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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页的深圳法院AI白皮书,讲了哪几件事(文末附下载地址)
9月23日,深圳市委政法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6)上共同发布《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深圳实践》白皮书。全书92页,正文六个部分,另有三份附录。本文按白皮书的结构介绍其主要内容,官方下载地址附在文末。
本律师建议企业法务和律师重点阅读三处:第二部分,介绍系统在立案、阅卷、庭审、研判、文书各环节具体做什么;第三部分中防范「幻觉」的四层防线;附录1《司法领域智能体技术应用指南》V2.0。前两处说明诉讼材料在法院会被如何处理,附录1给出的核验方法,律师和企业自己使用AI时同样可以参照。
一、背景:案件量持续增长,深圳法院自2023年起建设AI辅助审判系统
截至2025年末,深圳常住人口1824.85万,商事主体465万户。白皮书描述的传统审判模式是:法官逐页阅读卷宗、手动梳理证据事实、逐字撰写裁判文书,事务性工作挤占了研判核心争议的时间。2023年5月,深圳法院开始谋划建设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2024年6月建成。
这套系统建立在已有的数字化基础之上。深圳法院自2017年起逐步建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截至2026年8月31日,「深圳数字法庭」实名注册用户近300万,全市法院超过90%诉讼材料的收发和送达通过线上完成。法律知识则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法信等权威知识库。
二、系统成果:六个场景覆盖立案到文书,实体结论由法官作出
立案审查。系统辅助对35项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已辅助审查超过130万宗申请。立案决定仍由法官确认,标记为「需补正」的案件由立案法官二次人工审核。
阅卷核验。系统对诉讼材料自动编目,提取基础信息、诉辩意见和证据质证情况,每一条提取结果都可以一键溯源至原始材料。据白皮书介绍,原本耗时一整天的阅卷工作,可压缩至数十分钟。
庭审辅助。庭前系统对当事人陈述进行一致性和逻辑审查,整理双方无争议的事实,提出「剧本式」提问参考,生成庭审提纲。
案情研判。系统梳理争议焦点、推送法律依据。法官可以增删修改争议焦点,实体结论必须由法官自主选定。
文书草拟。系统辅助生成裁判文书初稿,已生成67.8万份。系统遵循「不允许一键生成」的原则,成稿后还会以当事人立场对文书进行「挑毛病」式的反向审核。
知识检索。法律条文和参照案例只能从权威知识库中抓取,严禁大模型自行生成,每条推送结果都链接至引用来源。系统已累计提供知识服务2274.6万次。
2026年起,系统引入智能体技术:针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案由定制要素清单;加班工资、人身损害赔偿、复利与罚息分段计算等,交由经过校验的「法律计算器」完成;法官还可以把自己编写的指令发布到「指令广场」,供其他法官复用。处理送达、排期、归档等程序性事务的流程驱动智能体,首个版本于2026年9月上线。
三、创新亮点:用四层防线防范幻觉,模型部署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专网
第一层,知识准入。法律推理所依据的知识只能来自权威知识库,并对诉讼材料中可能存在的虚假法律信息进行识别与警示。
第二层,安全护栏。对输入输出内容进行过滤,对使用者的输入进行越狱攻击检测。
第三层,法官决策在环路。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判结论,都必须由法官明确作出;系统不得以「裁判建议」「一键生成结论」等形式提供替代性决策方案。
第四层,全程溯源。每一项分析结论都能追溯到所依据的证据材料、法律条文和知识库原文。
数据安全方面,专属大模型依托政法专网部署,所有模型服务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提出的一个判断是:在垂直领域,驾驭工程的精细化程度比模型参数量更能决定实际效果。所谓驾驭工程,是围绕智能体构建约束、护栏、反馈回路和人工介入机制的工程方法。

图源:白皮书第三部分。水面上的10%是法官可见的业务结果,水面下的90%是审判交互、案件记忆、司法安全、数据治理等各层能力。
四、应用成效:多项指标改善,白皮书写明系与同期审判机制改革共同作用的结果
截至2026年8月31日,系统累计完成任务3545.1万次,辅助阅卷60.9万件、辅助庭审26.9万次、辅助撰写文书67.8万份,「深度赋能」超过70万宗案件。审判质量方面,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分别下降48%、65%;审判效率方面,2025年法官人均结案744件,人均月结案数较上线前提升60%。

图源:白皮书第四部分。
对这组数据,白皮书同时说明:深圳两级法院同步推进了审判管理模式优化和专业化审判机制完善,这些改革举措与系统应用「同频共振、互为支撑」。其中包括2025年6月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将各业务部门收案数60%的类型化案件交由专门法官集中办理。上述变化,是系统与配套改革共同作用的结果。
推广方面,相关功能已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统一办案办公平台,在全国多家法院试运行。据白皮书大事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介绍,已在11个省(区、市)的23家中级、基层法院开展试点运行。
五、经验分享:三次调整研发路线,最终确定模型参数不得作为法律知识的来源
第一次调整:2023年研发初期,深圳法院测试市面上的大模型,没有一款能满足落地需要,于是自建法律垂类大模型。之后发现,垂类模型本质上仍是问答工具,无法独立完成从案件事实到裁判文书的全部任务,研发路线改为「工作流编排+专家技能工具+工程化组装」。
第二次调整:研发团队曾尝试让垂类模型直接充当知识引擎,推向生产环境后发现,只要模型以自身参数作为知识来源,幻觉就无法避免。此后确立规则:垂类模型参数不得作为法律知识的直接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更新的知识库体系是唯一权威知识来源。
第三次调整:专家统一编排的流程,满足不了法官的个性化需求。系统于是把定义任务的能力开放给法官本人,由法官自行设定智能任务的实现方法;「一键生成」仍然禁止。
研发由审判业务人员主导,先后有40名法官参与研发、300余名法官参与测试、3000多名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参与使用和反馈。系统从正式研发到上线用了7个月。
六、司法愿景:提出「数智原生」,同时列明AI难以胜任的五类工作
白皮书提出,司法工作将由「人工主导、智能辅助」逐步迈向「人机协同、智能驱动」。同时写明,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AI仍难以胜任五类工作:独立判断证据真实性;对复杂事实争议作出最终裁决;理解「合理注意义务」「显失公平」等依赖现实认知的法律标准;介入具有重大伦理、价值和政策争议的疑难案件裁判;替代司法程序所具有的正当性功能。
与当事人关系较密切的是两项设想。一是「分布式庭前准备+集中庭审」:事实梳理、证据交换、争点归纳等工作前移至庭前在线推进,庭审集中处理核心争议。二是数字法庭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结构化处理,生成事实摘要、争议焦点、证据目录等,反馈给当事人确认。两项均为白皮书在「愿景」部分提出的方向,尚未写明实施时间。
附录1:指南给出的核验方法,律师和企业同样可以参照
《司法领域智能体技术应用指南》V2.0由深圳中院与深圳市大数据研究院、清华大学互联网司法研究院、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联合编制,提出四项原则、四项负面清单,以及「定义任务、监督过程、核验输出、驾驭环路」四个阶段的使用指引。

图源:白皮书附录1「一页速览」。
指南中的一个示例与律师工作直接相关:AI在分析被告答辩意见时引用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转述的条文内容却混入了已废止的《合同法》相应条款的表述,溯源后发现,错误表述来源于被告的答辩状。指南在「核验输出」部分要求,对AI引用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和案例,即使系统已附权威数据库链接,仍要逐一交叉比对,尤其关注法条效力。
指南另有两条规则:一是分级核验,日期计算、格式调整、错别字校对等只需简要确认,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裁判说理等实质内容,逐项对照原始材料和知识库原文核查;二是停止条件,同一错误经两轮定向修正仍然复现的,停止迭代,转由人工办理。本律师已将这两条写入自己使用AI工具的工作规则。
白皮书设想由系统归纳事实摘要和争议焦点,交当事人确认。如果这一设想落地,当事人在线确认过的事实摘要,在诉讼中属于什么性质?摘要中对己方不利的内容,是否会被认定为自认?
白皮书下载

白皮书官方电子版由深圳市「i深圳」平台发布,另有英文版。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中文版PDF(约38MB)。
资料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深圳实践》(2026年9月)。文中数据均截至2026年8月31日,另有标注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