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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小恒”系列软件合作开发白皮书
一、概述
当前,在建设工程领域,部分建筑工程施工与咨询管理企业,为了提升企业的数智化管理水平、增强市场业务竞争力,不惜投入千百万元研发仅为自己单位使用的管理软件(系统)。投入巨额成本后,仅仅只为本单位使用,并未产生软件(系统)本身应有的经济价值。这种行业“内卷式”竞争,在现阶段建设项目大量减少情形下,已导致企业无力继续独自承受研发费用支出压力,无力继续进行新产品开发及原系统升级。至此,为解决和提升广大建筑施工与管理企业的信息数智化管理水平、增强市场业务竞争力问题;为降低企业管理成本,达到企业管理降本增效的目的;为帮助企业拥有自己数智化管理软件(系统),不再担心存在企业内部数据安全问题;以及为了解决建设项目信息管理过程中的痛点问题,陕西蓝小恒网络科技有限合伙人公司,应运而生。
陕西蓝小恒网络科技有限合伙人公司,是服务于建设工程施工与咨询管理企业及建设项目的第三方专门科研机构。拥有“建设项目电子文件档案形成子系统”、“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工程质量安全智能检查验收系统”、“企业管理智能协同办公系统”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技术成果及开发能力,产品名称为“蓝小恒”,经营范围涵盖建设工程软件开发、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器人设备推广应用等。
基于建设项目工程区域化,归档资料格式差异化的特性,开发建设项目数字档案即时形成,一键归档,需要广大施工、咨询管理企业共同参与。陕西蓝小恒网络科技有限合伙人公司拟在全国各省市寻求一万家合作开发与推广使用单位,即产品开发联合体,发挥广泛客户群体作用,推动建筑行业数智化发展。
二、合伙模式
产品开发费用由科技公司自负,企业合伙人与产品使用单位无须出资(愿意入伙投资者,入伙条件另议),只需与本产品开发(科技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设项目电子文件档案形成子系统”,在而后产品上线使用过程中按项目规模(投资额)及项目档案形成成本(节约部分)的百分比分期支付系统使用维护费;“工程质量安全智能检查验收系统”、“企业管理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在而后产品上线使用过程中按年支付系统使用维护费。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推广应用合伙人条件:推广应用合伙人系建设项目参建单位或具有推广能力的合作方,愿意在约定范围内推广应用本系统,并具备实施推广所需的资源和条件。(投资合伙人条件另议)。
2、合作性质:双方确立为“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的非独家合作推广关系。合作双方应签署框架性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合作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中的基本权利、义务及合作原则。具体推广产品清单、结算价格、区域范围等执行性事项。
3、产品开发(科技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的技术研发、功能迭代、系统维护、升级及核心技术支持,是合作产品的唯一技术提供方和质量责任主体。
4、产品开发合伙人/产品推广使用单位:作为产品开发合伙人或产品推广使用单位,负责在其约定的推广范围内开展市场推广、客户对接、需求收集及必要的本地化实施服务。以合伙人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双方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
5、产品适用对象和功能:重点面向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检测单位、监测单位等)。“建设项目电子文件档案形成子系统”满足其在电子文件形成、流转、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方面的业务需求,符合国家档案局关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电子文件即时生成,一键归档;“工程质量安全智能检查验收系统” 满足项目参建单位现场施工质量安全检查验收方便、快捷、智能化要求,表单模板化,并由系统自动生成,自动归档; “企业管理智能协同办公系统” 满足企业数智化、自动化、无纸化办公要求,所产生的电子文件自动归入企业档案数据库,经脱敏后形成可交易的企业数字资产。
三、产品开发
1、开发与维护职责:由科技公司负责产品的整体规划、架构设计、功能开发、测试验证及上线部署。
2、产品交付:科技公司交付的产品形式包括:可正常运行的软件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指南等必要的技术文档。
3、迭代升级:根据市场需求、政策变化、合伙人及客户反馈的合理建议,对合作产品进行持续迭代升级,确保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4、知识产权归属:“蓝小恒”系列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名称、著作权、源代码、技术文档、商标权等)归科技公司创始人所有。“蓝小恒”品牌为合伙人共享共用,其价值(市值)在合约期限内为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及推广应用单位在合作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不得对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破解或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四、推广应用
1、推广范围:全国各省市。客户对象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咨询管理单位。
2、推广方式:合伙人及推广应用单位应协助科技公司或独立采取产品演示、技术交流、行业会议、线上推广等合法方式进行推广。在产品推广中应准确描述产品功能,不得作出超范围的承诺或保证。产品推广中使用的宣传材料可由科技公司提供或经科技公司书面确认。
3、客户对接与实施:合伙人负责与意向客户对接、需求了解及产品演示。对于达成采购意向的客户,科技公司可协助合伙人完成合同签署及部署实施。合伙人如需承担客户的本地化安装、基础培训等工作,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科技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信息反馈:合伙人应定期向科技公司反馈推广进展、客户需求变化、竞品动态及当地市场政策信息,以协助科技公司优化产品功能。
五、产品效率
"蓝小恒"系列软件(系统)将为您的企业与项目带来:
· 效率提升:管理效率提高60%以上
· 成本节约:管理成本降低80%
· 风险控制:文件资料丢失损坏风险降低100%
· 价值挖掘:企业文档数据转化为可交易的数字资产。
六、利益分配
在科技公司与合伙人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
七、保密条款
1、保密内容: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技术方案、客户名单、价格政策、推广策略等)均属于保密信息。
2、保密义务:合伙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合作目之外的用途。(具体条款内容在保密协议中明确)。
我们期待与您合作,共同推动建设工程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联系电话18165250746杨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