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碎碎念
元典真的很想吃法律AI市场,比起北大法宝,它几乎准备和国内所有AI agent合作了。
所以本期测评都是用的元典的数据库,其实Qoder是有北大法宝的,但是为了测评的一致性,就统一用了元典的MCP(数据库)。
一、易用性
毫无疑问是Kimi,因为Kimi不需要任何连接步骤。
Qoder和WorkBuddy则都需要通过MCP连接,虽然都是点击登录下就行,但是要是有人就懒得这一步呢。
二、性价比
Kimi是劣势的,因为49元才可以用数据库,有入门门槛。
Qoder和WorkBuddy没有入门门槛,加上元典现在基本上属于免费用状态,所以现在性价比这两家该。
但是元典免费肯定不是长久的,所以后期MCP内容收费情况下,Kimi的49元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总的来说,性价比都差不多,薅羊毛心态的话,那肯定Qoder和WorkBuddy使劲蹬了。
三、实用性
重头戏。正好因为Qoder是阿里系的,所以它的模型就选择了Qwen 3.7 Max;WorkBuddy腾讯系就用了DeepSeek V4 Pro(混元还做不做了);Kimi就是用了Kimi 2.6。
1号选手 Kimi
上海法院房屋租赁押金返还纠纷裁判规则全解析
近1年判例深度梳理 | 附维权实操指南与核心法条
本文核心:基于近1年上海地区30+份生效裁判文书,系统梳理房屋租赁押金返还纠纷的裁判规则,附完整维权指引与核心法条清单。建议收藏备用。
一、核心结论速览
近1年上海法院在审理房屋租赁押金返还纠纷中呈现出以下四大裁判倾向:
✅ 倾向一:租约到期无违约,押金原则上全额退承租人已结清费用、返还房屋且无违约行为的,法院几乎一致支持退还押金。
✅ 倾向二:"正常损耗"不得扣押金房东以"折旧费""清洁费"等为由扣减押金,若无合同约定或实际损失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 倾向三:违约金与押金可抵扣,但需有明确约定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押金可抵扣违约金或赔偿金,但总额需与损失相当。
✅ 倾向四:2025年9月新规后,房东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押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二、典型判例精选
📌 判例1:房屋危及健康安全,承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押金
(2026)沪0118民初XXX号 · 青浦法院 · 2026年6月
案情概要:租客小江与房东老张签订1年期租赁合同,押金3,300元。签约当日,小江发现房屋内大量蜈蚣爬出,虽经消杀仍无法解决。小江因对蜈蚣过敏,起租日后第3日即提出解除合同并交还钥匙,房东以"无故提前退租"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房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蜈蚣已消杀干净、不再危及承租人健康,小江有权解除租赁关系。
判决结果:合同解除,房东退还押金3,300元。
裁判要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虫害、甲醛超标等)时,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判例2:租赁期满正常退租,房东拒不退还押金被判全额返还
(2025)沪0104民初22984号 · 徐汇法院 · 2025年10月
案情概要:租客李某承租赵某房屋,月租金3,500元,押金3,500元。合同到期后李某按时搬离并返还房屋,房东以"房屋卫生太脏、电视机损坏"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李某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租赁关系已依法终止,赵某无正当理由扣押押金构成违约。
判决结果:房东返还押金3,500元,并支付LPR利息损失。
裁判要点: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损耗不属于损害赔偿范围,房东不得以此为由扣减押金。
📌 判例3:二房东跑路,租客起诉维权成功
(2025)沪0114民初9522号 · 嘉定法院 · 2025年5月
案情概要:租客王某向二房东徐某承租房屋,押金1,800元。因二房东拖欠大房东租金,大房东解除与二房东的合同,王某被迫与大房东重新签约。王某起诉要求二房东退还押金。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王某与徐某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徐某收取的押金应当返还。徐某与大房东之间的纠纷不影响其对王某的押金退还义务。
判决结果:二房东返还押金1,800元。
裁判要点:租客与二房东建立租赁合同关系,即使二房东与大房东产生纠纷,二房东仍负有向租客退还押金的义务。
📌 判例4:不定期租赁提前退租,合理通知后仍可退押金
(2025)沪0105民初11636号 · 长宁法院 · 2025年6月
案情概要:租客龚某与房东签订1年期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仍继续使用房屋,形成不定期租赁。龚某于7月31日微信告知8月不再续租,双方于8月25日办理房屋交接。房东以"未提前通知"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随时解除,但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出租人。综合合同持续时间等因素,本院酌定合理通知期限为15日,该期间仍需支付租金。龚某已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房东应退还押金。
判决结果:房东退还房屋押金2,500元及钥匙押金200元。
裁判要点: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提前15日通知解除即属合理,房东不得以通知期限不足为由拒退押金。
📌 判例5:房屋甲醛超标,租客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押金
(2024)沪0104民初24465号 · 徐汇法院 · 2025年6月
案情概要:租客黄某承租新房,月租金27,000元,押金27,000元。入住后发现房屋甲醛严重超标(CMA检测确认),无法居住,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押金。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案涉房屋甲醛超标,不符合居住条件,黄某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付押金应予退还。
判决结果:解除合同,房东全额退还押金27,000元及剩余租金。
裁判要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甲醛超标等)影响居住安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
📌 判例6:合同明确约定"没收押金",承租人违约时房东可主张
(2026)沪01民终1594号 · 上海一中院 · 2026年4月
案情概要: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乙方在租期内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付足已使用租金,甲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后某甲公司提前解约,起诉要求退还押金16,000元。
双方合同约定明确,某甲公司在租期内提前终止合同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约定,某乙公司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
判决结果:驳回某甲公司退还押金的诉讼请求。
裁判要点:合同中明确约定"提前解约没收押金"条款的,承租人违约时房东可依据合同约定主张权利,法院予以支持。
三、上海法院裁判规则总结
3.1 支持退还押金的常见情形
3.2 不支持退还押金的常见情形
3.3 押金与违约金的关系处理
上海法院对押金与违约金的关系处理呈现三种模式:
模式一:押金抵扣违约金(约定优先)
合同中明确约定"押金冲抵违约金"的,按约定执行,房东可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不再另行支付(参考:(2025)沪01民终13309号)。
模式二:押金与违约金分别计算
如合同未明确约定冲抵关系,押金和违约金分别计算。房东可主张违约金,同时仍需返还押金;或从押金中扣除违约金后返还余额。
模式三:综合调整,避免双重惩罚
法院会将押金和违约金视为一体,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酌情调整,使赔偿与损害相匹配,避免对承租人过度惩罚。
四、核心法律依据汇编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七条 ·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四百六十五条 · 合同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零九条 · 全面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六条 · 合同解除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零八条 · 出租人适租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条 · 正常使用免责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四条 · 妥善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 · 返还租赁物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4.2 《住房租赁条例》(2025年9月15日施行)
第十条 · 押金规范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第三十五条 · 纠纷解决途径
在住房租赁活动中,因押金返还、住房维修、住房腾退等产生纠纷的,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五、维权实操指南
5.1 租客如何有效维权
1
协商沟通
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方式向房东主张退还押金,保留沟通记录。明确告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733条、《住房租赁条例》第10条。
2
固定证据
✅ 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押金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 房屋交接时的照片/视频(证明房屋状态良好)✅ 微信聊天记录(沟通退押金的过程)✅ 水电煤费用结清凭证
3
申请调解
向当地居委会/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拨打12348上海法网热线咨询。
4
提起诉讼
管辖法院: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时效:自应退还押金之日起3年诉讼费:10,000元以下标的仅收50元,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5.2 房东如何合法维权
可以扣减押金的情形:
租客未结清水电煤等费用(需提供缴费凭证);租客造成房屋/设施人为损坏(需提供维修费用清单/发票);租客提前退租且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没收押金"。
扣减押金的正确做法:
向租客出具书面扣款明细,说明扣款理由和金额;提供相关费用票据或维修报价单;剩余押金应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3 特别提醒:入住/退租留痕清单
六、给房东和租客的实用建议
🏠 给房东
合同中明确约定押金条款:押金数额、返还条件、扣减情形都要写清楚
退租时及时验收房屋:发现问题当场提出,双方确认
扣减押金要有依据:提供费用票据或维修报价单,不能随意扣减
及时退还剩余押金:应在合理期限内(一般15个工作日内)退还
🔑 给租客
签约前仔细看合同:特别注意押金退还条款和违约条款
入住时做好记录:全屋拍照/录像,与房东确认房屋现状
退租时做好交接:清洁房屋、结清费用、当面交接、签署确认单
遇到问题及时维权:保留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七、结语
房屋租赁押金纠纷是城市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近1年上海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法院总体上倾向于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租客正常履约的,押金原则上应全额退还;房东确有损失的,也可依法从押金中抵扣。
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的原则,为租客维权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无论你是房东还是租客,了解这些裁判规则和法律规定,都能在租赁关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 · ·
2号选手 Qoder
(夸一夸,用HTML形式给我了)
法律实务研究
房屋租赁押金返还纠纷:上海法院近一年裁判趋势全景分析
2025年6月—2026年6月 · 典型案例 + 法条汇编 + 实务指引
房屋租赁押金返还是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本文检索了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期间上海各级法院审结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系统梳理裁判规则,归纳裁判倾向,并附相关法律条文,供法律从业者和租赁当事人参考。
一、裁判趋势总览
通过对近一年上海法院(含基层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押金返还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可以归纳出以下五大裁判趋势:
趋势一:合同未约定扣押金情形的,出租人无权扣留
租赁保证金作为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担保,其扣留必须基于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形或正当理由。若合同未明确规定没收或抵扣保证金的情形,法院倾向于支持承租人要求返还的请求。
趋势二:出租人主张扣减押金须承担举证责任
出租人以房屋设施损坏、费用未结清等理由主张扣减押金的,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坏系承租人不当使用所致,且已实际产生维修费用。举证不能的,承担不利后果。多个案件中,法院因出租人"收房时未提出异议"而认定其扣减主张不成立。
趋势三:承租人根本违约的,出租人可按约没收押金
承租人擅自提前退租、长期拖欠租金等构成根本违约的,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则押金不予退还",法院通常尊重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支持出租人没收押金。押金被视为违约金的一种形式。
趋势四: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退还押金并赔偿
因出租人原因(如擅自收回房屋、未提供适租条件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租人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押金,并可主张违约金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违约程度及实际损失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趋势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张权利
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三年)及时主张押金返还权利。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催讨行为到达出租人的,存在诉讼时效届满、诉请被驳回的风险。
二、典型案例精析
▎支持承租人返还押金的情形
案例一:合同未约定没收情形,出租人无权扣留押金
支持返还
(2025)沪02民终10233号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
案情摘要:黄某与沈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沈某在租期届满前提前通知不续租并及时申请房屋交接。黄某以沈某违约为由拒绝退还1.3万元押金。合同未明确规定没收或抵扣保证金的情形。
裁判要旨:租赁保证金作为承租人履行义务的担保,扣留必须基于合同明确约定或正当理由。合同未约定没收情形的,出租人无权扣留。且有证据显示出租人曾同意退还保证金。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出租人退还押金1.3万元。
案例二:出租人主张扣减费用但举证不能
支持返还
(2025)沪02民终8772号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
案情摘要:唐某与王某租赁合同期满后,唐某主张应扣除网络费920元、卫生间门更换费800元及额外租金550元,拒绝退还押金。但唐某至一审庭审时才提出相应损失,且提供的微信记录不足以证明相关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裁判要旨: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出租人在合同期满后退房时未及时提出损坏和费用主张,事后举证不足的,应承担不利后果。同时,未按约退还押金构成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裁判结果:出租人退还押金5,250元,另支付违约金1,000元。
案例三:出租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应退押金并赔偿
支持返还
(2025)沪02民终4370号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
案情摘要:刘某将房屋出租给张某,因业主决定收回房屋使用权,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张某被迫搬离。刘某拒绝退还押金和钥匙押金。张某已支付搬离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裁判要旨: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的,承租方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及相关费用。承租人已支付的占有使用费不应在押金中重复扣除。
裁判结果:退还押金、钥匙押金及剩余电费469元,另支付违约金1,900元。
案例四:墙面损坏未举证系承租人造成,押金应退还
支持返还
(2025)沪01民终11434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
案情摘要:陈某与刘某租赁合同到期后,刘某以墙面损坏需修补、花洒被更换为由拒绝退还押金。但刘某未能证明墙面损坏系陈某不当使用所致,墙面亦未实际产生维修费用。
裁判要旨:出租人主张因房屋设施损坏而不退押金的,须证明损坏系承租人不当使用所致且实际产生了维修费用。仅凭设施存在变化但无维修凭证的,不构成扣留押金的正当理由。
裁判结果:驳回出租人上诉,押金应予退还。
案例五:协商解除后承诺退押金须兑现
支持返还
(2025)沪0115民初41603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一审
案情摘要:张某与陈某因房屋漏水等问题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房东承诺"房屋无其他问题则退还押金"。收房当天房东未提出异议,事后以电视机故障、皮椅破损等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裁判要旨: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且一方承诺特定条件下退还押金的,收房时未提出异议即应按约退还。事后提出的损坏问题若非收房时难以发现,不构成拒退理由。
裁判结果:扣除水电煤费用后退还押金4,287元。
案例六:灯具更换属出租人维护义务,不得从押金扣除
支持返还
(2025)沪0115民初103778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一审
案情摘要:陈某甲与娄某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主张从押金中扣除三个浴霸灯更换费用126元。承租人同意扣除水电煤等费用170.50元,但不同意承担浴霸灯费用。
裁判要旨:出租方负有定期更换灯具等日常维护义务,无证据证明灯具损坏系承租人故意所致的,不得从押金中扣除。逾期退还押金的,应承担利息损失。
裁判结果:扣除170.50元后退还押金3,249.50元,并支付逾期退还利息。
▎不支持承租人返还请求的情形
案例七:承租人拖欠租金构成根本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不予返还
(2025)沪01民终14389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
案情摘要:干某与李某签订七年租赁合同,押金调整为5个月租金。李某在租赁期间将房屋转租,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干某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合同约定承租人违约则押金不予退还。
裁判要旨:合同仅履行两年多即因承租人拖欠租金而提前终止,明显违背诚信原则。合同明确约定违约则押金不退,且未规定"恢复原状即可退还"。承租人要求调低违约金缺乏合法依据。
裁判结果:驳回承租人上诉,五个月租金额度的押金不予退还。
案例八:承租人擅自提前退租,押金作为违约金
不予返还
(2026)沪02民终869号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
案情摘要:胡某与徐某甲签订36个月租赁合同,胡某在租期未满时以房屋存在白蚁、漏水及邻居纠纷等为由提前退租。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胡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上述问题持续存在并实质性影响正常使用。
裁判要旨:承租人擅自提前退租构成违约,合同约定押金作为违约金的条款合法有效。承租人主张房屋存在问题但未能举证证明实质性影响正常使用的,其抗辩不予采纳。
裁判结果:驳回承租人上诉,押金6,800元不予退还,另支付欠付租金5,589元。
案例九:承租人单方解约无合法理由,押金依约没收
不予返还
(2026)沪01民终1594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
案情摘要:上海某甲公司承租上海某乙公司的商业用房,因员工直播被处罚及房东与其员工发生争执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某甲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出租人存在妨碍其行使租赁权利的违约行为。
裁判要旨:合同终止系承租人单方提出解除,未能举证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构成违约。合同约定承租人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人有权没收押金。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押金16,000元不予返还。
▎特殊情形:转让纠纷与诉讼时效
案例十: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让,押金赔偿条件未成就
条件未成就
(2025)沪01民终14396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
案情摘要:陈某承租某公司房屋经营台球馆,后将店铺转让给范某。转让协议约定若出租人不退押金,范某需赔偿陈某押金损失。但转让未经出租人同意,合同到期后出租人以房屋返还及费用结算存在争议为由未退还押金。
裁判要旨:转让协议未经出租人同意,原租赁合同的主体不变。在出租人与各方对押金未退还的具体原因尚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条件尚未成就。
裁判结果:驳回陈某对范某的诉请。
案例十一:诉讼时效届满,押金请求不受保护
时效届满
(2025)沪01民终17043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
案情摘要:林某甲与某公司租赁合同于2019年10月到期,某公司拒绝退还12,000元押金。林某甲声称2022年9月曾催讨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催讨行为到达某公司。2024年10月起诉时,诉讼时效已届满。
裁判要旨:承租人以在租赁房屋保留工商注册等方式主张"持续主张权利"的,不构成明确的意思表示,不足以中断诉讼时效。承租人应当在合同终止后及时以可证明的方式向出租人主张押金返还。
裁判结果:驳回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已届满。
三、核心法律条文汇编
《住房租赁条例》(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行政法规 · 现行有效
第十条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第十二条 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或者腾退租赁住房。
第三十五条 在住房租赁活动中,因押金返还、住房维修、住房腾退等产生纠纷的,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 · 现行有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司法解释 · 现行有效
第五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第六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诉讼时效相关规定法律 · 现行有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四、实务建议
给承租人的建议
1. 签约时——务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押金数额、返还时间、扣减情形及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
2. 入住时——做好房屋现状记录(拍照、录像),与房东共同确认设施清单并签字。
3. 退租时——要求与房东当面交接验收,签订书面交接确认书;如房东拒绝配合,可通过公证等方式留存凭证。
4. 维权时——合同到期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微信、短信等可留存方式)主张押金返还,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切勿拖延。
5. 提前退租——如需提前退租,应与房东协商并取得书面同意,避免因单方解约被认定为违约而导致押金被没收。
给出租人的提醒
1. 合同中明确约定——若需要在承租人违约时扣留押金,务必在合同中逐项列明可扣减的情形。
2. 收房时当场验收——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记录,事后主张损坏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3. 保留维修证据——主张扣减维修费用的,须提供维修发票、照片等完整证据链。
4. 区分正常损耗与损坏——灯具老化、管道老化等属于出租人维护义务范围,不得从押金中扣除。
五、案例索引
1.(2025)沪02民终10233号 · 黄某等与沈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2025)沪02民终8772号 · 唐某与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2025)沪02民终4370号 · 张某与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4.(2025)沪01民终11434号 · 刘某与陈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5.(2025)沪0115民初41603号 · 张某与陈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6.(2025)沪0115民初103778号 · 陈某甲与娄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7.(2025)沪01民终14389号 · 干某与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8.(2026)沪02民终869号 · 胡某与徐某甲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9.(2026)沪01民终1594号 · 上海某甲公司与上海某乙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0.(2025)沪01民终14396号 · 上海某公司与范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1.(2025)沪01民终17043号 · 上海某公司与林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3号选手 WorkBuddy
退租押金拿不回来怎么办?上海法院近1年裁判趋势全解析
押金纠纷是房屋租赁中最常见的矛盾。本文基于上海法院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裁判文书,结合《民法典》及相关法规,一次性看清:什么情况该退、什么情况可以不退、法院到底怎么判。
一、核心法则:押金原则上必须退,除非……
押金在法律性质上是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从近一年上海法院的判决来看,有一条铁律贯穿始终:
合同终止后,押金原则上应当返还。出租人要想不还,必须拿出"硬证据"。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沪02民终10233号判决中指出:
"租赁保证金作为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担保,其扣留必须基于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形或正当理由。"
翻译成大白话:合同没写清楚的情况,房东不能随便扣着押金不还。
二、上海法院四大裁判倾向(2025-2026)
▎倾向一:出租人举证责任很重——"谁主张,谁举证"
这是最让出租人头疼的一点。法院反复强调:出租人主张房屋损坏要扣押金的,必须同时证明三件事:
① 损坏确实存在(要有照片、视频等证据)② 损坏是承租人不当使用造成的(不是正常老化)③ 已经实际产生了维修费用(不是估算的)
▶ 典型案例 ——(2025)沪01民终11434号
房东刘某主张墙面损坏和花洒被更换,拒绝退还押金8,200元。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墙面损坏系承租人不当使用造成,且墙面并未实际产生维修费用。全额退还押金。
▶ 典型案例 ——(2025)沪0115民初103778号
房东以浴霸灯损坏为由要从押金中扣126元。法院指出:浴霸灯属于需要定期更换的耗材,出租人本身就负有定期更换灯具的义务,且无证据证明是承租人故意损坏。不支持扣除。
核心提示:正常使用的损耗(墙面轻微变色、地板正常磨损、灯具老化等),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710条)
▎倾向二: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押金可作违约金
如果确实是承租人违约(尤其是拖欠租金、单方提前解约),法院倾向于支持出租人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
▶ 典型案例 ——(2026)沪01民终2110号
合同约定"未到期单方违约则扣除押金作为违约金"。承租人欠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法院认为:该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约金数额也未明显过高,不存在显失公平,支持没收押金。
▶ 典型案例 ——(2026)沪01民终1594号
承租人声称房东干扰经营,单方解除合同。法院查明:只是普通争执,未达到阻碍正常使用的程度;承租人单方解约构成违约。16,000元押金不予返还。
▶ 典型案例 ——(2025)沪01民终14389号
承租人无故拖欠租金超三个月。法院认定:没收相当于五个月租金金额的押金,既符合合同约定,也未超出合理范围。
核心提示:合同如果约定了"违约没收押金"条款且不违反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予以尊重。但如果违约金过高,法院可能酌情调低。
▎倾向三:押金可以扣,但只能扣"实打实"的钱
合同到期后出租人确实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合理费用,但法院审查非常严格。
▶ 典型案例 ——(2025)沪0115民初23788号
沙发确实损坏(承租人认可),法院酌定赔偿1,123.86元,扣除水电煤69.86元后,退还剩余押金5,806.28元。房东主张的床垫、窗帘损坏——因无证据,不支持。
▶ 典型案例 ——(2025)沪0115民初84001号
承租人自愿同意扣除墙面维修费700元、柜门维修费100元、保洁费600元。扣除后剩余押金4,951.75元应退还。房东额外主张6,100元损坏赔偿——因无证据,不支持。
核心提示:金额不是房东说了算。如果实际维修费用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法院会酌情调整。
▎倾向四:逾期不退押金,要付利息
近一年上海法院的另一个趋势:如果出租人无故拖延退还押金,法院支持承租人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 典型案例 ——(2025)沪0115民初103778号
"被告应及时退还押金,否则应承担原告的利息损失,起算时间为合同租期届满后一周。"
▶ 典型案例 ——(2025)沪0105民初16868号
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出租人拒不退还保证金27,600元。法院判决:按同期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从应退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核心提示:无理扣押押金不仅有败诉风险,还要承担利息损失。但若双方对扣款有合理争议(非恶意拒退),法院可能不支持利息请求。
⚠ 特殊情况:别忘了诉讼时效!
(2025)沪01民终17043号是重要的警示:承租人2019年合同到期,直到2024年10月才起诉。
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驳回全部诉请。
重要提醒:押金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退租后尽快主张,保留书面催讨记录!
三、相关法条速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现行有效)
第710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714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733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住房租赁条例》(2025年9月15日施行)
第10条:"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现行有效)
四、给承租人的实操建议
基于近一年上海法院的裁判倾向,以下"避坑指南"按时间线整理:
📝 签约时
① 押金金额、退还时间(建议写"交房后X日内")、可扣款情形,全部写入合同② 入住时拍摄全屋照片和视频,特别是已有瑕疵部位,双方确认
🏠 租期内
③ 房屋设施损坏第一时间通知房东,保留微信/短信记录④ 按时交租交费——拖欠租金是法院认定承租人违约的最常见理由
🔑 退租时
⑤ 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双方到场验收,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列明各项费用结清⑥ 拍照拍视频:退租时再次拍摄全屋状态,证明已按约定状态返还
⚖ 纠纷时
⑦ 用微信/邮件明确要求退还押金,保留书面催讨记录(防止超过3年时效)⑧ 确实是自己造成的损坏和水电欠费,该认的认——合理扣款可以促成快速解决⑨ 无理拒退果断起诉——只要自己没有明显违约,胜诉概率很高,还能主张利息
· · ·
可以看出来,强调法律条文和案例搜索的时候,MCP和数据库都是发挥了作用的。
但是不同的模型对于案例的使用程度是不一样的!这个是非常值得注意的!等于AI帮你筛选了自己觉得比较好的案例,不同的AI筛选的案例是不一样的。
而且我发现即使装了MCP,难以说对AI回答的提升有多大。比如Kimi,仍然是习惯先搜索网页,再调用MCP,也就是先给出结论,再去搜案例。另外两个模型,倒是全程在调用MCP,但也缺少了对问题本身的分析。
所以说如果需要用AI回答法律问题,对题目的要求更高了,很有可能会出现你问了问题后面,不会调用法律数据库,或者过于依赖法律数据库进行问题问答。这些我也在慢慢研究,而且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因为Kimi的人找我问这个问题了!)
所以看上去是进入一个法律AI大爆发的时代,但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幻象,真正用好法律AI路还很长。但是最后法律MCP还是很好用的,起码做到了一定约束AI的回答方向。期待国内这几家法律服务企业把价格打下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