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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的基本性质》逐字稿
上课,同学们好,请坐。
在学习本节课内容之前,我们做一个小测试,请大家拿出课前发的小测题,
独立完成。在填写过程中想一想,我们在学习事件的关系和运算时,是如何与集
合的关系与运算对应起来的呢?
好同学们抬头看 ppt,请对照自己的答案,有错误的同学用红笔更正。在之
前的学习中,我们知道事件A 与B的并对应于集合的并 A∪B,事件A与B之交
对应于两个集合的交 A∩B,那么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关系呢?事件的概率
与集合是不是也有什么联系呢?我们来看这几个思考题:
1.事件的概率取值范围是什么?
2.必然事件的概率是多少?
3.不可能事件的概率是多少?
大家独立思考,也可以举例验证。
好这位同学你来说。她说因为事件的频数总是小于或等于试验的次数,所以
频率在0~1之间,所以任何事件发生的概率在0~1之间。我们写成,0≤P(A)≤1.
有理有据,十分准确,请坐。(板书)
下一个,嗯,你来说,她说必然事件一定发生,所以频率是1,因此概率是
1,那么你们有没有什么实际例子呢?非常好,她说对于之前的试验,事件E表
示掷一枚骰子,出现的点数小于7,由于站点数最大为6,所以事件 E的概率为
1.能够通过实例说明你们的结论,值得大家学习。(板书)
那么同样的第三题的答案是多少啊?对没错,是0,谁能来举个例子?来第
三小组来说,还是掷骰子的试验,事件F表示出现的点数大于6,这是不可能事
件,概率是0,非常棒,请坐。(板书)
好接下来难度升级。请大家前后四人为一个数学小组思考这样几个问题:
1.当集合A和集合B 互斥时,AUB 的元素个数有多少个呀?
2.那么当事件A与B 互斥时,AUB 发生的频数是否等于A 发生的频数与B
发生的频数之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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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第一小组代表你们的探究结果是,互斥时,AUB 的元素个数是 A集合
元素的个数加上B 集合中元素的个数,根据上节课的试验,事件C1出现1点和
C2出现2点为互斥事件,所以事件 C1UC2 发生的频数等于事件C1发生的频数
加上事件C2发生的频数之和,很好,逻辑非常清晰,结论也很准确。写成字符
表示的形式为:P(C1UC2)=P(C1)+P(C2),那么对于一般的互斥事件也就是
P(AUB)=P(A)+P(B),我们叫他为加法公式。(板书)
那么对于互斥事件的特殊情况,如果事件 A 和事件 B 互为对立事件,我们
还可以得到什么结论呢?
课代表你来说,AUB 为必然事件,所以 P(AUB)=1,很好,能够将这节课
学习的知识很好的应用进来,值得表扬。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结论吗?来后桌继
续回答,根据加法公式可以得到 P(A)=1-P(B),举一反三,非常棒。同样的 P(B)
=1-P(A)。(板书)
好现在请同学们拿出小测题纸,翻到背面将刚刚学习的关于概率的几个性质
补充上去。写完的同学看ppt,同桌之间讨论随机抽取不含大小王的一副扑克牌,
取到红色牌的概率是多少?取到黑色牌的概率又是多少?
讨论时间到,大家一起说结果是。。。二分之一,非常棒,那用的是刚刚学过
的哪条性质呢?对就是加法公式,看来大家对于加法公式掌握的非常扎实。
现在请同学们看PPT,完成填空。第一个:概率的取值范围是 0~1,第二个,
必然事件发生的概率是 1,不可能事件发生的概率是 0,很好。第三题,加法公
式为,如果P(AUB)=P(A)+P(B),这样写完整吗?对不完整,还要加上条件—
—事件 A 与事件 B 互斥。最后一个如果事件 A 与事件 B 互为对立事件,则
P(AUB)=1,P(A)=1-P(B)。
这就是我们这节课学习的内容,课后请同学们完成121页的练习,学有余力
的同学请思考,如果事件发生的概率为1,那么他一定是必然事件,这种说法对
嘛?
这节课就上到这里,下课,同学们再见。
我的试讲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评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