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ilding a New Legal Order for the Oceans

海洋法律秩序的重构,需基于科学共识与多边协商,而非单边主张。现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供了基础框架,但面对深海采矿、生物多样性丧失及气候变化等新挑战,其滞后性显现。新秩序应聚焦三项核心原则:其一,生态优先原则,将海洋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作为一切活动的底线;其二,公平分享原则,确保深海遗传资源等“人类共同遗产”的惠益在各国间合理分配;其三,协同治理原则,打破陆地边界对海洋管理的割裂,建立跨区域的协调机制。唯有如此,方能使法律从静止的条文转化为动态的守护。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