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税年度汇算正在进行中,部分填报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收到了贷款合同编号不符的提示消息,出现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因此,您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我要查询】-【填报记录】中检查从2019年度至2025年度所填报的所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填报的房屋是否为同一套。
如果您填写的是同一套住房则需要核对各年度贷款合同编号是否填写一致,是否存在中英文括号格式、短横线等符号格式错误,如有,则需要在对应年度的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修改贷款信息】-【贷款合同编号】。
操作流程
第1步
在个人所得税App的首页找到“专项附加扣除”,点击“我要填报”。

第2步
找到“住房贷款利息”,点击进入详情页。(通过选择查询年度找到不同年度住房贷款利息填报记录)


第3步
点击“修改”。

第4步
如果每次修改后,仍出现错误弹窗,则错误的年份需作废重填。

第5步
选择“修改贷款信息”。

第6步
填写正确贷款合同编号后,点击“确认修改”,同时上传贷款合同等证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编审:陶紫伟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