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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有晕厥史,体检时该不该主动说明?
外人以为,公交司机年年体检,身体有问题机器自然能查出来,可开过车的人都知道,体检只能看见检查那一刻,未必看得见过去发生过什么。
有些眩晕、抽搐、短暂失去意识,没发作时跟正常人一样,血压量着正常,心电图做完也没异常,人照样能走能说,你要是不主动讲,体检医生未必能从一张单子上看出来,这里面的门道就在这儿:对偶发性问题,病史本身就是体检的一部分。
这事为什么不能含糊?有个同行在早高峰下坡时突然晕厥,还出现了抽搐,好在彻底失去意识前把手刹拉住了,方向盘前那几秒,后面不是空车,而是一车乘客,旁边还有行人和社会车辆,公交司机突发失能,跟坐办公室时晕一下,后果完全不是一码事。
我也明白,有人不愿说,不一定是存心害人,上有老人,下有孩子,工资就靠这个驾驶岗位,心里怕的是:这一说,会不会马上停岗?会不会以后都不让摸车?收入是不是说断就断?尤其是只发作过一次、隔了好几年没再犯的人,很容易劝自己:“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可这笔账不能只算到当月工资,有过原因不明的晕厥、反复眩晕、抽搐或者意识丧失,就该如实说明,不是因为公司问了就得把人往外推,而是这类情况靠普通体检不一定筛得出来,真在行车中复发,事故后查的头一件事,往往就是以前有没有类似情况、本人说没说、单位知不知道,到那时候,饭碗没保住,责任还更重。
主动说明也不等于自己给自己判了“永远不能开车”,饿得发虚、闷热脱水、药物影响,跟某些可能反复发作的疾病,不是一回事;一次发作和多次发作,病因、治疗和控制情况也不同,能不能继续上岗,应当看就医记录、复查结果和专业评估,不能靠司机自己赌,也不能由管理人员一句话拍死。
真遇上这种情况,把发作时间、当时症状、就医材料和正在服用的药物说清楚,按医嘱检查,暂时不适合驾驶,就先停一停;评估后符合条件,再按程序恢复,单位也该把临时停岗、调岗和复岗标准讲明白,别让司机一开口就觉得饭碗要砸,只有这样,大家才敢说实话。
该说就说,这不是胆小,是对方向盘有敬畏,身体的事别硬扛,也别自己下结论,把情况交代清楚,让专业的人判断,心里踏实了再上车,才是对自己和一车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