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 1190721
手足显微外科 标准出院记录模板
手足显微外科 标准出院记录模板通用出院医嘱
- 体位与日常护理
患肢抬高,维持高于心脏平面,减轻肿胀;避免患肢长时间下垂、受压,禁止侧卧压迫术区。严格戒烟,远离二手烟、三手烟环境;患肢注意保暖,严禁局部热敷、烤灯、热水烫洗,避免冷热刺激修复组织。禁止自行拆除石膏、支具、外固定及敷料,外固定去除时间须经门诊复查评估后由医师决定。清淡饮食,戒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规律休息,避免劳累。 - 切口及创面管理
保持切口敷料干燥,严禁沾水;洗澡做好防水保护。敷料一旦浸湿、污染,禁止自行处理,需立即至正规医疗机构换药。未拆线者每 2~3 日门诊换药,术后12~14天根据切口愈合情况拆线;创面愈合不佳者,换药频次遵从门诊医师指导。禁止患者及家属自行拆开敷料、抠除血痂、挑破水疱、外用偏方药膏。若伤口渗血渗液增多、出现异味,及时就诊。 - 用药指导
继续遵医嘱口服【改善循环、营养神经、止痛、抗感染】药物,严格按剂量、疗程服用;不可自行加量、减量、延长用药或随意停药。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瘙痒、恶心、牙龈出血、黑便等药物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就诊。 - 活动、负重限制
患肢严格保护,禁止过早负重、用力抓握、从事体力劳动。石膏外固定患肢4-6周,根据情况固定阶段以保护血管、神经、肌腱、骨骼修复组织为主,严禁暴力掰动关节。骨折克氏针 / 钢板内固定患者,严禁提前负重;取出内固定物必须复查 X 线,依据骨折愈合情况决定,不能凭自身感觉提前取出内固定。术后 3 个月内禁止重体力劳动;日常轻度活动,需门诊评估后逐步开展。 已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神经、肌腱、皮瓣、再植组织愈合存在个体差异,术后可能长期遗留患肢麻木、感觉减退、瘢痕增生、关节僵硬、外观异常等后遗症。 - 康复锻炼要求
康复锻炼必须在医师或康复师指导下循序渐进开展,禁止自行暴力被动活动关节、过度锻炼;不当锻炼可导致肌腱断裂、血管损伤、骨折移位、皮瓣撕脱等严重后果。外固定拆除后,遵医嘱逐步开展主被动活动、感觉再训练、抗瘢痕治疗。周围神经恢复缓慢,约 1mm / 天,麻木、感觉异常可持续数月至数年。 - 急症预警(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立即急诊就诊,不可在家观察等待)
① 皮瓣 / 再植指体苍白、紫绀、发黑,皮温明显变冷;② 患肢疼痛进行性加重,常规止痛药物无法缓解;③ 伤口红肿快速扩大、流脓、恶臭;④ 体温≥38.5℃;⑤ 患肢麻木突然加重、活动明显下降;⑥ 患肢再次磕碰外伤后剧痛、畸形、活动性出血。 - 复查与随诊
出院后【7~10】天门诊首次复诊;后续复查时间:术后 1月、2月、3月、半年、1 年定期门诊复查。骨折患者复查 X 线评估骨折愈合;皮瓣、神经损伤患者长期随访评估感觉、外观、功能。如出现上述急症情况,不受复诊时间限制,随时急诊就诊;未按时复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已向患方告知。必要时二期整形修复,需门诊评估后择期安排。 - 知情告知
手术已完成既定修复目标,但显微外科手术存在客观不确定性,术后可能出现皮瓣色素沉着、萎缩、肌腱粘连、骨不连、慢性疼痛,部分病例需二期手术修整。以上内容已向患者及家属口头 + 书面充分告知,患方表示理解,愿意遵从医嘱。
分病种专项模板
模板 1:断指 / 断肢再植
【出院医嘱】
患肢抬高制动,高于心脏水平,严禁压迫、下垂;严格禁烟(含二手烟),寒冷季节注意保暖,禁止热敷、烤灯、热水泡洗再植指体。严禁自行拆除敷料、石膏 / 支具。 切口保持干燥,禁止沾水,每 2~3 日门诊换药,术后 12~14 天视伤口愈合情况拆线;不可自行处理创面、血痂。 遵医嘱服用抗血管痉挛、改善循环、营养神经药物,严禁自行停药、调量;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就诊。 再植指体严格保护,避免磕碰,固定期禁止主动、暴力活动;禁止过早负重。康复锻炼必须门诊评估后在医师指导下进行,盲目锻炼可致血管损伤、肌腱断裂。 若出院后发现再植指体颜色变白 / 发紫、发黑、皮温下降、剧烈胀痛、伤口流脓、发热,立即急诊就诊。 出院 7 天首次门诊复查;术后 4 周、8 周、3 月、半年、1 年复查。克氏针根据复查 X 线,一般术后 6~8 周根据复查骨骼稳定后拔除。 告知:再植术后存在血管危象、指体坏死、关节僵硬、感觉缺失、瘢痕、骨不连、后期需要二期肌腱松解、整形手术等风险,患方知情理解。
模板 2:皮瓣移植(游离皮瓣 / 岛状皮瓣 / 掌背、前臂逆行筋膜蒂皮瓣)
【出院医嘱】
患肢抬高,避免受压下垂;严格禁烟及二手烟;禁止热敷、烤灯、烫洗皮瓣及供区。禁止自行拆除敷料、外固定。 术区保持干燥防水,定期门诊换药,术后 12~14 天视切口愈合拆线,供区创面同步换药。禁止抠痂、外用偏方。 遵医嘱口服改善循环、营养神经、抗瘢痕药物,勿自行停药调量。 皮瓣保护,禁止摩擦、挤压、磕碰皮瓣;3 个月内避免负重。皮瓣感觉迟钝,长期注意防烫伤、冻伤、外伤。康复锻炼循序渐进,禁止暴力活动。 若病情变化发现皮瓣发紫、苍白、发黑、皮温降低,进行性胀痛,切口流脓、发热,立即急诊就诊。 出院 7~10 天门诊复查,后续 4 周、3 月、半年随访。后期皮瓣臃肿可二期修薄整形,需门诊评估。 告知:皮瓣术后可能色素沉着、萎缩、感觉麻木、瘢痕增生,存在皮瓣部分坏死,需再次手术可能,患方知情理解。
模板 3:甲床移植、指尖缺损修复
【出院医嘱】
患肢抬高保护,避免受压碰撞;严格禁烟;注意保暖。禁止自行拆除敷料、支具。 创面保持干燥,严禁沾水;每 2~3 日门诊换药,术后 12~14 天拆线,不可自行揭开敷料。 遵医嘱口服药物,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就诊。 移植甲床区域避免受压摩擦,禁止早期受力。新生指甲生长缓慢,甲外形、平整度存在个体差异,可能出现甲畸形、甲营养不良。 若病情变化,发现指尖发黑、明显肿胀剧痛、渗脓、发热,及时急诊就诊。 出院 7 天门诊复查;术后 1 月、3 月、半年随访观察指甲生长。 告知:甲床移植后指甲无法完全恢复正常外观,可能甲萎缩、甲分裂,必要时二期修整,患方知情理解。
模板 4:单纯肌腱吻合、周围神经修复
【出院医嘱】
患肢抬高制动,禁止受压下垂,注意保暖,支具/石膏外固定4周,禁止自行拆除支具 / 石膏。 切口保持干燥防水,定期换药,术后 12~14 天拆线,禁止自行去除血痂。 遵医嘱口服营养神经、止痛药物,不可自行停药。 严格按康复方案,在医师指导下做功能锻炼,严禁暴力牵拉、主动用力,防止肌腱再次断裂。3 个月内避免重体力劳动。神经恢复缓慢,麻木可能持续数月。 若发现突发伤口剧痛、肿胀加重、切口流脓、发热,患肢活动突然丧失,立即就诊。 出院 7~10 天复诊,术后 4 周、8 周、3 月、半年复查。部分患者后期存在肌腱粘连,需要二期松解手术。 告知:术后存在肌腱粘连、再次断裂、感觉永久减退、神经病理性疼痛等可能,患方知情理解。
模板 5:手足骨骨折(克氏针、钢板螺钉内固定)
【出院医嘱】
患肢抬高制动,避免受压、下垂,注意保暖,根据病情石膏/支具外固定4-6周,禁止自行拆除石膏 / 支具。 切口干燥防水,定期门诊换药,术后 12~14 天拆线,禁止自行处理创面。 遵医嘱用药,勿自行调整药量。 - 严禁提前负重,负重、功能锻炼必须门诊复查 X 线评估骨折愈合后,遵医嘱开展。内固定取出时间必须依据影像学愈合结果,不能凭感觉决定。禁止暴力掰动关节。
若出现患肢剧烈疼痛畸形、切口流脓、发热,及时急诊就诊。 出院 7~10 天门诊复查;术后 4 周、8 周、12 周、半年、1 年复查 X 线。 告知:骨折术后存在骨不连、延迟愈合、创伤性关节炎、关节僵硬、瘢痕疼痛等风险,部分需要二期手术,患方知情理解。
模板 6:腱鞘囊肿、狭窄性腱鞘炎等手足小手术
【出院医嘱】
患肢适当抬高,避免长时间下垂,注意保护术区,禁止自行拆除敷料。 切口保持干燥,严禁沾水,2~3 日门诊换药,术后 10~14 天拆线。禁止抠血痂。 遵医嘱对症用药,药物不适及时就诊。 避免患肢短期内反复、过度活动,在医师指导下逐步康复锻炼。 急诊指征:术区迅速肿胀、剧痛、切口渗脓、发热,及时就诊。 出院 7 天门诊复查,术后 1 月随访。 告知:本病存在复发可能,术后可存在局部瘢痕、活动不适,患方知情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