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负荷分类的相关内容说明1.电力负荷按用电设备的用途与特点可划分为拖动设备负荷、电焊电镀设备负荷、电热设备负荷和照明设备负荷等类别。2.电力负荷按用户性质可划分为工业用电负荷、农业用电负荷、交通运输业用电负荷和生活用电负荷。3.电力负荷按用电设备的工作制可划分为连续运行、短时运行和断续周期工作制三类。其中断续周期工作制的用电设备,工作周期由较短的工作时间与停歇时间交替组成,工作状态呈周期性重复,起重机用电动机、电焊机等均为该类工作制的典型代表。(1)连续运行工作制(又称长期连续工作制):该类用电设备的特点为可长时间连续运行,负荷相对稳定,通常单次连续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在规定的环境温度下连续运行时,设备任何部分的温升均不超过允许限值。通风机、水泵、电动发电机、空气压缩机等都属于这类设备,我国低压电器行业也将其作为主要采用的三类工作制之一。绝大多数用电设备均属于此类工作制,典型设备包括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各类泵、各类电炉、机床、电解电镀设备、照明设备等。(2)短时运行工作制:该类用电设备工作时长较短,停歇时长相对较长,进给电动机、切削机床用的辅助机械及水闸(阀门)用电动机等均属于短时工作制设备。(3)断续周期工作制:该类用电设备的运行呈周期性规律,工作与停歇交替进行,循环往复。工作时间t与停歇时间t₀交替出现,通常采用负载持续率表征一个工作周期内工作时间的占比。在电动机的断续周期工作制中,我国国家标准《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755-2008)规定的负载持续率有15%、25%、40%和60%四种,相应规定每个工作和停机的周期不大于10min。负载持续率又称暂载率,用符号ε表示,即工作周期为工作时间与停歇时间之和,即t+t₀。依据我国国家技术标准规定,工作周期以10min为计算基准。起重专用电动机(YZ、YZR系列)的标准暂载率分为15%、25%、40%及60%四种,其铭牌上均按40%工作制标注;电焊设备的标准暂载率分为50%、65%、75%及100%四种,其中100%为自动电焊机的暂载率,在建筑工程中通常按100%考虑。不同工作制的用电设备会对用电负荷统计及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产生影响,因此在工厂电力负荷计算中,需按规定换算设备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