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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下载!200项人工智能安全政策法规全集20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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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数据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迭代持续加速,产业生态格局深刻重构,已成为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关键技术,对政府、金融、交通、电信、医疗、教育、工业、能源、商业等重点领域赋能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模型安全、数据合规、内容治理、算力安全等风险隐患不断显现,统筹发展和安全,成为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核心要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我国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顶层设计谋篇布局,国家战略统筹引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将“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举措,把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治理纳入国家战略全局;《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部署推动“人工智能+”深入落实,强化基础研究、要素供给与场景应用一体推进;《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系统擘画产业培育、技术创新与安全治理的实施路径,提出加快构建可信可控、安全有序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三层文件协同发力,从战略高度、制度供给、实施路径三个维度为新阶段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工作锚定方向。

立法实践梯次推进,治理体系多方协同。纵观近年来制度建设实践,我国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治理工作逐步演进,呈现出三大鲜明发展态势。一是治理体系日趋完备,由零散单项立法转向系统谋划布局,涵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技术标准的多层次制度架构加速构建。二是治理站位持续提升,由被动应对风险转向主动引领发展,依托《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等成果积极贡献中国智慧、提出中国方案,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与规则制定。三是治理链条不断延伸,由中央顶层统筹转向全域落地实施,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及深圳、苏州、武汉等省市立足自身发展优势,相继出台配套专项政策,国家统筹引领、地方精准施策的协同治理格局基本确立。推进相关制度建设,既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务实举措,也是聚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

制度供给精准有力,内生能力全面加强。近三年,我国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领域政策密集出台,制度体系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完善,治理重心从外部监管转向内生能力建设。当前,模型安全、算法治理、数据合规、跨境数据流动等议题,正在成为政策落地与产业建设的关键方向。围绕本地操作权限管控、远端模型推理可信、跨域数据主权保障、全流程行为审计的人工智能内生安全能力建设,正成为产业共同探索的核心命题,密码技术作为基础支撑的作用日益凸显。

炼石深耕政策研究,系统梳理治理图谱。炼石梳理共226项,涵盖顶层规划13项、规范性文件45项、技术标准68项、地方实践67项、行业报告33项五大类,构筑覆盖国家战略、行业规范、技术工程、地方实践与研究洞察的政策图谱。其中,顶层规划引领发展方向,规范性文件落实监管要求,技术标准支撑工程实施,地方实践形成示范带动,行业报告汇聚专业洞察,共同助力产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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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3日

【发布单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概述要求】该《纲要》提出加强数据基础制度规则建设和人工智能治理,营造有益、安全、公平的发展环境;要求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利用、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并健全覆盖安全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的人工智能风险防控体系。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3月5日

【发布单位】国务院(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概述要求】该《报告》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加快推广,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并完善人工智能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25年修正)》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概述要求】修正后新增人工智能相关规定,明确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并支持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7日

【发布单位】国务院

【概述要求】聚焦“人工智能+”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全球合作六大重点行动。要求推动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AI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AI治理格局。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6日

【发布单位】外交部

【概述要求】中国在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发布的AI全球治理“中国方案”。强调发展与安全并重、伦理先行、普惠包容,提出13项具体行动倡议,呼吁联合国主导构建多边治理机制。

《2025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3月5日

【发布单位】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概述要求】《报告》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0日

【发布单位】国务院

【概述要求】《条例》第十九条提出,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加强对训练数据和训练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处置网络数据安全风险。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1日

【发布单位】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概述要求】《决定》提出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8日

【发布单位】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概述要求】《倡议》呼吁,逐步建立健全法律和规章制度,保障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中的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反对窃取、篡改、泄露和其他非法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中国关于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立场文件》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发布单位】外交部

【概述要求】《文件》提出,各国政府应重视人工智能伦理与法律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逐步建立并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形成人工智能伦理指南,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各国政府应要求研发主体努力确保人工智能研发过程的算法安全可控,在算法设计、实现、应用等环节,不断提升透明性、可解释性、可靠性,逐步实现可审核、可监督、可追溯、可预测、可信赖。各国政府应要求研发主体努力提升人工智能研发过程的数据质量,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等环节,严格遵守所在国的数据安全规定、伦理道德及相关法律标准,提升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一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1日

【发布单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概述要求】文件提出,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3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概述要求】《行动计划》按照“系统布局、重点突破、协同创新、开放有序”的原则,提出了四方面主要任务:一是重点培育和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无人机、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智能家居产品等智能化产品,推动智能产品在经济社会的集成应用。二是重点发展智能传感器、神经网络芯片、开源开放平台等关键环节,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软硬件基础。三是深化发展智能制造,鼓励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各环节的探索应用,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四是构建行业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智能化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等产业公共支撑体系,完善人工智能发展环境。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7年7月8日

【发布单位】国务院

【概述要求】《规划》提出我国人工智能战略三步走目标:到2020年,我国人工智能总体技术和应用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到2025年,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重大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成为带动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主要动力;到2030年,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规范性文件

《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五年行动计划(2026年—2030年)》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3日

【发布单位】国家医疗保障局

【概述要求】该《行动计划》提出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持续创新拓展”人工智能+医保监管”的实践路径和应用场景,含基于影像识别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病例判读提供监管线索、构建”人工智能+医保规则”等应用。配套要求医保数据加密保护、参保人个人信息脱敏、模型安全合规。

《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6年5月8日

【发布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概述要求】首部专门规范AI智能体(Agent)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智能体相关政策法规及伦理规范,明确决策权限、加强行为管控;推动智能体在政务、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规范应用。

《两部门关于联合实施2026年“模数共振”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8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概述要求】该政策原文要求在符合法律政策、保障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模型和智能体应用,并提出跨主体数据协同、模型共建、责任划分、安全保障的管理机制。

《“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0日

【发布单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数据局

【概述要求】该《行动计划》部署“十五五”期间人工智能+教育四大重点任务:推动AI人才培养与素养提升、促进AI与教育深度融合、建强基础环境、打造开放生态。明确建立AI教育应用安全防护体系,分类分级确定安全防护标准,深化建立教育大模型安全审核机制,对学生个人信息、教育数据加密保护提出要求。

《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0日

【发布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概述要求】服务提供者须显著提醒用户在与AI而非自然人交互;连续使用超过2小时应动态提醒休息;未成年人使用须监护人同意;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密关系服务;针对老年人不得模拟亲属或特定关系。

《关于推进人工智能在档案行业应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6年4月8日

【发布单位】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概述要求】该《意见》部署AI在档案数字化、智能编研、智能开放利用、智能保管等场景应用。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档案数据安全管控、防止档案数据被非法获取、篡改和泄露,要求档案数据加密存储、传输和访问控制,敏感档案信息脱敏处理。

《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4月8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

【概述要求】该《行动方案》原文部署“人工智能+能源”重点任务,明确保障算力设施安全可靠能源供给、筑牢能源安全与数字安全屏障,并探索“人工智能+”能源安全治理体系。

《国家药监局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日

【发布单位】国家药监局

【概述要求】该《实施意见》原文围绕药品监管现代化和监管数智化应用提出部署,强调以数据要素为驱动、以场景应用为牵引,支撑药品监管运行管理机制建设。

《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0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网信办、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

【概述要求】该《办法》对AI科技伦理审查的适用范围、服务促进、实施主体、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明确申请与受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专家复核程序、应急程序等不同审查程序要求。涉及训练数据来源合法性、个人信息保护、密码与数据脱敏等技术伦理要素,是首部跨10部委的AI伦理审查统一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0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概述要求】该《实施意见》原文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场景牵引、安全可控原则,推进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

《“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6年1月7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

【概述要求】到2027年推动3-5个通用大模型在制造业深度应用,推出1000个高水平工业智能体,建设100个智能化工厂示范标杆。配套加强制造业数据安全和模型安全保障。

《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1月6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概述要求】该《行动方案》原文面向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要求在融合应用、数据流通、平台建设和产业生态推进中强化安全合规与运行保障。

《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2日

【发布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概述要求】该《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企业级AI平台,集中管理模型开发、部署与评估流程,提升AI建模及安全应用能力。配套要求金融数据加密、客户信息脱敏、模型决策可解释、密码模块合规等。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推动“人工智能+民航”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9日

【发布单位】中国民航局

【概述要求】该《实施意见》原文推动“人工智能+民航”高质量发展,围绕运行安全、服务保障、数据与系统协同提出智能化应用部署。

《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4日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概述要求】该《实施意见》原文坚持创新驱动、安全可控,提出保障服务安全,并设置规范安全监管相关内容,推动医疗卫生人工智能规范应用。

《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

【发布单位】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概述要求】该《指引》有序推进AI大模型技术、产品和服务在政务领域的部署、应用和持续优化。明确政务大模型的接入审批、安全评估、数据保护要求,强调政务敏感数据加密存储、跨部门共享密码合规、模型推理审计、人机协同审核等机制。

《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1日

【发布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概述要求】细化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时限、报告主体、报告内容要求。AI相关安全事件(训练数据泄露、生成内容失控、模型被攻击篡改等)纳入报告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9月4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概述要求】该《实施意见》原文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围绕能源安全、数字安全、数据模型应用安全和风险治理提出部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7日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概述要求】该《通知》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场景应用和创新生态建设提出任务安排。根据原文链接所列政策方向,相关工作需坚持规范应用、安全可控和风险防范,统筹数据、模型、应用场景及运行管理等环节,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在合规有序前提下落地。

《算力互联互通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5年5月30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概述要求】该《行动计划》原文推动算力资源互联互通,强调冗余保护、容灾备份和运行安全能力,支撑算力基础设施安全稳定。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3日

【发布单位】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铁路局

【概述要求】建立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体系,向社会公众发放“网号”“网证”,与AI实名制、防深度合成滥用等监管要求相衔接。

《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3日

【发布单位】中国气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概述要求】该政策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场景应用和创新生态建设提出任务安排。根据原文链接所列政策方向,相关工作需坚持规范应用、安全可控和风险防范,统筹数据、模型、应用场景及运行管理等环节,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在合规有序前提下落地。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3月7日

【发布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概述要求】AIGC内容须嵌入“显式标识+隐式标识”双标识。对服务提供者、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技术支持者、用户分别提出标识义务,将内容标识从“行业倡议”升级为“法定义务”,是AIGC治理基础性配套规章。配套强制性国标GB 45438-2025落地实施。

《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3日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

【概述要求】根据《行动方案》,中国银行计划未来五年为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各类主体提供合计规模不低于1万亿元专项综合金融支持,其中股、债合计不低于3000亿元,同时建立与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相适配的专项制度保障,服务产业链各环节金融需求。

《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3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概述要求】《实施意见》提出促进标注产业安全发展。建立健全数据标注安全性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相关规范,落实数据标注全过程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合理保护数据标注企业在数据流通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权益。加强数据标注隐私保护、人工智能对齐、安全评估能力建设。

《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概述要求】《指引》共六章,归纳了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的常见类型及法律问题,涉及发明人身份的认定问题、方案客体的标准、说明书的充分公开问题、创造性的考量等内容,并提供了关于人工智能伦理的指引性意见。该文件属于现行专利法律框架下的政策解读类文件,帮助申请人更好理解现行专利审查政策。

《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概述要求】《方案》提出推动人工智能创新赋能,包括发布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指引,加强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推广,强化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基础。

《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5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概述要求】《指南》提出到2026年,标准与产业科技创新的联动水平持续提升,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以上,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形成。开展标准宣贯和实施推广的企业超过1000家,标准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成效更加凸显。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项以上,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全球化发展。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8日

【发布单位】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

【概述要求】《行动计划》提出,开展网络安全应急能力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交易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安全合规审计、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治理效能。

《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概述要求】《指导意见》部署了突破关键技术、培育重点产品、拓展场景应用、营造产业生态、强化支撑能力5方面任务。《指导意见》提出,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用组成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技术和产品攻关,凝聚各方力量加快创新进程。加快人形机器人与元宇宙、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融合,探索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模式。拓展人形机器人在医疗、家政等民生领域服务应用,重点提升人机交互可靠性和安全性。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年9月7日

【发布单位】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中央军委科技委

【概述要求】《办法》提出,开展科技活动应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客观评估和审慎对待不确定性和技术应用风险,遵循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科技伦理原则,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科技伦理规范。科技伦理审查应坚持科学、独立、公正、透明原则,公开审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客观审慎评估科技活动伦理风险,依规开展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敏感事项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0日

【发布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概述要求】《暂行办法》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8日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概述要求】《意见》提出,要遵循安全合法原则。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禁止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司法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必须依法研发、部署和运行,不得损害国家安全,不得侵犯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秘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不受侵害,保护个人隐私,促进人机和谐友好,努力提供安全、合法、高效的智能化司法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发布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概述要求】《规定》提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和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完善服务协议,依法依约履行管理责任,以显著方式提示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承担信息安全义务。

《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2日

【发布单位】科技部

【概述要求】《通知》提出,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围绕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生态,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加强研发上下游配合与新技术集成,打造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型示范应用场景。首批支持建设十个示范应用场景。包括智慧农场、智能港口、智能矿山、智能工厂、智慧家居、智能教育、自动驾驶、智能诊疗、智慧法院及智能供应链。

《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9日

【发布单位】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概述要求】《指导意见》提出,集聚人工智能场景数据资源。推动城市和行业的人工智能“数据底座”建设和开放,采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提供数据开放服务。加强“数据底座”的安全保护,对个人信息、商业秘密、行业重要数据等依法予以保护。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发布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概述要求】《规定》提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安全评估监测、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制定并公开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配备与算法推荐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撑。

《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6日

【发布单位】科技部

【概述要求】《伦理规范》提出了增进人类福祉、促进公平公正、保护隐私安全、确保可控可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伦理素养等6项基本伦理要求。同时,提出人工智能管理、研发、供应、使用等特定活动的18项具体伦理要求。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9日

【发布单位】科技部

【概述要求】《工作指引》中重点任务包括:开展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探索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新路径;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时代政府治理的新方法、新手段;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条件支撑。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7日

【发布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概述要求】《指南》提出人工智能标准体系结构包括“A 基础共性”、“B 支撑技术与产品”、“C基础软硬件平台”、“D 关键通用技术”“E关键领域技术”、“F产品与服务”、“G 行业应用”“H 安全/伦理”等八个部分。

《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1月21日

【发布单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概述要求】《意见》提出,要以国家发展人工智能的重大战略需求为中心,以“需求导向、应用驱动”“项目牵引、多元支持”“跨界融合、精准培养”为基本原则,瞄准“理论、算法、平台、芯片和应用”等急、断、缺的短板领域,构建基础理论人才与“人工智能+X”复合型人才并重的培养体系。另一方面,探索深度融合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新模式,适度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有序推动人工智能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国抢占世界科技前沿,取得人工智能领域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提供更加充分的人才支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业和草原人工智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8日

【发布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概述要求】《意见》提出发展目标:第一阶段,到2025年,实现林草人工智能技术在林草业重点建设领域中示范应用。第二阶段,到 2030年,林草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达到先进水平,在林草业领域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果,并开始在大范围区域实现推广。第三阶段,到 2035 年,林草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9年8月1日

【发布单位】科技部

【概述要求】《工作指引》提出,开放创新平台重点由人工智能行业技术领军企业牵头建设,鼓励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参与建设并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开放创新平台应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点任务中涉及的具有重大应用需求的细分领域组织建设,原则上每个具体细分领域建设一家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不同开放创新平台所属细分领域应有明确区分和侧重。

《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7日

【发布单位】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

【概述要求】《治理原则》旨在更好协调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关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控可靠,推动经济、社会及生态可持续发展,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治理原则突出了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这一主题,强调了和谐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隐私、安全可控、共担责任、开放协作、敏捷治理等八条原则。

《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8年4月3日

【发布单位】教育部

【概述要求】《行动计划》提出加强重点领域应用。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高校在智能教育、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能城市、智能农业、智能金融、智能司法和国防安全等领域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应用示范;加强与有关行业部门的合作,推动在教育、文化、医疗、交通、制造、农林、金融、安全、国防等领域形成新产业和新业态,培育一批人工智能技术引领型企业,推动形成若干产业集群和示范区。

技术标准

《人工智能 可信赖 通则》

【标准号】GB/T 47507-2026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6/4/30

【标准简介】本文件确立了人工智能系统的可信赖核心要素,规定了相应的通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系统、含人工智能的计算机系统相关的设计、开发、应用、测试和监测。

《大模型金融领域可信应用参考框架》

【标准号】T/ZFIDA 0008-2025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12/4

【标准简介】本文件提出了大模型在金融领域可信应用的参考框架和核心模块构成,并给出了技术实现指南。本文件适用于金融领域的大模型应用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和测试等。

《人工智能算法安全评估规范》

【标准号】T/CSAS 0030-2025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11/28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算法在设计、开发、测试、部署、运维及更新等阶段的安全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确立了人工智能算法安全评估实施的程序。

《人工智能数据安全要求》

【标准号】T/CSAS 0029-2025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11/28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生命周期中数据收集、数据预处理、模型训练、模型评估、模型部署、模型应用、模型更新各环节的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要求,重点约束存在数据安全风险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要求》

【标准号】DB21/T 4189-2025

【标准类型】地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10/30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安全基本要求、算力安全要求、数据安全要求、模型安全要求、服务安全要求、管理措施要求及安全评估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管理及评估等工作。

《大规模预训练模型技术和应用评估方法 第4部分:可信要求》

【标准号】YD/T 6520.4-2025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9

【标准简介】本文件适用于为研发及应用大规模预训练模型的机构提供可信评估参考。

《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通用能力要求 第2部分:安全要求》

【标准号】YD/T 4392.2-2025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8/19

【标准简介】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人工智能开发平台的安全模块开发等相关工作。

《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计算平台安全框架》

【标准号】GB/T 45958-2025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8/1

【标准简介】本文件确立了人工智能计算平台的安全框架,规定了安全功能、安全管理和角色安全职责。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计算平台的设计、建设、应用和运维。

《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

【标准号】T/ISC 0080-2025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7/18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在组织内开展、支持和持续改进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合规管理工作的要求并提供指导。

《网络安全技术 数字水印技术实现指南》

【标准号】GB/T 45909-2025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6/30

【标准简介】本文件提供了数字水印技术的实现框架、功能、流程、水印算法选择、水印服务封装形式选择等方面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数字水印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和测试。

《网络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安全规范》

【标准号】GB/T 45674-2025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4/25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生成式AI训练数据标注平台或工具的安全要求。

《网络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

【标准号】GB/T 45654-2025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4/25

【标准简介】本文件以服务提供者为安全责任主体,规定生成式AI服务在训练数据安全、模型安全、安全措施三大方面的要求,覆盖模型研发、部署、运营、迭代全生命周期。

《网络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安全规范》

【标准号】GB/T 45652-2025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4/25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生成式AI预训练数据及微调(优化训练)数据的安全要求。

《数据安全技术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安全要求》

【标准号】GB/T 45574-2025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4/25

【标准简介】本文件确立敏感个人信息的识别与界定方法,规定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通用安全要求及生物特征、健康医疗、金融账户等特殊类型数据的专项安全要求。

《人工智能 大规模预训练模型总体技术要求及评估方法》

【标准号】T/ISC 0076-2025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3/21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大规模预训练模型系统参考架构及技术要求、大规模预训练模型系统角色、大规模预训练模型能力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大规模预训练模型的设计、研发、评估和应用。

《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

【标准号】GB 45438-2025

【标准类型】国标(强制性)

【发布/批准日期】2025/2/28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生成合成服务提供者和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开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活动。

《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评估》

【标准号】GB/T 45225-2025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1/24

【标准简介】本文件确立了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的评估指标体系,描述了评估方法等内容。要求机器学习框架的模型推理及部署组件提供模型加密解密组件,支持部署前加密,利用加密算法对参数文件或推理模型加密;训练时加密,部署运行时自动解密。

《人工智能大模型 第3部分: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

【标准号】GB/T 45288.3-2025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5/1/24

【标准简介】本文件给出了大模型服务能力框架和评估指标,描述了大模型服务能力成熟度等级划分及评估方法。

《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安全可信度评估规范(组织版)》

【标准号】T/CFEII 0021—2024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2/26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评估组织人工智能安全可信管理能力的评估框架与评估内容,并提供了评估规则。适用于指导人工智能系统开发者、使用者、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开发和应用人工智能系统的组织的安全可信管理能力进行评估。

《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安全可信度评估规范(系统版)》

【标准号】T/CFEII 0020-2024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2/26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评估人工智能系统安全可信度的评估框架与评估内容,并提供了评估规则。适用于指导人工智能系统开发者、使用者、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可信度进行评估。

《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安全可信管理指南》

【标准号】T/CFEII 0019-2024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2/26

【标准简介】本文件提出了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安全可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治理原则,从组织制度、数据管理、模型开发、性能质量、防御机制、部署运行六个维度给出了人工智能安全可信管理的实践指南。本文件适用于各类主体开展的人工智能设计、开发、部署、使用、维护等过程中的安全治理。

《内容安全检测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测评规范 第4部分:音频》

【标准号】T/CFEII 0015.4-2023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2/26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检测音频内容安全的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分级要求和性能测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生产方和技术应用方对内容安全检测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开展测试评估。

《内容安全检测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测评规范 第3部分:文本》

【标准号】T/CFEII 0015.3-2023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2/26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检测文本内容安全的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分级要求和性能测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生产方和技术应用方对内容安全检测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开展测试评估。

《内容安全检测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测评规范 第2部分:视频》

【标准号】T/CFEII 0015.2-2023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2/26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检测视频内容安全的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分级要求和性能测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生产方和技术应用方对内容安全检测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开展测试评估。

《内容安全检测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测评规范 第1部分:图像》

【标准号】T/CFEII 0015.1-2023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2/26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检测图像内容安全的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分级要求和性能测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生产方和技术应用方对内容安全检测人工智能系统鲁棒性开展测试评估。

《人工智能管理体系》

【标准号】GB/T 45081-2024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1/28

【标准简介】本文件为在组织范围内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规定了要求并提供了指南。要求宜识别与组织应用和开发的人工智能系统相关的人工智能特有的信息安全威胁。人工智能特有的信息安全威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投毒、 模型窃取和模型反转攻击。

《人工智能服务器系统性能测试方法》

【标准号】GB/T 45087-2024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1/28

【标准简介】本文件界定了服务器系统性能测试模式,描述了人工智能服务器系统训练性能和推理性能测试方法。

《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框架多硬件平台适配技术规范》

【标准号】GB/T 45079-2024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1/28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在训练和推理场景下,深度学习框架适配多硬件平台的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移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应用的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及评估方法》

【标准号】YD/T 4994-2024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10/24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移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应用的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和评估方法,提出了移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应用的个人信息保护基本原则,定义了产业链各方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角色和职责,规范了人工智能业务所涉个人信息的类型,结合各类信息特点,对相应类型的个人信息保护提出技术要求和对应的评估方法。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数据集专用要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彩照》

【标准号】YY/T 1949-2024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9/29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彩照数据集的专用要求, 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数据采集时要求应将敏感信息删除,或通过替换、加密等方式进行假名化。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5部分:预训练模型》

【标准号】YY/T 1833.5-2024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9/29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使用的预训练模型的通用质量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评价方法 。要求数据质量应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应说明用于选择训练数据的质量标准,如数据来源、可靠性和相关性,以及数据清洗的步骤。

《人工智能数据标注总体框架规范》

【标准号】DB23/T 3857-2024

【标准类型】地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8/30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数据标注的要求、总体框架、任务规划、任务实施、任务评审、交付验收、总结和后期维护。要求建立访问控制制度和加密机制确保人工智能数据存储保密性要求。

《移动智能终端可信人工智能安全指南》

【标准号】YD/T 4960-2024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7/5

【标准简介】本文件给出了移动智能终端中实现可信人工智能(简称AI)系统的安全指导,适用于各种制式的移动智能终端中实现的AI系统。

《基于人工智能的移动应用视频推荐服务技术要求》

【标准号】YD/T 4886-2024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7/5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基于人工智能的移动应用视频推荐服务的技术框架、 人工智能通用要求、 功能要求和业务流程。功能要求中,基于人工智能进行用户分析时,用户标签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 应建立脱敏处理机制。

《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号】DB31/T 1490-2024

【标准类型】地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7/5

【标准简介】本文件提供了上海市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作内容等指导性技术内容。适用于上海市人工智能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其他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可参照执行。

《信息安全 人工智能数据安全通用要求》

【标准号】DB11/T 2251-2024

【标准类型】地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6/28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和处理活动安全要求。适用于指导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开展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管理及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

《大模型系统安全测评要求》

【标准号】T/ISEAA 006-2024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4/30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大模型系统是否符合 T/ISEAA 005-2024所进行的测试评估活动的要求。适用于指导网络安全测评服务机构、大模型开发者、大模型系统运营者对大模型及大模型系统安全保护状况进行安全测试评估,大模型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依法开展大模型安全保护监督检查参考使用。

《大模型系统安全保护要求》

【标准号】T/ISEAA 005-2024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4/30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大模型系统的通用安全以及设计开发、测试、部署与运行以及退役等阶段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的保护要求。适用于指导开发者及运营者对大模型及大模型系统进行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大模型系统安全保护的其他方参考使用。

《基于人工智能的诈骗电话号码识别技术要求》

【标准号】YD/T 4679-2024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3/29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基于人工智能的诈骗号码识别的具体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总体技术架构、业务管理、系统处理、系统管理、数据管理及系统接口等。

《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系统技术要求》

【标准号】GB/T 43782-2024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3/15

【标准简介】本文件提出了机器学习系统框架,规定了功能、可靠性、维护性、兼容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要求。其中安全性要求包括应具备对权重文件的防篡改能力以及保护能力等。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

【标准号】TC260-003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4/2/29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包括语料安全、模型安全、安全措施等,并给出了安全评估要求。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开展安全评估、提高安全水平,也可为相关主管部门评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水平提供参考。

《人工智能算法金融应用信息披露指南》

【标准号】JRT 0287-2023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3/11/8

【标准简介】本文件提供了人工智能算法在金融领域应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形式和信息披露内容等要素。本文件适用于金融机构使用人工智能算法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规范地开展算法信息披露活动,增强人工智能算法的可解释性和透明度,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人工智能 应用场景分类 第1部分:分类方法》

【标准号】DB37/T 4658.1-2023

【标准类型】地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3/10/17

【标准简介】本文件描述了通用的人工智能系统的应用场景分类方法,给出了用于描述应用场景类别信息的应用场景分类信息表。本文件给出的应用场景对人工智能系统的共性功能需求,可以指导人工智能系统的需求分析、研发、测试场景设计,指导用户针对场景需求进行人工智能系统的应用选型。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4部分:可追溯性》

【标准号】YY/T 1833.4-2023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3/9/5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可追溯性通用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评价方法。适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设计开发过程、使用过程和更新过程的可追溯性活动。要求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宜保护人工智能辅助决策过程记录的完整性和可得性,防止未授权的访问、修改、删除、覆盖。

《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内容标识方法》

【标准号】TC260-PG-20233A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3/8

【标准简介】本文件给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对生成内容进行标识的方法。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时对生成内容进行标识。

《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通用能力要求 第1部分:功能要求》

【标准号】YD/T 4392.1-2023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3/7/28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通用功能的要求,主要包括数据处理、模型构建、模型部署、支撑与服务等核心环节的功能要求。适用于指导第三方测评机构对人工智能开发平台通用功能的评估、验收等工作。

《人工智能面向机器学习的数据标注规程》

【标准号】GB/T 42755-2023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3/5/23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面向机器学习的数据标注框架及流程。标注任务创建过程中,要求明确数据上传分类分级、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控制度,监管对于上传数据的合法合规性。

《智慧城市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分类指南》

【标准号】GB/Z 42759-2023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3/5/23

【标准简介】本文件描述了智慧城市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的分类方法,给出了民生服务、城市治理、产业经济、生态宜居中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类别与描述。

《面向智慧城市应用的人工智能服务能力开放技术要求》

【标准号】YD/T 4316-2023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3/5/22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面向智慧城市应用的人工智能服务能力开放框架及技术要求,适用于面向智慧城市应用的人工智能服务能力开放。提出当SSC数据在AISE和SSC应用之间或者在AISE与AI服务之间相互传输的时候,安全机制应支持安全传输要求。

《人工智能医学信息系统软件网络安全要求》

【标准号】T/GDCKCJH 072-2023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3/4/28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医学信息系统软件网络安全的功能要求、非功能要求和安全保证水平。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医学信息系统软件产品网络安全的设计与实现,也可用于产品测试、评估、注册审查和管理。

《人工智能知识图谱技术框架》

【标准号】GB/T 42131-2022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12/30

【标准简介】本文件给出了知识图谱的概念模型和技术框架,规定了知识图谱供应方、知识图谱集成方、知识图谱用户、知识图谱生态合作伙伴的输入、输出、主要活动和质量一般性能等要求。要求知识存储活动建立数据安全机制,保障数据存储安全。

《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术语》

【标准号】GB/T 41867-2022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10/12

【标准简介】本文件界定了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领域中的常用术语及定义。规定可信赖的特征包括可靠性、韧性、安全性(信息安全、功能安全)、隐私性、可问责、透明性、真实性、质量、实用性等。

《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平台计算资源规范》

【标准号】GB/T 42018-2022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10/12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面向机器学习的人工智能平台物理计算资源(包含人工智能服务器、人工智能加速卡、人工智能加速模组)和虚拟计算资源的技术要求,描述了物理计算资源的测试方法。本文件不对资源管理和调度提出要求。

《云平台 人工智能建模系统框架及功能要求》

【标准号】DB14/T 2527-2022

【标准类型】地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8/18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云平台人工智能建模系统的各组件功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云平台上人工智能建模系统及解决方案的数据处理、算法设计、模型训练、模型管理等功能要求,可作为云平台上人工智能建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评估及验收的依据。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3部分:数据标注通用要求》

【标准号】YY/T 1833.3-2022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8/17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数据标注通用要求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数据标注活动。保密性方面提出要求,标注责任方应陈述确保标注结果安全的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展示可验证的证据。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2部分:数据集通用要求》

【标准号】YY/T 1833.2-2022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7/1

【标准简介】本文件描述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使用的数据集的通用质量要求和评价方法,适用于研发、生产、测试、日常质控等环节、对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数据集开发与评价。并对其安全性和保密性提出相关定义,即对数据进行的保护,以防止其受到意外的或蓄意的存取、使用、修改、毁坏或泄密,安全性也涉及对受试者隐私、元数据、通信以及计算机安装的物理保护。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1部分:术语》

【标准号】YY/T 1833.1-2022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7/1

【标准简介】本文件界定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质量要求和评价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其中对个人敏感数据、数据脱敏、匿名化、去标识化等数据安全相关词汇进行了明确定义。

《人工智能 数据标注通用工作规程》

【标准号】DB14/T 2465-2022

【标准类型】地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6/14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中数据标注生产所需要的通用工作要求,包括原则、流程、规划、实施、监控与交付。要求数据标注机构对待标注数据应遵循数据安全、保密的原则。

《人工智能 数据标注一般技术要求》

【标准号】DB14/T 2464-2022

【标准类型】地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6/14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中数据标注通用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通用技术分类和通用技术要求。

《人工智能 数据标注总体框架》

【标准号】DB14/T 2463-2022

【标准类型】地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6/14

【标准简介】本文件提供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中数据标注生产的生产流程和生产内容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

《人工智能从业人员能力要求》

【标准号】SJ/T 11805-2022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4/24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从业人员的职业方向和等级、能力要素、能力要求、能力培养和评价方法等,适用于人工智能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培养和评价。文件要求的基本知识包括人工智能安全与隐私保护知识,要求熟悉人工智能相关的数据安全、算法安全、平台安全、业务安全、应用安全及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安全防护策略及安全工具的使用方法;熟悉数据脱敏、数据加密、隐私保护算法及数据最小利用原则的基本理论及实现方法。

《基于人工智能的知识图谱构建技术要求》

【标准号】YD/T 4044-2022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4/24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基于人工智能的知识图谱系统构建的技术要求、基本功能要求、非功能要求,用于规范基于人工智能的知识图谱的框架构建流程。在知识收集阶段提出了“对于组织内的内部数据,应对数据进行脱敏转换后进行使用”等要求。

《基于人工智能的多中心医疗数据协同分析平台参考架构》

【标准号】YD/T 4043-2022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2/4/24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构建多中心医学数据协同分析平台的参考构架,包括系统架构、数据存储、数据标准化、数据分析原则、平台特性、功能需求和安全性等。要求系统应具备高等级的安全性,保证原始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安全。

《人工智能情感计算用户界面模型》

【标准号】GB/T 40691-2021

【标准类型】国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1/10/11

【标准简介】本文件给出了基于情感计算用户界面的通用模型和交互模型,描述了情感表示、情感数据采集、情感识别、情感决策和情感表达等模块。

《针对内容安全的人工智能 数据标注指南》

【标准号】T/ISC 0005-2020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1/8/31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针对内容安全的人工智能数据标注主要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相关活动。本文件适用于因业务需要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内容安全审核,提供第三方数据标注服务,以及设计开发数据标注服务平台的组织等。

《人工智能芯片基准测试评估方法》

【标准号】YD/T 3944-2021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1/8/21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芯片基准测试框架、评测指标及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披露和技术测试。

《人工智能算法金融应用评价规范》

【标准号】JR/T 0221-2021

【标准类型】行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1/3/26

【标准简介】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算法在金融领域应用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判定准则。适用于开展人工智能算法金融应用的金融机构、算法提供商、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等。

《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人工智能伦理安全风险防范指引》

【标准号】TC260-PG-20211A

【标准类型】团标

【发布/批准日期】2021/1

【标准简介】本文件针对人工智能可能产生的伦理安全风险问题,给出了安全开展人工智能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部署应用等相关活动的规范指引。适用于相关组织或个人开展人工智能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部署应用等相关活动。

地方实践

《山东省”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发布时间】2026/5/18

【发布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概述要求】聚焦标志性产业链与制造业核心环节,系统推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山东AI产业整体规模与全国竞争力。

《广东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4/22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覆盖科研、产业、服务、治理、民生等多个方向,推动人工智能在全域全行业实现高水平融合应用,着力打造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标杆。

《南京市加快”人工智能+政务”应用场景建设推进方案》

【发布时间】2026/4/2

【发布单位】南京市数据局

【概述要求】按”应建尽建”原则系统推进政务智能体全覆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智能化、主动化转型升级。

《内蒙古自治区”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

【发布时间】2026/3/30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合作六大领域重点任务为框架,充分发挥算力规模优势,重点培育国内领先行业大模型。

《厦门市促进具身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6/3/27

【发布单位】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概述要求】从制造投资、产业链合作、训练场景及示范应用等多个维度系统布局具身智能产业生态,推动具身智能产业集群化发展。

《武汉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3/23

【发布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实施”智创、智产、智享、智惠、智治、智联”六大工程,全面推动AI产业生态构建与智能经济规模化发展。

《广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3/18

【发布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以七大工程推进AI产业全链条发展,覆盖民生服务、算力数据、技术攻关等方向,致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垂类模型高地。

《海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发布时间】2026/2/24

【发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聚焦商业航天、深海科技、南繁种业、低空经济等特色产业,推动人工智能与海南自贸港优势领域深度融合。

《黑龙江省”人工智能+”政务深化应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2/15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系统推进多类政务应用场景建设,推动智能体在政府工作中规模化落地,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2/15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与典型应用场景落地,培育壮大人工智能领域规上企业,构建良性产业生态。

《深圳市”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行动计划(2026—2027年)》

【发布时间】2026/2/12

【发布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概述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向制造业全环节深度渗透,构建以工业智能体创新中心为核心的制造业AI赋能体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域人工智能之城的实施方案(2026—2027年)》

【发布时间】2026/1/30

【发布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概述要求】多措并举推动AI产业链企业集聚,着力打造一批标杆智能场景综合体,形成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AI创新高地。

《安徽省”人工智能+万物”应用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1/13

【发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实施相关推进工程,加快智能终端及智能体应用规模化普及,全面提升全民AI应用覆盖水平。

《广西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发布时间】2026/1/8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重点打造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应用合作平台,推动标杆应用场景规模化落地,加快智能经济核心产业集群发展。

《北京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6/1/5

【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概述要求】深入实施九大行动,统筹推进国产智算集群建设与AI核心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构建自主可控AI产业体系。

《江苏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1

【发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系统部署多项重点行动,新增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赛道,推动AI产业向多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苏州市进一步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城市的若干措施(2026年版)》

【发布时间】2025/12/30

【发布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聚焦数据语料、制造赋能等核心方向,通过设立开发驱动中心等方式集中资源,推动AI产业高质量发展。

《青岛市支持人工智能和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5/12/25

【发布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以算力券、模型券、数据集等多种政策工具构建”一揽子”要素支撑体系,重点扶持人形机器人等前沿产业企业。

《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12/24

【发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系统推进智算基础设施扩容与行业应用模型建设,加快新一代智能终端在全省范围内普及应用。

《云南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5/12/19

【发布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在科技、产业、消费、民生等多个领域统筹推进AI融合行动,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场景。

《重庆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12/17

【发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出台系列政策推动科技、产业、治理等多领域AI深度融合,加快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体规模化普及应用。

《山东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12/12

【发布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概述要求】系统部署多个重点领域与核心行动,着力推动AI核心产业高速增长,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辽宁省”人工智能+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12/10

【发布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概述要求】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核心目标,推进城市信息模型整合与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技术在城市治理领域的深度应用。

《陕西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11/17

【发布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概述要求】从多个维度系统提出推进举措,重点加快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体普及,推动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AI创新发展聚集区。

《重庆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创新蝶变行动计划(2026—2030年)》

【发布时间】2025/11/17

【发布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概述要求】构建系统性AI终端产业体系,重点推动AI终端爆品创新,培育具有全国竞争力的AI终端产业集群。

《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5/11/4

【发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围绕行业模型攻关、算力补贴、人才引育等关键方向出台系列措施,重点扶持省级AI产业园区集群化发展。

《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30

【发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持续发放算力券支持产业发展,按照”两年有突破、五年见成效、十年成高地”梯次规划,系统推进AI产业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10/22

【发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从技术突破、产业培育、融合应用等多个维度系统发力,全面推动武汉人工智能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前列。

《河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10/10

【发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围绕钢铁、化工、汽车等多个优势行业系统推进AI赋能,构建区域智算走廊,打造国内领先的AI产业创新高地。

《宁波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

【发布时间】2025/9/30

【发布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以行业垂直模型与高质量数据集为核心驱动,加快AI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广东省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9/29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出台系列措施推动AI赋能制造业,通过设立”模型券”等创新工具,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AI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苏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城市行动方案(2025—2026年)》

【发布时间】2025/9/16

【发布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概述要求】系统推进AI企业集聚与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场景。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9/16

【发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着力推进智能算力规模跨越式增长,同步做强AI核心产业,分阶段推动产业营收持续突破。

《河南省加快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9/15

【发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围绕重点产业链群编制差异化数字化转型路径,分行业系统推进AI赋能新型工业化,全面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

《成都市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高地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25/8/27

【发布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概述要求】通过算力券、场景奖励、爆款产品扶持等政策工具,全面推动成都人工智能产业综合实力跻身全国第一方阵。

《上海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5/7/28

【发布单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概述要求】以算力券为核心政策工具,重点支持通用AI、具身智能等前沿技术方向,推动AI产业前沿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

【发布时间】2025/6/13

【发布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以国际一流基础大模型培育为核心目标,系统推进智算基础设施扩容,加快核心产业营收规模化提升。

《郑州市场景驱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6/13

【发布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概述要求】聚焦医疗、工业、农业、文旅等重点领域深度推进AI应用,系统构建覆盖面广、支撑有力的AI产业生态体系。

《辽宁省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6/11

【发布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以沈阳、大连双核城市为引领,带动全省AI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培育一批规模以上AI骨干企业。

《四川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工作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5/30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工智能产业链链长办公室

【概述要求】聚焦先进制造、社会民生、商贸文旅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布应用场景,推动AI在多行业多场景常态化落地。

《天津市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5/17

【发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从底层技术突破到产业集聚系统布局多项重点任务,加快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AI基础核心企业做大做强。

《浙江省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5/4/17

【发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出台系列支持措施,以杭州、宁波双核引领打造万亿级AI产业集群,推动AI产业实现规模化跃升。

《安徽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3/27

【发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以底层强基、融合应用、生态构建、安全筑底四大专项行动协同推进,推动人工智能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

《河南省2025年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5/3/24

【发布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概述要求】系统推进医疗、教育、工业等垂直大模型建设,加快全省算力基础设施扩容,力争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前列。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3/17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等5部门

【概述要求】围绕多个重点方向系统部署推进任务,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与AI产业规模化发展,重点覆盖电力、农牧等特色应用场景。

《武汉市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3/10

【发布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构建系统性工作推进体系,重点支持人形机器人产业落地,通过算力服务券等政策工具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5/3/9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出台系列措施推动AI与机器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高地。

《广西”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3/7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概述要求】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AI龙头企业,加快典型应用场景规模化落地,推动AI相关产业产值持续增长。

《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3/3

【发布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概述要求】聚焦灵巧手、基座大模型、AI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具身智能关联产业集群化发展。

《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6年)》

【发布时间】2025/3/3

【发布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概述要求】该计划目标到 2026 年深圳市建成国际 AI 先锋城市,实现企业超 3000 家、独角兽超 10 家,产业规模年均增长超 20%。重点任务包括:开放 100 + 政务、医疗等场景,打造五大智能产品矩阵;建设 80E FLOPS 算力集群,构建 3PB 语料库及具身智能数据基地;攻关大模型、芯片技术,布局 “1+2+N” 实验室集群;实施 “算力飞地” 战略,试点前海、河套数据跨境流动。

《太仓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1/24

【发布单位】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概述要求】该方案目标到 2027 年太仓市实现 AI 产业规模突破 300 亿元,培育 35 个垂直领域大模型及应用项目。重点聚焦制造、低空经济、建筑、交通等 15 个领域,强化算力中心建设,打造 “两校多院” 科研平台,深化对德合作,布局低空经济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山东省人工智能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4/12/6

【发布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18部门

【概述要求】该计划目标到 2027 年山东省实现 AI 核心产业产值突破 1000 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超万亿。重点任务包括:突破 10 项以上原创技术,算力规模达 14EFlops,打造 10 个行业大模型,培育 20 家领军企业,建设 500 个融合场景。

《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12/18

【发布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概述要求】该文件提到通过发放 “训力券”” 语料券 “”模型券” 等政策工具,每年投入超 10 亿元支持算力资源、行业应用及场景开放。重点聚焦大模型研发、具身智能、AI 芯片等核心领域,对标杆项目最高资助 1000 万元,对首版次软件最高奖励 1000 万元。

《河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6 年)》

【发布时间】2024/10/23

【发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该计划目标到 2026 年河南省建成 2-3 个基础大模型、20 个垂直领域模型及 100 个示范案例。聚焦医疗、教育、工业等 10 大领域,重点发展智能诊疗、农业管理、城市治理等场景。

《湖南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发布时间】2024/9/4

【发布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概述要求】该计划目标到 2026 年湖南省智能算力达 3600PFlops,产业规模突破 1000 亿元,培育 2-3 家生态主导企业及 50 个行业大模型、200 个应用场景。重点任务包括:建设智算中心和算力调度平台,发展智能软件、芯片及传感器,构建高质量数据集;突破大模型、具身智能等关键技术,推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数字人等产品研发;深化 “智赋万企” 行动,促进制造业全流程智能化升级。

《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发布时间】2024/7/18

【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概述要求】该计划目标 2025 年北京市形成 3-5 个基础大模型、100 个行业模型及 1000 个应用案例。聚焦机器人、教育、医疗等 5 大标杆工程,推进具身智能机器人、医疗大模型平台等建设;实施科研、政务等 10 个示范应用,支持 AI 辅助新药研发、智能交通等场景。

《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7/18

【发布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该文件提到2024-2027年杭州市通过五大举措打造 AI 产业高地。重点包括:扩容 “算力券” 至 2.5 亿元,对国产算力最高补贴 30%;对备案模型企业奖励 50 万元,支持开源社区;资助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 500 万元,奖励细分领域示范应用;培育算力芯片、液冷服务器等产业集群,引育领军企业;单列 “西湖明珠工程” 人工智能赛道,校企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政策叠加推动算力提升、模型开源、产业融合与人才集聚,构建全产业链生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算力布局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5/8

【发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该意见提出到 2025 年河北省算力规模达 35EFlops 以上,智能算力占比 35%,新增设施自主可控率超 60%,培育 30 个 AI 应用场景;2027 年形成 “算力领先、数据开放、模型创新” 的 AI 产业格局。重点推进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优化通用 / 智能 / 边缘算力布局,强化京津冀算力协同,发展绿电融合算力,完善数据要素体系,培育行业大模型,推动 “AI + 产业””AI + 智慧城市 ” 等场景应用,构建全栈自主可控技术体系,打造国内领先的 AI 创新高地。

《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5/26

【发布单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该文件目标 2025 年广东省算力超 40EFLOPS,AI 核心产业 3000 亿元;2027 年算力 60EFLOPS,核心产业 4400 亿元。重点发展芯片 / 传感器 / 软件 / 算法产业,建设算力网络,打造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 100 款智能终端产品,推动 AI 赋能制造、医疗、交通等 500 个场景。强化政策支持、人才培育和国际合作,构建 “基础研发 – 产品制造 – 场景应用” 全链条生态。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2/1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等

【概述要求】该文件提到内蒙古 2024 年出台措施,依托算力资源优势推动通用人工智能发展。重点强化算力供给,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枢纽节点建设,新建数据中心 PUE≤1.2,构建跨区域算力调度网络;提升数据供给水平,开放公共数据并建设行业数据集;聚焦矿山、电力、政务等领域开展场景应用试点,推动智慧矿山自动驾驶、电力智能调度等创新;加强政策支持和人才培养,保障数据安全,打造 “北疆数谷” 品牌,助力产业升级与智慧化转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3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该意见提到广东省 2023 年提出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目标,到 2025 年实现智能算力全国第一,核心产业规模突破 3000 亿元。重点打造算力枢纽中心,推进 “中国算力网” 建设,研发自主芯片及开源生态;强化技术创新,攻关大模型关键技术并构建评测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推动跨境数据流通和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布局广州、深圳等产业集聚区,培育领军企业和创新平台,完善科技金融支持,营造包容监管环境,构建 “算力 – 数据 – 应用” 协同生态。

《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10/25

【发布单位】安徽省科技厅

【概述要求】该计划提到安徽省 2023-2025 年计划以 “智算平台加速、数据开放、技术攻关、场景应用、主体培育、生态构建” 六大行动为核心,目标到 2025 年建成充裕智能算力,数据应开尽开,通用大模型性能国内领先,培育 3000 家企业,形成 “1+N+X” 生态体系。重点任务包括建设算力调度平台、开放公共数据、攻关大模型及安全技术、打造新能源汽车等 10 个行业大模型标杆场景,通过 “三首” 产品政策、创新大赛、人才引育等措施,构建全球 AI 策源地和产业聚集地。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5/23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该文件提到北京市 2023 年出台措施,计划到 2025 年建成 AI 创新策源地,重点统筹算力资源,建设公共算力中心及多云调度平台;归集高质量数据集并搭建标注平台;攻关大模型算法及评测技术,探索通用 AI 新路径;推动政务、医疗、科研等场景应用,探索包容监管,保障安全与伦理,构建创新生态。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22/9/5

【发布单位】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概述要求】该条例提到深圳市2022年通过全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明确以科技引领、应用驱动为原则,重点加强基础研究攻关,建设算力基础设施和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医疗、交通等场景应用,构建多元共治治理体系。

《湖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

【发布时间】2020/8/25

【发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该规划提出以武汉为核心,分阶段目标:2022 年核心产业规模 200 亿元,2025 年 600 亿元,2030 年 1800 亿元。聚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能医疗等十大领域,突破深度学习、芯片等关键技术,培育领军企业,构建协同创新生态,强化政策支持与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国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高地。

《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8/7/23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概述要求】该规划提出分三阶段目标:2025 年核心产业规模 1000 亿元,2030 年 3000 亿元,2035 年全球领先。聚焦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能交通等领域,突破深度学习、类脑智能等关键技术,打造医疗影像、智能语音等国家开放创新平台,培育腾讯、华为等龙头企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强化政策支持与国际合作,构建 “广州 – 深圳 – 珠海” 核心产业带,建设国际先进人工智能产业高地。

《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26

【发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述要求】该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建成国家人工智能高地,实现核心产业规模超千亿,打造 6 大应用示范区、10 个创新平台及 5 大产业集聚区。聚焦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能交通等领域,突破类脑智能、深度学习、智能芯片等关键技术,培育智能驾驶、机器人、智能硬件等产业集群。

行业报告

《2026 AI Index Report》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4日

【发布单位】斯坦福大学以人为本人工智能研究院(Stanford HAI)

【概述要求】该《报告》共423页,是全球最权威的AI年度指数报告。安全章节披露:2025年AI事件升至362起(2024年233起);OECD AI事件与危害监测器记录峰值435起/月;2025年基础模型透明度指数从58分跌至40分(百分制);中美顶级模型差距收窄至2.7%。配套大量训练数据、模型安全、治理差距的实证数据。

《新一代智能终端蓝皮书(2025年)》

【发布时间】2026年3月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概述要求】该《蓝皮书》涵盖操作系统与AI融合、AI终端安全与隐私体系。终端安全部分含可信执行环境(TEE)、端侧数据加密、密钥保护、密码模块认证、隐私计算等技术路径,记录”人工智能+终端”向”人工智能终端”演进过程中安全治理同步推进。

《2026年国际人工智能安全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2月

【发布单位】国际AI安全报告专家组(Yoshua Bengio领衔,30+国家及UN、OECD、欧盟联合)

【概述要求】该《报告》由图灵奖得主Yoshua Bengio领衔、来自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00余位专家共同编撰,是全球规模最大的AI安全多边协作报告。本次为首次关键更新版本,核心聚焦通用AI能力”前沿”的滥用风险、新兴风险、网络安全风险,含训练数据治理、模型可控性、数据隐私保护、密码与对抗样本防御等议题。

《人工智能治理研究报告(2025年)》

【发布时间】2026年1月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

【概述要求】该《研究报告》系统梳理美国、欧盟、中国等主要经济体的AI治理新进展,对比立法路径、监管机构、合规要求、安全评估机制;专章覆盖训练数据治理、模型透明度、密码与隐私计算、跨境数据流动等议题。是信通院《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蓝皮书》的姊妹篇,侧重国际治理对比。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25年)》

【发布时间】2026年1月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概述要求】该《研究报告》涵盖基础模型演进、具身智能突破、智算基础设施升级、智能原生应用涌现、安全治理实践及全球合作进展。安全治理专章梳理数据安全合规、模型水印、密码应用、隐私计算在产业落地的实践案例。

《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蓝皮书——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

【发布时间】2026年1月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概述要求】该《蓝皮书》系统梳理AI安全治理全球趋势、国内进展,研判主要经济体治理框架落地经验,提出”穿透式风险管控+全链条流程管理”实践框架;专章论述数据安全、密码应用、隐私计算在AI治理体系中的支撑作用。

《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研究报告(2025年)》

【发布时间】2026年1月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

【概述要求】该《研究报告》以”推进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产业实践框架”为主题,深入分析全球AI安全治理体系化趋势,提出产业层面务实有效的安全治理举措,含训练数据安全、模型加密、密钥管理、隐私计算等关键技术落地路径,与安全治理蓝皮书配套发布。

《2025人工智能治理年度报告:迈向”可衡量”的AI治理》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8日

【发布单位】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

【概述要求】该《年度报告》提出AI治理须从原则共识转向”可衡量”的实践。覆盖AI从”数字助手”向”物理行动者”跨越的治理挑战、自适应治理路径、监管沙盒推广、国际合作框架等议题,配套数据安全、模型评估、密码合规等具体可量化的实践建议。

《政务智能体发展研究报告(2025年)》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概述要求】该《研究报告》聚焦智能体(Agent)在政务领域的应用模式、典型场景、安全风险、规范化建设建议。安全风险部分覆盖政务敏感数据加密保护、跨部门数据共享密码合规、智能体身份认证、操作审计等要求。

《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报告——技术视角下的安全风险梳理与应对(2025)》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概述要求】该《研究报告》从技术视角系统梳理AI安全风险,配套提出技术应对方案,覆盖训练数据、模型架构、推理服务、应用部署等环节。重点章节包括训练数据投毒防御、模型权重加密保护、推理服务密钥管理、对抗样本防护等密码与数据安全技术。

《金融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白皮书(2025)》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协会投融资信息分会、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

【概述要求】该《白皮书》系统梳理金融AI发展现状与安全风险。安全章节覆盖训练数据合规、模型可解释性、模型安全测试、对抗样本攻击防御、客户敏感信息脱敏、密码模块合规、跨机构数据共享密码合规等核心要求。

《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白皮书(2025)》

【发布时间】2025年7月31日

【发布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360、奇安信等联合编写

【概述要求】该《白皮书》研判AI安全治理新趋势、新问题,构建AI安全治理体系,从AI基础设施、数据、模型、应用服务以及监管等多个维度提供解决方案。数据与模型安全章节系统介绍训练数据加密、差分隐私、联邦学习、同态加密、模型水印、密钥保护等密码与隐私计算技术。

《中国人工智能安全全景报告(2025)》

【发布时间】2025年7月

【发布单位】安远AI(Concordia AI 国际治理团队)

【概述要求】该《报告》近100页,覆盖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期间国内AI标准体系建设、安全治理进展、22家主流基础模型开发者签署《人工智能安全承诺》等关键节点;专章分析数据安全、模型安全、密码应用、隐私计算在AI生态中的落地情况。

《AI Safety Index Summer 2025》

【发布时间】2025年7月

【发布单位】未来生命研究所(Future of Life Institute)

【概述要求】该《指数》是独立第三方对头部AI公司的安全实践评级。本期Anthropic以C+总评位居榜首,在风险评估(开展唯一人类参与的生物风险试验)、隐私保护(不用用户数据训练)、对齐研究、安全基准、治理承诺(PBC结构+主动风险沟通)五个维度领先。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评估指数》

【发布时间】2025年

【发布单位】AGILE Index 国际研究团队(多国学术机构联合)

【概述要求】该《评估指数》对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AI治理能力进行量化评估,覆盖立法体系、监管机构、技术标准、安全评估、国际合作五大维度,是国际可比的AI治理基准报告。

《2025年金融业人工智能应用风险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1月

【发布单位】北京金融科技产业联盟

【概述要求】该《研究报告》由北京金融科技产业联盟多家成员单位联合编写,覆盖金融业 AI 应用六大类风险防护:模型算法防护、应用防护、伦理防护、隐私防护、管理防护、大模型安全防护,含数据加密、模型水印、密钥保护等密码与数据安全技术要求。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跨境流通风险与治理白皮书》

【发布时间】2025.1

【发布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数据安全技术研发中心

【概述要求】本白皮书旨在深入研究GAI数据跨境流动问题,结合GAI产业的全球发展格局,分析 GAI数据跨境流动的现状与挑战,探讨数据流动的需求、应用场景及安全风险。基于现有监管体系的分析,本白皮书将借鉴国际立法与监管经验,评估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的现有监管框架,并提出具体的政策优化建议,为 GAI数据跨境流动的监管与治理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以期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可操作性建议,促进GAI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5年机密计算保障人工智能系统安全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5.1

【发布单位】CCID赛迪

【概述要求】本报告全面剖析了大模型时代人工智能系统面临的安全挑战,深入探究了机密计算技术在保障 AI 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与发展前景。

《2024年世界开源大会报告——塑造人工智能安全和数字公共产品合作的未来》

【发布时间】2024.12

【发布单位】Linux 基金会

【概述要求】本报告聚焦于开源技术在人工智能安全、数字公共产品及跨组织合作中的关键作用,总结了全球开源社区在应对技术挑战与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进展与未来方向。

《人工智能风险治理报告(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2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

【概述要求】本报告结合国际经验,立足我国产业实践,提出“系统治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的人工智能风险治理实践框架,实现穿透式风险管控与全链条流程管理的深度融合,为人工智能产业主体对于技术发展与安全保障提供解决方案。鉴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日新月异本报告对人工智能风险治理的认识仍有未尽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2024年人工智能全景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

【发布单位】CCID赛迪智库

【概述要求】报告全面审视了人工智能在研究、产业、政治和安全四方面的最新进展,揭示了包括多模态基础模型突破学科局限、龙头企业与初创企业并行加速发展、人工智能监管立法持续提速、企业关注点从安全主义转向加速发展等重大趋势。同时,报告对未来 12个月全球人工智能发展作出了前瞻性预测。

《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

【发布时间】2024.9

【发布单位】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概述要求】人工智能是人类发展新领域,给世界带来巨大机遇,也带来各类风险挑战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遵循“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发展方向,为推动政府、国际组织、企业、科研院所、民间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各方,就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达成共识、协调一致,有效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安全风险,制定本框架。

《人工智能安全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4.7

【发布单位】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等

【概述要求】为不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加强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推动人工智能安全合作的重要性得到了各方肯定。人工智能安全是释放人工智能变革潜力、控制人工智能系统风险的关键措施。起草人工智能安全科学报告、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测基准、加强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投入、成立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机构、促进人工智能安全对话等都已成为近年来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的重要行动与进程。

《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治理(DG4AI)实践指南1.0》

【发布时间】2024.6

【发布单位】CCSA TC601 大数据技术标准推进委员会

【概述要求】当前,DG4AI的需求极其迫切,其研究与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概念和实践方法论尚未形成。为凝聚共识、开宗明义,大数据技术标准推进委员会(CCSATC601)组织大型银行、通信运营商、头部互联网公司共同编写《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治理(DG4AI)实践指南(1.0)》,旨在推动 DG4AI 理念的广泛应用。

《2024年人工智能治理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4.6

【发布单位】清华大学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研究中心

【概述要求】本期CIDEG研究通讯特别聚焦人工智能(AI)发展的治理挑战及其在中国和全球的应用和发展趋势,汇集了多位学者的专家观点、研究专题、学术活动及相关出版发表的成果,以期为读者提供深入的了解和参考。

《人工智能内生安全白皮书(2024)》

【发布时间】2024.5

【发布单位】中国联通研究院等

【概述要求】本白皮书以建立安全、可靠、可控的人工智能系统为目标,围绕人工智能内生安全,重点介绍了人工智能自身与应用安全风险,构建了人工智能内生安全体系,明确了人工智能内生安全要求和目标,归纳了监督与管理体系、技术体系的建设要点。在人工智能内生安全体系下,本白皮书从AI基础设施、数据、模型、应用服务以及监管等多个维度提供了解决方案和治理措施,并提出人工智能内生安全发展建议,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

《前沿人工智能安全的最佳实践》

【发布时间】2024.1

【发布单位】安远AI

【概述要求】本报告概述了当今人工智能安全领域的前瞻想法、新兴流程和相关实践。其目的是作为前沿人工智能机构安全政策制定的参考和指南。我们欢迎对报告内容进行全面的讨论与批评,也鼓励中国机构分享实践案例,协助我们不断优化和更新这些最佳实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可以向国际推广的中国实践!

《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与全球治理报告》

【发布时间】2024.1

【发布单位】世界工程组织联合会创新技术专委会等

【概述要求】本报告是由多元的作者观点汇集而成,旨在引起公众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安全性和治理问题的关注,并激发进一步的思考。

《人工智能与国际安全研究动态》

【发布时间】2024

【发布单位】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

【概述要求】为推进人工智能与国际安全领域的相关研究,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CISS)组织研究团队定期跟踪最新国际研究动态重点关注人工智能应用对国际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并针对人工智能安全领域国际动态、智库报告、学术论文等资料进行分析。本文是CISS推出的人工智能与国际安全研究动态第11期,主要分析美国举办的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国际网络会议。

《2024年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现状报告 英文版》

【发布时间】2024

【发布单位】Ponemon 研究所

【概述要求】本报告基于对 641 名 IT 和安全从业者的调研,深入分析了人工智能(AI)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应用现状、价值、挑战及未来趋势。

《安全人工智能系统开发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

【发布单位】英国国家网络安全中心(NCSC)等

【概述要求】本指南涉及了人工智能系统开发生命周期中的四个关键环节:安全设计、安全开发、安全部署以及安全运行和维护。对于每个部分,我们都提出了有助于降低人工智能系统开发流程整体风险的注意事项和风控措施。

《人工智能安全标准化白皮书(2023版)》

【发布时间】2023.5

【发布单位】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

【概述要求】面对人工智能安全新形势,为全面介绍人工智能安全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分享相关工作经验,在《人工智能安全标准化白皮书(2019版)》等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上,特发布本白皮书。

《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白皮书(2019年)》

【发布时间】2019.8

【发布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概述要求】本白皮书从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的内涵出发,首次提出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的体系架构,在系统梳理人工智能数据安全风险和安全应用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外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治理现状,研究提出了我国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治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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