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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记录:软件著作权,请企业不要以自己的观点来指导鉴定机构进行工作

日常记录:软件著作权,请企业不要以自己的观点来指导鉴定机构进行工作

大家好,我是老郑,十年软件知识产权鉴定经验。专长:软件 同一性比对鉴定 | 商业秘密(源代码)非公知性技术分析 | 电子数据现场取证。
前几天,有机构同事接到一个咨询案子,客户那边是咨询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文件都准备好了,包括:APP的apk、反编译后的代码、比对结果、比对方案和建议,对鉴定机构的工作安排都安排的明明白白的,最后将鉴定机构定义为辅助工作者。
如果正向理解的话,那就是鉴定机构只需盖章就完事了。
看完这些,我个人是脑袋一疼啊,血压一高。。。
说句实在的,这种做法真的太危险了,完全是不把法律法规当回事。可能有人觉得,我就是想快点维权,自己多做准备,省得鉴定机构走弯路,有什么错?
错就错在,你越“热心”,越容易踩雷。别的先不说,就单说一条——妨碍司法公正,这可不是小事,一旦被认定,直接就能从民事纠纷转成刑事案子,到时候企业不仅维权不成,还得承担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个人认为,企业发现自己被侵权了,前期做一些自家的确认工作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手太长的话,反而适得其反。
很多企业可能不知道,正规的鉴定机构,都有一套严格、规范的鉴定流程,这套流程是经过公安和司法机构认可的,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而且我们手里的很多鉴定技术,也是官方认可的、合法合规的专用技术,这些技术只有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才能使用。
举个简单的例子,软件反编译、源代码同源性分析这些技术,我们用来做鉴定是合法的,但如果企业自己私自使用这些技术,或者擅自对侵权软件进行拆解、比对,那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反而让自己陷入被动。毕竟软件鉴定是融合了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学与法学的高度专业活动,不是随便懂点代码就能操作的。
再则,抛开司法不谈,从行业角度来说,企业这种“指手画脚”的做法,也是对鉴定人的不尊重、不信任。我们做鉴定的,最看重的就是客观、公正,每一个鉴定意见,都要基于真实的技术比对和严谨的分析,容不得半点马虎。
如果遇到较真的鉴定人,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对鉴定人的一种质疑,对鉴定人的一种挑战,鉴定人一较真,那后果是可以预想的到的。
其实很多企业都想问,那被侵权后,到底该怎么做才是对的?
其实很简单,如果企业已经经过公证处进行的apk公证固定了证据,那就只需提供公证后的双方apk即可,然后加上主张的apk对应的项目完整源代码,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软件著作权侵权鉴定即可,剩下的事情就留给鉴定机构。
如果企业没有经过公证的apk,那就直接提供主张方的apk下值安装路径,和对方的apk下载安装路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软件著作权侵权鉴定即可,还是剩下的事情就给鉴定机构了。
这样做,一方面是保证了证据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也将主张企业从这个证据中摘出来。
因为人心不古,不小心有人将过多干涉鉴定的事情抖出来,鉴定意见没效果不说,还得背上麻烦。
最后想跟所有企业和律所说一句:请相信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靠谱的鉴定机构,技术力量远比你们想象的要厉害,我们的核心价值就是化解软件争议、保护知识产权、支撑司法诉讼,帮企业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既然委托了鉴定机构,就放心把事情交给我们,不要过多干涉,这样才能高效、顺利地完成维权,避免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