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0-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模拟预测12-325739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预测模拟_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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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3-08 18:52:40 2026-01-28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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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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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模拟预测12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单选题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 : 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 :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 : 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 间 D : 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程序的审限。《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 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 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据此可知,需要延长 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 入在审理期限中.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9条第(5)项规定,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 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执 行期限。据此可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B项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 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据此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 的,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C项错误。第202条第2款规定,人 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由此可知 在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间的期间不应计入办案期限,D项 错误。 2 、 单选题 甲乙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甲因受到乙胁迫将所拥有的手机以极低价格卖了乙,为此双 方签署了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明确签署了合同,甲不能再主张要求乙返还手机 B : 甲可以在两年时间内要求乙返还 C : 甲有权请求确认行为无效,但该请求确认权利属于支配权 D : 甲乙间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可在行为发生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正确答案: D 解析: 甲受胁迫将手机卖给乙,该买卖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效力属于可撤销。根据通说, 甲因此获得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因此ABC错误,D正确。 3 、 单选题 企业法人依法被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法定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 ) A : 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 :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 : 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 :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民事活动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清算法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民法总则》第72条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 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的主体资格,依照《民法总则》第72条的规定,应 为办理了注销登记,方为消灭。本题正确选项为D 4 、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 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 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 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事后,甲公司反悔,拒绝履行 和解协议的内容。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 : 因乙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向其释明要求补充 B : 法院认为本院对乙公司的请求不具有管辖权,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C : 对于乙公司的申请,法院于第13日决定受理 D : 甲公司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在执行程序结束之间都可提起管辖权异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根据《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7条第1款、第2款,A项正 确,B项错误。根据该解释第9条第1款的规定,C项错误。根据该解释第10条的规定,D 项错误。 5 、 单选题 甲和乙因感情不和意欲离婚,关于甲乙二人离婚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甲乙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 : 离婚案件的有效仲裁裁决不得再次申请仲裁 C : 若甲乙对解除其婚姻关系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 甲乙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的范围。根据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此,仲裁的范围仅限于平 等主体之间的合同、财产纠纷,解除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纠纷,不属于仲裁管辖范围。 《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 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所以,本案中,夫妻财产分配问题是婚姻 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A项正确。 6 、 单选题 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 : 法是人为形成的,道德是自然演进形成的 B : 法具有可诉性,道德具有不可诉性 C : 道德强调权利义务,法侧重强调义务 D : 道德不存在以交涉为本质的程序 正确答案: C 解析: C选项错误,法同时关注权利义务,道德只强调义务。 7 、 单选题 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吴某父亲找到证人李某,证明案发 时吴某正与李某在外地开会,吴某父亲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 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继续执行原判决 B : 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 : 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 : 由再审法院报上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程序中强制程序的适用、中止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6条和《刑 诉解释》第382条,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 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 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同时本题考查 了裁定和决定的适用。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 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适用裁定的情形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 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驳回起诉、核准死刑、减刑和假释,等等。决定,是人民法院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某些程序性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种形式。中止执行不单纯是程序上 的决定,应该用裁定。本案中,吴某正在刑罚执行期间,已在押,证人李某可能证明其 不存在作案时间,可能导致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因此再审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因此选项B正确。 8 、 单选题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 组合是正确的?( )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 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A : ②③⑤④①⑥ B : ③④⑤①②⑥ C : ②④⑤①⑥③ D : ③④①⑤②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的问题。法庭审理活动具体包括宣布开 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185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 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 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 人享有辩护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 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 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 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 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 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 法》第190条的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 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 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 法》第193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 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 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另外,根据《刑诉解释》第228条的规定,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的,应当 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 庭辩论。 根据《刑诉解释》第229条的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 行: (1)公诉人发言; (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 (4)辩护人辩护; (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根据上述规定,①宣读勘验笔录: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都 属于法庭调查阶段的活动,顺序为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勘 验笔录。而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属于法庭辩论阶段的活动,应在法庭调查之后;⑥被告 人最后陈述在法庭辩论之后。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这里公诉词和起诉书不是一回 事,请注意区分。 9 、 单选题 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 化,老李在抢救时立下口头遗嘱,由三名护士在场见证。市区房子和存款由儿子李刚继 承,郊区房子由妹妹李玲继承。后不幸抢救失败,老李死亡。李刚继承市区房子和遗产 后,因其原先在市区已经有一套房子居住,将继承的房子租给了房客周某。周某素有前 科劣迹,屡次拖欠房租,并胁迫李刚将房屋低价出售给周某。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 下问题:如果李刚和周某发生纠纷,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如果李刚和周某是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那么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 B : 如果周某承认了拖欠房租,那么李刚对这一事实不需举证证明 C : 如果李刚能够证明周某胁迫李刚低价出售房屋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则法院应当 认定这一事实存在 D : 如果周某申请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房某出庭作证,那么房某在出庭作证前应当签署 保证书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8条第2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A 项正确。一般而言,对方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证明,B项正确。对于胁迫的事实,证明 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C项错误。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D项正确。 10 、 单选题 某市公安局接到有关该市一家制药公司制售劣药的举报。公安局派人侦查核实后,公安 局长王某找来该制药公司经理李某谈话,要求该制药公司今后不准再生产劣药,并将仓 库中尚未销售的劣药全部销毁:同时告诉李经理,如给公安局捐献400万元的办公经费, 可以将此案撤案。5天后,该制药公司向市公安局账号上打款400万元,公安局长指示相 关人员将制药公司制售劣药一案撤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市公安局长王某构成了受贿罪 B : 市公安局长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违纪行为 C : 市公安局构成了单位受贿罪 D : 只应将公安局长定罪判刑,不应该追究市公安局的整体责任 正确答案: C解析: 本题考查单位受贿罪的认定问题。市公安局长以单位的名义收受制药公司的财物归公安 局所有,并以公安局的职权为制药公司牟取利益,公安局构成了单位犯罪。 11 、 单选题 下列有关《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说法正 确的是:( ) A : 以违法方法收集的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过程的日记,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 正的,应当予以排除 B : 以暴力方法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的合法权益,从而迫使犯罪嫌疑人违背意 愿做出供述的,对该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C : 以违法方法收集的被害人陈述,应当直接予以排除 D : 采用刑讯逼供的方法获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及之后获取的与该供述相同的 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予以排除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察《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内容。《规定》第7条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 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 释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日记作为书证,违法收集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只 有在不能补正或者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才能排除,故A选项错误;根据《规定》 第3条的规定,其针对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而非亲属,故B选项错误; 根据《规定》第6条的规定,“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 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故C选项正确;根据《规定》第5条的内容, 重复性供述的获取必须在受到先前刑讯逼供行为影响的情况下才能予以排除,且存在排 除的两种例外情况,并非一概予以排除,故D选项错误。 12 、 单选题 甲国公民马里申请来中国旅游,关于其在中国出入境和居留期间的管理,下列哪项符合 《出境入境管理法》?( ) A : 马里入境后,在友人张某家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48小时内由本人向居住地的公安 机关办理登记 B : 马里在友人张某家住宿后,也可由张某在24小时内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C : 经张某介绍,马里到张某友人的公司兼职担任技术指导 D : 只要马里在入境后发生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中国边检就有权阻止其出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上的个人——外国人法律地位。A错误,依《出境入境 管理法》第39条的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B项正确,留宿人也可 以在24小时内办理登记。C错误,马里所持的是旅游签证,不能工作。D错误,依该法 第28条的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2)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 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必须是法院决定不准出境,才不能出境。 13 、 单选题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某公民死亡,3天后该公民出现。在此种情况下,该公民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采用:( ) A : 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适用宣告死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新判决,撤 销原判决 B : 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人民法院适用再审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C : 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予以改判 D : 请求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改变原判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宣告公民死亡判决的撤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被宣告失踪、宣 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 原判决。考生要注意,特别程序案件没有再审之说,过去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如果现在 已经不再成立,应当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中请,人民法院通过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判 决,撤销原判决。 14 、 单选题 聋哑被告人刘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 求,法院应当作出哪种决定?( ) A : 准予担任辩护人 B : 不准担任辩护人 C : 准予担任翻译人员 D : 既准予担任翻译人员,也准予担任辩护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人员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 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刘某的妹妹作为亲属是不可担任本案的翻译人员的。故选A。 15 、 单选题 关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 欺骗他人捐献器官,致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B : 强迫他人捐献器官,具有致人死亡危险的,应当认定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C : 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致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D :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致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组织人体器官买卖罪的刑法规定。《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欺骗、强迫、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以及摘取未成年人器官四种情况,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处罚。 因此B选项有误。 16 、 单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和民事仲裁的区别,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 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 B : 民事诉讼判决书可由审理案件的部分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也可由部分仲裁庭成 员签署 C :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书, 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 :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必须在判决书中予以写明, 但仲裁庭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条、《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 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仲裁法》第54条的规定,B项错误。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97条、《仲裁法》第51条,C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 规定》第32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 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仲裁法》第54条前部规 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 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在诉讼中,只规定在 简易程序中可以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而不是一概可以依申请而 不予写明,D项正确。 17 、 单选题 关于执行管辖,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 民法院执行 B :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C : 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作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D :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正确答案: A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 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 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B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462条的规定,C、D项正确。 18 、 单选题 甲意欲跳楼自杀,在犹豫的过程中,听到围观者乙某大喊“怎么还不跳”,遂毅然跳下, 后抢救无效死亡。关于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构成故意杀人罪 B : 不构成犯罪 C :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D :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故意。跳楼是他人的自主行为,不是围观者逼迫下的行为。这种情况下, 围观者即使有让他人跳楼的故意,也不是杀人的故意。如果围观者亲自上楼将他人推下 楼,则围观者构成故意杀人罪。 19 、 单选题 关于宪法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 我国宪法对境内的外国公民不具有效力 B : 我国宪法对条约与宪法的关系有明文规定 C : 宪法的地域效力决定了我国公民一旦出国便不再受宪法的管辖 D : 宪法空间效力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宪法的效力。宪法对境内外国公民和国外的本国公民据具有效力,我国宪法并未规 定条约与宪法的关系。 20 、 单选题 在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最高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有关宪法的根本性,下列哪一说法是 错误的?( ) A :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 任务 B :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C : 制定和修改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非普通立法机关D : 只有个别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宪法的特征。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21 、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 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 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 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事后,甲公司反悔,拒绝履行 和解协议的内容。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设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包括:( ) A : 就该纠纷向法院起诉 B : 就该裁定向法院上诉 C : 就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 D : 就该裁定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救济。根据《民诉解释》第47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可以就该民事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22 、 单选题 我国公司A与某外国公司B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某地铁矿资源的合同,后双方发 生了合同纠纷。下列做法中,在我国无效的是:( ) A :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B :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裁决 C : 双方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 D :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中的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规定,因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 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解 释》第531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66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D项中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无效,符合题意,当选。 23 、 单选题 在委托人给律师的委托授权书中关于代理权限写明“全权代理”,则律师该怎么处理?( ) A : 在民事案件中,发现审判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时,可以不经委托人同意,直接申请其回避 B : 不经委托人同意便提起上诉 C : 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撤诉 D : 为减少委托人的损失接受对方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才可 以参与对实体权利的处理,如决定是否上诉或撤诉、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依照相关司法 解释,在仅仅有“全权代理”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该授权属于普通授权,代理人不 得处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24 、 单选题 下列有关审判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该法院院长刘某任命法官张某担任审委会 委员 B : 某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就一起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审委会会议,同级检察机关决定列席, 派公诉处处长赵某前来 C : 某人民法院合议庭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审委会成员杨某,认为合议庭的 审判是错误的,于是要求合议庭的三位组成人员更改判决 D : 某审委会召开会议,就审判工作中的问题以及疑难案件进行讨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庭与审委会。《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 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 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委会 成员杨某的意见不能直接改变合议庭的合议结果,故C项错误。《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1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 以列席。法院院长无权直接任命审委会委员,故A项错误。公诉处处长无权列席审判委 员会会议,故B项错误。25 、 单选题 杰克为美国人,其因酒后驾驶撞死我国公民赵某被A省B市交警查获,后因涉嫌交通肇事 罪被B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此案:关于人民法院通知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 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未与我国签订有双边领事条约,也未参加《维也纳领事关系公 约》的,可以根据外事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互惠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办理 B : 在外国驻华领馆区内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通知有关外国驻该地区的领馆 C : 不管双边领事条约是否规定通知期限,一律至迟不得超过7日 D : 双边领事公约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外国籍当事人要求不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 的,可以不通知;且只需其本人的口头声明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司法协助中的特有制度。依据《刑诉解释》第397条规定的人民法院 通知的途径,可知B正确。A项错误在于少了“与我国有外交关系”这一限定条件。C项 错误在于双边条约有规定通知期限的,规定通知期限优先,而不是一律不得少于7日。D 项错误在于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 26 、 单选题 甲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乙,法院依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判决甲败诉,现甲准备申请再 审,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可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B : 甲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C : 甲如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可上诉 D : 甲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可以上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中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特别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426条的规定,对 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 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 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 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 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因此A、C、D项错误,B 项正确。 27 、 单选题 钱某经营一家舞厅,经常为来舞厅消费的顾客联系卖淫女,中间收取一些介绍费。随着 钱某舞厅的生意越来越大,中间收取的介绍费多达10万余元。对钱某的行为认定,下列 选项正确的是:( )A : 构成介绍卖淫罪 B : 构成组织卖淫罪 C :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D : 容留卖淫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介绍卖淫罪的认定,参照《刑法》第359条的规定。 28 、 单选题 2012年,中国多个城市爆发针对日本“钓鱼岛国有化”示威游行事件。根据我国《集会 游行示威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都必须向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提出申请 并获得许可,方能举行 B :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可以先举行后报告 C :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 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 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 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D : 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和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但可以 以普通成员身份参加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集会游行示威法》第6条、第7条、第8条。 29 、 单选题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 实行:( ) A :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B :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监督 C : 自我保护、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D : 自我探索、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监督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制度。30 、 单选题 甲因外出,将自养的宠物波斯猫交由邻居乙代管。该波斯猫平时非常温顺。在乙代管期 间,其好友丙带自己3岁的儿子丁来家做客,丁在乙家的地毯上玩耍时被该猫突然抓伤, 为此花去医药费200元。对该损失,应如何承担?( ) A : 甲 B : 乙 C : 丙 D : 甲、乙、丙合理分摊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无偿保管人对保管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对此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 点认为,该损失应当由甲承担,因为甲为该猫的所有人。乙为无偿保管人,乙无重大过 失,故不承担责任。丙已尽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第二种观点认为,应由乙 承担。因为乙为该猫的管理人,该猫处于乙的控制之下,应负无过错责任。丙已尽监护 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第三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 由甲乙负连带责任。第四种观点认为,在此损害中,甲、乙、丙均无过错,均尽到了自 己的义务,应根据公平原则分摊该责任。笔者认为,在该损害事件中,丙尽到了自己的 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乙为无偿保管人,且在该保管行为中不享有任何利益, 其不存在承担责任的基础。《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动物致人损害应由动物的饲养人 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不是一种连带责任,而是一种选择责任。要么由饲养人负责,要么由 管理人负责。故由甲承担责任为宜。因为甲是该猫的所有人,对该猫的损害负无过错责 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31 、 单选题 房某自2009年4月起以营利为目的,通过QQ和侯某联系,让其帮助租用境外服务器空间 开办手机淫秽网站。2009年11月又让侯某将网站更名为“4gyt.me”。房某利用该网站 先后上传淫秽图片570张、淫秽视频链接1389个,并通过给广告联盟做广告推介获 利9268元。侯某明知房某开办淫秽网站,仍然为其提供租用境外服务器空间的帮助,对 于房某和侯某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对房某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论处 B : 对房某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论处 C : 对侯某也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论处 D : 侯某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房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从一重罪论处,应按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论处。侯某的行为在本质上属于房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帮助犯, 对此行为已经被《刑法》第287条之二明文规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此,CD 选项都是错误的。32 、 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的特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 法院通过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这一公权力来解决纠纷 B : 原告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 C : 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也具 有同样的效力 D : 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 违反诉讼程序通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特征。C项表述错误,调解协议未经司法的确认程序不具有执行 的意义,因此法院不能直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执行,故C项当选。 33 、 单选题 关于物权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同一物上可以设立数个所有权 B : 同一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的,物权效力优于债权,但“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除 外 C : 同一物上设立数个抵押权的,各抵押权之间的效力相同,但抵押权均优先于债权 D : 同一物上不可能设立两个以上的地役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效力问题。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选项C没 有考虑到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下存在例外,例如租赁权先于抵押权存在的情形,根据对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的反对解释,当租赁权先于抵押权成立的,抵押权人 在实现抵押权时,要继续承受上面的租赁关系。选项D说法错误,同一不动产上可以设 立两个地役权。故答案为B项。 34 、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 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 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 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事后,甲公司反悔,拒绝履行 和解协议的内容。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设接受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认为执 行仲裁裁决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 裁定不予执行 B : 判决不予执行C : 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D : 判决撤销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仲裁裁决的执行。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37条。 35 、 单选题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与诉讼有关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 ) A : 暂停决定的执行 B : 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C : 是否停止决定的执行决定于双方当事人的认识是否一致 D : 是否停止决定的执行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决定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复议期间不停止 决定的执行。 36 、 单选题 2012年5月,被告人曹某等人经密谋后,分别购买作案工具迷彩色三菱吉普车、假军车 牌照、假军服、头盔、警棍以及证件等物,伪装成军队纠察人员,以查假军车为名,让 多人缴纳“罚款”。有人不缴纳罚款,曹某等人即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对于曹 某等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骗取他人缴纳罚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B : 骗取他人缴纳罚款的行为,触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C : 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D : 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的具体适用。曹某等人冒充军人骗取他人缴纳罚 款的行为,触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的 行为,因为使用了暴力,根据司法解释,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37 、 单选题 甲与乙是邻居,因生活上的纠纷发生口角,甲情绪很激动,声称不让乙好活,并立刻去 小卖部买了一把水果刀。乙担心甲会加害自己,便在甲回来的路上打伤甲,导致甲手臂和腿骨骨折,一个多月没法行走。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正当防卫 B : 假想防卫 C : 防卫过当 D : 故意伤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乙根本没有面临正在发生的侵害,因此是故意伤害。 38 、 单选题 我国刑事诉讼自诉案件中的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 : 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B : 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 C : 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 : 不能向公安机关控告 正确答案: B 解析: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9 、 单选题 宋某外出打工期间与男友王某同居并怀孕,因父母反对二人处对象,宋某一直将怀孕一 事对外隐瞒。一日,宋某在其公司员工宿舍一楼卫生间内自然分娩产下一活体男婴后, 不顾当日低温且下雪的室外环境,将男婴扔到女卫生间窗外的空地上,最终导致该男婴 死亡。对于宋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构成遗弃罪 B : 构成故意杀人罪 C : 构成虐待罪 D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故意杀人罪与遗弃罪的区别。行为人将负有抚养义务的被害人抛弃,构成 故意杀人罪还是遗弃罪,关键是看该抛弃行为能否使被抛弃对象生命安全遭受重大危险。 宋某将没有任何自我救助能力的婴儿扔在环境极其恶劣的室外,构成故意杀人罪。40 、 单选题 甲系乙雇佣的保姆。某日,甲趁家内无人,盗窃乙家现金9万元及价值4327元的金首饰, 后将钱物藏匿于其所睡的沙发床下,准备一有机会就带回家中。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盗窃预备 B : 盗窃既遂 C : 盗窃未遂 D : 盗窃中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案中,甲已经将他人财物转移占有,脱离了所有人的控制,已经构成盗窃罪既遂。 41 、 单选题 甲患有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天,其开车故意将走路的路人乙撞死,随后向 公安机关自首,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关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 A : 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 : 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疾病,但是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 的责任 C : 甲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 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参考《刑法》第18条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42 、 单选题 甲、乙两大集团爆发战争,丙国为中立国,依战争法,下列关于战争开始后引起的后果 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 丙国商船如果破坏封锁或违反中立义务,不能拿捕,但可令其离开 B : 对参加战争的渔船可以拿捕 C : 对因不知已经开战而驶入敌港的商船可以没收 D : 可拿捕沿岸渔业用的敌国船只 正确答案: B解析: 本题考查战争与武装冲突法——战争法律状态的开始、结束与后果。对因不知道战争已 经开始而进入敌国港口的商船,应准其立即或在合理的宽容期限内自由离去;专供沿岸 渔业用的船只、从事地方贸易的小船以及他们所备的渔具等,都免予拿捕:对参加战争 的渔船,因其已经取得了战争船只的地位,可以拿捕。因此,应选B。 43 、 单选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行使国家 立法权的机关。下列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 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B :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有权审查和批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做的部分调整方案 C :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会组成人员有30人以上联名就可以向国务院及其各 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质询案 D : 上届全国人大产生的委员会负责召集下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C选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会组成人员有10人 以上联名就可以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质询案。 44 、 单选题 赵某去饭店就餐之时,在饭店正好碰到自己的弟弟遭一个流氓毒打,赵某立刻前去制止 却反遭流氓的进攻,赵某无奈被迫自卫还击。正在这时,便衣民警钱某正好经过现场, 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赵某以制止其殴打。赵某以为钱某是流氓的同伙,随即 抄起身边的椅子将钱某砸成重伤。对赵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正当防卫 B : 过失伤害 C : 意外事件 D : 故意伤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对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理解。根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 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 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赵某遭流氓攻击被迫自卫还击,属于正当防卫。钱某未表明民警 的身份,且身穿便衣。赵某在当时特定的情况下,不可能辨认其身份、其行为目的,因 此赵某将钱某砸成重伤属于意外事件。45 、 单选题 关于外国的判决、裁定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裁定承认后,再根据相关规定予 以执行 B : 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去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 C :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央、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 由合议庭进行审查 D :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 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提供协助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46条的规定,A项、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8条第1款的 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4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46 、 单选题 杰克为美国人,其因酒后驾驶撞死我国公民赵某被A省B市交警查获,后因涉嫌交通肇事 罪被B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此案:倘若杰克为在我国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员,关 于此案适用的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我国司法机关对此无管辖权 B : 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 C : 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涉外程序 D :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司法协助中的特有制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349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为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应当层报 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由公安部商请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办理, 故D正确。 47 、 单选题 张某将一串价值5万元的项链存放在某银行的对外租赁的保险柜中,该银行工作人员孙 某借工作之便将保险柜中的项链盗走,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银 行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中,公安机关将孙某抓获归案(但没有追回赃物),并移送检察 机关,检察机关准备对孙某提起公诉。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民事案件?( ) A : 中止此案的审理,待孙某犯罪事实查清后恢复审理 B : 终止审理 C : 延期审理此案,并不得作出判决D : 继续审理此案,并可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既涉及刑事又涉及民事的处理,对于此案,不能简单地按照“先刑后民”进行处理, 而应当看具体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是不是民事案件的处理依据。所以本案中法院可以 继续审理此案,因为刑事案件不是该民事案件审理的依据。 48 、 单选题 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会员国,两国因边境地下有一处油气田的开采发生争端,甲国攻 入乙国境内。为解决该争端,依《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A : 安理会可以对油气田的归属提出解决的建议,该建议具有法律拘束力 B : 安理会可以通过采取武力行动的决议,该决议对所有会员国均具有拘束力 C : 安理会可以通过采取武力行动的决议,虽然该决议对会员国没有法律拘束力 D : 秘书长在争端解决中进行调停活动属于干涉内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A错误,只有足以危及国际和 平与安全的争端或情势,安理会才提出建议。B正确.C错误。D错误,秘书长应密切关注 各地潜在的冲突或争端,提请联合国有关机关和各国重视;直接与争端当事国进行讨论 及磋商、参与谈判、调停、斡旋、和解等活动。 49 、 单选题 涂某将出国3年,将家中的物品都交由自己多年的邻居王某保管。王某因急需用钱,将 涂某家中的一套价值5000元的沙发以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龙某,期间花去费用300元。下 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 王某构成无因管理,扣去期间花费后应返还涂某4700元 B : 王某将沙发出售获得的9700元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涂某9700元 C : 王某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 : 王某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问题。选项A,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而实施的管理行为,本题中王某的行为不成立无因管理,选项A不正确。王某将保管物 卖给龙某,未获涂某之追认,买卖行为不生效力,王某所获得的价金构成不当得利。故 选项B正确。王某擅自处分涂某财产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故涂某可主张侵权责任, 选项C正确。涂某与王某之间的关系为委托保管关系,故王某未经涂某同意,擅自处分 保管物,违反了妥善保管的义务和返还义务,构成违约,故涂某可主张违约责任,选项D正确。本题选项BCD表述均正确,但本题为选非题,故答案为A。 50 、 单选题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对此,下列说 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 :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B : 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需公开向宪法宣 誓 C : 党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宪法修改建议 D :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 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C选项错误,党中央应该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 51 、 单选题 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 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 : 若光明公司的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 也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 B :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一审判决因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四海公司返还 C : 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四海公司同意的,人民法院可 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D : 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依法被注销,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 的规定,执行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也可委托外地法院执行,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 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 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 还,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232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 义务:根据《民诉解释》第472条,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注销的, 如果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 人,因此,D项错误。52 、 单选题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 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6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 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2016年甲向法院起诉时,乙已 经离家出走三年,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 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因为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B : 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应当告知甲先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 : 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且应在审理过程中同时宣布乙失踪人 D : 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应用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7条的规定,夫妻一 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 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53 、 单选题 关于司法鉴定,说法正确的是:( ) A : 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 法律规定不需要实行回避 B : 某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张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张某所 在鉴定机构负责 C : 当事人对鉴定人李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通知,李某应当出庭作证 D : 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 致,但徐某有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某的意见作出结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选项考查其他人员的回避理由和程序、鉴定意见以及鉴定意见异议的处理。《刑事诉 讼法》第31条规定,关于回避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全国人大常 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9条第3款规定,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 实行回避。故选项A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0条规 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故选项B错误。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 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注明。故选项D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规定, 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故C项正确。 54 、 单选题 下列关于人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 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B : 不同时代对人权的理解大致相同 C : 并非人权的所有内容都由法律规定 D : 人权是每个人作为人应该享有或者享有的权利 正确答案: B 解析: B选项错误,不同时代对人权的理解和使用都会有差异。 55 、 单选题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 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B : 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C : 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 : 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执行异议以及第227条案外人的执行 异议的规定,AB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书面异议被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 面异议被驳回的,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 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D项错误。 56 、 多选题 关于国际法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 凡条约规定与国内法规定不一致时,均应优先适用条约规定 B : 在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条约优先直接适用, 声明保留的除外 C : 对于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目前我国宪法尚未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 D : 条约规定与国内法规定不一致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直接适用;(2)和相关法律同时适用;(3)需要经 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目前一般认为,在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 同规定的部分,条约优先直接适用,声明保留的除外。57 、 多选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 A : 根据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B : 对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C : 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D : 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 式送达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司法协助中的送达制度。《刑诉解释》第412条专门对涉外刑事案件 法律文书的送达作了规定,根据本条的相关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 事人送达诉讼文书,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 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 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 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当事人是外国单 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 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 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 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58 、 多选题 根据《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我国人大代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 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 名 B :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 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 C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依照本法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批准 D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 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 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选举法》第11~13条。C选项错误,根据《选举法》第12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9 、 多选题 下列哪些判决、裁定,是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的?( ) A :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任何判决、裁定 B : 小额诉讼程序中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C : 某基层法院作出的宣告失踪判决 D : 某基层法院作出的不允许撤诉的裁定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 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因此选项A、B、 D正确。C选项中的宣告死亡案件属于非讼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 实行一审终审,不准上诉,故选项C正确。 60 、 多选题 关于犯罪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故意杀人罪是即成犯 B : 绑架罪是继续犯 C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结果加重犯 D : 强奸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的分类。考生必须熟知基本犯、结果加重犯、即成犯、状态犯、继续犯等 基本概念。ABCD的论述均正确。 61 、 多选题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说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 A : 部门规章与地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相当 B : 判例是我国正式法律渊源 C :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减损公民权利的规范 D : 党的政策对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作用理解与应用篇 正确答案: B,C 解析:B选项错误,判例是我国非正式法律渊源。C选项错误,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 权利的规范。 62 、 多选题 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 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解决,但应该适用C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合同签订后, 甲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上述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 : 由于双方明确约定适用C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视为双方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明确, 上述仲裁协议有效 C : 若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D : 若甲公司向C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乙公司答辩且C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裁决的,乙 公司不能以上述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选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使上述仲裁协议有效,并不是当然无效.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仲裁协 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B项错误。在没有签订补充协议 之前,上述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受理.C项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3条第1款, 依照《仲裁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 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甲公司 向C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乙公司答辩的.乙公司不能再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63 、 多选题 对于下列再审申请,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 周某与孙某离婚一案中,周某在败诉后以管辖错误为由提起再审申请,法院不予受 理 B : 检察院针对钱某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后,钱某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法院不予受理 C : 谭某申请法院宣告其子谭小某失踪,在失踪宣告判决生效一年后,谭小某重新出现, 谭某遂向作出失踪宣告判决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不予受理 D : 张某在诉李某返还不当得利二审败诉后,立即以该案法官可能存在枉法裁判的嫌疑 为由提起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 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管辖错 误不属于再审事由,因此法院应不予受理;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83条第1款 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 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因此,法院应不予受理:C 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和《民诉解释》第380条的规定,被宣告失踪、宣 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 原判决,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因此法院应不予受理;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 第394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3项规定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 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是指已经由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所确认 的行为,当事人仅以法官存在枉法裁判的嫌疑为由提出申请,尚不符合该项再审事由的 条件。 64 、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 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 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 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事后,甲公司反悔,拒绝履行 和解协议的内容。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假设依据原仲裁协议,仲裁庭裁决 甲公司须于5天内注入资金100万元。仲裁裁决作出后,甲公司拒不履行,乙公司遂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情况下,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 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庭的组成是违法的,并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B : 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并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丁市中级 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 : 向接受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并请求 裁定不予执行 D : 向接受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庭认定事实不清,并请求撤销仲裁裁 决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A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 法》第237条的规定,C项正确。 65 、 多选题 中国公民甲与某韩国公司于2015年4月在北京市海淀区签订货物买卖合同,韩国公司交 付货物后,甲主张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拒绝付款并要求退货,韩国公司向韩国法院 提起诉讼并被受理,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若甲收到韩国法院的应诉通知后,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B : 若甲收到韩国法院的应诉通知后,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法院可予受理 C : 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依法受理并作出判决,韩国公司请求法院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 对本案作出的判决的,法院不予准许 D : 若韩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已经被我国法院承认,甲就本案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起诉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B,C,D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 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 民法院可予受理,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第2款的规定,CD项 正确。 66 、 多选题 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高利转贷罪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主观目的都是非法占有财物 B : 主观目的不同,一个是非法占有,另一个是转贷牟利 C : 二者行为方式不同 D : 二者的犯罪行为都与贷款有关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贷款诈骗罪与高利转贷罪的区别。这两种犯罪虽然都与贷款有关,但有明 显区别:一是主观目的不同,前者是为非法占有,后者是为转贷牟利;二是行为方式不 同,前者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贷款,后者是套取贷款,高利转贷,非法牟利。 67 、 多选题 大学生甲追求乙,遭乙拒绝,便怀恨在心,编造乙当坐台小姐,并外出卖淫的谣言,并 将其贴在BBS上。小报编辑丙看到该文章后,便以“某大学生坐台卖淫”为题,刊登此 文。该小报上此文刊登后,乙在学校名誉扫地,身心遭到摧残,便将甲、丙、BBS和小 报报社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 乙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予支持 B : BBS以乙未曾向其指出侵权事实而主张侵权抗辩,能够成立 C : 甲和报社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 : 甲和报社因不存在意思联络,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侵害名誉权问题。甲编造乙当坐台小姐并外出卖淫的谣言,并将其贴在BBS上, 侵害了乙的名誉权,甲为侵权人。丙的行为为职务行为,丙不为侵权行为人。小报报社 未经核实便在小报报纸上刊登此文,侵害了乙的名誉权,小报报社为侵权行为人。BBS 作为网络运营商,只有在权利人指出侵权事实以后不停止侵害才构成侵权,因权利人乙 未向BBS指出侵权事实,因此BBS不构成侵权人。对于乙的名誉侵权,本题中侵权人为 甲和小报报社,BBS以乙未曾向其指出侵权事实而主张抗辩能够成立。小报报社刊登此 文后,使乙身心遭受摧残,构成后果严重,乙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予支持。至于甲与 小报报社之间应否承担连带责任,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甲与小报报社不存在共同的意思联 络。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68 、 多选题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 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6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 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案外人丙也欲进行离婚诉讼, 听说甲乙离婚案的案情与自己的情况相近,遂希望查阅本案的裁判文书,下列说法中正 确的是:( ) A : 若本案通过调解结案,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给甲乙,则丙无权向法院申请查阅调 解书 B :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公众均有权申请查阅,故丙可以申请查阅本案判决书 C : 若本案判决书已经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则法院不提供查阅服务,应驳回丙的 申请 D : 若法院认为本案涉及个人隐私,则可以不予准许丙查阅本案判决书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 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故AD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 诉解释》第255条第1项,判决书、裁定书已经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的,人民法院应 当引导申请人自行查阅,故C项错误。 69 、 多选题 下列哪些法律行为还需要其他法律事实,才能导致有关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 A : 容某与鄂某纸上协议离婚 B : 某公司到保险公司为其员工丙办理投保手续 C : 小于将自己的私房卖给小孔 D : 万先生参加所在选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查法律事实。离婚和房屋买卖都需要经过登记、批准等行为才能成立。 70 、 多选题 下列有关我国《物权法》的理解,错误的是:( ) A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也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B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一概不发生效力 C :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其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不 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D : 占有权是我国《物权法》确定的物权种类之一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的类型问题、物权的变动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成为质权的客体, 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9条规定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 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选项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权属证 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 为准,选项C错误。虽然我国《物权法》中包含占有篇,但通说认为占有仅是一种事实 而非权利,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CD 71 、 多选题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前存在借款关系,丙公司因资金周转紧张向甲公司借款60万元。乙公 司欠丙公司货款60万元。后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并负担了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该笔货 款支付义务。现甲公司想抵销这笔债务,则:( ) A : 经与乙公司协商一致后方可 B : 可单方通知丙公司使债务抵销 C : 自乙公司收到抵销通知时,该笔债务抵销 D : 自与丙公司就抵销问题达成协议后,该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当事人间不再负任何权 利义务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抵销问题。抵销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两种。 法定抵销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当要件具备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 销的效力。合意抵销是指按照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所为的抵销。它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 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抵销构成要件的限制。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 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 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入主张抵销的,应当通 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总的债权债务关系 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故本题答案为BC 72 、 多选题 赵某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2013年3月因为诽谤罪被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2年。 在管制执行期间,赵某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法律规定?( ) A : 家中经常去人,来去匆匆非常可疑,从未报告 B : 每天买一叠报纸回家,不知在干什么 C :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写作并出版了《如何养生》一书 D :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悄悄回了吉林省老家一趟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刑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 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 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据此, ACD项是正确的。 73 、 多选题 下列债的履行中,属于不适当履行的有:( ) A : 赵某将自己的玉佩10万元出售给孙某,约定5月10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孙某5 月10日仅凑齐8万元 B : 知名演员张某和某摄影公司约定,由张某和其子为摄影公司担当一年的平面模特, 某天张某之子突发高烧,无法参加拍摄,张某私自用自己的侄子代替儿子充当模特 C : 甲企业应付乙公司货款30万元,由于乙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遂把30万元的货款 交给了清算组 D : 王某向水果店订购十箱草莓,水果店在发货时未仔细打包致使张某收货时草莓部分 烂掉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不适当履行问题。债的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实施了给付行为,但其履 行不符合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包括迟延履行和瑕疵履行,前者是给付在时间上 有瑕疵,后者则包括除迟延履行外的一切不适当履行的行为样态。选项A,孙某只履行 了自己的部分债务,不为适当履行。B选项所约定的债务具有特定的人身性,债务人将 自己的债务转托第三人履行,为履行主体不合格。C选项因债权人已进入破产程序,债 务人向清算组履行为适当履行。D选项出卖人在发货时未履行包装义务致使标的物受损, 为不适当履行。故本题答案为ABD 74 、 多选题 甲乙两国经过八年的战争后,甲国宣布战败并无条件向乙国投降。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 则,下列哪些选项中的所列情况的出现,被认为意味着甲乙两国战争状态在法律上正式 结束?( ) A : 甲国的无条件投降 B : 在甲国投降后,乙国宣布战争结束 C : 甲乙两国共同宣布战争结束 D : 甲乙两国缔结和平条约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战争法。实践中,结束战争状态的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1)缔结和平条约。缔 结和平条约是结束战争状态的最通常的方式。和平条约一般都规定了与交战国相关的全 部未决事项。和平条约的缔结和生效,意味着战争状态的结束,从而一切基于战争状态 而采取的作战行为不再被允许,双方不得再行攻击、征用或没收等行为。(2)联合声明。交战国双方以发表联合声明的方式结束战争状态。(3)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指由战胜国 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状态。而停战、停火以及战败一方宣布无条件投降等行为仅表明战 时敌对行动的停止,并不意味着法律上战争状态的结束。 75 、 多选题 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 诉,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 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 ) A : 受理乙的反诉 B : 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C : 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 : 就乙的反诉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405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 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 所以,尽管本案适用一审程序再审,依然不能受理乙的反诉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 其另行起诉。 76 、 多选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 德水准。建立法治专门队伍具体要求包括:( ) A : 建设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 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制度 B : 要优化律师队伍结构,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C : 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D : 推进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跨部门交流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是: (1)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一是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 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是要推进立法、执法、司法部 门干部和人才跨部门交流。三是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 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设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 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制度, 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法治专门队伍职业素养和专 业水平。因此,AD项正确。 (2)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二是要优化律师队伍结 构,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三是要发展公 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因此,B项 正确。 (3)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一是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法治人才培养的首位:二是 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建设;三是着力培养造就优秀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 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四是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 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 师队伍。因此,C项正确。 77 、 多选题 方某遇见被害人高某一人骑自行车经过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质织毛衣用的毛线针插入 自行车后轮中。高某停下车子,转身检查自行车后轮时,方某将放在自行车前面篮子内 的装有1000余元现金的钱包、价值3000元的iPhone手机等物的黑色提包拿走并逃窜。 高某经旁人提醒,报警将方某抓获。对于方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方某将置于车头篮子里的手提包拎走,是一种秘密窃取的行为 B : 方某在高某在场的情况下拿走手提包,其行为是抢夺 C : 方某用毛线针插入自行车后轮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 : 方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盗窃罪方式的认定及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方某主要是通过自以为不 被发现的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而不是在被害人知晓的情况下夺取财物,因此方某 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78 、 多选题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 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6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 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下列哪些期间不得计算在审理 期限内?( ) A : 乙下落不明,法院公告送达期间60天 B : 乙看到公告后速赶至法院,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处理其异议的期间5天 C : 甲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期间40天 D : 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15天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43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 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 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79 、 多选题 下列可以发生善意取得的情形是:( ) A : 张某将杨某的手机借给吴某使用,同时将该手机出售给王某并告知其直接向吴某要 手机 B : 李某将自己从杨某处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张某,后李某与张某约定,由张某再支付房 款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 C : 杨某从王某处租借一个花瓶,后杨某将该花瓶转租给不知情的张某,数日后,杨某 与张某约定由张某支付该花瓶的市价直接取得该花瓶 D : 某甲将警官乙所持有的公务用枪以自己名义出售给某丙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善意取得的认定。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善意取得可以 通过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本题中,A选项属于指示交付,C选项属于简易交 付,故AC都可构成善意取得,正确。B选项属于不动产的简易交付的交易模型,根据 《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不动产的善意取得须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方可实现, 故B项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52条 的规定被认定为无效时,不构成善意取得。本题中的标的物是公务用枪,其属于禁止流 通物,该转让合同应属无效,故D选项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80 、 多选题 北京奥组委为2022年冬奥会征集吉祥物形象。5岁的小马擅长画画,其父马某在朋友圈 晒出小马绘画的冰雪小人形象,被马某的同事孙某窃取后稍作修改,投稿冬奥组委会并 被选中。现马某欲起诉孙某,追究其抄袭小马画作的责任。下列关于小马和马某诉讼地 位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由于小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父马某是本案的当事人 B : 马某在本案中可以代小马实施所有诉讼行为而无需得到小马的同意 C : 在诉讼过程中,马某不幸遇车祸死亡,则本案应当裁定终止诉讼 D : 马某聘请律师胡某参与诉讼,则胡某是马某的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法定代理人的概念和权限。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法定代 理人是为补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诉讼行为能力上的欠缺而 设置的诉讼代理人,其不能取代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当事人 地位:B项正确,法定诉讼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诉讼行为, 如起诉、应诉、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提起反诉等。同时,法定诉讼代理人 也应履行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一切诉讼义务。法定代理人无须被代理人的授权即可自由处 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C项错误,法定代理人马某并非当事人,若其死亡,法院可以 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继续诉讼,而不一定中止或终结诉讼;D项错误, 法定代理人可以为当事人聘请诉讼代理人,但其仍然为当事人的代理人而非法定代理人 的代理人。本题A、C、D项当选。81 、 多选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 B : 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 C :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 强制措施 D : 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除羁押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前羁押制度。《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 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 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据此,检察院是 “建议”而非直接予以释放或变更,故C项错误。 82 、 多选题 老李在市区有一套房子,在郊区有一套房子。2016年8月,老李因病住院,不久病情恶 化,老李在抢救时立下口头遗嘱,由三名护士在场见证。市区房子和存款由儿子李刚继 承,郊区房子由妹妹李玲继承。后不幸抢救失败,老李死亡。李刚继承市区房子和遗产 后,因其原先在市区已经有一套房子居住,将继承的房子租给了房客周某。周某素有前 科劣迹,屡次拖欠房租,并胁迫李刚将房屋低价出售给周某。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 下问题:如果李刚和李玲因为继承老李的遗产发生纠纷,李刚将姑姑李玲诉至法院。则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如果李刚主张老李在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则应举证证明公证遗嘱的存在 B : 如果李玲主张自己应按照老李的口头遗嘱继承郊区房屋,而李刚否认口头遗嘱的存 在,主张法定继承,那么李玲对口头遗嘱存在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C : 口头遗嘱存在的事实的证明标准为这一事实的存在能够排除合理怀疑 D : 如果李刚主张作为见证的三名护士都是李玲的债权人,那么李刚需要对这一事实承 担举证责任,证明标准为这一事实的存在能够排除合理怀疑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证明标准。《民诉解释》第108条第1款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 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 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 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 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因此BC项正确,D项中的事实则只需达 到高度可能性的标准,无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故D项错误。83 、 多选题 宏光小区拟于5月4日召开业主大会,5月3日晚业主委员会成员某甲和某乙就会议的表决 事项发生争执。他们二人对下列各事项是否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 占业主总人数过半数的同意有不同意见。对此,你认为下列哪些事项应当按前述表决规 则通过:( ) A : 选举某丙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B : 选聘“万家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 C : 筹集资金修缮小区内每栋房屋的电梯 D : 对小区内每栋房屋的屋顶进行改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业主大会的职权。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以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故C、D两项 不选。而A、B两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 主同意即可。故本题答案为AB。 84 、 多选题 大学生甲(男,20岁)晚上驾车时肇事,在公路上将乙撞成重伤,甲为毁灭罪证,又用刀 将乙扎刺死。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对甲按照故意杀人罪一罪处罚 B : 对甲按照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 : 对甲按照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 D : 甲的交通肇事和故意杀人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甲的交通肇事和故意杀人行为是两个不同的犯罪行为,两个行为之间也不具有牵连或者 吸收关系,因此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85 、 多选题 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如果乙公司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甲公 司应当为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交易,向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是:( ) A :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如乙公司未能付款,甲公司将代为清偿 B : 甲公司以出具承诺函的方式向丙公司表示如乙公司未能付款,愿意代为清偿 C :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订入条款甲公司保证的条款并由甲公司盖章 D : 甲公司在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上落款保证人并盖章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合同的形式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 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1)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 成立。(2)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 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保证合同成立。(3)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 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没有保证条 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故本题答 案为ABCD 86 、 多选题 关于寻衅滋事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B :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逞强好胜和填补精神空虚等目的 C : 犯罪行为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 毁损、占有公私财物,都需要情节严重 D : 对犯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寻衅滋事罪。ABC均正确。虽然《刑法》第293条未对寻衅滋事罪规定剥夺政 治权利,但依据总则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对犯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 87 、 多选题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 : 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C : 具有不可替代性 D : 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与鉴定人的特征。B项中,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知道案情的人,其与当事 人之间可能存在利害关系。所以,B项错误。C项中,鉴定人是可以替代的。 88 、 多选题 甲商场与乙签订一份家电试用买卖合同,试用期为20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该买卖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乙认可时生效 B : 如果乙拒绝认可,应当向甲商场说明理由 C : 如果在试用期间内,甲商场反悔不再愿意将家电出卖给乙,则买受人失去认可权 D : 乙拒绝认可,即应返还家电并支付标的物使用费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涉及试用买卖问题。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于买卖合同成立时, 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若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认可该买卖,买卖合同自认可 时生效的特殊买卖。因此,该买卖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买受人认可时生效。故 选项A正确。依据《合同法》第171条,买受人享有认可权。认可是权利,而非义务,买 受人拒绝认可,无须说明任何理由。故选项B错误。买受人的认可权是形成权,故选项C 错误。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43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 确,出卖入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乙拒绝认可,该买卖合 同确定地不发生效力。买受人应当返还该家电,但是无须支付使用费。故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89 、 多选题 甲将乙(8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父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父已经报警,便打算杀 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来到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 甲杀害了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甲和丙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B : 甲和丙不成立共同犯罪 C : 甲和丙二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D : 甲和丙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甲、丙之间在主观上有共同杀害乙的故意,并实施了共同杀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 同犯罪。但甲对乙的杀害行为被先前的绑架行为所包容,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 而不单独定罪,故甲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90 、 多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 亡。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丁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丙和丁共同 给盗窃一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 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丁对其参与的2起盗窃案有自首情节。关 于本案,下列哪些项是错误的?( ) A : 对甲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 B : 对乙可以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 C : 对丙可以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D : 对丁可以作出法定不起诉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况下不追究刑事 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A选项中甲移送审查起诉后突然死亡, 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故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 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 决定。因此本案中乙符合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B项正确。因丙参与了2起盗窃,其 中1起已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且无法定或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应当起诉。故C项错误。 丁虽参与了2起盗窃,1起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另1起数额刚达立案标准,同时存在自首 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 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丁属于酌定不起诉的 情形.D项错误。因此应选ACD。 91 、 多选题 杰克为美国人,其因酒后驾驶撞死我国公民赵某被A省B市交警查获,后因涉嫌交通肇事 罪被B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人 民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 : 由B市人民法院将杰克的有关情况通报给美国驻该地区领馆 B : 由A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将杰克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庭审的相关事宜、宣判的 时间、地点等情况通报给A省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美国驻该地区领馆 C : B市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限制杰克出境的,应由A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情况通报美国驻 该地区领馆 D : A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美国驻该地区领馆通知有关事项,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政府外 事主管部门予以协助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司法协助中的特有制度。依据《刑诉解释》第397条的规定,需要向 有关国家使领馆通报有关事项的,应当层报高级人民法院,由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下列规 定通知;高级人民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通知有关事项,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政府外事 主管部门予以协助。故A项错误,D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396条的规定,涉外刑 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下列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 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人民法院决定对外国籍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开庭的时 间、地点;宣判的时间、地点。B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404条第1款规定,作出 限制外国人出境的,应当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和当事人国籍国驻华使、 领馆。故C项正确。 92 、 多选题 下列属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的有:( ) A : 《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B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C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D :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 决定》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题目中的四项规定中都有涉及涉外刑事诉讼程 序的内容,属于我国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当然,涉外刑 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还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 93 、 多选题 公安机关在侦查某盗窃案的过程中,依法扣押了犯罪嫌疑人的手提电脑,冻结了犯罪嫌 疑人在银行的存款,并扣押了犯罪嫌疑人为联系销赃而寄出的一封信。后来查明手提电 脑不是赃物,银行的存款是从被害人处盗窃的赃款。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突发疾病 死亡,于是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终结侦查。下列做法违反法定程序的有:( ) A : 侦查人员通知邮局后,打开邮箱,将信扣押 B : 侦查人员将存款取出,交还给被害人,补偿损失 C : 侦查人员将手提电脑一并赔偿给受害人,补偿剩余损失 D : 侦查人员撤销案件,终结侦查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扣押邮件电报、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启动、扣押书证物证的范围。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故A 项中侦查人员自行取出信件的做法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7条的相关规定,对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规定的程序,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 的申请。故B项做法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 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 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故C项做法错 误。《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 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其中“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指查明案件不存 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故D项做法正确。 94 、 多选题 对于不起诉决定,如果被害人不服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依法可以采取下列哪些诉讼行 为?( ) A : 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起申诉 B :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C : 可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提起申诉 D : 必须经过申诉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 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 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 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 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 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高检规则》第417条规定,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在收到 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以内申诉的,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立案复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 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所以A、B项正 确,C、D项错误。 95 、 多选题 李某为方某的债权人,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选项,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 以方某的名义对方某享有的已到期的金钱给付之债权行使代位权 B : 李某作为方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C : 李某可以就方某用人单位拖欠方某的工资行使代位权 D : 方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李某有权就肇事者的损害赔偿责任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问题。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 的权利,因此选项A不正确。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选项B正确。根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 法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的债务人的债权,须不是专属于债务 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 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 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因此选项C、D不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CD 96 、 多选题 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法定期间指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其为绝对不可变期间 B : 小张诉小王侵权纠纷一案于2018年农历新年之前宣判,小王于农历腊月二十九收到 判决书。小王对判决的内容不服,则其上诉期间从农历新年之后正月初七开始起算 C : 小温在上海工作,某次其在广州出差,使用旅馆内的劣质棉被过敏,为此花费医疗 费用1000元。小温在广州起诉该旅馆后回上海工作。则在该案开庭期间,小温从上海往 返广州的在途时间均不计算在期间之内D : 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A项错误,法定期间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 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2条第3款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 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则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在计算 期间时应计入内。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2条第4款规定的“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 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指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内,但当事人参 加诉讼的在途期间应当计算;D项错误,此为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表述,根据《民事诉讼 法》第82条第2款的规定,民诉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 算在期间内。本题A、B、C、D项当选。 97 、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 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若甲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 后请求乙履行清偿义务以及丙、丁、戊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 A : 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事后无权要求甲返还 B : 丙若对甲进行清偿,则无权对乙进行追偿 C : 甲请求对戊的房屋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D : 倘甲催告乙还款,乙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起算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涉及诉讼时效中,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本题中,甲为债权 人,乙为债务人,丙为保证人,戊为抵押人。根据《民法总则》第192条及《物权法》 第202条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主动清偿的不得请求返还:主债权诉讼时效已经届 满,抵押权人请求受偿的法院不予保护。此外,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0条第1项的 规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 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产生诉讼时效 中断的效力。本题答案为ACD 98 、 多选题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 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 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 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 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 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 : 因王某已经改嫁,王某无需返还房屋及租金 C : 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 : 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民法总则》第53条规定,被撤销 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 给予适当补偿。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 财产返还,返还财产包括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 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 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99 、 多选题 下列关于仲裁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仲裁应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人的干涉,这是仲裁独立原 则的体现 B : 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的管辖,这是一裁终局制度的体现 C :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得再申请仲裁,这是或裁或审制度的体现 D :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只能由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择一适用,这是或裁或审制度的体 现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独立原则。仲裁独立原则是指仲裁应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或者个人的干涉,A项正确。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是或裁或审制 度的体现,B项错误。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得再申请仲裁,这是一裁终局制度 的体现,C项错误。当事人之间纠纷只能由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择一适用,是或裁或 审制度的体现。D项正确。 100 、 多选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如果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报备的司 法解释与法律精神相抵触,经协调后司法机关不予废止,专门委员会可以采用下列哪些 措施?( ) A :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B :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报告 C : 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解释的议案 D : 提出要求作出司法解释的司法机关修改、废止该司法解释的议案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查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101 、 多选题 设立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方式的有:( ) A : 甲公司为建设百货大楼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B : 乙公司为建设游乐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C : 丙开发商为建设高档别墅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D : 丁文化公司为开发旅游区而取得某片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问题。上述用地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均应采取出 让方式,而不能采用无偿划拨方式。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102 、 多选题 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某事公安局刑事拘留,其父刘甲和李乙在得知刘某被羁押并有 可能被判处刑罚的情况下,为使其从轻、减轻处罚,到市公安局办理了刘某的户籍变更 登记手续,将其年龄改为未成年人,并将该身份信息提供给该市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检 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向市公安局调查查出真相。对刘甲和李乙的行为认 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构成共同犯罪 B : 构成伪证罪 C : 伪造的证据只涉及刘某的罪行轻重,不属于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 D : 二人故意在司法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虚假证明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伪证罪的认定。根据《刑法》第305条之规定,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 情节作伪证,构成伪证罪。刘某年龄与案件有重要关系,故为此做假符合伪证罪构成要 件。 103 、 多选题 有关观念交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 李某将自己的一台电脑出售给王某,但二人约定李某再继续占有该电脑5天,王某 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是李某向王某正式交付该电脑之日 B : 甲的手表丢失被乙拾得,甲得知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享 有手表所有权 C : 甲的耕牛借与乙使用,借用期间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风 险责任由乙承担 D : 张某将自己的数控机床借给刘某使用,张某在此期间内又与何某签订了该数控机床 的买卖合同,约定由刘某直接向何某交付该数控机床,何某在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取得了对该数控机床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观念交付的相关问题。本题A选项中是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电脑的,根据 《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王某取得该电脑的时间为达成该买卖约定的时间,故A项错 误,不选。本题B选项因乙已依法占有该手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手表的所有权归 乙享有。本题C选项因乙已经占有了该耕牛,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所有权已转移 给乙,风险转移给乙。D选项涉及指示交付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指 示交付的约定达成时,动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故D项的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 选项为BCD 104 、 多选题 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 司法局的现职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B : 辩护在侦查阶段,主要体现为实体辩护 C : 王律师直接申请县法院调查取证,法院若认为确有必要,应当签发准许调查书 D : 侵占案被害人的妹妹有权随时聘请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辩护。A选项中如果满足以下三种情形可以担任辩护人:(1)是被告人的监 护人、近亲属;(2)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3)法院可以准许担任辩护人。B中实体辩护 与程序辩护是同时进行的。C选项中律师享有的调查取证权是自行调查取证,而非法院 代为调查取证。《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 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 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D选项中侵占罪属于绝对自诉案件,但是被害人妹妹不 属于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此无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D选项错误。 105 、 多选题 对于共犯人的表述,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 对于主犯应当从重处罚 B : 对于从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 胁从犯包括被诱骗参加犯罪的情形 D : 被胁迫参加犯罪者可能成为主犯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处罚规定。A项中主犯本身不是从重处罚的法定情节,仅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犯罪直接处罚即可。B项中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 除处罚。C项中胁从犯仅包括被胁迫而参加犯罪这种情形。刚开始被胁迫参加犯罪,继 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该定为主犯,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106 、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 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 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 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事后,甲公司反悔,拒绝履行 和解协议的内容。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在甲公司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 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有效救济措施是:( ) A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 根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C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 D : 与甲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中的和解。根据《仲裁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 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B项正确。此外,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 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 107 、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支付令自行失效?( ) A : 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 B : 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 C :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 D : 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32条的规定,AB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的规 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 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此D项错误。 108 、 多选题 甲有二子乙和丙。乙离家出走,经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死亡。后甲病故,遗产由丙继承。 甲病故3年后,乙返回并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乙、丙均为甲的继承人,理由是甲与乙、丙之间是父子关系B : 只有丙为继承人,理由是继承开始后,乙被宣告死亡 C : 乙无权要求继承甲的遗产,理由是遗产已由丙继承,该继承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 :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理由是乙为甲的继承人,且提出权利请求未超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 A,D 解析: 甲病故时,乙被宣告死亡,3年后,乙返回,其死亡宣告被依法撤销,依民法理论,其 享有继承权的回复请求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109 、 多选题 某抢夺案,在法院庭前准备中,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有:( ) A :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 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B :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应当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 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C : 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 时间和地点 D : 庭前准备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庭前准备。《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 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所以A项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 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所以B项错误,把本项的“应当”改成“可以”才对。该 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 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 开庭时间和地点。所以C选项错误,因为“公开”和“开庭”不是一回事,一审都应当 开庭,但开庭审理的案件,不一定公开审理。该条第4款规定,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 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所以D选项错误,应该把“审判长”换成“审判人 员”才对。 110 、 多选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 ) A : 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B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 :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D :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 员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 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A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