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专题08“法律与生活民事诉讼案例“主观题(解析版)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2.2024二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二轮热点题型归纳与变式演练(新高考通用)

专题08“法律与生活民事诉讼案例“主观题(解析版)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2.2024二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二轮热点题型归纳与变式演练(新高考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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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8“法律与生活民事诉讼案例“主观题(解析版)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2.2024二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二轮热点题型归纳与变式演练(新高考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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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MB
文档页数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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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 07: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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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8 “法律与生活民事诉讼案例分析”主观题 设题型特点 试题一般取材于社会热点话题,主要涉及民事纠纷,通过民事诉讼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试题往往与政治与 法治或逻辑与思维等模块进行融合,以实现综合考查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律题的答案由三部分组成:判定、引用法条及陈述事实。判定简单明确,法条要准确无误,陈述事实要 与法理相结合。 第一步:仔细审题,明确题意,弄清命题者的意图。 要做到“两审”:审材料和审问题。一般先审问题后审材料,带着问题审材料。审问题,就是要弄清问题 的中心,看清问题的特殊要求(如要求说明原因、意义或做法的正确性),从而弄准答题应当运用的课本 知识。审材料,先粗读再细读,尽快抓住它的关键词句、主要观点和中心思想。 第二步:根据材料内容对接教材知识,落实知识点内容。 带着问题读材料,找出问题、材料、教材三者之间的相关点,这是答题的关键。 第三步:理清思路,组织答案。 答案应具有针对性,切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如涉及多个知识点,要考虑其主次与先后,用序号标明, 做到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规范。切不可答非所问,偏离题意。 1.(2023·浙江·高考真题)王宏大与刘文昌准备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取名“普罗旺斯”(法国地名 音译),拟以宅基地使用权、两套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100万元现金和一部漫画作品出资。 公司成立后,与童漫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年薪30万元人民币,赠送140平方米房屋一套,但 5年内不得结婚,否则解聘,并收回房屋。童漫入职一个月后,公司为其办理了赠送房屋的产权登记。半 年后,童漫登记结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列举本案中的用益物权,并说明哪项财产不能作为公司财产。(2)分析童漫是否应当退还房屋。 (3)说明“普罗旺斯”公司名称是否合适。 【答案】(1)本案中的用益物权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财产权,不 得转让,不能作为公司出资。 (2)劳动合同中“5年内不得结婚”的约定因排除当事人结婚权利(自由)而无效,童漫结婚不构成违约, 房屋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无须返还房屋。 (3)“普罗旺斯”会让人误以为是外国公司,作为中国的公司,取名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原则,选择汉语 词汇。 【分析】背景素材:出资开设公司 考点考查:保护财产权、订立合同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列举材料中 的用益物权,并明确哪项财产不能作为公司财产。首先要明确用益物权的内容,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 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 地役权。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拟以宅基地使用权、两套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说明本案中的用益物权有宅基地 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本题要求分析童漫是否应当退还房屋。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年薪30万元人民币,赠送140平方米房屋一套,但5年内不 得结婚,否则解聘,并收回房屋→劳动合同中“5年内不得结婚”的约定,属于违反法律的情形,导致合 同全部或部分无效。且公司为童漫办理了赠送房屋的产权登记,房屋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故无须返还房 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公司注册名称需要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可以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 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普罗旺斯是法国的地名,会对公众造成一定的误解,所 以名称不合适。 2.(2023·湖北·统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方某在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两人发生争执,老人因为情绪激动诱发心脏病,倒地死亡。 视频记录显示,两人并未发生肢体冲突,老人也一直没有熄灭手里的烟。事后老人家属与方某在派出所就 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到法院起诉方某,索赔4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方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并无 必然因果关系,但考虑“公平原则”,判决方某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 一审判决后,当地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随后事件发酵,扩散到全国,引起热议。网民甲说:“人 死比天大,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的,肯定赔的比法院判的多。”法科生乙说:“就我所学的民法知识,我觉得一分钱都不应该赔。”控烟专家丙对记者说:“这个判决让我很担心,将对热心劝阻吸烟者造成巨 大冲击,会严重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丁对戊说:“我觉得方某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而且应该鼓励。” 戊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方某的行为没错我不反对,但鼓励我认为谈不上。”丁反驳说:“你既然不 同意我的观点,却又承认方某没错,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老人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赔金额太少,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方某不承 担侵权责任。事后方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后遇到在公共场所的抽烟者,我还是会理性劝阻的。” (1)运用《法律与生活》《政治与法治》知识,评析甲乙丙的说法。 (2)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判断丁戊的对话中谁的话不合逻辑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甲的观点片面,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 人身利益,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也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该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甲认为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是不对 的。 ②乙的观点正确,方某在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让方某分 担损失,与民法典的立法宗旨相违背,不利于维护公序良俗,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方 某不用赔偿。 ③丙的观点正确,一审判决让方某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会打击热心 劝阻吸烟者的积极性,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 会阻碍中国控烟的进程。 (2)丁反驳的话,不合逻辑。丁对戊说:“我觉得方某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而且应该鼓励。”,这是一 个联言判断,戊不同意丁的观点,戊认为这个联言判断是假的,在联言判断中,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 言支都是真的,这个联言判断才是真的,如果有一个联言支是假的,这个联言判断就是假的,戊否定了要 鼓励,即认为联言判断有的联言支不真,并没有与承认方某没错产生自相矛盾。 【分析】背景素材:电梯内劝阻吸烟案例 考点考查:民法典、全民守法、联言判断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 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说:“人死比天大,家属应该直接找当事人闹的,肯定赔的比法院判的多。”→可联系教材 知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但是公民在行使自 己权利的时候,也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应该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 关键词②:乙说:“就我所学的民法知识,我觉得一分钱都不应该赔。”→可联系教材知识劝阻老人吸烟 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键词③:控烟专家丙对记者说:“这个判决让我很担心,将对热心劝阻吸烟者造成巨大冲击,会严重阻 碍中国控烟的进程。”→可联系教材知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中国 控烟的进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 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丁对戊说:“我觉得方某的行为不但没有错,而且应该鼓励。”→可联系教材知识这是一个联 言判断。 关键词②:戊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方某的行为没错我不反对,但鼓励我认为谈不上。”→可联系教 材知识在联言判断中,当且仅当组成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的,这个联言判断才是真的,如果有一个联言 支是假的,这个联言判断就是假的。 关键词③:丁反驳说:“你既然不同意我的观点,却又承认方某没错,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可联系教 材知识戊否定了要鼓励,即认为联言判断有的联言支不真,并没有与承认方某没错产生自相矛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2023·辽宁·统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红色剧本杀”以角色扮演方式在游戏中传承红色基因,这种沉浸式体验深受青少年喜爱。A剧本杀 店张贴海报,吸引玩家纷至沓来。某日,大三学生小明约同学去该店玩以某英雄连事迹为主线的情景式剧 本杀。在游戏过程中,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 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小明向执法机关举报了该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剧本杀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 提出哪些理由。 【答案】(1)①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损害社会共利益。 ②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③在宣传海报中,“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理由: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②英烈和小明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店主观上存在过错,该店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分析】背景素材:小明与剧本杀店的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尊重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剧本杀店的违法行为和小明可以提起的申请赔偿的理由,从积 极维护人身权利、尊重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等方面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该店涉嫌哪些违法行为: 关键词①:小明发现剧本内容包含对某英烈的侮辱性言辞→可联系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 关键词②: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可联系侵犯了小明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关键词③:海量下载,改编的红色剧本→可联系著作权的相关知识。 理由: 关键词①:若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可提出哪些理由→可联系《民法典》关于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 相关规定; 关键词②:震惊之余,小明与主持人发生争执,不牢固的布景装置导致了小明小腿骨折→可联系一般侵权 的构成要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2022·山东·统考高考真题)【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 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 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 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 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 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相关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嗓声干 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 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 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根据《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A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甲所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 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乙认为:只要制造嗓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应受到警告处罚,甲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所以 甲应受到警告处罚。甲认为:只有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才应受到警告处罚,自己 没有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所以不应受到警告处罚。 (1)关于居民甲制造噪声的行为是否应受到行政处罚,针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甲和乙各 执一词。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分别判断甲乙推理的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3)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的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 【答案】(1)乙的结论错误。“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是“受到警告处罚”的一个必要条件,不 是充分条件,推理的前提虚假,因此结论错误。甲的结论正确。甲所播音乐音量低于噪声限值,未违反噪 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推理的前提真实;甲正确使用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前件假,后件一定假。因此 结论正确。 (2)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未侵害甲的名誉权。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 像权。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甲播放音乐的 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 (3)依法行使个人权利,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合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弘扬公 序良俗,互谅互让。 【分析】背景素材: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及解决 考点考查:假言推理、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假言推理的有关知识,分别判断甲乙推理的结论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关于推理必须满足的条件和三段论推理的规则的知识。 首先要明确一个推理,结论正确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即:前提真实和结构正确。然后结合材料进行具体分 析即可 关键词①:乙的结论错误,虽然从形式上看“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是“受到警告处罚”的一个充 分条件,形式正确。但是根据法律,乙的推理前提虚假,所以结论错误; 关键词②:甲的结论正确。甲所播音乐音量低于噪声限值,未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推理的前提 真实;甲正确使用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推理的有效式是前件假,后件一定假,所以否定了前件一定可以 否定后件→可联系教材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丙公布录音,并没有捏造事实,未侵害甲的名誉权。丙公布的是甲的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是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公布信息,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可联系教材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知识; 关键词②: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可联系教材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的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依法行使个人权利,履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可联系教材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 关键词②:合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可联系教材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知识; 关键词③:弘扬公序良俗,互谅互让→可联系教材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023上·云南·高三校联考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李某系相同单元的对门邻居,该单元为一梯两户。王某因自身防盗及安全需要,在自家门口上 方墙角处安装360度摄像头,拍摄范围为电梯口、楼梯口及两家共用的空间,且能够完整覆盖李某大门位 置。李某不同意王某安装使用该摄像头,认为王某24小时全天候监控,严重侵犯了自己及其家人的人身权 利和隐私权。王某则称:“装摄像头是自己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双方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应拆除摄像头。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说明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 (2)结合本案,谈谈如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答案】(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或他人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漏、公开 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本案中,王某安装的摄像头监控范围过大,构成了对李某隐私权的侵害。 (2)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力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 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分析】背景素材:邻里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简要说明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民事权利与义务 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王某因自身防盗及安全需要,在自家门口上方墙角处安装360度摄像头,拍摄范围为电梯口、 楼梯口及两家共用的空间,且能够完整覆盖李某大门位置→可联系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 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关键词②:李某不同意王某安装使用该摄像头,认为王某24小时全天候监控,严重侵犯了自己及其家人的 人身权利和隐私权。王某则称:“装摄像头是自己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可联系我国法律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漏、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本案中, 王某安装的摄像头监控范围过大,构成了对李某隐私权的侵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如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本题具有一 定的开放性,考生需注意试题开放性与知识性的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力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关键词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关键词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024·河北邯郸·统考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何某。 被告:某款智能手机软件运营商。 简要案情:在被告开发的智能手机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I陪伴者”,设定“AI陪伴 者”的名称、头像、与用户的关系、相互称谓等,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AI陪伴者”与用户进行互动。何 某系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 被告通过算法应用,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原告的“表情包”,制作图文互动内容从 而实现该“AI陪伴者”的功能。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侵权。 典型意义:随着互联网产业模式的进一步创新,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自然人人格要素被虚 拟化呈现的应用日益增多。本案明确了自然人的人格权及于其虚拟形象,同时对算法应用的评价标准进行 了有益探索,对人工智能时代加强人格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该软件运营商侵犯了何某哪些民事权利、应承担的民事责 任以及法院在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方面应该怎么做。 【答案】本案中运营商在何某未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何某姓名、肖像,设定涉及何某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 的系统功能,构成对何某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的侵害。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 权责任。 推进公正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法院要积极作为,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合 法权益。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通过妥善审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个小案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厘 清权利保护和行为自由的边界,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人民法院要持续关注人格权领域新情况新问题,通过 司法裁判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分析】背景素材:人格权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有2小问,第1小问是说明类主观题,第2小问是措施类主观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 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何某系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 伴者”,同时,被告通过算法应用,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原告的“表情包”,制作 图文互动内容从而实现该“AI陪伴者”的功能→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 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 利。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 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运 营商在何某未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何某姓名、肖像,设定涉及何某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 对何某姓名权、肖像权、人格尊严的侵害。 关键词②: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侵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 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本案中该运营商应承担停止 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典型意义:随着互联网产业模式的进一步创新,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自然人人格要 素被虚拟化呈现的应用日益增多。本案明确了自然人的人格权及于其虚拟形象,同时对算法应用的评价标 准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人工智能时代加强人格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可联系教材知识:推进公正司法,坚 持人民司法为人民,法院要积极作为,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法院正确 行使审判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2023·广东湛江·校考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随着“宅家文化”“烹饪小白”带来的消费市场的改变,预制菜应运而生,并在2023年首 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未来3年至5年,我国预制菜产业有望成为下一个万亿 元级产业。不过,预制菜产业迈入发展快车道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部分产品品质不可控,食品安全 缺乏保障,相关领域人才匮乏,产业链上下游对食材质量的需求不一致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材料二 目前,餐饮企业在堂食中使用预制菜且不告知消费者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消费者对于在就 餐时吃到预制菜感到不满并表示去餐厅就想尝尝厨师的手艺体验“烟火气”,如果是预制菜还不如买回来 在家吃。(1)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与社会的知识,为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2)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材料二中餐饮企业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 【答案】(1)①制定完善产品标准,保障食品安全。②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产品品质。③推动产学研合 作,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④改善生产管理,实现各环节之间信息畅通,打造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 (2)①餐饮企业在消费者就餐前没有告知是否使用预制菜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消费者的 选择权依赖于知情权,消费者在餐厅就餐就是为了享受餐饮烹制的服务,如果餐厅没有告知使用预制菜, 实际上让消费者失去了选择权,与消费者消费初衷不一致。 【分析】背景素材:要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考点考查:企业的经营与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能力考查:获取与解读信息、调动与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结合材料一,运 用所学经济知识,为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本题属于建议类主观题,解答时,考生 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部分产品品质不可控→可建议推动技术创新,提升预制菜产品品质; 关键词②:食品安全缺乏保障→可建议制定完善预制菜产品标准,保障食品安全; 关键词③:相关领域人才匮乏→可建议推动预制菜产学研合作,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 关键词④:产业链上下游对食材质量的需求不一致等。《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 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可建议改善预制菜生产管理,实现各环节之间信息畅通,打 造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说明材料二中餐饮企业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 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目前,餐饮企业在堂食中使用预制菜且不告知消费者的现象较为普遍→可说明侵害了消费者的 知情权; 关键词②:一些消费者对于在就餐时吃到预制菜感到不满并表示去餐厅就想尝尝厨师的手艺,体验“烟火 气”,如果是预制菜还不如买回来在家吃→可说明侵害了消费者的商品自由选择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2024·湖南湘西·统考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未成年冲动消费的新闻时常冲上热搜,打赏主播、私自购买游戏、未经监护人同意购买远超自己负荷 的商品,当产生纠纷时,谁应为未成年的冲动消费买单? 2023年2月,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某校六年级学生陈同学在一家手机店花了3500元买了一部手 机。家长发现后,认为自家孩子是一个十一岁的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行为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并不知情,购 买行为应视为无效行为。但是,在要求商家退货过程中,遭到拒绝,于是陈同学家长将其商家告上法庭。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请根据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和《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如果你是本案法官,是否会支持陈同学的诉 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会支持。①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 法。这构成一个联言判断,要求各个联言判断支都为真时,联言判断才为真。②陈同学购买手机时未满18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购买价值3500元的手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所以陈同学与商家 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满足有效合同的条件。③在本案中,陈同学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经其家长 (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追认,该判断中出现了联言支为假的情况,所以该联言判断为假,其购买 行为无效,商家应该予以退货退款。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订立合同、民事权利与义务、联言判断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校六年级学生陈同学在一家手机店花了3500元买了一部手机→可联系教材知识订立一份有效 的合同的要求及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 关键词②:自家孩子是一个十一岁的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行为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并不知情→可联系陈同学 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经其家长(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追认,该判断中出现了联言支 为假的情况,所以该联言判断为假。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分析】背景素材:陈同学及其父母与手机商家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民事权利与义务、联言判断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1.(2023·广东肇庆·统考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3年9月18日发布的《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我国研究与试 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首次超过3万亿元,达到3078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具体数据 如下:高技术制造业研发经费较2021年提高14.5%,在规模以_上工业企业中,研发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 行业大类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的比重为63.2%;各类企业研发经费23878.6亿元,政府属 研究机构及高等院校经费分别为3814.4亿元、2412.4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和高新技术企业减 免税政策优惠的规模以上企业分别比2021年增长16.3%和11.7%。2023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 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的《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提出,畅通知识产权融资 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发力促进“知识产权”变现。材料二 2020年,因某核心技术磁控管被同行盗取并非法使用,甲公司将乙公司起诉至G市知识产 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历经3 年,甲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首次对外披露,来自最高法知民终158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一是,乙公司 立即停止制造、使用侵害甲公司核心技术磁控管的相关模具产品,并销毁相关模具;二是,在判决生效十日 内乙公司要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三是,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合理维权支出20万元。一审及二审 的案件受理费合计16.6万元,均由乙公司负担。 (1)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与社会》知识,概述我国是如何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在本案中甲公司应该如何通过诉讼维权,并指出本案 裁决的司法意义。 【答案】(1)①加大全国科技经费投入,聚焦高技术制造业和行业大类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发挥其在 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引领作用。②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催生多元创新主体,推动形成新型举国体制。③财 税补贴与金融优惠联合发力,畅通(拓宽)创新主体的融资渠道,激活创新创造活力。 (2)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决可 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本案中,一审结束后,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启动二审程序。在诉 讼过程中,甲公司应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案通过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 法审判,有利于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与创造的法治氛围。 【分析】背景素材:创新型国家建设、某核心技术磁控管纠纷案 考点考查:经济与社会、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措施类试题,概述我国是如何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 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加大全国科技经费投入,聚焦高技术制造业和行业大类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可联系发挥高技 术制造业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②:各类企业研发经费23878.6亿元,政府属研究机构及高等院校经费分别为3814.4亿元、2412.4 亿元→可联系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催生多元创新主体,推动形成新型举国体制。 关键词③: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和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优惠的规模以上企业分别比2021年增 长16.3%和11.7%,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可联系财税补贴与金融优惠联合发力, 畅通创新主体的融资渠道,激活创新创造活力。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有两小问,分别是措施类和意义类试题,分析说明在本案中甲公司应该如何通过诉讼维权,并指出本 案裁决的司法意义。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可联 系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关键词②:来自最高法知民终158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一是,乙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侵害甲公司核心 技术磁控管的相关模具产品,并销毁相关模具……一审及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合计16.6万元,均由乙公司负 担→可联系有利于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与创造的法治氛围。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2023·浙江宁波·统考一模)某老旧小区,为一梯两户砖混结构,一个单元共14户业主。2022年, 为改善小区老人和小孩的生活,经过协商,该单元有12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符合加装电梯业主表决规则, 经过公示,并取得电梯加装施工许可。当电梯开始施工后,101室的业主老黄以影响采光、通风和出行等 理由出来阻挠,并提出6万元补偿要求。与其他业主协商未果后,老黄将12户邻居诉至法院。当庭前调解 失败后法院最终作出了如下判决:本案涉及电梯的加装符合法律规定,低楼层业主负有适度容忍义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材料调解的类型,并说明其积极意义。 (2)你觉得老黄在提起诉讼之前应作哪些准备? (3)如何理解法院判决中的“低楼层业主负有适度容忍义务”? 【答案】(1)诉讼调解。调解是基于当事人自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结果,具有灵活 性强、成本更低、不伤和气等特点,促进和谐解决纠纷, (2)①收集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②起草民事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③如果 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或无眼参加诉讼活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3) 一方面要坚持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另一方面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 德和社会公德。 【分析】背景素材:小区安装电梯纠纷 考点考查:调解、诉讼、相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 的有关知识,指出材料调解的类型,并说明其积极意义。本题有两小问,要注意分别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当庭前调解失败后法院最终作出了如下判决→可联系诉讼调解及其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本题为简答题,根据诉讼调解的知识作答即可,解析略。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为何法院判决低楼层用户需要有容忍义务。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当电梯开始施工后,101室的业主老黄以影响采光、通风和出行等理由出来阻挠,并提出6万元 补偿要求。与其他业主协商未果后,老黄将12户邻居诉至法院。当庭前调解失败后法院最终作出了如下判决:案涉电梯的加装符合法律规定,低楼层业主负有适度容忍义务→可联系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 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要倡 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2023上·云南大理·高三统考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由】当今社会, 医美成为很多人的选择, 由此引发很多纠纷。 【过程】某整形美容医院甲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展示多幅真人术前、术后效果对比的海报,含“某某 光子刀双眼皮、源自韩国、三天拆线、术中零出血、零风险”字样。受海报的效果吸引,杨女士去做了手 术,术后出现双眼不对称、视力下降、睁眼畏光、双眼闭合不全等症状,近8万元的双眼皮修复致9级伤 残,虽经二次手术,问题几乎没有解决。甲以正常的手术风险为由,拒绝再为杨女士提供医疗服务。杨女 士把自己整形遭遇发送至甲患者交流群,引发患者广泛关注。甲以侵权为由多次上门约谈杨女士,并强迫 杨女士在患者交流群发文道歉, 给杨女士造成较大心理压力, 杨女士将甲告上法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杨女士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2)杨女士提起诉讼前应做哪些准备? 【答案】(1)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理由:医院虚假宣传引人误解,侵犯杨女士知情权、安全消费的权利,致杨女士 9 级伤残,约谈并强迫 其道歉侵犯身体健康权。 (2)①依法收集运用证据。②还可委托诉讼代理人。③撰写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背景素材:医美引发纠纷 考点考查:人身权利、侵权责任、消费者权利、诉讼程序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人身权利、侵权责任、公平竞争、消费者权利”的有关知识,分析“整形美容医院甲的行 为并指出甲应承担责任的方式”。回答本题,一是联系教材知识找观点,二是根据材料呈现的事实分清责 任。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整形美容医院甲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展示多幅真人术前、术后效果对比的海报,含“某某光子 刀双眼皮、源自韩国、三天拆线、术中零出血、零风险”字样 → 可联系医院虚假宣传引人误解,是一种 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杨女士知情权、安全消费的权利,致杨女士9级伤残。 关键词②:整形美容医院甲强迫杨女士在患者交流群发文道歉,给杨女士造成较大心理压力 → 可联系侵 犯杨女士身体健康权。 关键词③:整形美容医院甲以正常的手术风险为由,拒绝再为杨女士提供医疗服务,杨女士将甲告上法庭 → 可联系整形美容医院甲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本题属于简答题,学生调动教材知识直接回答即可,解析略。4.(2024·湖南湘西·统考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未成年冲动消费的新闻时常冲上热搜,打赏主播、私自购买游戏、未经监护人同意购买远超自己负荷 的商品,当产生纠纷时,谁应为未成年的冲动消费买单? 2023年2月,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某校六年级学生陈同学在一家手机店花了3500元买了一部手 机。家长发现后,认为自家孩子是一个十一岁的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行为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并不知情,购 买行为应视为无效行为。但是,在要求商家退货过程中,遭到拒绝,于是陈同学家长将其商家告上法庭。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请根据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和《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如果你是本案法官,是否会支持陈同学的诉 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会支持。①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 法。这构成一个联言判断,要求各个联言判断支都为真时,联言判断才为真。②陈同学购买手机时未满18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购买价值3500元的手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所以陈同学与商家 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满足有效合同的条件。③在本案中,陈同学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经其家长 (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追认,该判断中出现了联言支为假的情况,所以该联言判断为假,其购买 行为无效,商家应该予以退货退款。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订立合同、民事权利与义务、联言判断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校六年级学生陈同学在一家手机店花了3500元买了一部手机→可联系教材知识订立一份有效 的合同的要求及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 关键词②:自家孩子是一个十一岁的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行为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并不知情→可联系陈同学 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经其家长(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追认,该判断中出现了联言支 为假的情况,所以该联言判断为假。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分析】背景素材:陈同学及其父母与手机商家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民事权利与义务、联言判断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