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2期)《大自然的语言》一课的说明对象到底是“物候”还是“物候学”?

《大自然的语言》说明对象到底是“物候”还是“物候学”?
答
先来看教材上的一些说法:
物候学研究的许多自然现象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作者介绍这门学科时,结合实例,娓娓道来,条理清晰,语言准确。(预习)
本文题为《大自然的语言》,主要是讲物候现象。(思考·探究·积累)
第1~3段是怎样将“物候学”这一科学概念一步步引出来的?(思考·探究·积累)
《教师教学用书》上这样说:文章将丰富的物候现象比作“大自然的语言”,从具体的物候现象说起,条理分明地说明了物候学研究的对象、物候变化的规律以及物候学研究的意义等内容……
那么,本文的说明对象到底是“物候”还是“物候学”?
有人认为,本文是依据《一门丰产的科学——物候学》一文改写的,所以其说明对象是物候学。这是站不住脚的。虽然《大自然的语言》是由此文改写,但是我们面对的就是《大自然的语言》这一篇,二者是不同的两篇文章。依据原文的题目判断改文的说明对象,显然不合理。
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大自然的语言》分为四个部分。第1~3段主要说明什么是物候和物候学;第4~5段说明物候观测对农业的重要性;第6~10段说明决定物候现象来临的因素;第11~12说明物候学的意义。
第一部分列举物候现象,使读者形象直观地了解物候和物候学,而物候是物候学的研究对象;第二部分说明物候观测对农业的重要性,而物候观测是物候学的重要研究方法;第三部分决定物候现象来临的因素,是物候学的研究内容;第四部分说明物候学的意义。
这篇文章以“物候学”为话题,依次回答了“是什么”“怎么研究”“研究什么”“为什么研究”的问题,也就是说,四个部分的说明内容依次为:是什么、研究方式、研究内容、研究价值。
所以,本文说明对象应为“物候学”。
也许您会认为,第一部分前两段都写了物候现象,第三部分写的是决定物候现象来临的因素,话题都是“物候”或“物候现象”,且用文字较多,说明对象怎么就不是“物候”或“物候现象”呢?
概括段意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段落是整体中的段落,判定其作用和意义必须在整体上去观照。而且梳理思路的时候,必须将“点”连成线,这条线就是思“路”。如果概括段意以后,这些“点”不能连成“线”,就证明概括出来的段意——那个“点”——是错误的。如果只关注到前两段和第三部分与“物候”或“物候现象”有关,而不能建立各部分之间的关联,那些“点”依旧是“点”,而不是“线”上的“点”,由此判断的说明对象自然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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