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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年丧偶的老高,含辛茹苦养大儿子小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高如果实施了对老高不利的相关行为,则丧失继承权。以下会导致小高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
A.小高曾经伪造遗嘱,但事后获得了老高的谅解
B.小高曾经遗弃老高,但确有悔改表现获得原谅
C.曾经被虐待的老高,仍在遗嘱中认可小高资格
D.小高杀害老高未遂,但事后获得老高本人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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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B、C三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A项中,小高曾经伪造遗嘱,但事后获得了老高的谅解,小高不丧失继承权。B项中,小高曾经遗弃老高,但确有悔改表现获得原谅,小高不丧失继承权。C项中,曾经被虐待的老高,仍在遗嘱中认可小高资格,小高不丧失继承权。D项中,小高杀害老高未遂,属于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情形,即使事后获得老高本人宽恕,也应丧失继承权。
故正确答案为D。
2.因需修建大型公共设施,某城中村地块被当地政府征地拆迁。村民甲为多获房产补偿款,送给负责核定面积的公职人员乙30万元,请其核定面积时多计面积,乙利用核定房产面积的职务便利帮助甲多登记面积200平方米,甲因此多获300万元的房产补偿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乙二人构成共同贪污,贪污数额为300万元
B.甲的贪污实际数额应认定为270万元
C.甲不仅构成贪污罪,还构或行贿罪
D.乙不仅构成贪污罪,还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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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题中,甲与公职人员乙勾结,利用乙的职务便利骗取300万元的房产补偿款,二人构成贪污罪共犯,贪污数额为300万元。
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题中,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乙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
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题中,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甲的财物,为甲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3.与男友发生争执的醉酒女方某,将男友多件行李从十楼抛下。小区保安上门劝阻,被方某用棍子打成轻伤。民警欲将方某带离,方某又对民警撕咬、踢打,造成民警轻微伤。方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
①寻衅滋事罪
②故意毁坏财物罪
③高空抛物罪④袭警罪
⑤故意伤害罪
⑥妨害公务罪
A.①②⑥
B.②③④
C.③④⑤
D.③④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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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①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题中,方某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②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题中,方某将男友多件行李从十楼抛下,属于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但从题干中看不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因此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③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题中,方某将男友多件行李从十楼抛下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④正确,⑥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袭警罪是妨害公务罪中的特殊情形。题中,方某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撕咬、踢打,构成袭警罪而非妨害公务罪。
⑤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在“(七)故意伤害罪”规定:“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题中,方某用棍子将小区保安打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③④⑤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C。
4.程序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回避、公开等规定,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公权力的侵害。下列违背这一原则的是:
A.甲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当场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B.公安机关对李某作出吊销许可证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告知李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听证,由非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D.某区政府违法实施强制拆除行为造成居民损失,执行人员先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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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中,甲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200元的决定。
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选项中,公安机关对李某作出吊销许可证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告知李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符合法定程序。
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选项中,某市场监督管理局由非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符合听证程序。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选项中,某区政府违法实施强制拆除行为造成居民损失,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且赔偿决定应由法定程序作出,不能由执行人员先行赔偿。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5.下列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某市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山洪灾害橙色预警
B.某县发文要求坚决抵制各类低俗、恶俗婚闹行为
C.某市烟草专卖局对一商店销售假烟行为进行罚款
D.某省人民医院为本院新生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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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A项错误,某市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山洪灾害橙色预警的行为,并没有对特定主体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B项错误,该县发文的行为,没有对特定主体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只是一种呼吁、倡导,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C项正确,某市烟草专卖局对一商店这一特定主体,作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D项错误,某省人民医院为本院新生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属于一项制度规定,选项中并未明确说明是针对特定新生儿开具,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C。
6.科学家们正在研制一种无尘衣,这种衣服不但不会沾染灰尘,而且还有杀菌、防爆的性能。这是因为在某些工厂,工作人员的服装必须无尘、无菌、防爆。否则,产品质量就会下降,甚至还会因静电火花而发生爆炸。关于衣服沾上灰尘以及无尘处理技术,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空气中的灰尘是衣服脏污的主要来源之一
B.合成纤维衣服受摩擦后易带电从而与空气灰尘相吸
C.涂有镍、铜等金属薄膜的无尘服装产品重量不会增加
D.不易带静电的棉、毛、粘胶等可以降低静电减少吸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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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科技常识。
A项正确,空气中的灰尘确实是衣服脏污的主要来源之一。灰尘通过空气传播并附着在衣物表面,导致衣服变脏。
B项正确,合成纤维衣服受摩擦后容易带静电,从而吸引空气中的灰尘颗粒。这是因为合成纤维具有较高的电阻率,摩擦时容易积累电荷。
C项错误,涂有镍、铜等金属薄膜的无尘服装产品重量会有所增加。金属薄膜虽然薄,但其密度较大,因此会增加服装的整体重量。此外,金属涂层还可能影响服装的柔韧性和透气性。
D项正确,不易带静电的天然纤维(如棉、毛、粘胶等)由于其较低的电阻率和较好的导电性,不容易积累静电,从而减少了静电吸附灰尘的可能性。天然纤维具有较好的导电性,能够有效释放静电,减少静电吸附灰尘的现象。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7.据报道,我国研制的氢氧旋转爆震火箭发动机,已完成了长时热试验,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这次试验突破了氢氧旋转爆震燃烧室的热防护技术。关于氢氧旋转爆震火箭发动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这种发动机的结构更复杂,成本更高
B.它的热效率略低于传统的火箭发动机
C.它具有强大的推力但同时噪音比较高
D.这是一种以液氢和液氧为燃料的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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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科技常识。
A、B、C三项错误,D项正确,爆震燃烧是一种先进高效的燃烧方式,具有燃烧速率极快、自增压、熵增小、热循环效率高等特点。氢氧旋转爆震火箭发动机是一种以液氢和液氧为燃料的发动机,相较于传统火箭发动机,它具有结构更简单,成本更低,热效率更高,推力更大,噪音更低的特点。
故正确答案为D。
8.下列关于我国东风-41洲际弹道导弹的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最大射程是1万公里
B.采用的是钱学森弹道
C.在飞行中途可自行二次点火
D.在无固定发射架的情况下可以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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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科技常识。
A项错误,D项正确,东风-41洲际战略核导弹是中国战略核力量的重要支撑。东风-41最大射程约14000公里,导弹长16.5米,重量超过60吨,可携带分导式核弹头,打击精度100米。除此之外,东风-41还有一个特点是灵活机动,在高速公路甚至篮球场上都可以进行发射。因此东风-41在无固定发射架的情况下也可以发射,摆脱了对固定发射架和预设阵地的依赖。
B项正确,钱学森弹道,也称为助推-滑翔弹道,是一种结合了火箭助推和滑翔飞行的弹道模式,可以提高导弹的突防能力和射程。这种技术确实被应用于中国的某些导弹系统,如东风-17,也有报道介绍钱学森弹道应用于东风-41。
C项正确,二次点火指的是导弹在飞行过程中重新启动发动机以调整轨道或增加射程,这对于多弹头分导和突防是有帮助的。东风-41在按照预定弹道飞行时,可以在飞行中途自行二次点火,令自身弹道产生不可预测的变动,这增加了敌方拦截的难度。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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