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财税知识
问题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的税中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企年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的行为。
问题二: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其中,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提醒1:
建议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中报前,报送年度财务报表。在申报时,若系统提示未报送财务报表,需先点击"去报送"完成财务报表中报,如己报送,选择"继续办理"直接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界面。
提醒2:
纳税人在完成汇算清缴后,可以选择中报与缴税分离,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在缴纳期限内自行选择扣款时间,无需立即缴纳税款
提醒3:
企业发生支出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提醒4: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优惠减免政策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分享课件仅供交流学习

END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