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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观察】AI浪潮下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从风险识别到体系治理

【安国观察】AI浪潮下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从风险识别到体系治理

·引言·

       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正在重塑商业竞争格局,但技术红利的另一面,是企业商业秘密正以全新形态面临前所未有的泄露风险。2025年以来,从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首次审理深度学习算法商业秘密案,到全国首例涉AI芯片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宣判,再到“虚拟数字人”技术秘密案以495万元惩罚性赔偿落槌,一系列标志性案例揭示出AI时代商业秘密保护的紧迫性与复杂性。

       与此同时,制度供给也在提速: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强化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后,2026年《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对保护制度进行全面重构。如何在技术变革与立法更新的交汇点上,为企业构建有效的商业秘密风险防控与治理方案,是安国律所持续关注的核心命题。

01

AI应用场景中商业秘密风险新形态

       传统商业秘密泄露不同,AI时代商业秘密风险呈现三个突出特征:

       风险溢出化——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频繁使用AI工具辅助办公,可能将含有核心算法逻辑、客户数据、定价策略的商业信息输入大模型,导致商业秘密脱离企业控制。实务中已有案例:某企业研发人员将产品核心代码片段输入公共AI平台请求优化,实质上构成商业秘密披露。

       资产隐形化——算法参数、训练数据集、模型权重等AI核心产出物,均以数字化形态存在于企业系统中,既是核心竞争要素,又因“无形无体”而极易被复制传播。最高法审理的深度学习算法商业秘密案中,法院认定企业通过Gitlab系统管理的训练代码及近百万张标注图像数据库构成商业秘密,并强调该类技术的核心价值体现在“数据投喂量”与“算法训练度”的结合。

       侵权隐蔽化——侵权手段趋于技术化,包括电子侵入、远程下载、云端窃取等。全国首例AI芯片商业秘密刑案中,被告利用超级管理员身份私设电脑安装远程控制程序,将核心技术数据秘密转移至个人云盘。“虚拟数字人”案中,被告通过内网穿透、电子侵入等非法手段获取技术秘密。此类行为往往难以在早期被发现,等到证据浮出水面,损害已不可逆。

02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供给:立法与执法双向强化

       维权主体应充分关注近两年密集出台的法律法规,这些制度变革为推动商业秘密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工具。

       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25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3年颁布以来又一次重大调整。在商业秘密保护层面,新法第十条将“电子侵入”明确列举为不正当手段之一,有力回应了数字环境下的侵权新形态;第二十六条将情节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最低罚款额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显著增强法律威慑力。

       2026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总局令第126号),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新规以“数字化适配、全链条保护、强惩戒导向”为核心,对保护制度进行系统性重构:

       一是将数据、算法、源代码、AI模型、训练数据等数字新型信息明确纳入保护范围;二是确立“接触+实质相同”推定侵权规则,显著降低权利人举证门槛;三是将罚款上限设定为500万元,并设立两档处罚标准,增强执法威慑力。更重要的是,新规首次明确8类法定合理保密措施,涵盖建立保密制度、涉密信息分级管理、离职人员清密与返还、定期监督与审计等内容,从“签协议”升级为“体系化、可追溯、可核查”的全链条保护。

03

从风险识别到体系治理:企业合规进路

       结合近期立法动态与司法裁判趋势,安国律所建议企业从以下四个维度推进商业秘密治理:

       (一)建立AI使用场景下的风险隔离机制。企业应制定明确的AI工具使用规范,对公共AI平台指令输入行为进行合规管控,明确禁止将涉密信息上传至外部AI平台进行翻译、优化、分析等操作。对使用本地化部署的企业级AI系统,应采用端到端加密技术,建立严格的访问权限体系,实现数据流转全程可追溯。

       (二)实施商业秘密资产盘点与分级管理。AI企业的核心资产不止于传统技术图纸和客户名单,更包括算法训练代码、标注数据库、模型参数等数字形态信息。企业须对上述资产进行系统性盘点与密级划分,参照新规要求实现“制度+技术”双重保障——既要签保密协议,也须设置权限分级、数据脱敏等实质性管控措施。

       (三)构建离职重点人员防控机制。从前述典型案例来看,多数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源头在于核心人员的流动。“虚拟数字人”案中,五名前核心员工集体离职后迅速入职竞争对手,最终被法院认定恶意侵权并适用惩罚性赔偿。企业应将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与离职审查有机衔接,参照新规要求做好离职人员的涉密载体清退和信息返还。

       (四)前置证据留存与行民协同维权。新规鼓励企业对商业秘密进行存证、认证,一旦发生侵权,存证文件可直接作为权利证明。“接触+实质相同”推定规则的落地,也意味着权利人举证负担大幅减轻。企业应提前布局内部存证机制,善用行政保护的高效性,并与民事诉讼形成有力协同。

04

结语:商业秘密保护的底层变革

       AI浪潮下,商业秘密保护的底层逻辑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从单一的法律救济走向全链条合规治理,从事后维权走向事前风险防控,不仅是制度演进的必然方向,更是企业守住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课题。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这一领域的法律发展,为企业提供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法律服务,与市场主体共同应对AI时代的合规与风控挑战。

·END·

编辑 | 蔡睿

审核 | 安国律所品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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