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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门经营用房处置方案的补充说明及答疑

关于东门经营用房处置方案的补充说明及答疑

悦潮云望府全体业主:

业委会于2026年4月8日发布《关于东门经营用房处置方案的公告》后,收到了大量业主的留言反馈与宝贵意见。业委会高度重视每一位家人的声音,并于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对公告内容及业主关切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复盘与反思。

我们深刻认识到,原公告在表述严谨性、程序中立性及信息全面性上存在不足,由此给大家带来了困惑与不安。对此,业委会诚恳接受批评并立即启动修正程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并统一答疑如下:

一、关于表决程序与法律表述的更正

1.关于表决门槛的准确表述原公告中关于《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表决门槛的描述存在表述不严谨。现予以严肃更正本次拟表决事项涉及“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常说的“双三分之二参与、双四分之三通过”)。若未达到上述法定门槛,本次表决结果无效,东门用房维持现状。

2.关于投票选项的调整鉴于部分业主对“随大流”选项合法性的质疑,经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业委会决定彻底删除“随大流”选项。本次表决仅保留法定有效选项:同意、不同意

3.关于投票组织主体的明确本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组织主体为悦潮云望府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中心仅受业委会委托,承担表决票的发放、回收及投票箱看管等辅助性事务唱票、计票、监票工作将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热心业主志愿者共同参与,确保全程公开透明。

二、关于“业委会倾向性意见”的说明与态度转变

原公告中“业委会的倾向与建议”段落,本意是向业主交底业委会前期的内部讨论情况,但因措辞不当,客观上造成了“强行引导投票”的不良观感。

业委会在此郑重声明:我们将全面删除表决公告及本次补充说明中所有具有引导性、焦虑性的话术。业委会全体委员承诺,在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前,不再就该议题发表任何倾向性言论,亦不在任何官方渠道为“出租”或“不出租”方案拉票。我们将角色回归至方案的组织者、程序的守护者,把最终决定权完全、彻底地交还给全体业主。

三、关于“先定方案再投票”的程序优化(分步走策略)

针对业主提出的“不能先租后定、本末倒置”的合理诉求,业委会决定采用分步表决机制:

第一阶段(本次表决): 仅对是否同意授权业委会启动对外招租程序进行意向性表决。

若表决结果为同意:业委会将在表决结果公示后30日内,结合业主意见,制定详细的《东门用房招租管理方案(草案)》(含业态负面清单、租金底价、合同年限、收益监管账户细则等),并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后形成定稿。

若表决结果为不同意或未达法定门槛:该议题终止,东门用房维持空置现状

四、关于东门形象与业态管控的郑重承诺

针对业主最关心的“东门脸面”、“噪音油烟”、“外卖乱停”等风险,若未来进入具体招租阶段,业委会在此作出制度性承诺

1.设立业态“负面清单”严禁引入餐饮(含轻油烟)、快递物流中转站、废品回收、KTV、网吧等易产生噪音、异味及大量外来人流的业态。

2.保留归家仪式感:要求承租方在装修方案中必须保留并维护好东门现有大堂及通道的通行功能与品质,不得将经营性门面完全替代或遮挡小区主出入口形象。

3.写入合同约束:上述承诺将以合同附件形式与承租方明确约定,并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确保业委会拥有管理抓手。

五、关于双方观点对照(供业主独立判断参考)

为确保信息完全对称,业委会现将前期收集到的各方主要观点客观罗列如下,不作任何对错评判,仅供全体业主投票时独立思考:

观点维度
支持启动出租方的部分考虑
反对启动出租方的部分考虑
经济收益
可产生持续租金收益,用于补充维修资金,减轻未来业主分摊压力。
公共收益虽好,但东门形象和居住宁静的价值无法用租金衡量。
资源利用
避免近200平方米空间长期闲置浪费,且纳入超市、水果店等可以提升业主幸福感
空置也是一种状态,可作为临时应急或业主活动备用空间。
安全管理
通过合同与门禁严格分离,可控制外来人员动线。
只要经营就必然带来外来人员,增加门岗管理难度和安全隐患。
法律现实
要求开发商改回会所不具有法律可行性,考虑经费、能力等方面,自主经营会所目前业委会无力承担。
因交房前问题,前任租户存在合同纠纷,亟需解决。

再次感谢各位家人的直言不讳。正是因为有您的监督与鞭策,小区公共事务才能在阳光下运行。本次投票时间及方式维持不变2026年4月11日至4月20日),但内容以本《补充说明》及修正后的表决票为准

让我们以规则为尺,以信任为基,共同决定悦潮云望府的美好未来。

悦潮云望府业主委员会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