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名处理过多起消费纠纷与涉刑合规案件的律师,最近我注意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特殊案件——这应该是全国首例利用AI技术伪造病历进行恶意索赔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案件,其中反映出的新型消费碰瓷风险,不管是餐饮经营者还是普通消费者,都应当提高警惕。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2025年11月到2026年1月之间,杨某先后出入多家餐饮店,或是到店堂食,或是下单外卖,用餐结束后,他利用AI生成工具,伪造出自己和女友患急性肠胃炎的虚假就医记录、诊断证明、医疗费电子发票,甚至连呕吐物的照片都能一键生成。
拿着这套“全套凭证”,杨某就以吃坏肚子为由向商家索要赔偿,同时还放话,如果商家不赔钱,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打12315举报,或是在消费平台给商家打差评。

不少中小商家本来就靠口碑经营,怕投诉影响流量、怕差评丢了生意,大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花钱了事。

经查实,杨某靠这个方法已经拿到了2500元赔偿,还有7000余元因为商家及时识破没能得逞。案发后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他全额退赃,也取得了受害商家的谅解,最终杨浦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杨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这个案子之所以值得关注,是因为它戳中了AI普及后一个新的法律痛点:AI降低了造假的门槛,过去伪造病历、票据还需要专业技巧,现在不法分子动动手指就能生成足以以假乱真的材料,让很多商家防不胜防。
结合这个案子,我也给大家梳理一下必须清楚的法律边界。
AI造假恶意索赔,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首先要明确的是:假借维权,利用AI造假勒索钱财,已经不是普通的消费纠纷,而是实打实的刑事犯罪。
很多人会混淆合理维权和恶意勒索的区别:合法的消费维权,核心是要有真实的损害事实,索赔也要在合理范围内,本身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在这个案子里,杨某从来没有真的吃坏肚子,所有证据都是AI编出来的,主观上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商家的钱财,客观上又拿投诉、差评要挟商家,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只要勒索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多次实施勒索,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I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其次要提醒大家:AI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技术本身是中性的,用来提高工作效率、便利生活当然没问题,但如果把它当成造假牟利的工具,不管手段多新颖,只要符合犯罪构成,一样要被追责。
这个案子也给所有试图走歪路的人提了醒:不要以为AI造的假能蒙混过关,更不要觉得“小额索赔就算被发现也没大事”,累计数额达到标准,一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也给两类主体提一点实用的法律建议:
对经营者来说,遇到索赔先别忙着“破财消灾”,先不要被“投诉就会影响生意”的恐惧牵着走,首先要核查索赔材料的真实性,AI生成的材料虽然逼真,但大多还是会有细节漏洞,如果发现材料存疑,一定要及时固定对方要挟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说明情况,主动维权比花钱消灾更能解决问题。
而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如果真的遭遇消费损害,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千万不要动“造点假多要点赔偿”的歪心思,更不要借用AI工具伪造证据,一旦跨过边界,从维权变成勒索,最后反而要承担刑事责任。
消费环境的良性运转,需要商家和消费者共同遵守法律底线,AI技术的发展更需要所有人守住应用边界,任何试图钻技术空子、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