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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笔录(行政、刑事案件通用标准模板)
提取笔录
提取时间:2026年__月__日时__分 至 2026年__月__日时__分
提取地点:XX小区XX栋XX室/XX宾馆XX房间/XX派出所办案区
办案民警:XXX(警号XXXXXX)、XXX(警号XXXXXX)
记录人:XXX
物品持有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见证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开启录像,录像编号:____
一、告知事项
民警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持有人:因办理XX(盗窃/赌博/吸毒/非法经营旅馆等)案件,需要依法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电子数据、书证;持有人应当配合,不得隐匿、损毁、转移涉案物品;所提取物品统一登记保管,案件办结后依法处理,持有人清楚相关权利义务。
持有人答:清楚,愿意配合。
二、提取事由
办理XXX涉嫌XX一案,现场发现持有人处留存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涉案物品/电子介质,为固定证据,依法予以提取。
三、提取物品明细
(逐项写清名称、数量、外观特征、编号)
物品一:XX品牌手机1部,机身黑色,屏幕有裂痕,手机号XXXX,用于线上发布日租房广告、收取房费; 物品二:纸质订单台账1本,封面白色,记录短期入住人员、每日收款金额; 物品三:微信、支付宝交易截图打印件23张,记录客人住宿转账记录; 物品四:一次性牙刷、拖鞋、洗漱套装共计36套; 电子介质:U盘1个,银色金属外壳,内存储民宿房源照片、接待记录; (电子数据提取需注明:现场通过勘验设备固定手机内聊天记录、平台房源页面,导出备份存入移动硬盘)
四、提取过程记录
民警在持有人、见证人共同在场下,当场清点上述物品,逐一拍照、录像固定外观;无损坏持有人无关私人物品;持有人对提取物品清单核对无误,无异议。
持有人有无异议:□无 □有(写明异议内容:________)
五、物品保管说明
本次提取的全部物品统一交由派出所涉案财物管理员登记入库保管,开具《证据提取清单》一式两份,持有人、办案单位各留存一份。
六、确认签字
问:以上提取过程、物品数量、特征记录是否属实,有无遗漏、涂改?
持有人:记录全部属实,无遗漏。 (持有人拒绝签字备注:持有人XX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名,提取全程录音录像,见证人在场见证)
持有人(签名捺印):________
见证人(签名):________
办案民警(签名):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签名):________
日期:2026年__月__日
附件:1. 提取物品照片 2. 证据提取清单
一、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收集调取证据时,可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电子数据,制作提取笔录,由持有人、办案民警、见证人签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 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电子数据等,侦查人员可以依法提取,笔录需全程留痕、见证人在场。
二、实务区分:提取笔录 VS 扣押笔录
提取笔录:侧重调取书证、手机、台账、截图、电子介质等原始证据,只是先行取出固定,暂时不限制持有人所有权,多用于线索初查、现场调取资料;
扣押笔录:涉案违禁品、作案工具、赃款赃物,需要依法扣留、收缴,强制措施属性更强,必须出具扣押决定书。
三、制作核心要点
提取主体:不少于2名持证民警;涉及公民住宅提取,需配合检查证; 必备见证人:持有人不在场或拒签,必须邀请无关第三方见证人; 特征写细:手机型号、颜色、破损、纸质台账页数、存储设备容量,防止后续调换争议; 电子数据提取:必须写明固定、导出、备份操作,注明原始介质未删除数据; 禁止笼统简写:不能只写“手机一部”,完整标注能够唯一识别的特征。
四、常见执法误区
误区:只拿手机不做提取笔录,直接带走 纠正:无提取笔录属于证据来源不明,移送法制、检察院极易被退回补证; 误区:无见证人、不录像直接提取 纠正:持有人事后否认,无录像、无见证会导致该证据无法采信; 误区:提取和扣押混用笔录 纠正:仅调取书证、线索材料用提取笔录;涉案工具、违禁财物需要扣留的,制作扣押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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