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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实践--USDA官方文档

有机农业实践--USDA官方文档

美国农业部(USDA)的有机法规将有机农业界定为:应用一系列耕作、生物和机械措施,以促进农场内部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生态平衡,并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些措施包括:维持或提升水土质量;保护湿地、林地和野生动物;以及避免使用合成肥料、污水污泥、辐照技术和基因工程。

有机生产者在构建农业系统时会利用自然过程和天然材料——这有助于改善土壤、作物和牲畜的营养,管理病虫害与杂草,实现生产目标,并保护生物多样性。

本资料简报概述了有机生产者和加工经营者为确保有机完整性运营可持续性所采用的一些常见做法。

有机作物生产实践

土壤肥力: 当作物生长在良好的土壤中时,更容易抵御病害、抗御干旱并耐受虫害。有机作物生产者通过添加堆肥、动物粪肥或绿肥来提升土壤质量。当土壤生物分解这些投入物时,它们会将养分转化为植物能够吸收的形式,并生成维持土壤质量的腐殖质。有机生产者严禁在土壤中施用污水污泥或生物固体。此外,有机作物生产者还种植覆盖作物,以保护土壤免受风蚀和水蚀。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使用覆盖作物、地膜/覆盖物、保护性耕作、等高耕作以及条播/条状种植。

种子与繁殖材料:有机作物生产者使用有机种子和繁殖材料,以维护其作物的有机完整性。在无法通过商业渠道获取同等有机品种的情况下,有机种植者可以使用常规种植的种子,但前提是这些种子未经基因改造,且未经过杀菌剂等禁用物质的处理。

作物轮作: 有机作物生产者通过实行轮作(随着时间推移在同一地块或菜床上升高种植不同的作物),来打断害虫的生命周期、抑制土传植物病害、防止水土流失、增加有机质、固氮并提高农场的生物多样性。为了有效降低虫害和病害水平,农户通常会在种植某种作物后,接续种植另一种不同科属的作物,并间隔数年后再重新种植最初的作物。虽然许多常规农户也实行轮作,但美国农业部(USDA)的有机法规要求有机生产者必须执行这一做法。

病虫害与杂草管理: 有机农场的病虫害管理依赖于“PAMS”策略:预防(Prevention)、避害(Avoidance)、监测(Monitoring)和抑制(Suppression)。预防和避害是抵御病虫害和杂草的第一道防线。如果需要进行害虫或杂草抑制,生产者通常会采用机械和物理措施,例如释放捕食性昆虫以减少害虫数量,或者铺设厚厚的覆盖物来压制杂草。作为最后的手段,生产者可以在与其有机认证机构协商后使用经批准的农药,例如天然存在的微生物、源自植物的天然杀虫剂,或为数不多的几种获批合成物质。

维护有机作物的标识与完整性:有机作物生产者有责任防止有机作物与常规种植的作物接触,并防止其接触禁用的农药或化肥。混合经营单位(即同时种植有机作物和常规作物的农场)必须确保有机作物不会因常规农药的意外喷洒、药液漂移或非有机地块农业设备上的残留物而接触到禁用物质。用于收获有机作物的地块必须有明确的边界和缓冲区(例如绿篱或隔离作物),将其与常规作物及道路隔开。在有机作物收获前的 36 个月内,用于有机种植的土地不得施用任何禁用物质。

有机畜牧生产实践

牲畜生活条件与设施: 有机畜牧生产者提供能够促进动物健康和天性表达的生活区域。有机规范体现了对动物福利的关注,以及平衡生产力与动物福祉及环境质量的愿望。有机牲畜必须能够进入户外区域,并享有阴凉处、庇护所、活动空间、新鲜空气、清洁饮用水和直接阳光。牲畜庇护所应能保护动物免受极端气温的伤害,并提供充足的空气流通、通风以及活动空间。

放牧: 有机生产者必须在放牧季节允许反刍动物(例如牛、绵羊和山羊)进入牧场。不得将牲畜长期圈养。但在特定情况下(主要是出于动物的健康与安全考虑),允许进行临时圈养。通过提供户外活动机会,有机畜牧生产者将饲料、豆科植物和禾本科草类转化为肉、奶、羊毛及其他产品。放牧的牲畜还为生产者提供粪肥,这是有机农业系统中非常重要的肥力来源,也是养分循环利用的极佳手段。划区轮牧可以提高牧草的产量和质量,同时防止过度放牧。

动物健康: 有机动物健康与有机作物健康一样,依赖于预防性措施和体系。良好的遗传基因非常重要,有机畜牧生产者应选择高度适应其特定环境的品种。均衡的营养、适度的运动和低应激的环境也有助于建立动物强大的免疫系统。接种疫苗和其他预防措施是常见的做法;严禁使用抗生素和生长激素。有机畜牧生产者致力于通过放牧管理、妥善的卫生防疫以及阻止病原体的引入,来控制动物接触疾病和寄生虫的风险。

有机饲料: 有机牲畜必须食用经认证的有机饲料。有机饲料必须由经认证的有机生产经营单位种植和加工。同样,牲畜能够接触到的任何牧场、饲料和植物性垫料(如干草),都必须经过认证为有机种植和加工。某些添加剂(如非有机生产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可以微量喂食给有机牲畜,但其他添加剂(包括用于促进生长的激素)则是被严格禁止的。

动物来源: 有机牲畜通常必须自妊娠后三分之一阶段起就按照有机方式饲养。用于肉用或蛋用生产的家禽可来自任何来源,但必须自出生后第2天起按照有机方式饲养。

有机加工实践

有机成分: 根据美国农业部(USDA)的有机法规,对于标注为“有机”(organic)的产品,有机加工商必须使用经认证的有机成分(占产品成分的至少 95%),且只能使用获批的非有机成分。标注为“由指定有机成分制成”(made with organic specified ingredients)的产品可包含最多 30% 的非有机农业成分,但所有其他添加剂必须获得有机使用的批准。任何成分或产品均不得使用基因工程、污水污泥或电离辐射进行生产。

混杂与接触: 为维护有机原料和产品的完整性,有机加工商必须:

  • 在整个加工过程中,防止与非有机原料及产品发生混杂(即混合)

  • 防止有机原料与非有机物质发生接触,包括禁用消毒剂

  • 在从生产非有机产品转为生产有机产品时,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许多加工商在使用获批材料完成清洁后,会优先安排有机产品的生产

病虫害管理: 与有机农场的病虫害管理类似,有机加工设施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若所有其他方法均告无效,有机加工商可以使用获批的合成物质,但必须确保这些物质不会接触到其处理的有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