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 1166805
“三重一大”管理工作模板专辑 第三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与会议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管理工作模板专辑
第三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与会议管理制度模板
文件编号: 【XX集团】三重一大议事〔20XX〕第X号
密级: 【内部/秘密】
发布范围: 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集体决策制度的有效运行,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主体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活动。
第三条【核心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擅自决定。
(二)民主集中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在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
(三)个别酝酿原则。 重大事项在会前进行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初步共识。
(四)会议决定原则。 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正式会议作出决定,不得以传签、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
第二章 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会议召集】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出席人数】 党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六条【议题确定】 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党委委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书记审定后列入议程。议题材料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至三日送达党委委员。
第七条【议事程序】 党委会议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通报到会人数,确认符合法定人数;
(二)议题提出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议题内容;
(三)党委委员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
(四)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决策建议;
(五)进行表决。
第八条【表决规则】 党委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
第九条【会议记录】 党委会应当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请假人员、议题名称、党委委员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第十条【会议纪要】 党委会会议纪要经党委书记审定后印发。会议纪要应当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议题、决议内容。会议纪要作为公司重要文件归档保存。
第三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会议召集】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第十二条【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通知应当载明会议日期、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
第十三条【会议材料】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材料送达全体董事。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程、各项议案及相关背景材料、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意见。
第十四条【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通报到会董事人数,确认符合法定人数;
(二)主持人介绍会议议题;
(三)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议案内容;
(四)专门委员会报告审议意见;
(五)董事发表审议意见;
(六)主持人总结审议意见;
(七)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表决规则】 董事会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于特别重大事项,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关联董事回避】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应当作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会议召集】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参会人员】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经理层成员参加。根据议题需要,可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二十条【议题范围】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和决策的事项包括: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需要提交董事会、党委会审议事项的预备方案;以及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议事程序】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议题提出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议题内容;与会人员发表意见;主持人总结意见;进行表决。
第二十二条【表决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集体讨论、总经理最终负责的决策机制。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总经理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集体决策程序进行表决。
第五章 会议记录与纪要管理
第二十三条【记录要求】 各决策主体的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请假人员、议题名称、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第二十四条【纪要签发】 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签发。党委会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董事会纪要由董事长签发,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发。
第二十五条【纪要内容】 会议纪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议题名称;决议内容;执行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第二十六条【档案管理】 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作为公司重要档案,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解释权】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关注「阿江说内控」,学习管理进阶指南。
不讲大道理,不贩卖焦虑,只分享来自一线、能立刻用上的管理工具和思维模型。
如果你也在管理路上磕磕绊绊,欢迎关注,我们一起进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