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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6家事业单位招聘(附件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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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3市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50名农村特岗教师

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入编

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招聘公告,我省今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儋州、万宁、五指山、东方、屯昌、澄迈、临高、昌江、乐东、陵水、白沙、保亭、琼中13个市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50名农村特岗教师。

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要求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参加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特岗教师,并在预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综合考虑服务年限等因素,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我省在编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8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于6月12日17时30分前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进行报名。6月15日至6月16日,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将公布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7月7日9时至7月11日8时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考试时间为7月11日,笔试内容包含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7月中下旬,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将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安排,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3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

拟聘:报名或初审 不足 1:3 的岗位 52个,实时统计

市县
学校
学段
学科
拟聘人数
报名人数
初审通过
白沙县
白沙学校(初中部)
初中
数学
1
2
1
白沙县
白沙县卫星学校(初中部)
初中
数学
1
3
0
白沙县
白沙县金波实验学校(初中部)
初中
数学
2
6
3
保亭县
保亭县新政镇初级中学
初中
地理
1
5
2
澄迈县
澄迈县加乐初级中学
初中
道德与法治
1
6
2
澄迈县
澄迈县新吴学校(初中部)
初中
地理
1
7
2
澄迈县
澄迈县和岭初级中学
初中
历史
1
1
1
澄迈县
澄迈县美亭学校(初中部)
初中
历史
1
3
1
澄迈县
澄迈县昆仑学校(初中部)
初中
历史
1
5
2
澄迈县
澄迈县西达初级中学
初中
历史
1
3
2
澄迈县
澄迈县西达初级中学
初中
数学
1
4
2
澄迈县
澄迈县文儒学校(初中部)
初中
物理
1
1
0
乐东县
乐东县保显学校
初中
数学
1
2
1
乐东县
乐东县保国学校
初中
数学
2
3
3
乐东县
乐东县保显学校
初中
物理
1
3
2
临高县
临高县多文学校(初中部)
初中
历史
1
4
1
临高县
临高县和舍中学
初中
生物学
1
8
2
临高县
临高县博厚中学
初中
生物学
1
16
2
临高县
临高县美良学校(初中部)
初中
语文
1
7
1
临高县
临高县皇桐中学
初中
语文
1
4
0
陵水县
陵水县南平学校(初中部)
初中
数学
1
1
1
陵水县
陵水县隆广初级中学
初中
数学
1
0
0
陵水县
陵水县英州初级中学
初中
物理
1
2
1
陵水县
陵水县三才初级中学
初中
物理
1
1
1
屯昌县
屯昌县新兴中学
初中
历史
1
3
1
屯昌县
屯昌县中建学校
初中
数学
1
2
0
屯昌县
屯昌县南吕中学
初中
数学
2
9
4
屯昌县
屯昌县黄岭中学
初中
物理
1
2
2
屯昌县
屯昌县乌坡学校
初中
物理
1
1
1
屯昌县
屯昌县黄岭中学
初中
英语
1
6
1
屯昌县
屯昌县新兴中学
初中
英语
1
4
2
屯昌县
屯昌县枫木中学
初中
语文
1
6
1
屯昌县
屯昌县晨星学校
初中
语文
1
6
1
万宁市
万宁市后安初级中学
初中
道德与法治
1
4
2
万宁市
万宁市兴隆第一中学
初中
道德与法治
1
2
0
万宁市
万宁市兴隆实验学校(初中部)
初中
道德与法治
1
6
1
万宁市
万宁市东澳初级中学
初中
地理
1
7
2
万宁市
万宁市兴隆第一中学
初中
地理
1
5
0
万宁市
万宁市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
初中
地理
1
7
2
万宁市
万宁市东澳初级中学
初中
历史
1
3
0
万宁市
万宁市后安初级中学
初中
历史
1
5
1
万宁市
万宁市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
初中
历史
1
4
1
万宁市
万宁市大同中学(初中部)
初中
历史
1
3
0
万宁市
万宁市北坡初级中学
初中
生物学
1
8
2
万宁市
万宁市新中初级中学
初中
数学
1
3
0
万宁市
万宁市南林初级中学
初中
数学
3
21
6
万宁市
万宁市南桥学校(初中部)
初中
数学
1
3
0
万宁市
万宁市东兴学校(初中部)
初中
体育与健康
1
10
0
万宁市
万宁市兴隆实验学校(初中部)
初中
物理
2
7
4
万宁市
万宁市南林初级中学
初中
英语
1
10
0
万宁市
万宁市南林初级中学
初中
语文
1
22
2
万宁市
万宁市东澳镇中心学校
小学
体育与健康
1
14
1

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2026年6月8日08:00至6月12日17:30
  • 资格初审:6月16日前
  • 打印准考证:7月7日09:00至7月11日08:00
  • 笔试:7月11日(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 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7月中下旬
  • 资格复审:7月下旬(时间、地点见面试入围名单公告)
  • 面试:8月上旬(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 总成绩公示:8月中旬
  • 预录人选公告等:8月中下旬

招聘计划

序号
市县
初中
小学
小计
1
儋州市
30
30
2
万宁市
39
11
50
3
五指山市
2
2
4
东方市
14
16
30
5
屯昌县
27
3
30
6
澄迈县
66
66
7
临高县
11
16
27
8
昌江县
11
9
20
9
乐东县
25
25
10
陵水县
20
20
11
白沙县
20
20
12
保亭县
10
10
13
琼中县
18
2
20
合计
291
59
350

咨询电话

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传真
现场资格审查详细地址
儋州市教育局
王所豪
0898-23334285
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二楼
万宁市教育局
张璐
0898-62229120
万宁市万城镇纵一路万宁市教育局三楼人事组
五指山市教育局
刘海金
0898-86639073
0898-86639075
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21号五指山市教育局三楼
东方市教育局
赵文航
0898-25501156
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教育局205室
屯昌县教育局
许晓欣
0898-67819116
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85号屯昌县教育局人事工作室
澄迈县教育局
林志涛万依凝
0898-67620580
0898-67630806
澄迈县金江镇大拉教育园区教育局510室
临高县教育局
邓小洋
0898-28262663
28284239
临高县临城镇江南路9号临高县教育局
昌江县教育局
石霄云
0898-26630505
0898-26630991
昌江县石碌镇东风路39号昌江教育局
乐东县教育局
吉黎月
0898-85529009
0898-85523283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南四路35号
陵水县教育局
陈发云
0898-83310860
陵水县新丰路39号陵水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白沙县教育局
符国川
0898-27726008
0898-27723123
白沙县牙叉镇滨河北路63号白沙县教育局
保亭县教育局
黄程献
0898-836668100898-83669291
保亭县新兴东路教育局办公楼203室
琼中县教育局
陈运安俞自华
0898-86222401
琼中县海榆路职业技术学校内琼中县教育局办公楼

网址: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 https://tg.hersp.com/

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docx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度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一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结合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实际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市妇幼”)为中共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建于1951年11月,是一家集保健、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着海口市常驻、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任务,是海口市的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中心、孕产妇保健基地、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及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全国第一批孤独症防治规范化建设项目培育单位、省残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及海南地区第一批的国家级专科助产临床培训基地。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详见《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haikou.gov.cn/)、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haikou.gov.cn/)、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hospite.com/#/home)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度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2),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8:30至6月23日17: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6月23日17:00准时关闭,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报名,逾期不受理。

报名网址:https://system.zhaokaocn.com:24229/examinee/hnfy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度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的招聘领导小组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专项审核,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并报上级核准备案。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及对应单位工作年限的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未能明确工作岗位的,应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公布。

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6月23日17: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已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于2026年6月24日-25日8:30-17:00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及时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系统将于2026年6月23日17:00准时关闭报名注册通道,并于2026年6月25日17:00关闭材料补充修改提交通道。

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1即可开考,但进入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如岗位未达开考比例,根据需要将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考生应自行关注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面试前,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组织考试(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开展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面试)成绩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由我院纪检人员陪同监察,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与内部审计科监督电话:0898-68707015

市妇幼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898-65311381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咨询电话:0898-653882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6036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相关附件:

附件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5-2026年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5-2026年度考核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5-2026年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5-2026年度考核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助力一流医院创建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发展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海南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也是海口市唯一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正处级事业单位,海口市二类公益事业单位,是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考核招聘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名,管理人员1名。具体详见《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6.各岗位的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0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6月10日(含)以后出生;48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6月10日(含)以后出生;53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6月10日(含)以后出生;5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6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9:00-6月25日12:00。

报名网址:https://zpks.hnrczpw.com/nindex/?ecode=iYWzZzyq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及相对应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博士岗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贴上本人照片,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含专业代码)、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姓名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因什么原因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考核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口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考核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有效期内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7)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仅指有编制或员额制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附件3);

(8)《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国或全国法院,截图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10)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上传);

(11)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和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

4.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6年6月25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6月25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6年6月25日17:00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6年6月25日17:00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

(三)组织考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报考需要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和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组织考核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5—7人考核小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体检和考察资格。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在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口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口市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根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海口市人民医院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七、联系方式

1.人力资源部:0898-66189617、66189620(工作日7:45-12:00,14:30-17:30)。

2.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66189509(工作日7:45-12:00,14:30-17:30)。

3.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6609468、66738902(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相关附件:

附件1: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1: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zip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发布本公告。

一、单位概况

我园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隶属于海南师范大学的公办幼儿园,坐落于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内,2005年被评定为海南省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指导思想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1.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2025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及两年择业期内没有社保缴存记录】

2.近两年内(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且无工作经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招聘人数共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详见《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应于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1987年6月9日至2008年6月8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详见《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延长报名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可通过2种方式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以JPG或PDF格式图片上传,按报名材料提交顺序,将文件打包为“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压缩包)。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6月9日12:00-6月17日12:00

网上报名邮箱:hsyeyzp@126.com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2-5栋)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3.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现场报名须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及原件以供核验。

(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7)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1的人员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获得该证书的,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个人简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至少2名以上在编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天内完成。报名期限(2026年6月17日12:00)后线上不再接受考生新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6月17日12:00前及时通过提交材料的报名邮箱或现场及电话等了解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如果在6月17日15:00前未重新提交或根据要求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后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本次招聘为校园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在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1日下午15:00-16:00,请考生留意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

(三)组织考试(面试和笔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先组织面试,再组织笔试。

1.面试

(1)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都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与形式

面试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每一岗位本校及主管部门考官比例不超过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包含现场对话、现场分析或操作等。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幼儿园教师岗位1及岗位2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6月22日上午,湖南师范大学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丢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失效者,可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上公示1天。

2.资格复审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前,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原件、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原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笔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应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丢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失效者,可持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上公示3天。

整个笔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从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师范大学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师范大学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本次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1的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351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监督或投诉邮箱:hsfy2024zp@163.com。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88499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相关附件: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docx

2.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xlsx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pdf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docx

2.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6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xlsx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pdf

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研究通过,现面向社会聘请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劳动保障协管员);

招聘数量:1名;

工作地点: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南省定安县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大楼3楼)。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服从组织安排,具备一定的电脑、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使用技能(excel和word);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南省定安县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大楼3楼)。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定安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可现场填写);

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3.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4.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5.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聘用

1.由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2.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聘用人员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接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用工通知书后正式聘用,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单位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定安县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

未尽事宜由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邱丽娟,电话:0898-63830903

附件:《定安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定安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xlsx

附件:定安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xlsx

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海口旅游职业学院是海南省唯一一所公办旅游类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93年由海口市教育局与北京西城区教委联合创办的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隶属于海口市人民政府。历经三次重要跨越式发展,学院于2024年5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升格为高职院校,坐落于海口市秀英区。学院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致力于打造旅游职业教育“海南品牌”,以旅游大类专业为主体,拓展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建有全省第一家世界烘焙大师——曹继桐烘焙艺术中心、两家“南海工匠”工作室,以及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信息技术、海南旅游体验基地、思政活动中心、图书综合楼等56间设备先进、配套齐全的专业实训室,并拥有67家校外实习基地。

学院主要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为旅游业及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与技术支持,主动面向行业企业,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坚持技术创新,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共16名。具体详见《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全国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要求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技能证等,详见附件1;

5.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省外在编教师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国(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应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公章);省外在编教师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3.报考年龄以公告发布当天计算,(如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1日之后出生)。

4.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aikou.gov.cn)、海口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kvts.cn)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口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及时间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口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kvts.cn),进入“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栏目,查看报名公告,提交有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PDF图片格式:

(1)报名表(附件2,彩打,附照片,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面复印);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及相对应学位证书(要求同时符合研究生及本科专业报考的必须提供研究生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证提供承诺书,承诺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详见附件5;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省外在编教师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承诺书(附件5);

(8)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报考岗位需要的提交);

(9)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核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完成后及时公布。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期限过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2)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

①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问题解决能力。

②教师岗位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学科知识。

③非教师岗位重点考核本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划定。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按比例1:3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清单(附件6)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01-02辅导员岗位及03图书馆专员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

04-08(心理、数字媒体、旅游、酒店、体育)教师岗:试讲和现场答辩。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及专业学科的教学和答辩。

09-13(烹饪类)教师岗:(1)试讲和现场答辩: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及专业学科的教学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40%。(2)专业实践操作:主要考查应聘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及专业实践能力。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60%。

(3)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09-13(烹饪类)教师岗的面试成绩=试讲和现场答辩×40%+专业实践操作×6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确定入围人员: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口旅游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天内向海口旅游职业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海口旅游职业学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旅游职业学院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我校将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我校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我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

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椰海大道398号海口旅游职业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0898-68610619

13976635449

毛老师  0898-68610619

139769225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40,14:40-17:00)

监督电话:0898-68602566

相关附件:

附件1: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pdf

附件3-2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pdf

附件3-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pdf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6:报名提交材料清单及示范.docx

附件1: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海口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pdf

附件3-2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pdf

附件3-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pdf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6:报名提交材料清单及示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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