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赣合作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推介合集(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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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推介合集
第十期


本次合集推出——
股权债权+采矿权1宗
股权项目1宗
意向项目2宗
探矿权项目1宗
股权债权+采矿权项目
捆绑转让项目:
项目1: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挂牌价:3358.0001万元
项目链接:
https://jxcqjy.jxggzyjy.cn/jx/detail/pro/56aab0ea0c204d88998cdf0d902866e3
项目2: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
挂牌价:2264万元
项目链接:
https://jxcqjy.jxggzyjy.cn/jx/detail/pro/a14003d7429e4ebea86a7952a542a123
项目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挂牌底价:3358.0001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小龙镇
法定代表人:谭尧峰
注册资本:494.88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钨矿地下开采及收购、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废石、尾砂、附属铜产品加工;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本系统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2
项目名称: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
挂牌底价:2264 万元
项目概述:本次转让标的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具体以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09043120013880,有效期至2027年1月30日)划定范围为准。采矿权人: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泰和小龙镇;矿山名称: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钨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重要声明与风险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北京海地人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地人评报字〔2025〕第04号总第837号《采矿权评估报告》。
2.标的采矿权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清单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采矿权以证载范围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
3.本次转让标的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采矿权,采矿权人为转让方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为转让方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方拟将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与本标的捆绑整体处置,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本标的的同时,须同时且由同一主体报名“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JX2025CQ000096),否则视为不符合受让本标的竞买资格,不得参与本标的的竞买。
4.若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根据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要求需对转让标的进行生态修复、安全环保整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受让方应当在采矿权变更登记之日(含)起十五日内将前述费用全部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转让标的所涉及矿山的生态修复、安全环保等全部责任与义务自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一并由受让方承接,所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涉及特种资产(如:变压器等)的相关法定使用手续和矿区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资质、检测、消防、安全、保险等一切手续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和承担。
6.受让方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以下风险而带来的损失:
(1)受让方未对采矿权证载范围内可能涉及的土地、林权、道路、铁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2)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仔细考察与踏勘,向自然资源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并了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等规定及要求,对自身资格条件进行核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报名受让程序,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该采矿权证载范围内如涉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受让方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电力、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湿地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需要用地的,受让方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受让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4)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全部承担。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7.受让方需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采矿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具体约定如下:
(1)若上述期限内,因法律法规变化、采矿权登记主管部门等非受让方原因导致采矿权不能变更登记的,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解除的同时,解除“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项目《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转让标的,交易双方相互免责,互不追究任何违约、赔偿、补偿等民事责任,但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机构服务费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且受让方就本交易终止不再提出异议,受让方已交纳的成交价款在抵扣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予以无息返还。
(2)若在上述期限内,受让方未完成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采矿权变更登记办理期限,并另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在此延长办理期限内,不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超出上述期限且交易双方未就采矿权变更登记办理延期达成一致意见,因法律法规变化、采矿权登记主管部门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采矿权不能变更登记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应按照成交价的3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覆盖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且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和《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终止,转让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转让标的。
(4)若受让方因自身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采矿权变更登记、延续等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应按照成交价的3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覆盖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且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和《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
8.本项目采矿权变更登记由受让方负责办理。为明确采矿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受让方的主体责任及转让方的配合义务,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同时需签订《采矿权变更登记工作推进表》(请点击链接下载附件),以此明确推进工作时限及受让方、转让方在规定时限内应履行的工作内容。
股权项目
挂牌价:18089.88万元
项目链接:
https://jxcqjy.jxggzyjy.cn/jx/detail/pro/053828c0012e41a19194e2e359610baf
项目概述
标的企业名称: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197号7楼
法定代表人:黄庆红
注册资本:25498.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食盐批发、调拨;工业盐批发、调拨;化工产品(有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批发、零售;建筑材料生产、批发、零售;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自营和代理轻工机械制品的进出口业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象资格条件

交易流程与安排

重要声明与风险提示
企业股权结构

企业股权结构
公司集制盐生产与商贸流通业务为一体,现拥有制盐产能90万吨/年,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承担江西省内”中盐”、”莫顿”、”白鹤”、”淦圣”等食盐市场知名品牌的经销业务。
生产企业一一中盐新干盐化有限公司产能90万吨,主要产品有中盐牌精制加碘食盐、精制盐、低钠盐、平衡营养盐、软水盐等。产品质地洁白、品味纯正,各项理化指标符合GB5461一2000标准,并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探矿权项目
项目名称: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子尼铜多金属矿勘探权转让
挂牌价: 3956.15万元
项目概述:本次整体转让标的系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探矿权。
项目链接:
https://jxcqjy.jxggzyjy.cn/jx/detail/pro/ab2885435bd04d4784b6f3eaef698841
项目概述

交易对象资格条件




意向项目1
挂牌价:2500.69248万元
项目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株洲金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银行”)7235800股股票。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及标的银行章程,现进行意向挂牌公告如下:
1.标的资产: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235800股股票(非上市股份),标的资产(即全部7235800股股票)已作为贷款担保被质押。转让方承诺,在收到交易价款并清偿相关债务后,将确保质权人配合完成解押手续,以保障标的资产顺利交割。
2.定价依据:本次转让以标的银行于2025年10月经监管核准的增资方案对应的增资扩股价格为主要参考。该次增资价格为人民币3.84元/股。
3.挂牌价格:本次公开挂牌的转让底价拟设定为人民币3.456元/股(即增资价格的90%),合计对应标7235800股股票的挂牌总价格为25006924.8元。
交易对象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并接受穿透审查:
1.主体资格与监管准入: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全部审核要求。本次转让将遵循“穿透原则”,金融监管局等相关监管机构将会对意向受让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及最终受益人进行穿透识别与审查。上述各方合计持股比例应符合监管对单一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限制。 为优化标的银行股权结构,优先考虑以下类型机构: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省、市各级政府出资的金融控股平台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在福建省内或长三角区域具有重要影响力、主业清晰、经营稳健的优质实业企业或上市公司。
2.财务与资本实力: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强大的资本实力与持续出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证明其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次性足额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能力。
3.信誉与合规记录:意向受让方、其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及主要关联方须信誉良好,无重大负面舆情。上述各方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过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4.资金来源合法性(核心要求): 本次交易资金必须为意向受让方“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需提供详细的资金来源说明及承诺。严格禁止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资金或其他非自有资金入股。金融监管局等相关监管机构将会对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审查,未能通过审查者其受让资格将被取消。
交易流程与安排
1.信息公告:本次转让信息在将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进行正式信息披露公告。2.尽职调查:本次意向挂牌公告期内,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对标的股票及标的银行进行尽职调查。
3.提交报名:意向受让方须在正式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报名申请及全部资格证明文件。
4.交纳保证金:正式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后,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挂牌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方可取得参与受让资格。
5.组织交易:正式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该项目正式信息披露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6.签署合同与支付价款:最终受让方须在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7.监管审批与过户: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向标的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提交股东资格变更申请。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取决于能否获得监管部门的正式批准。获批后,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重要声明与风险提示
1.公告性质:本公告内容仅为转让意向披露,旨在征集意向方,不构成任何要约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转让承诺。转让的全部权利义务均以转让方后续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正式挂牌公告及后续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2.信息核实责任:上述意向披露的信息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银行经营、财务、法律状况及自身是否符合股东资格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评估与判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成本。
3.资金来源审查责任: 意向受让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如因资金来源问题导致无法通过监管审批或产生任何法律纠纷,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转让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监管审批风险: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认定须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此过程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未能获准,本次交易将无法完成,转让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除返还价款(如已支付)外的其他责任。
欢迎符合监管要求与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前来咨询,若对信息有任何异议,请来电告知。
意向项目2
挂牌价:18755.1936万元
项目概述
1.标的资产: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4268500股股票(非上市股份)。标的资产(即全部54268500股股票)已作为贷款担保被质押。转让方承诺,在收到交易价款并清偿相关债务后,将确保质权人配合完成解押手续,以保障标的资产顺利交割。
2.定价依据:本次转让以标的银行于2025年10月经监管核准的增资方案对应的增资扩股价格为主要参考。该次增资价格为人民币3.84元/股。
3.挂牌价格:本次公开挂牌的转让底价拟设定为人民币3.456元/股(即增资价格的90%),合计对应标54268500股股票的挂牌总价格为187551936元。
交易对象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并接受穿透审查:
1.主体资格与监管准入: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全部审核要求。本次转让将遵循“穿透原则”,金融监管局等相关监管机构将会对意向受让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及最终受益人进行穿透识别与审查。上述各方合计持股比例应符合监管对单一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限制。 为优化标的银行股权结构,优先考虑以下类型机构: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省、市各级政府出资的金融控股平台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在福建省内或长三角区域具有重要影响力、主业清晰、经营稳健的优质实业企业或上市公司。
2.财务与资本实力: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强大的资本实力与持续出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证明其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次性足额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能力。
3.信誉与合规记录:意向受让方、其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及主要关联方须信誉良好,无重大负面舆情。上述各方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过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4.资金来源合法性(核心要求): 本次交易资金必须为意向受让方“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需提供详细的资金来源说明及承诺。严格禁止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资金或其他非自有资金入股。金融监管局等相关监管机构将会对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审查,未能通过审查者其受让资格将被取消。
交易流程与安排
1.信息公告:本次转让信息在将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进行正式信息披露公告。
2.尽职调查:本次意向挂牌公告期内,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对标的股票及标的银行进行尽职调查。
3.提交报名:意向受让方须在正式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报名申请及全部资格证明文件。
4.交纳保证金:正式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后,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挂牌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方可取得参与受让资格。
5.组织交易:正式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该项目正式信息披露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6.签署合同与支付价款:最终受让方须在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7.监管审批与过户: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向标的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提交股东资格变更申请。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取决于能否获得监管部门的正式批准。获批后,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重要声明与风险提示
1.公告性质:本公告内容仅为转让意向披露,旨在征集意向方,不构成任何要约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转让承诺。转让的全部权利义务均以转让方后续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正式挂牌公告及后续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2.信息核实责任:上述意向披露的信息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银行经营、财务、法律状况及自身是否符合股东资格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评估与判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成本。
3.资金来源审查责任: 意向受让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如因资金来源问题导致无法通过监管审批或产生任何法律纠纷,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转让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监管审批风险: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认定须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此过程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未能获准,本次交易将无法完成,转让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除返还价款(如已支付)外的其他责任。
欢迎符合监管要求与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前来咨询,若对信息有任何异议,请来电告知。
联系方式
●项目详情见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注:项目信息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本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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