G’的过程被揭示为必须以劳动力作为商品为前提,我们便立即跟随资本通过与劳动力商品的交换进入生产领域,这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之后要探讨的问题。单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还只是资本对劳动的形式从属,而实际从属的关键就在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此时《资本论》所讨论的这一过程就不同于《大纲》中仅仅将科学技术视作相对剩余价值榨取的手段,而是增加了分工的讨论:马克思区分了社会分工与工场手工业分工,工场手工业的特殊之处在于包含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逐步转化为资本的过程,即直接生产者与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相分离的过程,“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产物,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别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这个分离过程在简单协作中开始,在工场手工业中得到发展,在大工业中完成”(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因此,资本积累的关键也就并不在于生产资料或不变资本本身的进步,而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他要求劳动者与自己的劳动工具与产品相分离,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并进而成为一种生产要素即可变资本。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作为生产资本所预付的生产成本出现,因此与生产资料与劳动力不同,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已经被资本主义社会关系所中介并服从于价值增殖过程。从而,资本价值构成与资本技术构成也就对应着价值增殖过程与劳动过程的状况,而作为资本价值构成与资本技术构成的辩证统一,资本有机构成也就反映了资本的积累,因为资本积累过程是价值增殖过程与劳动过程的辩证统一。而这也就意味着,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趋势已经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规定,现实生产结构的任何变化,无论是进步还是退步都需要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中介,最终反而是这个中介在观念上决定了变化的方向。因此我们也就可以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了资本有机构成必须上升,但这个上升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上升,而是相对于价值结构的上升,这并不是在反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公式,而是指出生产力的发展必须被一定的生产关系所规定。例如,现实生产结构可以做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同时增加,但对于资本主义而言,不变资本的投入必须快于可变资本的投入。为什么要这样?因为活劳动的发展减少了必要劳动,并在历史潜能上创造了自由劳动时间,但在资本有机构成的机制下,减少必要劳动时间却意味着可变资本即劳动力所需生活资料价值的相对下降,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力可以“从以直接享受为目的的生产中抽出来,以便把这一部分财富用到非直接生产的劳动上去”(马克思《大纲》),也即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上去,从而提高了剩余价值率。整个过程建立在生产过程的产品作为资本与生产者的对立的基础之上:一方面,资本家占有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因此劳动过程的产品归他们所有;另一方面,生产者的消费既生产出劳动力同时也消耗了购买的生活资料。我们又回到了商品与货币的内在矛盾,同时又是货币的进一步规定。“资本关系所以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只是因为这种关系在流通行为中,在买者和卖者互相对立的不同的基本经济条件中,在他们的阶级关系中本来就已经存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而这也就指示了对资本流通过程的进一步考察:要使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剩余价值就必须已经体现在追加资本中——而这些东西即生产资料与雇佣工人必须能在市场上获得。二、流通与周转
我们已经知道,要产生剩余价值,劳动力商品必须在市场中存在,这个再生产过程无法在单一资本的生产领域中完成,也就暗示了一个更大的总体性,“这些推论相互之间所形成的那个相互设定的圆圈,是这个预先设定活动的自身回归,通过这个方式,预先设定活动构成了一个总体性,而且不是借助于抽象而外在地具有每一个个别的推论所指向的他者,而是在圆圈的内部把握着那个他者”(黑格尔《逻辑学》)。然而不同于黑格尔对概念的处理,马克思为其赋予了实体性的内容,从而循环的各个环节由于存在买与卖的实体性分离会产生中断或阻碍。这个分离在更抽象的总体性层面无法被克服,因为产业资本的连续性要求的生产与实现形式决定了这一分离必须存在内部差异性的职能与阶段,这些阶段只能相继进行从而保证循环的进行。而作为循环的例外,中断或阻碍并不是外在于循环,而是循环的内在必然产物,因此我们也就需要去考察循环这一总体性本身,即资本周转。“对资本家来说,他的资本的周转时间,就是他必须预付他的资本,以便使它增殖并回到它原有形态的时间”(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在整个周转下就表现为预付资本价值的增殖。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并不讨论抽象层次更低一级的生产资本的情况即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因为当生产资本被视作周转的一部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作为价值量而出现、有偿劳动与无偿劳动的区别被掩盖时,就不再考虑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而是考虑其作为价值的一部分如何实现与收回的问题,因此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区分并没有揭示反而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周转世界划分为劳动时间和流通时间,而货币的出现尽可能地缩短了流通时间,因此周转时间在很大程度上由劳动时间的长度所决定,它决定的是周转时间的下限。在一般情况下,劳动时间的长度是由生产过程的物质性质决定的,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下,生产领域特别是固定资本的性质要求资本家为其预付较大量的货币资本,所以生产在这时便取决于资本家所拥有的货币资本的界限。这也就要求资本家需要一定的货币贮藏,来保证要分阶段实现的价值不会被中断,例如买原料的时间、支付工资的时间、商品卖出的时间。因此同样,贮藏并不是外在于流通与周转,不是非资本主义的残余,而是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内在否定性环节,或者说它是有待变为商品形式的“未来的资本”。而这种“先行在场”的未来性也就反过来要求其必须最终得到实现,这也就蕴含了危机的可能,体现在马克思所设定的两个部类的生产与交换模型。在前述的考察中,我们默认了生产消费与个人消费的形式统一,即一方面商品必定会被消费从而再转化为生产资本,另一方面雇佣工人和资本家一定会在市场上换取到商品。但是当我们考察完周转并引入阶段性的时间跨度后,生产消费与个人消费就需要在此基础上分开考察。既然存在脱离流通的货币,那么也就需要考虑单个资本无法实现其价值的可能,此时就需要考察社会总资本以纳入对于单个资本而言外在的市场。资本主义再生产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产能够继续,这需要补充生产资料;二是工人与资本家能够消费,这需要生产消费资料,因此根据这两个功能,社会生产分为了两大部类。我们并不关心代数上的演算,只关心这一联合生产的结果,即“除去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之间为了单纯的商品交换而流通的货币,还会有更多的货币流到第Ⅰ部类;这些货币,不成为相互间的商品交换的中介,而只是单方面地执行购买手段的职能”,这被概括为“第Ⅰ部类优先增长”的规律。对于第Ⅰ部类而言,其追加的不变资本是用来生产其自身的生产资料,因此为了再生产,第Ⅰ部类的生产要能够尽可能少地为第Ⅱ部类制造不变资本,而相应较多地为第Ⅰ部类生产,所以资本也就更多地流向了第Ⅰ部类。伴随而来的也就是有一部分的剩余价值不能转化为商品,而是作为货币贮藏。对于马克思而言,这种流向在非货币关系下亦是如此,因为从纯粹实物的角度来看,社会没有足够的生产资料也就无法进行下一轮生产。因此第Ⅰ部类提供的产品过剩本身并不是危机,但第Ⅰ部类的过度投资对于资本主义来说同样代表未来的生产能力,也就同样面临着其实现的问题。资本主义将越来越多的劳动用于生产生产条件,最终对社会总资本的考察又回到了在第一卷考察的价值增殖过程上。中介的生产压倒了直接的生产生活,这也就再生产出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也完成了统一。它最终想要完成的,就是抽象意义上资本的自我中介,具体表现为机器生产机器、金融增殖金融、系统维护系统,而人的消费与生活反而被边缘化了,或者说服务于资本的积累与自我增殖。我们也就来到了《资本论》第三卷的考察,在这里,商品价值在账面上被分为了成本价格和利润,分别被视作资本家购买生产要素的成本与补偿价值。三、利润与剩余价值
对于资本家而言,预付资本的不同的价值组成部分的差别只是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的差别,因此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也就消失了,或者说被吸纳进了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区别,而这只不过是证明预付资本的成本价格从表面上看是由资本家自己所耗费的资本价值形成的,换句话说即资本自我增殖其自身。“资本价值之所以作为商品的成本价格再现出来,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它已经作为资本价值耗费掉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那么在另一部分,价值的增加额即剩余价值也就同样在观念上被视作来自资本自身,即利润。在这里,剩余价值被看作是从无到有的生成过程,因为它在表面上看是在生产过程完成之后才存在,而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却并不存在。因此在利润率计算上也就与剩余价值率有所不同,就利润对于资本家的意义而言,其分母也就变为总资本而不是可变资本,尽管利润与剩余价值在量上是等同的,“至于单个资本家,那么很清楚,他唯一关心的,是剩余价值即他出售自己的商品时所得到的价值余额和生产商品时所预付的总资本的比率”。因此除非各个资本的有机构成相同从而剩余价值率既定,或剩余价值量既定,利润率才是剩余价值率的另一种计算方式。但现实却是,由于资本的不同价值组成在现在只有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区别,利润率与剩余价值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总是不同的量,因为一方面不变资本的增值或贬值会影响总资本的价值量从而导致利润率的提高或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周转方式的差异,延长或缩短资本的周转时间也会对利润率产生影响。在第二卷中所讨论的第Ⅰ部类与第Ⅱ部类联合生产,只涉及单个资本的不同价值组成部分的流通与周转,而不考虑这两个生产部门之间资本有机构成与周转时间的不同,换句话说不涉及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竞争。而当我们考察不同生产部门各个并存的投资之间同时存在的差异时,我们也就必须考虑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资本有机构成与周转时间的差异。对于资本有机构成而言,不同的有机构成意味着不同的可变资本,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剩余价值量,进而意味着不同的利润量;对于资本周转时间而言,等量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会因周转时间的差异而在相等时间内生产出不等量的利润,但由于此时不涉及资本有机构成,所以如果不同生产部门所投入的劳动相同,那么尽管利润不等,但生产产品总量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则是相等的。因此最终,对利润率起决定作用的始终是资本有机构成而不是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但始终与剩余价值相区别,利润始终涉及的是预付资本,因此不同的生产部门不管资本有机构成存在如何差异,只要预付资本相等,其产品的成本价格就总是相等的,这决定了单个资本获取利润的下限,也就奠定了各个投资竞争的基础。这也就意味着加在成本价格之上的利润被视作是某种存在于商品的内在价值以外的东西,因为利润与剩余价值的差别使得利润不是由价值形成过程的界限所决定,而是由完全外在的条件所决定,或者说是由预付的总资本所决定,那么不管一个产业资本的有机构成如何变化以至于生产不同的剩余价值,都会提供相等的利润,这也就让资本家有理由相信,其利润来自于各个不同的生产要素所组成的总资本而不是来自于他所雇佣的劳动,那么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从而可变资本的下降不仅不会损害利润,反而会表现为增加利润的直接源泉。这种将预付资本视作成本价格,将剩余价值视作利润,从而将价值视作生产价格的观念操作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即商品不只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的产品来交换。然而在市场中我们所遭遇到的却是不同利润率的单个资本,这些单个资本本身无法形成交换价值,从而必然存在一个理论上假定的一般规律,即一般利润率来完成对商品价值的估计,而这不仅仅是商品交换的结果更是其前提,因为它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在这里我们又回到了商品的内在矛盾。因此我们又在单个资本的总和的意义上回到了商品价值形成的辩证法:不同的个别价值必须平均化为一个社会价值,同时要满足某种社会需要。我们能够想象在一个纯粹的、前资本主义意义上的供求平衡,但我们却很难确定在资本主义意义上的供求平衡指的是什么,因为我们在表象上受要素价值论的桎梏。根据主观价值论,我们能够很轻易地看到供求不一致,因为市场上出现的对商品的需求代表的是抽象的赚取利润的需要,而实际的社会需要则是对于具体的生活条件所要求的商品量。这二者之间量的差异作为基础,让我们初步去构想一种供求一致,即一方面“如果供求之间的比例,使某个生产部门的商品总量能够按照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供求就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如果商品都能够按照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供求就是一致的”。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循环论证的废话,即价格由供求决定的同时供求又由价格决定。很明显,在这里供求关系只能说明市场价格对市场价值的偏离,并在此基础上再去说明抵消这种偏离的趋势,换句话说,如果供求一致,从而商品按照自己的市场价值出售,那么供求关系这一问题就不会被提出。这也就意味着,“供求关系并不说明市场价值,而是相反,市场价值说明供求的变动”。货币只有在价值的基础上才能得到概念上的界定,这同在第一卷所展开的论证是一致的。但在单个资本家看来,资本有机构成在观念上的抹除也就意味着不存在一个在宏观层面就决定生产价格的价值,从而没有意识到所有资本家对于分割剩余价值具有同样大的权力。相反,身处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投资风险的资本家只能意识到,创造利润只是对投入成本的补偿。那么,任何成本价格的节约也就被理所当然地视作取决于“个人能力”。这样,我们又回到了资本有机构成的规律上,只不过是以利润率的形式。根据资本有机构成上升规律,不变资本的相对上升与可变资本的相对下降似乎无法说明利润率的趋势问题,因为利润率不考虑资本价值构成。在这里,我们对于利润率变化规律的考虑就只能在整个预付资本上进行。资本主义生产所积累的日益增大的价值量,其再生产也就意味着所投入的价值量即预付资本也随之增大,因此资本家所占有的剩余价值量从而利润量会增长。但在另一方面,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在劳动剥削程度不变甚至提高的情况下,剩余价值率会表现为一个不断下降的一般利润率”。与资本有机构成的讨论一致,一般利润率下降的趋势也只能在社会关系的框架之内讨论。存在对于趋势的反作用,所以公式中任何部分的变化都是相对而言的。四、总结:三大规律想要说明什么
不难看出,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第Ⅰ部类优先增长以及一般利润率下降这三个规律实际上涉及同一件事,即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如何在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分离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表现出来,这一方面表现为已经积累的生产资本的绝对量上,另一方面表现为可变资本同总资本相比的相对减少上。这对于劳动力来说也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更多的劳动力投入到剩余价值的生产上,另一方面是相对过剩人口的增加。资本依赖劳动作为价值源泉,同时又努力将其从生产过程中驱逐出去,但对于资本家而言,这种内在矛盾是不存在的,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积累不考虑价值构成,只考虑其自身的增殖。那么劳动生产力提高的规律实际上也就并不是无条件的,“对资本来说,不是在活劳动一般地得到节约的时候,而是只有在活劳动中节约下来的有酬部分大于追加的过去劳动部分的时候,这种生产力才提高了”。也就是说,资本的价值形成与增殖并非无中介,当新的生产方式作为商品投入使用,也就必然受社会关系的中介,也就意味着要服从于一般规律的制约。因此,资本有中介运动的事实与无中介增殖的观念发生了矛盾,表现为对未来剩余收益的扩张诉求与维持这些收益所需的生产能力之间出现的分歧。经济学家们不懂得这样的矛盾,他们相信资本家的创新代表着“文明的方向”,进而斥责任何阻止资本流通的障碍。他们希望资本具有更大的活动性,以及劳动力能够自由地流动,以便在流通中尽可能减少甚至消除非生产性劳动时间——货币与信用的发展便体现了这一点,它们尽可能地消除了资本在流通时间上的耗费。资本的实际运作需要这一操作,来防止价值实现过程中任何可能的中断,并进而在观念上形成资本无中介增殖的意识。然而资本流通无法掩盖生产领域所有制霸权的事实,当价值能够以所有物形式(这包括货币、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贮藏起来的时候,资本家实际上进行着同他们所斥责的封建行径一样的事情,而这也就导致了其运行的内在矛盾,表现为资本为自己设限。我们已经指出,财富的尺度必须保持一定程度上的稳定,而这个尺度就是无产阶级,其前提条件是社会中存在一定的尊卑关系,也就是说“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这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这种贫困意味着劳动者并不占有其剩余劳动,而只能以工资形式补偿其必要劳动时间并融入整个资本周转之中。剩余的价值则以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形式所囤积,被资本家以积累的形式所占据。这种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的分离也就导致了上述一系列形式的矛盾,可以被总结为“生产剩余价值的条件和实现这个剩余价值的条件之间的矛盾”(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显然,资本主义自身并没有达到其理想状态而保留一定的“封建形式”,究其根本而言是因为单个资本尽管作为资本的人格化,但始终无法真正代表总体性的资本。或者说,资本主义本身不够资本主义。真正能够代表资本的只有同样具有总体性的无产阶级,而当无产阶级真正占有自己的劳动之时,资本流通才会真正地不受任何阻碍,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不再是瞬间的现象,从而商品能够按照大体符合交易双方需要的数量来生产,最终财富的尺度不在是贫困而是以社会的个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