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2.05.10+刑法高频考点(下)+陆川+(讲义+笔记)+(常识高分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讲义

2022.05.10+刑法高频考点(下)+陆川+(讲义+笔记)+(常识高分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讲义

  • 2026-03-12 03:06:34 2026-02-04 16: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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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高频考点(下) (讲义+笔记) 主讲教师:陆川 授课时间:2022.05.10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刑法高频考点(下)(讲义) 考点八、分则重要罪名 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 私财物的行为。 转化犯: (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 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 罪定罪处罚。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1)入户抢劫; 1(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将他人的遗忘 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 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2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 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 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强奸罪 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普通强奸,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 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另一类是奸淫幼女(准强奸),即与 不满14 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 较大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 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 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 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 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 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 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作弊入刑 1.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 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 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 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 3.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的行为。 4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 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真题演练】 1.(单选)下列犯罪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的是: A.甲窃得价值 5000元的手机一部,被发现后持械抗拒抓捕 B.乙窃得同事的信用卡一张,并用其消费 10000元 C.丙在火车上捡到价值 50000元的提包一只,经失主催要后拒不归还 D.丁为某私营公司的销售主管,在销售过程中私自将价值 50000 元的产品据 为己有 2.(单选)甲乘坐公交车时因到站未停与司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抢夺正在 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致公交车失控撞到路边电线杆,乘客及行人受伤、公交车 严重受损。甲的行为构成: 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交通肇事罪 C.寻衅滋事罪 D.危险驾驶罪 3.(单选)孙某在餐馆遇到出差的李某,故意将李某灌醉后乘机盗取其手机、 电脑等财物若干。孙某的行为: A.构成盗窃罪,符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 B.构成抢夺罪,符合乘人不备突然夺取的特征 C.构成抢劫罪,符合暴力或胁迫以外手段特征 D.构成侵占罪,符合占有他人财产不归还特征 4.(单选)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 100 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盈利的 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5A.挪用公款罪 B.挪用资金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5.(单选)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 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 A.贪污 B.挪用公款 C.滥用职权 D.职务侵占罪 6.(单选)甲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甲某 犯有( )。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7.(单选)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 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行为构成: A.遗弃罪 B.诈骗罪 C.拐骗儿童罪 D.拐卖儿童罪 8.(单选)“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现在道路交通常用的标语。为保 障交通安全,我国《刑法》对“酒后驾车”的相关情形也做了规定。在不考虑驾 驶人年龄、行为能力等前提下,下列情形与刑法罪名对应关系正确的是: A.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 B.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 C.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 D.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 9.(单选)魏某因曾被赵某当众羞辱,一直对赵某怀恨在心,时时想着报复 赵某,一天,魏某在外喝酒后驾车回家,不料在路上撞死一行人,下车查看后发 现此人正是赵某。那么,魏某的行为应当属于( )。 6A.故意杀人 B.过失致人死亡 C.交通肇事 D.报复陷害 10.(单选)甲因囊中羞涩而心生歹念,于深夜尾随一个醉酒壮汉,将其打 晕在地并把钱包抢走;后乙从该处路过,看见该醉酒壮汉人事不省,于是上前摸 索,发现一部苹果手机,遂将手机拿走。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甲和乙构成共同犯罪,且都构成抢劫罪 B.甲和乙构成共同犯罪,且都构成盗窃罪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盗窃罪 D.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7刑法高频考点(下)(笔记) 【注意】 1.本节课学习刑法高频考点的内容,即刑法第三节课,主要学习刑法分则, 有各种罪名,相对难度较高。刑法中有 400 多个罪名,往往考试中会给出案例, 然后问构成了什么罪名。 2.400 多个罪名全部掌握也不现实,大家掌握重点常考的罪名即可。掌握罪 名的行为结构。如遇到偷东西能够想到盗窃罪,遇到暴力强取财物能够想到抢劫 罪或抢夺罪;掌握此罪和彼罪的区分,如抢夺和抢劫/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区别。 考点八、分则重要罪名 一、公职人员犯罪类型 (一)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主体区分: 国家工作人员+公共财物 非国家工作人员+本单位钱 2. 国家工作人员+不还 国家工作人员+还 【解析】分则重要罪名: 1.为方便记忆,将罪名分为两种:公职人员相关罪名和普通罪名。 2.公职人员相关罪名——贪污罪(重点): (1)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公职人员)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些人员通俗称为“国家 公职人员”,是为国家干活的人。这些人员贪污公共财物,定贪污罪。如甲是公 安部部长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了公共财物,此时定贪污罪。 8①国家工作人员+公共财物=贪污罪。 ②非国家工作人员+本单位钱=职务侵占罪。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便利贪污了本单位的钱,不定贪污罪,定职务侵占罪。如甲是私企的会计利用职 务便利,将本单位的钱贪污了,定职务侵占罪。 ③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公务员,也包括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只要从事公务的人员均能认定为国家工 作人员。 (2)“非法占有”:意味着将公共财物占有后不会归还。国家工作人员将 公共财物占有之后不还,定贪污罪;如果将公共财物占有后还可能归还,定挪用 公款罪。 ①国家工作人员+不还=贪污罪。 ②国家工作人员+还=挪用公款罪。 ③通过还与不还,区分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④考试中,区分还与不还分三步走: a.第一步通过关键词区分:题干中出现“非法占有”显然不会归还,定贪污 罪;若题干中有“挪用”意味着可能归还,定挪用公款罪。 b.第二步看情节:若题干中有“携带公款潜逃”“烧毁账簿”“截取收入不 入账”显然是在毁尸灭迹,有上述行为之一,表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定贪污罪。 c.第三步:若题干中既没有关键词,也没有相关情节,属于其他情形。贪污 罪比挪用公款罪的量刑高,因此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认为还会还,定挪用公 款罪。 (3)公共财物:意味着是国家的钱。考试中的干扰项,国家工作人员在对 外交往或公务活动中总会收到一些礼品,这些礼品应当要交公,也是公共财物, 意味着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或公务活动中收到礼品,应当交公,拒不交公, 定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9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辨析: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 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 【解析】挪用公款罪:意味着挪出去用一会,还会归还。 1.国家工作人员有三种情形之一,定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如挪用公款赌博、嫖娼、走私等,均为非法 的行为,非法活动定挪用公款罪。 (2)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如创业、炒股为典型的营利活动。 (3)挪用公款超过 3 个月未还:如挪用公款进行其他活动,即除了非法和 营利之外的活动,如整容、看病、打赏女主播、送女情人。注意其他活动必须超 过 3 个月未还,才能定挪用公款罪。假设挪用公款用于整容,但 2 个月就归还 了,不能定挪用公款罪,因为罪刑法定,刑法中未规定不构成犯罪,但毕竟违纪 了,会受到内部惩处。 (4)梳理:前两种情形无时间限制,第三种情形必须超过3个月。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符合三种情形之一,定挪用公款罪; 若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的钱,符合三种情形之一,不属于 挪用公款,定挪用资金罪。 (1)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挪用公款罪。若国家工作人员拿走公款不再 归还,此时定贪污罪;会归还,定挪用公款罪。 (2)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挪用资金罪。若非国家工作人员拿走单 位的钱不再归还,定职务侵占罪。 (三)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辨析: 国家工作人员+公家的钱= 国家工作人员+私人的钱= 101.两种情形: 2.财物: 3.谋取利益: 【解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公家的钱(公共财物),定贪污罪;国 家工作人员拿的是私人的钱(老百姓的钱),定受贿罪。 1.受贿罪有两种情形: (1)索取他人财物:即主动向别人要钱,如领导对下属说,想升迁就得意 思一下,是领导主动索取财物,构成受贿罪。 (2)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即领导被动接受。下属找领导办事,送钱给领导, 此时领导属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3)注意:无论主动还是被动,都能构成受贿罪。 (4)判断:主动索取他人财物构成索贿罪(错误),原因:我国没有索贿 罪这个罪名,主动索取他人财物仍然构成受贿罪。 2.财物:不仅指货币(钱),也指物品(如豪车、豪宅等),还指财产性利 益(如免费装修房子、安排旅游、会所的会员卡等,与财产有关,均认定为财产 性利益)。 3.谋取利益:找领导办事,事情办成了叫做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果钱收了, 事情没有办成,依然是谋取利益。“谋取利益”是指承诺、实施、实现,符合三 种情形之一,就算作“为他人谋取利益”。 (1)承诺:领导收钱后说“放心吧,这事包我身上”。 (2)实施:确实帮助运转。 (3)实现:事情办成了。 (4)注意:承诺分为明示和默示,“默示”是指不予拒绝,视为承诺。如 找领导办事,说明来意后,就把钱放在桌子上,领导没有点头也没有拒绝,这种 情形也算作承诺。承诺不仅指明示,也指默示,均能构成受贿罪。 4.梳理: (1)国家工作人员将公共财物拿走不还,定贪污罪。 (2)国家工作人员将公共财物拿走后还会归还,进行三种活动之一,定挪 用公款罪。 11(3)非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单位的钱拿走不还,定职务侵占罪。 (4)非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单位的钱拿走后还会归还,进行三种活动之一, 定挪用资金罪。 (5)国家工作人员主动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 定受贿罪。 二、其他常考罪名 (一)抢劫罪(压制反抗,强行取财) 1.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 私财物的行为。 “其他方法”指由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 方法。 辨析: 1.为了表和张三喝酒,将其灌醉,拿走手表? 2.正常喝酒,张三喝醉,临时起意,拿走手表? 3.正常喝酒,喝醉,路人甲将手表拿走? 【解析】 1.抢劫罪(重点):核心概念为“压制反抗,强行取财”,即把对方压制住, 使对方反抗不了,强行索取财物。抢劫罪有三种手段: 12(1)暴力:如我看到张三特别有钱,于是一刀捅向张三,把钱拿走,拿刀 捅的行为就是暴力。 (2)胁迫:如我看到张三特别有钱,于是拿刀架在张三脖子上,问“要钱 还是要命”。 (3)其他方法:采取方法让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 如电视剧中的小偷吹迷烟、在酒中下蒙汗药,把对方迷晕后偷东西。除此以外, 还有禁闭、限制人身自由等,均属于其他方法。如我去张三家,趁张三进里屋的 时候把门反锁,张三眼睁睁看着我把东西拿走。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属于其他方 法,定抢劫罪。 2.考试中,抢劫罪常与盗窃罪放在一起考查,注意区分。 (1)如我看到张三有块手表特别想要,为了表和张三喝酒,将其灌醉,趁 机拿走手表,定抢劫罪。为了财物将对方灌醉,让对方不知道反抗,就是通过其 他方法让对方不知反抗,定抢劫罪。 (2)正常喝酒,张三喝醉,临时起意,拿走手表,定盗窃罪,因为没有压 制反抗的手段。 (3)正常喝酒,两人都喝醉,路人甲将手表拿走,给路人甲定盗窃罪 (4)区分抢劫罪和盗窃罪看目的,如果是为了财物而喝酒,将其灌醉,定 抢劫罪;如果是临时起意,没有压制反抗的手段,定盗窃罪。 2.转化犯 (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 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 罪定罪处罚。 【解析】转化犯:某人犯A罪,本来应按照 A罪定罪,但由于符合一些法定 情形,法官按照B 罪来定罪,就是转化犯,主要有三种情形。 2.转化犯 13(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辨析: 暴力作用在人: 暴力作用在物: 【解析】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1.抢夺:如飞车党,骑着摩托车从行人旁边经过,把金项链、包等拽走。飞 车党这种拽金项链、包的行为,即抢夺。注意区分抢夺和抢劫,均涉及暴力,通 过暴力的作用对象进行区分。 (1)如果暴力作用在人上,定抢劫罪,如一刀捅过去把财物拿走。 (2)如果暴力作用在物上,定抢夺罪,如飞车党暴力夺包的行为。 2.抢夺如何转化为抢劫:飞车党为了抢夺财物,以防万一在包里藏了凶器, 一旦飞车党被抓,定抢劫罪。注意:凶器不需要显示出来,因为如果拿出凶器来 对着人抢包,对方不敢反抗,亮出凶器本身带有胁迫,不会转化为抢劫罪,而是 直接定抢劫罪。 2.转化犯 (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 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 罪定罪处罚。 【解析】 1.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三种罪之一,是前提条件),为窝藏赃物、抗拒 抓捕或者毁灭罪证(是目的要件)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要 件),一个人的行为同时满足前提、目的和手段三个要件,此时被抓直接按照抢 劫罪定罪。 (1)如我去张三家盗窃,正在翻箱倒柜的时候,张三回家发现有贼要抓我, 我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拿起刀恐吓“你别过来,过来就弄死你”, 此时甲三个要件同时满足,定抢劫罪。 14(2)如我去张三家盗窃,已偷到一件宝贝,拿回家发现一文不值,我特别 生气,又找到张三揍一顿,此时不定抢劫罪。虽然我也去偷东西,也使用暴力, 但不是当场使用暴力,且使用暴力目的也不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 没有同时满足三个要件,故不定抢劫罪。仍然定盗窃罪,若打成轻伤,还定故意 伤害罪。 2.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 罪处罚。意味着只有首要分子才定抢劫罪,小兵、小喽啰不定抢劫罪,他们构成 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3.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1)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口诀:入户上车抢银行,多次巨额有伤亡,冒充军警持着枪,特殊物资不能 抢 【解析】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一般抢劫罪判 3-10年,有下列8种情形之一, 会判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1.入户抢劫:“户”指生活场所,与外界相隔离,渔民用来生活的渔船算作 户,牧民用来生活的帐篷也算户,宾馆、集体宿舍、临时搭建的工棚不算户。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如公交车、地铁等,单位用来接送职工的公车、 学校用来接送师生的校车、接送旅客的大巴车但没有营业执照均算,小型出租车 不算。简单记忆为“人多算,人少不算”。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经营资金”,意味着运钞车里的钱肯 定算,属于经营资金。 15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是指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要 求时间;“数额巨大”各地标准不同。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若抢劫过程中采用暴力致人死亡,属于抢劫罪的加 重情节。若抢劫后,出于灭口的目的致人死亡,定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抢劫过程中采用暴力致人死亡相当于抢劫未完成,还在抢劫中,故属于抢劫罪的 加重情节。抢劫后再去灭口,相当于干完一件事再干另一件事,干了两件事所以 要数罪并罚。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意味着本人是非军警人员,如果本人是军警人员去抢 劫,从重处罚。从重是指从 3-10 年内选一个较大的数量刑(如 9 年、10 年)。 7.持枪抢劫:枪要是真枪,且枪要展示出来,枪不要求有子弹。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军用物资”是指武警部队(军 方)使用的物资,若抢劫公安警察的物资,则不算。 9.考查细节,掌握 8种加重情形。口诀:入户上车抢银行,多次巨额有伤亡, 冒充军警持着枪,特殊物资不能抢。 (二)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1.主要情形: 2.既遂标准: 【解析】盗窃罪:即偷东西,五种情形之一构成盗窃罪。 1.五种情形: (1)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规定,1千到3千元以上,属于 数额较大,根据各地区根据经济水平确定一个数值。 (2)多次盗窃:两年内三次以上(包括三次)。 (3)入户盗窃:到别人家中偷东西。 (4)携带凶器盗窃:仅携带凶器,定盗窃罪;若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 携带凶器盗窃,结果主人回来了,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属于转化犯,定 抢劫罪。 16(5)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窃取别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如扒手 行为。注意我国没有扒窃罪和扒手罪,只有盗窃罪。 2.盗窃罪主要考查两种情形: (1)调包:以假乱真、狸猫换太子的行为,如甲从两元店购买一个假戒指, 跑到珠宝行趁店员不注意,将价值 2万元的真钻戒调包,此时定盗窃罪。做题时, 碰到调包行为,秒选盗窃罪。 (2)调虎离山:把别人调走了,然后偷东西。如甲想偷张三家里的一幅字 画,但张三天天在家不好偷,某天甲将张三支走,说其儿子和别人打起来了,张 三就下楼了,甲趁机偷走了张三的画,此时定盗窃罪。 3.既遂标准:财物脱离主人控制(失控说)。如甲在火车上偷盗张三的箱子, 为防止张三发现,将箱子扔到火车外,此时甲的盗窃罪既遂。因为箱子扔到车外, 显然脱离了主人的控制。 4.特殊情形:如甲在商店内行窃,趁柜员不注意,将一枚价值较高的金戒指 攥在手里,打算离开,当甲走到门口的时候柜员发现戒指少了一枚,立马把甲叫 住,甲一见事情败露,将戒指扔到柜台上跑了,这种情况视为盗窃罪既遂。因为 我国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在商店内行窃,对于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果攥在手里、 藏在腋下、放在兜里,则算作财物脱离主人控制,即便主人当场发现也算作财物 脱离主人控制,仍然算作盗窃罪既遂。 (三)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 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解析】侵占罪:主要针对三种物: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 1.保管物: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如甲出差,把电脑送到张三那里,让张三 帮忙保管,甲出差回来后跟张三要,张三拒不归还,张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定侵 占罪。 2.遗忘物:非基于所有权人意愿丧失对物的控制。如甲坐出租车,把手机忘 到了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捡到手机不归还,定侵占罪。 173.埋藏物:如甲在院子里挖到了非常值钱的宝贝,若有遗嘱写明是传家宝, 则归甲所有;若宝贝没有证据证明归甲所有,应该归国家所有。非法占有,拒不 交出,定侵占罪。 4.甲在路上捡到一部手机,手机是张三的,张三要求返还,甲特别听话还给 了张三,不能定侵占罪,因为没有非法占有、没有拒不交出。 (四)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 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财物:诈骗罪骗的是财物,即骗钱,如果是骗婚、骗色、骗奸,则不构成 诈骗罪。如甲看到美女乙,骗她自己家里很有钱,乙听信之后就和甲结了婚,此 时不构成诈骗罪,且甲和乙的婚姻是有效的,意味着乙要解除婚姻只能通过离婚。 俗话说“婚姻在爱情面前,就是互相骗来骗去骗出真爱”,要保持一定神秘感, 若没有神秘感,则保质期不会长久。 2.行为要件: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要产生错误认知,意味着被害人要有认 知能力,有认知能力才会产生错误认知。若骗取不具有认知能力的幼儿、精神病 人,则不构成诈骗罪,构成盗窃罪。如甲在楼下碰到一个小孩,戴的金手镯甲特 别想要,用十根棒棒糖跟小孩换金手镯,小孩并不懂认为棒棒糖值钱,就跟甲交 换了,此时不符合诈骗罪的行为要件,构成盗窃罪。 3.主动处分财产:基于错误认知主动处分财产,有处分财产的过程才定诈骗 罪,没有这个过程仍然定盗窃罪。 (1)张三骗李四孩子住院了,需要 10 万元手术费,赶紧打过来,李四就相 信了打过去 10 万元,即李四基于错误认知主动自愿处分财产,因此张三构成诈 骗罪。有些行为,虽然被害人也被骗,但没有基于错误认知主动处分财产的过程, 此时不构成诈骗罪,构成盗窃罪。 (2)如甲去服装店打算拿两件衣服就跑,于是骗店员拿件衣服试一试,店 员信以为真拿了件衣服给甲试穿,甲趁店员不注意穿着衣服就跑了。虽然店员被 18骗了,但没有基于错误认知主动处分财产的过程,给甲试穿衣服是为了让甲购买, 因此不构成诈骗罪,构成盗窃罪。 (3)二维码:甲去饭店吃饭,吃完饭扫二维码付钱,趁老板不注意,用自 己的支付宝收款码扫码,扫完后跟老板说钱已支付,但实际上是自己给自己转账, 这种情形虽然老板也被骗,但老板没有基于错误认知主动处分财产的过程,仍然 定盗窃罪。 (4)甲和张三一起出去旅游,开着张三的兰博基尼,到一个洗浴中心门口 张三一定要进去玩,甲不想去,于是心生一计让张三把车钥匙给他保管,张三信 以为真,将车钥匙交给甲,甲趁张三玩的时候去二手车行把车卖掉,虽然张三也 被骗了,但没有基于错误认知主动处分财产的过程,仍然构成盗窃罪。 (五)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 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本罪行为表现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1.盗窃信用卡使用定盗窃罪 2.抢劫信用卡使用定抢劫罪 3.其他定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不仅包含可以透支的信用卡,也包含不可以 透支的借记卡,在法律上均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如使用假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 的信用卡:假身份证申领的信用卡也是假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如过期的、注销的信用卡,通过科技手段使用。 3.冒用他人信用卡:冒充别人的身份,使用别人的信用卡。 (1)捡来的信用卡。 (2)骗来/抢夺来的信用卡。 19(3)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信用卡的信息,如卡号、电话号码、身份证号, 将这些信息绑定到 APP、移动终端、支付宝上进行消费,此时仍然构成信用卡诈 骗罪。 4.恶意透支:超过规定限额、规定期限,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 仍然超过3个月拒不归还。 5.判断信用卡诈骗罪分三步走: (1)盗窃信用卡使用定盗窃罪:信用卡是否盗窃得来,若是盗窃得来的信 用卡,直接定盗窃罪即可。 (2)抢劫信用卡使用定抢劫罪:信用卡是否抢劫得来,若是抢劫得来的信 用卡,直接定抢劫罪即可。 (3)其他定信用卡诈骗罪:既不是盗窃,也不是抢劫得来的,直接选择信 用卡诈骗罪。 ①捡来的信用卡,并非盗窃和抢劫,属于其他情形,定信用卡诈骗罪。 ②骗来的信用卡,既不是盗窃,也不是抢劫,定信用卡诈骗罪。 ③盗窃的信用卡,定盗窃罪。 (六)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 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解析】拐卖妇女儿童罪:妇女指14周岁的以上的女性,儿童指不满 14周 岁的无论男女,在我国没有拐卖男人罪,只有拐卖妇女儿童罪,也没有拐卖人口 罪。 1.以出卖为目的:如捡到一个小孩把他给卖掉,可以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把 自己的亲生孩子卖掉,或者在孤儿院收养了一个孩子卖掉,也可以定拐卖妇女儿 童罪。无论孩子是怎么来的,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都能定拐卖妇女儿童罪。 2.其他的目的定其他的罪:如把小孩子骗来向家长要赎金,定绑架罪(挟人 质以令第三方);如果在大街上看到小孩子很可爱,用棒棒糖把他骗回家打算自 己养,定拐骗儿童罪;如果拐子那里收买孩子自己养,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 罪。 203.既遂标准:拐到手即既遂,不用管有没有卖出去。如拐到一个小孩想要卖 出去,但特别丑卖不出去,没办法又把孩子送了回去,到手已经既遂,不管是否 卖出去,此时仍然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 (七)绑架罪(挟人质以令第三方)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 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 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思考: 甲控制住乙,向丙要钱? 甲控制住乙,向乙要钱? 思考: 1.20 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 2.15 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 3.10 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 【解析】绑架罪: 1.挟人质以令第三方。 (1)甲控制住乙,向丙要钱,成立绑架罪,如甲绑了小明,向小明的爸爸 要100万,不给钱就弄死他,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 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成立绑架罪。 (2)甲控制住乙,向乙要钱,是压制了乙的反抗,强行取财,定的是抢劫 罪。区分:向第三方提要求定绑架,向本人定抢劫。 2.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绑架罪不仅是勒索财物,也可以 是其他不法要求,如某大学中甲男与乙女处对象,结果甲男太爱女的,没有就不 行,女方要求分手男方不同意,一气之下将乙女室友绑起来,利用被绑架人安危 的忧虑满足其他不法要求,最终被判处 5年有期徒刑。 3.绑架+撕票:如果一个人被绑架,且在被绑架的过程中被故意杀死,一般 定绑架一个罪,但是绑架+撕票量刑非常重,会判到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思考: 21(1)20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定绑架罪。 (2)15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15 岁的男孩仅对“烧杀奸抢伤贩爆投” 承担责任,对绑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对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定 故意杀人罪。 (3)13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同时满足四个条件,致人死亡、情节 严重、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需要追溯,此时定故意杀人,若没有满足四个条 件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4)10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不承担刑事责任。 (八)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的行为。 【解析】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 人身自由的行为,只要是限制人身自由。其他方法:典型的是基于羞耻心让对方 无法突破一定范围。如甲趁着女子洗浴把衣服拿走,就是让女孩子基于羞耻心无 法走出洗浴的地方,定非法拘禁罪。主要目的是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九)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十)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解析】 1.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都是损害他人,若是自伤、自残不能定故意伤害。 伤害自己的一定不构成犯罪(错误),原因:我国有战时自伤罪,指军人自伤逃 避战役要承担刑事责任,军人在战争时,身体、生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 2.故意杀人罪:指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1)杀害尸体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如仇人虽然死了,尸体摆在那里,但还 是特别生气,上去捅两刀,则构成侮辱尸体罪。 (2)溺婴:如将婴儿扔到河里淹死了,构成故意杀人罪。 22(4)打胎:发现老婆怀孕了逼着其去打胎,因为生命是从脱离母体、独立 呼吸开始的,胎儿没有脱离母体,没有独立呼吸,不构成生命,这种情况不是杀 人。 (5)大义灭亲:如老汉的儿子横行乡里,老汉出于道义打死了自己的儿子, 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哪怕这个人再怎么坏,个人都没有剥夺他生命的权利,只能 走法律途径。 (6)安乐死:经过别人同意,别人求着自己把他杀死,目前我国不承认安 乐死,此时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7)相约自杀:如果两个人都死了,不涉及故意杀人,若两个人各自自杀, 但是一方后悔,此时不构成故意杀人;若两个人相约自杀,一方帮助一方自杀, 如甲和张三相约自杀,张三让甲把自己捅死之后再自杀,甲捅死张三之后后悔, 此时构成故意杀人罪。 (十一)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解析】遗弃罪:该养不养,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1.负有扶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夫妻之间。 2.与故意杀人一起考查,要能区别。如果甲有一个孩子特别丑,自己不想养 了,扔到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结果: (1)扔到人多的地方:如广场、福利院门口、医院门口,即容易被救助的 地方,构成遗弃罪。 (2)扔到人少的地方(难以被救助),如荒山野岭、深山老林,孩子没有 生还的可能性,定故意杀人罪。 (十二)强奸罪 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普通强奸,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 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另一类是奸淫幼女(准强奸),即 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23【解析】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 1.一类是普通强奸,即违背妇女意志。 (1)妇女要是活的,奸尸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尸体没有意志,构成侮辱尸 体罪。 (2)强奸的是妇女,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在刑修九之前不构成犯罪, 在刑修九之后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3)违背妇女意志通常是男性,女性也有可能构成强奸罪,指在强奸罪的 共犯中女性也可能称为强奸罪共犯之一。如甲想强奸乙,但一个人按不住乙,就 让自己的老婆帮忙按住乙,甲的老婆构成强奸罪共犯。 2.另一种是奸淫幼女(准强奸): (1)奸淫幼女不要求违背意志。幼女是指 14周岁以下的女性,和幼女发生 性关系,不论其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因为对于不满 14 周岁的女性来说, 无论从认知和反抗能力来说都处于弱势地位,不懂也不能反抗,所以这种情况下 法律实行加强保护主义。如果幼女是卖淫女,和幼女发生性关系并支付了钱,此 时依然定强奸罪。 (2)假设幼女为卖淫女,即支付了费用的,此时按照强奸罪定罪,以前我 国有嫖宿幼女罪,指的是和卖淫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但嫖宿幼女罪量刑没有强奸 罪的量刑高,所以会导致一些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后故意塞给幼女钱,造成嫖宿 幼女罪的假象,不符合立法初衷,所以刑修九中删除了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意 味着现在只要和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给钱,不管是否愿意,都构成强奸罪。 (十三)敲诈勒索罪(不足以压制)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 较大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实行威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处分财产—取得财产—被害人遭 受损失 【解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 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1.数额较大:各地根据经济状况自己定数额),很少考查。 242.多次索取:两年内三次以上,包含三次。 3.关键词信息是对人实行威胁,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如甲对张三说自己 有张三出轨的证据,要张三给自己 50 万,否则就把证据寄给张三的老婆,此时 属于甲对张三实行威胁,让张三产生恐惧心理,从而索取财物,定敲诈勒索罪。 4.与抢劫罪区分:就看行为人的暴力程度,若暴力程度可以达到压制反抗的 目的,定抢劫罪,若暴力程度不足以压制反抗,定敲诈勒索罪。如甲跟张三说“你 不给我 50 万,我就将你裸照公诸于众”,张三害怕给了甲钱,可以反抗不足以 压制,定敲诈勒索罪;如甲张三说“你不给我钱,我就揭发你曾经犯过罪”,张 三害怕给钱,定敲诈勒索,不足以压制;若甲对张三说“不给我钱,我就弄死你” 把刀架在张三的脖子,属于压制反抗,强行取财,此时定抢劫罪。 (十四)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险驾驶行为。 本罪行为表现为: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醉酒驾驶机动车;(3)从事校车业务或 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4)违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解析】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开车有四种情形之一,构成危险驾驶罪(多 选题)。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如开 S型、飙车。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 80 毫克每一百毫升。若 血液酒精含量20~80毫克每一百毫升为饮酒。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 时速行驶的(运人的)。如果是运货的车严重超载、严重超速,不定危险驾驶罪, 是行政违法行为。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如浓硫酸),危及公共安 全的。 5.注意: 25(1)毒驾(吸毒之后驾驶机动车)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因为罪刑法定,此 时受行政处罚。 (2)挪车问题:如开车去吃饭,将车停在大马路旁边,喝酒之后接到电话 去挪车,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交警发现也能定,即打火就算。 (3)危险驾驶罪不要求出事,如醉酒,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 80mg/100ml, 不出事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只要有危险的状态就可以。 (十五)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 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 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 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 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解析】交通肇事罪: 1.前提: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闯红灯、醉酒。 2.后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即要么 1 人以上的死亡,要么 3 人以上的重 伤,包含本数,若是财产则是 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 3.交通肇事罪是过失性犯罪,如甲开车看到前面有自己的仇人,故意开车把 仇人撞死,此时不定交通肇事罪,而定故意杀人罪。无论是交通肇事罪还是危险 驾驶发生在道路上,如城市里的公路、乡间公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如开放的广场、停车场等,封闭的小区不算是道路,在封闭的小区内将人撞死不 能构成交通肇事,而是过失致人死亡。 4.交通肇事罪 VS故意杀人罪: (1)甲违规驾驶撞到人,人没死,但是这个人全身是血,甲害怕自己驾车 逃跑,人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死亡,此时定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 (情节不同量刑不同)。一般的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 3年以下,有逃逸情节定 3- 7年,逃逸致人死亡定 7年以上。 26(2)违反交通规则驾驶撞到人,人没死,把人装到后备箱扔到深山老林, 导致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此时定故意杀人罪。自己逃跑的为交通肇事,带 着伤者一起跑的导致没有及时救助导致死亡,定故意杀人。 (3)甲违规驾驶撞到人,人没死,但是这个人全身是血,甲以为其死亡, 于是将其扔到后备箱、深山老林,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前两种情况是明知道没有 死,第三种情况是其实以为死了,主观发生错误,定过失致人死亡。 (十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 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叫做危害公共安 全的罪名,都是以危害公共安全,又叫做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 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放火:故意引燃房子危及房子里面的人和周边人安全。 (2)决水:如将大坝挖开引发水患,危及公共安全。 (3)爆炸,如在广场上引燃炸药包,点燃导致的危害公共安全。 (4)投放危险物质,如在村里投毒,危害到整村的安全。 2.为了杀死张三一个人,在其杯子中投毒,不是投放危险物质,为故意杀人。 3.以外的方法指行为要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不同,但是程度 上相当。如大连某人反社会,开着车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撞死,属于以外的方法危 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定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刑。再 比如玛莎拉蒂的女车主喝酒撞人不停车,继续横冲直撞,又撞了很多的人和车, 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再比如喝醉酒逆向行驶。 4.典型的重罪,重的时候定到无期徒刑或死刑,最低为3年以上。在普遍认 知中故意杀人是重罪(危害特定的人),但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也是重罪 (不特定的人),相比可能更重。 (十七)作弊入刑 271.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 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 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 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 3.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的行为。 【解析】作弊入刑: 1.组织考试作弊罪:单纯的作弊不能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必须是组织或者 为组织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另外要求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如司法考试、高 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等,而小学的期中考试不算。 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 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是出售的这一方构成这个 罪,买答案的一方不构成这个罪。 3.代替考试罪:无论是当“枪手”,还是找“枪手”,都能构成这个罪名, 如老婆代替老公去考试,此时老公和老婆都构成此罪名。 (十八)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 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限制 人身自由 【解析】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1.故意:强调故意,如果是五音不全的人在公共场合奏唱国歌,不构成侮辱 国歌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是公共场合。 2.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典型的轻罪)。 28【注意】其他罪名: 1.甲有一幅字画,是甲自己画的虾,有一天甲将小明控制住要求其花费 100 万购买自己的字画,否则将小明弄死,属于压制反抗、强行取财,构成抢劫罪。 2.小明有一幅字画,有一天小明拿着这幅画走在路上时被家暴力夺走,甲构 成抢夺罪。 3.甲到小明家盗窃一幅画,突然小明画家,发现有盗贼准备抓,甲为了抗拒 抓捕,当场使用了暴力,定抢劫转化犯。 4.这幅画是小明自己画的画,有一天跑到字画行趁着柜员不注意将真迹调包, 定盗窃罪。 5.甲在路上捡到小明的一幅真迹,小明找到甲说画是自己的、是真迹,但甲 拒不归还,此时定侵占罪。 6.甲自己画了一幅画一毛不值,有一天甲对小明说这是真迹,价值 100 万, 现在50 万卖给他,小明信以为真,花费50 万购买此画,此时定诈骗罪。 7.小明家有 100 万的画,有一天甲将小明控制住,并打电话给其爸爸说“你 必须拿 100 万的画来交换,否则就撕票”,属于胁人质以令第三方,定绑架罪。 8.如果在抢劫的过程中采用暴力把别人弄死,只定抢劫罪,只不过属于加重 情节;抢劫之后通过灭口的方式将别人弄死,数罪并罚,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9.使用盗窃来的信用卡,定盗窃罪。抢劫来的信用卡,定抢劫罪;捡来的信 用卡使用,定信用卡诈骗罪。 2910.将捡到的孩子卖掉,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大街上用棒棒糖骗到一个小 孩,定拐骗妇女儿童罪;从拐子处收买了一个孩子准备自己养,叫做收买被拐卖 的妇女儿童罪。 【注意】其他罪名: 1.变态张三看到美女在洗澡,于是将美女的衣服拿走,让美女基于羞耻心无 法走出洗浴的地方,属于非法拘禁。 2.自己伤害自己的一定不构成犯罪(错误),原因:我国有战时自伤罪。 3.相约自杀若两个人都死了,则不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各自自杀,一方后悔,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若一方帮助另一方自杀,结果另一方后悔,则构成故意杀人 罪。 4.奸尸的行为不能构成强奸罪,叫做侮辱尸体罪。强奸的对象,若强奸的男 人不构成强奸罪,而是叫做强制猥亵侮辱罪。若与不满 14 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 系,构成强奸罪,不管是否愿意。 5.张三有一幅真迹的字画,有一天甲对张三说“若不把这幅真迹给我,我就 揭发你曾经犯过罪”,张三害怕将字画给了甲,则给甲定敲诈勒索,不足以压制 反抗;若甲将刀架在张三的脖子上“不给我,我就弄死你”,定抢劫罪。 30【注意】其他罪名: 1.有一天,甲醉酒驾驶机动车定危险驾驶罪。 2.若甲醉酒驾驶机动车撞死了人,叫做交通肇事罪。 3.若醉酒驾驶机动车撞了人,但不停车,继续横冲直撞,又撞了好多人、好 多车,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醉酒驾驶机动车,撞了人之后人并没有死,但是由于司机自己害怕逃跑, 定交通肇事罪。若将人放到后备箱,扔到深山老林,导致其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 死亡,定故意杀人;这个人其实没死,但是司机以为他死亡,扔到后备箱、深山 老林,定过失致人死亡。 5.代替考试罪,找枪手和当枪手都能构成此罪名(正确)。 6.侮辱国旗、国歌、国徽罪,公共场合也包括网络(如直播)。 刑修十一重点改动: 一、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析】刑修十一为刑法的第十一次修正案,在 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刑修十一新增罪名: 1.高空抛物罪(新增):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在新修十一之前 我国有司法解释,对于此种行为,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为典型的重罪(最 31低 3 年),如从高空抛下水杯、烟灰缸没有砸到人,直接定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点重,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高空抛物罪为典型的轻罪,情节严重的,处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甲 从高空泼硫酸,下面有一群老太太跳广场舞,直接泼死了一群人,此时定一年以 下则不合理,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危险 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来定罪。再比如甲看到自己的仇人正在楼下走,于是拿起菜刀 对准其往下扔,此时定高空抛物 1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合理,属于故意杀人,故同 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 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 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析】妨害安全驾驶罪:刑修十一新增。如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定以危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如果仅是抢了下方向盘、打了司机一下,直接定 3年比 较重,所以国家新出台妨害安全驾驶罪。 1.典型的轻罪。 2.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 甲抢了方向盘导致整个公交车坠江,死了一半的人,定妨害安全驾驶罪则不行, 则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3.此罪名限制两类人:乘客和司机,无论是乘客还是司机都可能构成此罪名, 如公交车过站了,司机不停车,乘客去挠司机,司机也不管方向盘,与乘客互挠, 则乘客和司机均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4.要求:行驶过程中才能构成,若车停了,则不能构成此罪名。 321.(单选)下列犯罪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的是: A.甲窃得价值 5000元的手机一部,被发现后持械抗拒抓捕 B.乙窃得同事的信用卡一张,并用其消费 10000元 C.丙在火车上捡到价值 50000元的提包一只,经失主催要后拒不归还 D.丁为某私营公司的销售主管,在销售过程中私自将价值 50000 元的产品据 为己有 【解析】1.A项:本来是盗窃,但是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定抢劫罪, 排除。B 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当选。C 项:捡到皮包属于遗忘 物拒不归还,定侵占罪,排除。D项:非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单位钱据为己有(不 还),定职务侵占罪,排除。【选 B】 2.(单选)甲乘坐公交车时因到站未停与司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抢夺正在 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致公交车失控撞到路边电线杆,乘客及行人受伤、公交车 严重受损。甲的行为构成: 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交通肇事罪 C.寻衅滋事罪 D.危险驾驶罪 【解析】2.A 项:公交车抢夺方向盘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选。 【选A】 3.(单选)孙某在餐馆遇到出差的李某,故意将李某灌醉后乘机盗取其手机、 电脑等财物若干。孙某的行为: A.构成盗窃罪,符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 B.构成抢夺罪,符合乘人不备突然夺取的特征 C.构成抢劫罪,符合暴力或胁迫以外手段特征 D.构成侵占罪,符合占有他人财产不归还特征 【解析】3.C项:故意灌醉是指带有目的和对方喝酒,这种手段是以其他方 法,让对方不知反抗,定抢劫罪(符合暴力或胁迫以外的),当选。【选C】 4.(单选)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 100 33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盈利的 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资金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解析】4.B项:服装公司是私企,张某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意味着可 能会还,平分的不是 100万,而是炒股是盈利的钱,属于三种情形之一(非国家 工作人员+会还),定挪用资金罪,当选。A 项: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会还,排 除。C项:非国+不还,排除。D项:国家工作人员+不还,排除。【选 B】 5.(单选)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 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 A.贪污 B.挪用公款 C.滥用职权 D.职务侵占罪 【解析】5.B项:国有企业说明李某是国家工作人员,未提及还不还,三步 走看关键词,没有非法占有、挪用,第二步看情节,没有情节,则属于其他情节, 炒股是营利活动,国家工作人员还会还,定挪用公款罪,当选。C项错误:滥用 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权限和程序去使用权力导致人民 权益受损(兜底),排除。【选 B】 6.(单选)甲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甲某 犯有()。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解析】6.B 项:溺婴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当选。D 项:对共同生活的家 庭成员实施虐待行为,可以是生理上也可以是精神上(如辱骂、精神控制对方、 威胁对方等),为典型的告诉才能处理,不告不理,因为每个人不一样,有些人 忍受能力比较强,可能别人觉得被虐待,但是自己不觉得,排除。【选 B】 7.(单选)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 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行为构成: 34A.遗弃罪 B.诈骗罪 C.拐骗儿童罪 D.拐卖儿童罪 【解析】7.D项:以出卖为目的构成拐卖儿童罪,当选。【选 D】 8.(单选)“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现在道路交通常用的标语。为保 障交通安全,我国《刑法》对“酒后驾车”的相关情形也做了规定。在不考虑驾 驶人年龄、行为能力等前提下,下列情形与刑法罪名对应关系正确的是: A.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 B.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 C.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 D.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 【解析】8.A项:危险驾驶罪要求驾驶机动车为醉酒驾驶,若仅是饮酒,为 行政的问题,排除。B 项: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后的标准是血液 酒精含量20~80mg/100ml。C、D项:交通肇事罪需要出事,排除。【选 B】 9.(单选)魏某因曾被赵某当众羞辱,一直对赵某怀恨在心,时时想着报复 赵某,一天,魏某在外喝酒后驾车回家,不料在路上撞死一行人,下车查看后发 现此人正是赵某。那么,魏某的行为应当属于( )。 A.故意杀人 B.过失致人死亡 C.交通肇事 D.报复陷害 【解析】9.C项:不料撞死人说明魏某不是故意的,而是过失的,属于交通 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特殊的罪名,过失致人死亡是一般的罪名,既有一般又有 特殊,定的是特殊的罪名,若是在封闭的小区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当选。D项: 没有报复陷害罪,排除。【选 C】 10.(单选)甲因囊中羞涩而心生歹念,于深夜尾随一个醉酒壮汉,将其打 晕在地并把钱包抢走;后乙从该处路过,看见该醉酒壮汉人事不省,于是上前摸 索,发现一部苹果手机,遂将手机拿走。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甲和乙构成共同犯罪,且都构成抢劫罪 35B.甲和乙构成共同犯罪,且都构成盗窃罪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盗窃罪 D.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解析】10.C 项:甲为了钱将人打晕,是通过其他方法让对方无法反抗,定 抢劫罪。乙是临时起意,构成盗窃罪,且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当选。【选 C】 【答案汇总】 1-5:BACBB;6-10:BDBCC 36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Be your better self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