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3.2 合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三、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四、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共通性知识点
1.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权
①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④专用合同条款;
⑤通用合同条款;
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
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⑨其他合同文件。
鞋中投砖,统计图量
2.责任和义务(甲方提供、乙方干活)
施工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 专业分包人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分包带手又带脑 分包带手不带脑
一、施工合同管理
学霸来判断:(施工合同)
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内交通道路和临时工程
施工场地内的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工程照管维护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和数量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
基准日期
二、施工合同订立需要明确的内容三、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1)进度管理
延误
提前
停工
延误 谁的原因谁买单,发包人原因造成,索赔工期、费用、利润
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专用合
提前
同条款使用说明中建议,奖励金额可为发包人实际效益的20%。
暂停 ①因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 ②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③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
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④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
暂停施工的影响。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
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
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四、质量管理
谁有错谁承担
3)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
(1)预付款(7天)
①签约合同价10%≤预付款支付比例≤签约合同价30%(扣除暂列金额)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2)预付款保函(14天)
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
金额为止。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3)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
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
预付款(7) 10%≤预付款≤30%
预付款保函(14) 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
28天60%
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
进度款(14+14)
的该部分工作。
质量保证金(14) 3%;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
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竣工结算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
(14+14+14)
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最终结清
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
(14+14+14)
4)变更管理
变更权 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没有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
变更指示
件。
①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②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变更范围 ③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④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⑤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有适用-采用
变更估价原则
有类似-参照啥都没-成本加利润原则商定
综合单价调整原则
①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②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5)竣工验收
1)实际竣工日
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
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2.试运行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
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竣工清场
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①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②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③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④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
人承担;
⑤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
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谁的东西谁买单】
7)索赔
8)工期争议的解决
开工 ①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日期 ②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争议 ③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解决 ④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
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
期。
①竣工验收合格 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实际竣工
②已经提交竣工验收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
日期争议
申请报告 告之日
解决
③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9)价款争议解决
工程 ①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价款 ②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①有约定,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的部分除外。
垫资
②对垫资没约定,按工程欠款处理。
③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届满
质量
未约定返还期限,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
保证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约定的质
金返还 发包人原因未按约定进行竣工
量保证金返还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