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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政策小贴士|举例说明:纳税人应于何时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出口退(免)税政策小贴士|举例说明:纳税人应于何时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为贯彻落实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称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一步便利服务、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就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退(免)税]相关事宜予以明确。

纳税人应于何时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时需要报送哪些信息资料?一起了解一下↓

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时,应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并视出口业务具体情况,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附送资料清单》列明的相应附送资料。

例说明1:某外贸企业于2026年1月5日注册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1月8日以一般贸易方式自营出口了一批货物,并拟于2月2日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该企业在1月5日完成税务登记后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最晚应于2月2日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完成备案。同时,以一般贸易方式自营出口货物无附送资料要求,该企业备案时仅需如实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举例说明2:某外贸企业于2026年1月5日注册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1月8日跨境销售设计服务,并拟于2月2日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该企业在1月5日完成税务登记后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最晚应于2月2日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完成备案。同时,企业跨境销售设计服务的,备案时除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外,还应同步报送与境外单位签订的跨境销售服务合同、与跨境销售服务收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及其数据表等附送资料。

举例说明3:某生产企业于2026年1月5日注册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拟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为办理出口退(免)税事宜。该企业在1月5日完成税务登记后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最晚应于首次委托代办退税时完成备案。备案时,仅需如实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需注意的是,在填写备案表时,除填写出口退(免)税基本信息相关栏次外,还需在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型中选择“委托代办退税生产企业”,并填写委托代办退税信息相关栏次。

举例说明4:某生产企业已于2024年1月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和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公告》发布新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后,该企业无需按照新的备案表重新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和委托代办退税备案。

相关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4月18日(宁德)增值税法下出口退税新政策、申报实务操作及风险防控培训课
4月25日(龙岩)增值税法下出口退税新政策、申报实务操作及风险防控培训课
为衔接《增值税法》实施,规范出口业务税收管理、便利企业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5号公告)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1号公告)同步出台,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对出口退税规定作出重大调整。在申报期限、退税备案、收汇管理\备案单证、免税范围\视同内销征税范围、实地核查\函调变化、各类证明申请、实操申报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福州求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是出口退税领域专业培训机构,将于2026年4月18日(星期六)、4月25日(星期六)分别在宁德、龙岩举办“增值税法下出口退税新政策、申报实务操作及风险防控”培训课。培训将聚焦政策核心变化,通过新旧对比清晰拆解差异,结合实操给出企业合规建议,助力出口企业精准把握政策红利、规避涉税风险。现将有关培训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课程大纲】
一、《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对出口业务退免税的主要规定
1、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适用零税率的,应当办理退税
3、退税,免税业务逾期未申报的处理
4、放弃退税、免税业务的处理
5、销售折让、销售终止、退运的处理
6、税务机关可以查询物流运输及资金信息
二、相较于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重大变化
1、应于何时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时需要报送哪些信息资料?
2、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此前发生的出口业务应当如何处理?
3、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前发生的出口业务因特殊情形确实无法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的,应当如何处理?
4、申请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时,部分出口业务尚未申报出口退(免)税,这些业务后续应向何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5、《公告》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方面做了哪些调整?
6、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在申报免抵退税时应当报送哪些申报资料?
7、申报消费税退(免)税时,应当报送哪些申报资料?
8、发现出口退(免)税申报有误的,应当如何处理?
9、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出口业务发生销售退回,应当如何处理?
10、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立案未处理完毕的,其出口退(免)税业务应当如何处理?
11、存在何种情形,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全部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
12、《公告》在出口退(免)税证明管理方面做了哪些调整?
13、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和对外修理修配服务,应当如何进行备案单证管理?
14、提供对外修理修配服务申报出口退(免)税,在收汇方面有何要求?
15、跨境销售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除外)、无形资产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应当如何报送收汇材料?
三、出口业务退(免)税政策变化
1、如何理解退税和免税36个月的申报期限,各业务以什么时间为起点计算申报期限。对于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出口业务如何处理?
2、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跨境服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享受出口退税
3、出口业务免税范围发生变化
4、出口业务征税范围发生变化
5、出口退税计算依据、退税率、收入确认、增值税申报
6、入区退税的特殊区域范围发生变化
7、生产企业视同自产范围发生变化
8、出口货物发生折扣折让发生变化
9、出口货物开票、增值税申报发生变化
四、系统及实操申报变化
1、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等新变化
2、出口业务收汇新变化
3、备案单证新变化
4、出口货物各证明申请新变化
5、出口货物发生退运、改单、撤单时申请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开具新变化
6、生产企业红字冲减、外贸企业调整申报新变化
7、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抵扣时间新变化
8、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新变化
五、其他变化
1、出口退税哪些情况下需要做冲减、哪些情况下需要追回退税款
2、哪些情况下会发生出口退税暂缓办理
3、特殊业务申报出口退税时的业务类型发生变化
4、特殊业务申报出口退税时业务类型发生变化
六、对跨境电商产生影响
1、进一步明确跨境服务零税率范围
2、外币汇率折算时间与限制
3、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的计税调整与认定时点
4、出口退(免)税方式界定
5、退税申报期限收紧,委托出口规范加强
6、放弃退税限制强化
7、销售退货折让的处理
8、税务对跨境电商征管强化
【培训地点】宁德汉庭酒店、龙岩格朵酒店
【培训费用】680元/人,含午餐,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报名电话】15980173299(韦老师微信同号)
【报名方法】添加老师微信发送报名回执,报名后按照要求缴纳培训费,收到微信确认,视为报名成功。听课座次以报名并完成付费先后顺序安排,额满为止。不接受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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