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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23年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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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法制总队青年民警法律知识技能和执法能力,加强常态化实战练兵,总队组织青年民警以2023年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题为竞赛内容,开展技能竞赛和集中攻坚活动。活动中梳理汇总形成了参考答案,供大家学习参考,如有不妥之处,欢迎交流研讨并提出宝贵意见。
(本次发布内容为竞赛成果展示,仅供学习交流。试题标准答案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202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题
(完全解析版)
考试试卷时间:150分钟 总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所设选项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甲县公安民警金某在追捕逃犯过程中,拦下一网约车要使用,被司机魏某拒绝。金某遂将魏某拽出车,使用警棍击打魏某,致其轻微伤。魏某投诉金某。甲县公安局决定对金某作出警告处分,并停止执行职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金某可以优先使用魏某驾驶的网约车,无须征得魏某的同意
B.金某使用警棍击打魏某致轻微伤,魏某请求国家赔偿时,可以先向金某个人提出
C.金某对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该决定暂停执行
D.如金某在患病医疗期内,其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应当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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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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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务员法】
参考答案:A
A选项:《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民警金某在追捕逃犯过程中,可以紧急征用个人交通工具,故A选项正确。
B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是金某所属机关不是个人,故B选项错误。
C选项:《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申诉期间,停止执行职务、禁闭决定不停止执行,故C选项错误。
D选项:《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故,故D选项错误。

2.汪某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欲委托长途货运司机陶某,将一批烟花爆竹从甲县经由道路运输到临省乙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可以向甲县或者乙县公安局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B.汪某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后,应当在运输烟花爆竹的车厢内配置一到两名安全管理员
C.如汪某通过使用虚假申请材料,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公安机关发现后应当予以吊销
D.如汪某以贿赂手段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则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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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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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
参考答案:D
A选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本题中乙县为运达地,只能向乙县申请。故A选项错误。
B选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故B选项错误。
C选项:《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本题中,吊销许可证仅为行政处罚措施的其中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方式,故C选项错误。
D选项:《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情形,故D选项正确。

3.费某为建农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雇人砍伐用于水土保持的国有林木共计10亩并种植玉米,造成原有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被严重破坏,被砍伐林木达5立方米,幼苗300余株,造成经济损失8千元。公安机关应当以何罪名追究费某刑事责任( )。
A.滥伐林木罪
B.盗伐林木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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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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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滥发林木罪、盗伐林木罪、故意损毁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参考答案:D
A选项:《刑法》第325条第2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3条规定,滥伐10至20立方米以上的;或者滥伐幼树500至1000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被砍伐林木达5立方米,幼苗300余株,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费某不构成滥伐林木罪。故A选项错误。
B选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属于《刑法》第345条第一款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费用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建造农场,不是以占有为目的,费某不构成盗伐林木罪。故B选项错误。
C选项:《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费某为建农场,砍伐国有林木,造成原有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被严重破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费某不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故C选项错误。
D选项:《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7条规定,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独或者合计5亩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费某砍伐用于水土保持的国有林木10亩,达到立案标准,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故D选项正确。

4.下列行为中,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A.甲经营废品收购站,明知他人出售的一批价值4万元的工兵铲、铜锣、水下呼吸器等全新物品,系盗窃的应急储备防汛物资,仍然予以低价收购
B.乙系育苗公司负责人,明知其收购的两千株幼树系盗伐,但是仍然予以收购并支付现金8千元
C.丙系玉器店老板,经常从朋友王某处收购受贿财物。明知王某向共出售的一价值5万元的玉环系受贿所得,仍然予以收购并支付现金5万元
D.丁爱吃野味,明知他人出售给他的两只狍子系偷猎的“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仍然出价1千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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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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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的林木罪、洗钱罪】
参考答案:A
A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8号)第1条规定,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甲明知工兵铲、铜锣、水下呼吸器等系盗窃的应急储备防汛物资,仍然予以低价收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A选项正确。
B选项:《刑法》第345条第3款规定,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4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2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乙明知是盗伐幼树,予以收购,数量达到两千株,构成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的林木罪。故B选项错误。
C选项:《刑法》第191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构成洗钱罪。丁明知王某的玉环系受贿所得,予以收购,涉嫌洗钱罪。故C选项错误。
D选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规定,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50只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丁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数量为两只,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丁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D选项错误。

5.2018年8月,戴某因醉驾被判处拘役6个月。2023年7月,戴某在网上购买徐某等50余名中小学女生所属学校、班级、姓名、网络聊天账号信息,假冒女生身份添加好友。先后诱骗徐某等5名八岁女生拍摄私密部位的视频图片发送给他看。后戴某行为被网络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致使一名女童产生严重心理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戴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B.如果戴某认罪认罚,应当建议对其从宽处罚
C.戴某构成累犯
D.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安机关可以对戴某的手机、电脑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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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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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点【刑法、刑事诉讼法、个人信息保护法】
参考答案:D
A选项: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2017年5月8日,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戴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A选项错误。
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5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故B选项错误。
C选项:《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戴某因醉驾被判处拘役,不符合累犯条件。故C选项错误。
D选项:《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检查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有关的设备、物品。故D选项正确。

6.下列公安民警做法正确的是( )。
A.数百人未经批准,在市中心广场集会。民警甲要求散开,聚集人员拒不服从,甲鸣枪示警
B.民警乙巡逻时发现一名醉汉当众谩骂妇女,经警告、徒手制止无效后,用警棍制服醉汉
C.民警丙向正在行凶的抢劫犯开枪,但未射中,该犯逃脱。丙事后仅向所属公安机关口头报告开枪情况
D.一名“武疯子”正在汽车站持菜刀砍群众,民警丁开枪将其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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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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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答案:D
A选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条,第十条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故A选项错误。
B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故B选项错误。
C选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三条,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故C选项错误。
D选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第二款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故D选项正确。

7.西山县中学实施封闭管理。某月14日23时许,该校学生孟某(男,13周岁)母亲黄某,接到学校电话,称孟某失联5小时。根据监控记录,孟某14日 18时许在学校的监控盲区消失。15日上午,学校和黄某向县公安局报警,称孟某失踪。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查找。孟某失踪事件成为互联网舆情热点。喻某为蹭热点涨粉,将一件衣服染红,拍照上网,称在学校旁边山上发现血衣,点击量达十余万次,致使公安机关派出上千警力寻找血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喻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行政违法行为
B.假如孟某在学校上课期间擅自从校门出走,被侵害,学校不承担侵权责任
C.县公安局对孟某失踪报案,应当立即刑事立案
D.公安机关经调查,即使发现有证据证明孟某被侵害,也不能披露孟某的姓名、影像等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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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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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刑法、民法典、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
参考答案:C
A选项: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法《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喻某编造虚假的警情,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致使公安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派出上千警力开展搜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故A选项错误。
B选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B选项错误。
C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8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本题中孟某系13岁儿童,对其失踪的报案,应当立即刑事立案。故C选项正确。
D选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故D选项错误。

8.甲市子县地处我国边境,相邻的M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猖獗。邬某受高薪诱惑,从子县偷偷潜入M国。后邬某在M国诈骗园区不堪压榨,与多人逃回子县,并向子县公安局报告称,在M国诈骗园区看见易某对我国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但是不知道诈骗数额。易某鼓动子县同乡郝某(无前科)一起干。郝某受诱惑,将名下一银行账户借给易某使用,并准备前往M国投奔易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邬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
B.除有证据证明易某出境从事正当活动的之外,公安机关证明其一年内5次赴M国诈骗园区,可以以诈骗罪追究易某刑事责任
C.如甲市公安局认为,郝某出境到M国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可以决定一定期限内不准郝某出境到M国
D.如子县公安局认定郝某有非法出借银行账户行为,可以限制郝某有关账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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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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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
参考答案:B
A选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解释》规定,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构成情节严重;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非法出境后又入境投案自首,一般应当计算为一次,即邬某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故A错误。
B选项:《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者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者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正确。
C选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故C错误。
D选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应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故D错误。

9.地处反恐重点地区的东原市北华区体育馆承办“快乐男孩”大型演唱会。由于工作不周,体育馆未依法进行安全检查,致多名歌迷带入烟火棒、打火机等禁止携带物品。北华公安分局接到举报,安排民警戚某带队调查。后北华公安分局认为上述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拟责令停产停业,并告知体育馆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其负责人当即表示放弃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体育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北华公安分局除了可以责令停产停业外,还可以并处罚款
B.体育馆放弃听证后,只要在听证申请有效期限内,又提出听证要求的,北华公安分局应当允许
C.戚某不能担任体育馆涉嫌违法案件的听证主持人,也不能担任听证员或者记录员
D.如体育馆未放弃听证,在听证过程中,体育馆负责人和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北华公安分局应当中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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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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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行政处罚种类适用、听证程序的适用】
参考答案:B
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增设了行政处罚种类、完善了听证程序。
A选项:《反恐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即罚款的前置适用条件为拒不改正,故A错误。
B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者撤回听证要求后,处罚决定作出前,又提出听证要求的,只要在听证申请有效期内,应当允许”,故B选项正确。
C选项:《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戚某为本案调查人员,因此不能担任听证主持人,并未有法律规定戚某不能担任听证员或者记录员,故C选项错误。
D选项:《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故D选项错误。

10.牟男与包女为同居多年的恋人。牟男对包女以往性经历不满,反复实施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辱骂行为,致包女精神状态不断恶化。一次被辱骂后,包女自杀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牟男构成故意杀人罪
B.牟男构成故意伤害罪
C.牟男构成虐待罪
D.牟男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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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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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参考答案:C
本题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牟林翰虐待案。《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本题的考察点在于虐待罪的主体以及行为方式,即双方为同居多年的恋人,是否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肉体侵害仅有精神摧残是否可以构成虐待罪。
结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主要包括四种情形:(1)基于婚姻关系而形成的家庭成员,如丈夫和妻子;(2)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家庭成员,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3)基于收养关系而形成的家庭成员;(4)其他家庭成员。其他家庭成员的概念可以参照《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对于虐待性质的家庭暴力,情节恶劣的,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因此,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倾向于将“同居关系”视为家庭成员。
根据《刑法》规定,虐待的行为包括一定的体罚和精神上惩罚,而不以伤害他人身体为目的;故意伤害罪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无肉体侵害仅有精神摧残是虐待行为的一种,也是对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未能保护的“精神伤害”领域进行填补。综上,牟男构成虐待罪,故C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
B.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之“法”,并非仅仅指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包括了党内法规
C.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授权
D.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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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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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参考答案:ABCD
A选项:“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来源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详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故A选项正确。
B选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而且还行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故B选项正确。
C选项:“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授权”,来源习近平总书记组织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故C选项正确。
D选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肩负重要责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故D选项正确。

2.甲县施某因琐事与邻居方某发生争执,用斧头砍方某头部,致其死亡。甲县公安局侦查期间,经县人民医院精神病鉴定所鉴定,发案时施某处于精神病发病状态。方某家属汤某不满甲县公安局办案,到甲县人民政府信访办上访,要求政府还方某一个公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施某在案发时处精神病发病期,如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甲县公安局应当决定对施某强制医疗
B.侦查期间,如施某鉴定为尚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C.甲县人民政府信访办认为,汤某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应当由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D.如汤某在信访过程中,在信访接待大厅滞留,公安机关可以直接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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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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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刑事诉讼法、信访工作条例】
参考答案:BC
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故A选项错误。
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B选项正确。
C选项:《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一)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故C选项正确。
D选项:《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3〕25号 )》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年老、年幼、体弱、患有严重疾病、肢体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故D选项错误。

3.石某知道国外某树树皮食用后能够致幻,但该树不属于我国法定的毒品原植物。石某通过网络购买该树皮若干,磨成粉末1千克,通过特定的化学方法加工成“死滕水”100克,并卖给崔某5克,获利200元。崔某谎称“死滕水”系新型饮料,欺骗左某等未成年高中学生吸食。左某吸食后有异常反应,以涉嫌吸毒被举报到公安机关。经鉴定,石某加工的“死滕水”含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二甲基色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石某通过特定的化学方法将树皮粉末加工成“死滕水”,构成制造毒品罪
B.石某卖5克“死滕水”给崔某的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C.对崔某欺骗左某等人吸食“死滕水”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D.如左某拒绝接受吸毒检测,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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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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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刑法、禁毒法】
参考答案:ABCD
A选项:《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虽该树不属于我国法定的毒品原植物,但石某主观明知食用后能够致幻,客观上实施了化学加工的行为,且经鉴定,石某加工的“死滕水”含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二甲基色胺”。故A选项正确。
B选项:《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B选项正确。
C选项:《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本题中,左某等人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C选项正确。
D选项:《禁毒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故D选项正确。

4.老赵脾气暴躁,因侮辱邻居鲁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考验期6个月,某日其13周岁的儿子小赵在“钱家游戏城”玩电子游戏,回家谎称去同学家做作业。老赵识破后,打骂小赵。小赵遂离家出走。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缓刑考验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老赵不得接触鲁某
B.“钱家游戏城”的电子游戏机不得提供给小赵玩耍
C.如公安机关发现小赵因家庭暴力流落街头,应当将其安置
D.如公安机关发现小赵夜不归宿,应当护送小赵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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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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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刑法、反家庭暴力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参考答案:AB
A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本案中,法院未对老赵做出不得接触鲁某的限制令。故A选项错误。
B选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本题忽略了法定节假日的限制条件。故B选项错误。
C、D选项: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本题中因小赵系13周岁,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流落街头和夜不归宿都属于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故C、D选项正确。

5.下列关于案件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吉某在甲县购买了一张流量卡,到外县出差期间,其流量卡被龚某偷走并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甲县对龚某涉嫌电信诈骗犯罪有管辖权
B.乙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贩卖假火车票的报案,该案件应当移送给铁路公安机关办理
C.丙县公安局接到一猥亵儿童行为的报案,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因犯罪地无法确定,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D.一长途客车从丁县出发,经过戊县时,车上发生猥亵他人行政案件,后客车在己县停靠,最终到达庚县。受害人在庚县下车时报警。对该案,丁、戊、己、庚县公安局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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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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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
参考答案:D
A选项:《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诈骗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的拨打地、发送地、到达地、接受地,以及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本题中,甲县为涉案流量卡的购买地,且吉某购买该流量卡不具备违法犯罪的主观故意;该流量卡被盗地亦非甲县。故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铁路公安局管辖铁路沿线侵害铁路利益的案件。本题中,贩卖假火车票的行为并非发生在铁路沿线侵害铁路利益的案件,应由地方公安机关办理。故B选项错误。
C选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故C选项对于犯罪地不明确的案件直接立案侦查错误。
D选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在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列车运行途中被抓获的,由前方停靠站所在地的铁路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也可以由列车始发站、终点站所在地的铁路公安机关管辖。故D选项正确。

6.下列关于涉网络违法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吴某在网上浏览到沈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图文,遂捏造“73岁企业家豪娶29岁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并配发上述图文,引起网民对沈某肆意谩骂、诋毁,讨论量达7万余条、阅读量达4亿余次,沈某报警。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沈某到人民法院起诉
B.常某之子常小在游泳馆游泳时与安某发生碰撞,向安某吐口水。安某丈夫乔某掌掴常小。常某在网上发布乔某掌掴常小的视频,配发带有情绪性、侮辱性的文字,引发大量针对乔某、安某的诋毁、谩骂,致使安某服药自杀死亡。公安机关应当以侮辱罪立案侦查
C.仇某多次发布微博,污蔑数名卫国戍边英烈为逃兵,在网络上迅速扩散,阅读量20余万次,引发公众强烈愤慨。公安机关应当以仇某涉嫌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有百万粉丝的张某网络直播40余次,对竞争对手李某进行谩骂,大量网民围观、诋毁李某。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间,张某仍每晚定时直播,继续谩骂李某。李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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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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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寻衅滋事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人格权禁令】
参考答案:D
A选项: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事实诽谤等形式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吴某编造虚假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引发讨论量达7万余条、阅读量达4亿余次,该人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不应当告知沈某到人民法院起诉,故A选项错误。
B选项:《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第3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常某在网络上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造成安某自杀死亡的结果,符合侮辱罪犯罪构成,因侮辱罪原则上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能立案侦查,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时,检察院可以对此提起公诉。故B项错误。
C选项:《刑法修正案(十一)》第35条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仇某多次利用信息网络,污蔑数名卫国戍边英烈,阅读量高达20余万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故C选项错误。
D选项:《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张某利用网络直播对李某进行谩骂,侵害了李某的人格权,且在民事诉讼审理期间,继续谩骂,不及时制止,可能使李某的名誉、人格遭受重大损害,因此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禁令。故D选项正确。

7.歌星邢某系M国籍华人,与在M国留学的我国公民孔某发生冲突,并于2019年1月指使他人将孔某扎成重伤,被M国判处监禁刑。邢某获释后,于2023年1月到我国举办演唱会,由甲省乙市丙区入境,并居住在乙市丁区某宾馆。孔某知悉后报警,指控邢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孔某指控邢某涉嫌犯罪,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处罚
B.对孔某指控邢某涉嫌犯罪,应当由丁区而非丙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如邢某被刑事拘留,M国领事官员要求探视,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安排
D.如公安机关对邢某立案侦查,M国提出引渡邢某请求,我国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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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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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保护管辖、刑事管辖权、引渡条件】
参考答案:ACD
A选项:《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刑法》第234条第二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邢某指使他人将孔某扎成重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邢某被M国判处监禁刑,由此得出该罪在M国应受处罚,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处罚。故A选项正确。
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第1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登陆地、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丙区、丁区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故B选项错误。
C选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0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前,外国驻华外交、领事官员要求探视被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或者正在看守所服刑的本国公民的,应当及时安排有关探视事宜。邢某系M国籍华人,依法享有被M国领事官员探视的权利,故C选项正确。
D选项:《引渡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可以拒绝引渡。公安机关已经对邢某立案侦查,侦查阶段属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程序,因此我国可以拒绝。故D选项正确。

8.甲县严某在乙县华某的私营企业担任财务主管,下班后经常参与赌博,并挪用企业1千万元资金用于赌博。后严某不辞而别回到甲县老家。华某在乙县报警,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严某同时涉嫌挪用资金罪和赌博罪,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B.乙县公安局到甲县询问本案证人,可以不向甲县公安局提出办案协作请求
C.甲县公安局根据协作请求开展工作时,发现严某其他犯罪线索,应当及时先行立案侦查,必要时移送其他公安机关
D.甲县公安局协助乙县公安局传唤严某,可以传唤到甲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讯问,也可以到严某住处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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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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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挪用资金罪、赌博罪、办案协作】
参考答案:BD
A选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7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3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予立案追诉。严某挪用企业1千万元资金用于赌博,构成挪用资金罪。《刑法》第303条第1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严某在私营企业担任财务主管,虽然经常参与赌博,但是不是以赌博为业,因此严某不构成赌博罪。故A选项错误。
B选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6条第2款规定,开展查询、询问、辨认等侦查活动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的,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乙县公安局到甲县询问证人,可以不向甲县公安局提出办案协作请求。故B选项正确。
C选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9条规定,对协作过程中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甲县公安局发现严某其他犯罪线索,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故C选项错误。
D选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50条规定,异地执行传唤、拘传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甲县公安局协助传唤严某,可以传唤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或者严某的住所开展讯问。故D选项正确。

9.甲县乐某为报复丁某,教唆薛某将丁某砍成重伤。乐某妻子邓某给民警应某20万元,请其帮助摆平。应某请承办案件的民警解某关照乐某。解某明知乐某为教唆犯,但是做笔录时避重就轻,袒护乐某。民警宣某在审核案件时,对有明显漏洞的案件材料未进行认真审查。后乐某未受到刑事追究,引发互联网媒体广泛关注,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邓某涉嫌行贿罪
B.应某涉嫌受贿罪
C.解某涉嫌滥用职权罪,由监察机关调查
D.对宣某应当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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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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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点【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监察机关职责】
参考答案:ABD
A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据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邓某为帮助其丈夫乐某摆平教唆砍伤丁某事宜,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应某20万元,涉嫌行贿罪。故A选项正确。
B选项:《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应某非法收受邓某20万元,为其请托事宜向承办民警解某打招呼,涉嫌受贿罪。故B选项正确。
C选项:《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解某明知乐某为教唆犯,但是做笔录时避重就轻,袒护乐某,其行为涉嫌徇私枉法罪,故C选项错误。
D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97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民警宣某对有明显漏洞的案件材料未进行认真审查,引发互联网媒体广泛关注及强烈社会反响,属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因此宣某构成玩忽职守罪。故D选项正确。

10.水某领导的黑社会性质团伙长期称霸甲县夜市,褚某劝李某加入该团伙。后李某被安排为打手,多次积极参与水某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某日,奚某到夜市吃饭,因琐事与水某发生争吵,被劝开。李某为逞能,喊奚某过来聊聊。奚某见对方人多,为防吃亏,将桌上的一把剪刀揣在兜里。李某手下挡住奚某退路,李某遂多次重拳击打奚某胸部。奚某情急之下掏出剪刀刺向李某。后经鉴定,李某被刺成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奚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B.李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C.甲县公安局核查水某涉黑团伙犯罪线索时,对涉案账户资金有转移紧急风险的,经县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对涉案账户临时冻结
D.对褚某劝李某加入水某涉黑团伙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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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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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A选项:《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李某多次用重拳击打奚某胸部,确已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对奚某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可以认定为“行凶”,因此奚某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A选项错误。
B选项:《刑法》第294条规定,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李某多次积极参与水某领导的黑社会性质团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B选项正确。
C选项:《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核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发现涉案财产有灭失、转移的紧急风险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涉案财产采取紧急止付或者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期限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期限届满或者适用紧急措施的情形消失的,应当立即解除紧急措施。甲县公安局核查水某涉黑团伙犯罪线索时,对涉案账户资金有转移紧急风险的,需经甲县所在市的市局公安局长批准后,可以对涉案账户临时冻结。故C选项错误。
D选项:《反有组织犯罪法》第69条规定,教唆、诱骗他人参加有组织犯罪,或者组织他人退出有组织犯罪,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褚某劝李某加入水某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公安机关可以处拘留处罚。故D选项正确。

1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须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B.乙县公安局在办案中,对超过有效期的劣药,如能够根据现场查获的包装,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材料作出判断的,可以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
C.丙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案件中,即使没有被害人陈述,也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以及涉案资金数额
D.丁市公安局远程询问一电信诈骗刑事案件的证人时,应当由丁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事先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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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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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参考答案:AC
A选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依法收集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监测报告、检验报告、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A选项正确。
B选项:2022年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假药”“劣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认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项及第三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假药、劣药,能够根据现场查获的原料、包装,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作出判断的,可以由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故B选项错误。
C选项:《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涉案人数特别众多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收集证据逐一证明、逐人核实涉案账户的资金来源,但根据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材料,足以认定有关账户主要用于接收、流转涉案资金的,可以按照该账户接收的资金数额认定犯罪数额,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除外。故C选项正确。
D选项:2022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第二款, 远程询(讯)问的,应当由协作地公安机关事先核实被询(讯)问人的身份。丁市公安局远程询问一电信诈骗刑事案件的证人时,应当由协作地公安机关事先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故D选项错误。

12.甲市郁某明知陆某为境外人员,接受其任务,为陆某拍摄、提供某军事基地资料(后经鉴定,6件为机密级、3件为秘密级)。单某发现郁某危害国家安全,向甲市公安机关举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郁某刑事立案前,公安机关无权对其个人智能手机进行检查,否则将侵犯其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宪法权利
B.郁某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C.公安机关有权对郁某涉嫌犯罪予以刑事立案,开展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等工作
D.公安机关如对郁某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专门的羁押场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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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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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宪法、刑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法】
参考答案:BC
A选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公安机关受案后,在调查核实时,可以对郁某的手机进行检查,故A选项错误。
B选项:《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故军事秘密属于国家秘密。郁某为境外人员陆某非法获取、提供6件机密级资料和3件秘密级资料,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故B选项正确。
C选项:2020年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为公安部政治安全保卫局管辖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对郁某涉嫌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故C选项正确。
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故D选项错误。

13.下列关于涉及枪支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自己组装了3支成仿真枪,并向朋友销售两支,获利5百元。甲涉嫌行政违法,不涉嫌犯罪
B.民警乙因执行任务携带枪支至邻市,当地民警成某检查时发现其未携带持枪证件。成某在核实乙的民警身份后,可予以放行
C.丙是枪支发烧友,向朋友借一把可以发射枪弹的自制火药枪,经常在家把玩,有时还向人炫耀。丙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D.丁从一山民处购买了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放置在车后备箱,在高速公路上被查获。丁涉嫌非法携带枪支行政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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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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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点【刑法、枪支管理法】
参考答案:ACD
A选项:2006年公安部《关于对以气体等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的仿真枪认定问题的批复》指出,对不具有杀伤力但符合仿真枪认定规定的,应当认定为仿真枪;对非法制造、销售此类仿真枪的,应当依照《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故A选项正确。
B选项:《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五条,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持枪证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扣留枪支。成某检查时发现民警乙未携带持枪证件,不应予以放行,而应当由公安机关扣留民警乙枪支。故B选项错误。
C选项:2008年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丙持有一把可以发射枪弹的自制火药枪,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故C选项正确。
D选项:2009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丁购买、持有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但涉嫌非法携带枪支行政违法行为。故D选项正确。

14.下列关于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熊某因琐事与高某发生口角并打其耳光。公安民警祁某下班路过,制止了熊某的不法行为。后高某到公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指派民警祁某办理该案。祁某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
B.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陆某参与办理谭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因其妻子系谭某表妹,遂向领导提出回避。刑警大队负责人有权决定陆某是否回避
C.区公安分局某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鉴定人牛某,明知受害人池某系其同母异父弟弟,仍然对池某进行伤情鉴定。辩护人知悉后,申请重新鉴定。区公安分局应当决定重新鉴定
D.县公安局民警包某办理某行政案件时,一方当事人以包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由,要求包某回避,县公安局同意。如县公安局认为包某之前参与的询问不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可以继续使用包某制作的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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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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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答案:CD
A选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民警祁某不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故A选项错误。
B选项:题目中涉及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案件侦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鉴于此,刑警大队负责人无权决定陆某是否回避,故B选项错误。
C选项:题目中涉及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侦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故本题中鉴定人适用回避制度;《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经审查,发现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故C选项正确。
D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所进行的与案件有关的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回避决定的公安机关根据是否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处理等情况决定。故D选项正确。

15.谢某3年前离开户籍地甲县,应聘到某工程公司。受公司指派,在全国各地的项目部工作居住,每半年换一个地方。谢某在乙县项目部工作居住期间,与同事唐某到丙县骑行,因口角将唐某价值1万元的自行车扔进水库。唐某报警。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谢某缴纳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县公安局可以通知甲县谢某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乙县公司项目部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取保侯审措施
B.负责执行谢某取保候审的公安派出山所,可以责令谢某将驾驶证、居民身份证交派出所保存
C.如丙县公安局责令谢某不得与唐某通信,谢某不得通过微信联系唐某
D.谢某在取保侯市期间,如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到案,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可以视情对谢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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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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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参考答案:ACD
A选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1条,应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2022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第十六条第三款,被取保候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在其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一)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谢某3年前离开户籍地,在全国各地的项目部工作居住,每半年换一个地方,可以由乙县公司项目部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暂住地)执行取保侯审措施。故A选项正确。
B选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0条,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居民身份证不在其中。故B选项错误。
C选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0条,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与被害人通信。故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6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视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故D选项正确。

16.司某向方某讨要100万元赌债,方某称其全部个人财产由影星女友钟某把控,将与钟某私藏的二人性爱视频提供司某,称以该视频抵偿赌债。司某将该视频发给钟某,要求其代还方某全部欠债。钟某不予理会。记者谷某知情后,在网上发布信息,声称方某用与钟某的性爱视频抵偿赌债,并描述了视频细节,引发上亿人次点击、转发、评论。闫某为满足个人低俗趣味,多次在钟某微博下留言,索取钟某性爱视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司某涉嫌敲诈勒索罪
B.方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共犯
C.闫某涉嫌侵犯钟某民事权利隐私权
D.谷某涉嫌侵犯隐私行政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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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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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敲诈勒索罪、侵犯隐私、共犯】
参考答案:AD
A选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本案中,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钟某的性爱视频为要挟,向钟某强行索要100万元,构成敲诈勒索罪,故A正确。
B选项:共犯,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本案中,方某向司某提供视频的目的是偿还赌债,并非是敲诈勒索,因此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故B错误。
C选项:《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指的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闫某多次在钟某微博下留言索要视频,不属于上述行为及程度相当的行为,未侵犯钟某隐私权,故C错误。
D选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本案中,谷某将钟某的性爱视频细节通过网络传播于众,且造成上亿人次点击、转发、评论的严重后果,构成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故D正确。

17.下列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有( )。
A、甲在2年内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十余人,以月息3.5%的利息放贷1千万元
B.乙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可以使用“花呗”支付的淘宝店铺,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帮助淘宝用户套现,数额达2千万元
C.丙未依法获得经营许可,以生物科技公司名义对外销售行政法规限制买卖的生长激素等兴奋剂,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D.丁借用合法经营养老机构的形式,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养老项目”,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股权方式给付回报,给“投资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1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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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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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非法经营罪、非法集资犯罪的辨析】
参考答案:ABC
A选项:《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且本题中,实际年利率为42%,已超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故A正确。
B选项:乙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故B正确。
C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故C正确。
D选项:《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工作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D属于非法集资犯罪,故D错误。

18.2001年1月,鲍某将拐骗来的花某以人民币5千元卖给史某当媳妇。同年6月,花某走失,卜某发现花某并以人民币3千元卖给顾某。2020年7月后,顾某为防范其逃跑,长期限制其出门。2023年7月,网友发现并报警。经朋友劝说,顾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收买、不让出门等主要情节,但未如实交代年龄、职业、前科等次要情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追究鲍某、卜某刑事责任,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B.不应当追究史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刑事责任
C.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顾某刑事责任
D.根据顾某投案和交代情况,可以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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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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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过时效核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自首的认定】
参考答案:ABCD
A选项: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鲍某、卜某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2001年1月、6月距2023年7月已超过二十年,如追究鲍某、卜某刑事责任,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故A正确。
B选项: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2001年1月距2023年7月,已超过五年,不应当追究史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刑事责任,故B正确。
C选项: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顾某在收买花某后,为防范其逃跑,长期限制其出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且尚未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故C正确。
D选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主要情节,虽然未供述年龄、职业、前科等次要情节,但是不影响自首情节的认定,故D正确。

19.甲县交警大队系甲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其设置的“电子眼”拍摄到秦某名下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但是未拍摄清楚驾驶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非秦某驾驶车辆,则不得对秦某予以处罚
B.甲县交警大队依法利用“电子眼”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审核和技术审核
C.如秦某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被盗窃后交通违章,甲县交警大队不得处罚秦某
D.如秦某对甲县交警大队的处罚决定不服,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甲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必须亲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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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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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适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参考答案:BC
A选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如未拍摄清楚驾驶人时,可以对车辆所有人即车主秦某予以处罚,故A错误。
B选项:《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故B正确。
C选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被盗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应由盗车人承担,故C正确。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甲县交警大队负责人非必须亲自出庭,也可以由其他副职负责人等出庭应诉,故D错误。

20.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受杨某教唆,与东方公司订立合同过程中,窃取其商业秘密材料后,提供给杨某。杨某利用该商业秘密营利,直接导致东方公司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甲和杨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
B.乙饲养的一批猪在出栏前疑似感染“非洲猪瘟”病死,其即快速宰杀出售。后经鉴定,该批猪肉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源性疾患的污染物质。乙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C.丙低价购买假冒“LV”“DIOR”等注册商标的墨镜、饰品等商品,通过电商直播,销售金额达30万元。丙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D.丁系某诊所医务人员,明知某“进口药”为假药,仍然开具,致多人重伤、死亡。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丁未委托辩护人,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丁指派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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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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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侵犯商业秘密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区别、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区别、法律援助】
参考答案:AD
A选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甲某受杨某教唆以盗窃手段获取东方公司商业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杨某与甲某构成共犯,且杨某与在获取该商业秘密后,利用并获利,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故A正确。
B选项: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9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食品,应予立案追诉。乙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患病且存在安全隐患仍将死猪销售给他人,可能导致严重食源性疾患,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故B错误。
C选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丙某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通过电商直播销售,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故C错误。
D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关于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第九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丁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公安机关应当在发现该情形后,3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D正确。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法律依据答出法律名称即可。)
(一)
案例一:2019年2月2日,公安机关对毕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刑事立案,后取保侯审。公安机关有关证据如下:
1.医院诊治记录:1月1日,罗某到医院就诊,诊断为左侧5、6肋骨骨折,并住院治疗。
2.司法鉴定意见:罗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3.毕某供述:本人系司机,和罗某同为甲村人,素无矛盾。1月1日,自己正在拉客,罗某酒后趴在车上不让离开,自己将罗某拉开,没有打罗某,不知他如何摔倒。考虑和罗某有拉扯行为,且同村熟识,愿意给2万元经济补偿。
4.罗某陈述:自己要和乘坐毕某车辆的时某说事,但是毕某不让,从车上下来后朝其胸部踢了三、四脚,然后开车离开。当天自己没有喝酒。请严惩毕某,须赔偿6万元。
5.时某陈述:本人与罗某不相识,乘毕某车准备离开时,罗某酒后趴在车门上,要与我闲聊。毕某下车将罗某拉到一旁,准备驾车离开。罗某又趴到车门上说个不停。毕某再次下车将罗某拉开,二人拉扯时一起摔倒在地。
6.证人1陈述:看到毕某多次下车将罗某拉开,两个人发生拉扯。
7.证人2陈述:看到罗某、毕某一起摔倒在地,没有看到毕某打罗某。罗某当时歪歪斜斜,应该喝酒了。
8.证人3陈述:看到罗某多次趴在车门,毕某将其拉开。
案例二:安某与常某曾谈恋爱。分手后,安某多次纠缠常某。1月2日凌晨1时许,安某翻墙进入常某家院内,推开门进入屋内,欲强行进入卧室。常某母亲范某听见声响后用身体将卧室门顶住,并质问来人。安某知道范某顶门,仍大力撞门,致使范某摔倒、手部受伤。后经鉴定,范某右手桡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安某发现常某不在,遂将常某的空行李箱(价值3百元)拿走后离开。1月26日 23时许,安某再次翻墙进入常某家中,发现家中无人,将常某价值5百元的衣服盗走。
案例三:曲某与其婆婆杜某住在东村同一院内。曲某住堂屋,杜某住偏房,二人因生活琐事常有矛盾。杜某去西村女儿宫某家暂住期间,天降大雨,其所住偏房因年久失修在雨中倒塌。宫某送杜某回家时,发现偏房倒塌,以为曲某所为,遂骂曲某并发生抓扯。其间,曲某用膝盖将宫某压倒在地,造成宫某6根肋骨骨折。宫某咬了曲某右手小指。经鉴定,曲某构成轻微伤,宫某构成轻伤一级。曲某、宫某报案,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问题一:请结合有关规定和案例一,指出在办理轻伤害案件中如何区分罪与非罪,并说明毕某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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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题考点【罪与非罪的判断标准、定罪的条件】
根据刑法总则条文关于犯罪构成一般要件的规定,认定犯罪要达到主客观相一致的程度,即行为在客观上即使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本案中,结合提供的证据证据,毕某主观上不具备伤害的故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应当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的,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本案中,毕某与罗某发生推搡、拉扯主要是为了摆脱纠缠,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
同时,从证据标准的角度看,本案中毕某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未达到证明标准。罗某的陈述及鉴定意见相结合不能证明毕某的主观心态,并且不能证明该故意伤害行为与罗某的轻伤结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案件事实尚缺证据证明,结合毕某本人供述、时某及证人1、2、3的证言,不能排除罗某提供虚假证言的合理怀疑,故毕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问题二:请结合有关规定和案例二,指出应当以何罪追究安某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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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题考点【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1、安某多次纠缠常某的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2、安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规定,安某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并引发范某轻伤的严重后果。同时,安某对侵入住宅主观上为直接故意,对于范某受伤的结果主观上存在放任的心态,大力撞门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行为竞合;此外,大力撞门的行为属于侵入住宅的手段行为,因此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能够更加全面具体评价安某犯罪行为。
3、安某构成盗窃罪。对于将常某第一次入室临时起意将空行李箱(价值3百元)拿走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夺行为,因数额较小故不构成刑事犯罪。安某先后第二次翻墙入院并盗窃常某衣服(价值500元),属于采取非法手段入室后实施的盗窃行为,均属于盗窃罪中入室盗窃规定的情形。
问题三:请结合有关规定和案例三,指出该案可否适用刑事和解,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撤案,并说明理由。
问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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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题考点【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不可以做出撤案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本题中,曲某与宫某系亲属关系,因家中琐事引发肢体冲突并导致轻伤的危害后果,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故意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法定刑为三年以下,且不属于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类型,符合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本题中,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不可以做出撤案的决定,和解协议只能作为诉讼阶段从宽处理的依据,公安机关可以据此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或直接做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可以据此从轻处理。
(二)
案例:颜某系网红卖鱼主播,为吸引流量,在直播间与同行郭某赌谁家鱼大,约定败方自己带上狗链,让胜方在商场牵着走。后颜某赌输,郭某在商场用狗链牵着颜某行走,引发大量群众围观拍照并发到网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颜某自觉出丑,伺机报复,得知郭某未经批准在自家鱼塘安装电网后,拨打110报警。郭某爱人盛某为帮助丈夫,请求村委会出具“郭某品行证明”,被拒绝,遂择机在自拟的“郭某品行证明”上偷盖村委会公章。
一日,颜某骑借来的自行车前往公安派出所追问其报警处理情况,路上遇到下班后身着便装的公安民警江某和鲁某。江某看颜某所骑自行车像其丢失的自行车,遂会同鲁某口头表明民警身份后,口头传唤颜某。
村委会得知盛某在自拟的证明上偷盖公章后报警,盛某积极向村委会赔礼道歉,并得到村委会谅解,公安派出所遂调解处理,不予处罚盛某。
问题一:案例中郭某、盛某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请结合相关规定予以说明。
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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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故意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郭某在商场用狗链牵着颜某行走,引发大量群众围观拍照并发到网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
盛某构成伪造证明文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1款规定,故意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构成伪造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盛某偷盖村委会公章,伪造出具“郭某品行证明”,构成伪造证明文件行为。
问题二:案例中,民警江某和鲁某的行为,以及公安派出所调解处理盛某行为,是否存在错误,请结合相关规定予以说明。
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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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民警及公安派出所存在以下错误:
1、公安机关未接受案件错误。公安机关接到颜某拨打110报警电话,应当接受案件,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2、公安机关对郭某安装电网未进行调查核实错误。郭某未经批准在自家鱼塘安装电网,如果属实,应予以行政处罚。
3、民警江某、鲁某未出示证件错误。民警着便装应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表明身份。
4、民警口头传唤颜某错误。江某仅是怀疑颜某所骑自行车为自己所丢失,不适用口头传唤。
5、盛某伪造证明文件违法行为适用调解程序错误。盛某伪造证明文件,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等行为,不适用调解程序。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论述题(一)
案例一:甲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被告陆某于指定日期前付清原告林某39万元。调解书生效后,陆某未如期履行义务,林某申请强制执行。后甲县人民法院查明,在调解书生效后,裁定冻结、扣划陆某的银行存款前,陆某将60万元全部银行存款转给案外人,致使调解书无法执行。
案例二:A公司在起诉裴某的个人独资企业后,申请财产保全,乙县人民法院于6月9日裁定查封裴某企业价值100万元的设备。7月15日,乙县人民法院判决裴某企业偿还欠款100万元。裴某企业不履行还款义务,A公司申请强制执行。9月25日,乙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经查,裴某于7月10日将被查封设备抵债给他人。乙县人民法院责令裴某追回,裴某未追回,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案例三:1月28日,丙区人民法院判决卞某与查某离婚,并将房屋所有权判给查某。判决生效后,卞某拒不腾房,查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强制搬迁时,卞某纠集多人谩骂、殴打执行人员,致使2人轻微伤,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围观人员将执行现场情况上传互联网,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
问题: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案例,论述应当分别以何罪追究陆某、裴某、卞某刑事责任,并论述如何区分上述行为相关犯罪。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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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点【刑法】
参考答案:
本题考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妨害公务罪】
参考答案:
观点一:
陆某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此观点认为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理由是:民事调解书具有与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同样属于拒执行为,对情节严重的拒执行为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陆某在调解书生效后,将60万元全部银行存款转给案外人,构成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罪。
观点二:
陆某不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此观点认为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不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理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顾名思义就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并不包括民事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法研〔2000〕117号)指出,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判决、裁定”,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对于行为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不能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陆某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行为不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
观点三:陆某是否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要看民事调解书是否进入到执行程序,转化为执行裁定书。理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明确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因此,倘若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以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进入执行程序为前提,即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调解书发出执行裁定书,并将执行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之日起,如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方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甲县人民法院查明,在调解书生效后,裁定冻结、扣划陆某的银行存款前,陆某将60万元全部银行存款转给案外人,致使调解书无法执行”的案件事实,笔者认为陆某不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
裴某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裴某将被查封设备抵债给他人,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卞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两高、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对下列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论处,(一)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卞某纠集多人谩骂、殴打执行人员,致使2人轻微伤,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区分拒不执行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妨害公务罪
1、三罪侵犯客体有不同。拒不执行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审判制度;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字会、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公务。
2、三罪侵犯对象不同。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象是人民法院的裁定;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对象已被司法机关查封财产;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四类人员。
3、三罪存在竞合关系。当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同时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时,符合最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21号)第二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按解释规定定罪。
论述题(二)
案例一:苗某在市区不牵绳遛泰迪犬,遇见老杨拉着女童小杨。泰迪犬冲小杨狂叫,小杨吓得四处躲闪。苗某置之不理,称泰迪不咬人。路人报警,苗某害怕,拉住泰迪并道歉。老杨和小杨情绪平复后予以谅解。公安机关拟对苗某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马某在群成员共计10人的微信群内,与群友以翻财神打麻将的方式赌博,单局输赢最大128元,总体输赢5百元。后马某被举报。公安机关拟对马某处1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公安民警到某典当行检查时,发现业务员郝某承接某典当物品时,未按照规定查验出当人的身份证件、不履行登记手续。公安机关拟对郝某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问题:
1.请指出上述案例中苗某、马某、郝某行为的性质。
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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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1)苗某的行为构成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是指行为人对其饲养或者管理的动物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恐吓他人的行为不加管束,而采取放纵、默许、不管不问的态度,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惊吓。本案中,小杨被苗某饲养的泰迪犬吓得四处躲闪,苗某却置之不理,继续放任泰迪犬恐吓小杨,构成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违法行为。
马某的行为构成赌博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马某在微信群中,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且输赢金额达500元,赌资较大,构成赌博的违法行为。
郝某的行为构成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本案中,郝某在承接某典当物品时,未按照规定查验出当人的身份证件、不履行登记手续,构成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的违法行为。
2.请结合有关法律和公安部规章规定,论述对苗某、马某、郝某案件,是否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办理。
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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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对于苗某的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案,需根据罚款金额判断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对于马某赌博案,不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对于郝某违法承接典当物品案,不适用简易程序办理。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为违法事实确凿,须有法定依据,仅限于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本案中,公安机关对苗某处200元罚款,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超过200元罚款,则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因此马某赌博案不适用简易程序。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超过简易程序的适用金额,因此郝某违法承接典当物品案不适用简易程序。
3.请根据《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案例论述简易程序办理的步骤和要求。
问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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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3:
简易程序办理的要求:
适用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为违法事实确凿,须有法定依据,仅限于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但要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
执法人员数量: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简易程序办理的步骤:
表明身份: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处罚前告知: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听取陈述申辩: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作出处罚决定: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交付: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执行: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人;未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备案: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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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总队
编辑:竞赛攻坚团队
校对:闫慧、任可
审稿:谢恩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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