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通用基础概念
1. 项目标准定义(PMI 官方)
项目是为完成某一独特产品或服务所开展的一次性专项工作,具备四大核心固有属性
- 1.项目属于完整实施过程
建设厂房的全过程属于项目,建成后的厂房实体本身不属于项目。 - 2.交付成果具备独特性
项目产出分为实体产品、专项服务两类,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模一样的项目成果;标准化流水线批量生产不属于项目范畴。 - 3.任务具备临时性
项目拥有明确启动时间、明确竣工结束时间,全部工作交付完成后,项目正式终止。 - 4.实施行为一次性不可复制
不存在能够完整复刻流程、成果、条件的同类项目。
2. 项目两类核心实施过程体系
(1)创造项目产品的实现过程(产品落地流程)
核心管控目标:保障项目成品功能、技术特性、工程质量达标
分行业流程存在明显差异,工程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医药研发项目实施流程互不通用; 工程类项目完整全流程:立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 各阶段细分说明
F 立项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 E 设计阶段:施工图纸、全套技术文件编制 P 采购阶段:工程设备、主材生产及供货 C 施工阶段:土建结构、机电安装现场作业 T 试运行阶段:设备考核、整体竣工验收
(2)通用项目管理过程(全周期管控流程)
核心管控目标:提升项目实施效率、控制综合经济效益,适用于全部行业项目全周期五大管理阶段
启动过程:项目招标、委托手续办理 策划过程:方案编制、进度造价资源规划 实施过程:现场组织、施工履约执行 控制过程:动态核查偏差、及时纠偏整改 收尾过程:成品检验、移交竣工
二、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完整定义
EPC 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总包与业主、分包权责划分共 5 项核心规则
- 总包全权总负责
建设单位将项目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工作统一委托单一总承包单位,总承包方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承担全部主体责任。 - 合法分包权限
总承包单位可依规将部分设计、采购、施工专业工程对外分包,分包合同仅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 - 责任连带传导机制
所有分包单位履约产生的全部义务、风险,均由总承包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业主管控边界清晰
业主仅针对项目整体目标、实施原则、顶层方向统筹协调,极少介入现场具体施工、采购、设计实施细节。 - 付款与结算履约规则
业主按照合同约定节点支付工程价款;总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完工后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标准完成竣工验收、竣工结算。
三、文档总结
EPC 总承包模式和传统单一施工发包模式核心区别在于设计、采购、施工全链条一体化统筹,项目全部权责归集至总承包单位,可大幅减少多方交叉协调矛盾。同时该模式对总承包单位的设计统筹、全过程造价管控、现场综合管理能力提出更高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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