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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AI 写的软件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吗?一篇文章给你讲透
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我刚坐到办公桌前,端起刚刚在楼底下咖啡店买的一杯香椰拿铁,刚想喝一口,电话铃就响了。
拿起手机一看,是老曹打来的。老曹是一个专利师,是我的好友。我放下手里的咖啡,将屏幕上的接听滑块往右一拨,还没等手机放到耳朵旁边,听筒里就传来了对面急促的声音:“哥们儿,有事相求,听说 AI 写的软件不能登记软著?有这回事吗?”
“是谁告诉你的?”我问。
“听身边的人都这么说。你快告诉我能不能登记,如果不能登记就惨了。我一个客户有十几个软件需要登记,但是他跟我说,都是他们团队的工程师用 AI 工具开发的。合同都签了,如果不能登记,我该怎么办呢?”
我说:“亏你还是个专利师呢,考证的时候,《民法典》和《著作权法》都白学了?”
“你就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吧。”老曹催促道。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也有同样的疑问?
其实这段时间呀,我收到了不少小伙伴的留言,有几个都是问我这件事儿:用 AI 写的软件,能不能申请软件著作权。

那好吧,今天我就借着老曹的问题,把 AI 写的软件能不能注册软著这个问题给大家讲透。
源头
其实这个问题的源头,主要是因为 3 月 15 号国家版权局发了一个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申请行为,提升登记质量,版权中心将在完善申请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软件版权登记申请诚信制度,引入失信惩戒机制;规范代理行为,引导代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这件事在我的另外一篇文章里有详细的记载,如果你感兴趣可以跳转到那里去看一下:
今年软件著作权申请的补正理由月月变,版权局到底在“卡”什么?
通知发出去之后,申请软件著作权时,签章页的格式就发生了变化。以前的签章页不需要申请人进行手写承诺,现在的签章页需要申请人手写一个承诺,承诺开发该软件时“未使用 AI 开发编写代码、撰写文档或生成登记申请材料”,我找几个样例给你看一下:

很多人看到这个承诺,先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接着就是担心:一是担心自己的软件用了 AI 技术参与研发,能不能下证;二是担心自己的征信受到影响。
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问呢?
要回答你的问题,首先要弄明白国家版权局为什么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
长时间以来,由于前几年版权局的审查比较宽松,社会上一些不良商家就通过使用劣质材料批量申请的手段,给客户做“包下证”的申请。这种情况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 2022 年、2023 年的时候,那时候版权局的查重技术还不是特别的先进,所以一些不良的商家就给客户承诺:“我给你提交 3-5 件,保证你下证 1 件。”什么二保一、三保一、四保一、五保一的承诺铺天盖地。商家提交的软著材料,都是之前用过的,靠搏概率的手段赚钱。后来这种做法被越来越多的不良商家学会,他们给版权局提交了很多的垃圾资料。而版权局这边,老百姓提交的每一份材料都需要安排专人审核,所以这种做法极大地浪费了版权局的行政资源。提交的垃圾资料越多,对不良商家没什么影响,但版权局就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去审核。
后来,2024 年大模型技术崛起之后,版权局做了技术升级,但市场技术迭代得更快,大模型批量生产申请材料的速度也更快,最终造成 2025 年年底版权局网络服务的大规模拥塞。
所以,今年 3 月 15 号版权局改革的最主要目的就是打击垃圾、低质量材料批量提交的问题。
能不能用 AI 技术
政府制定的每一个文件,首先需要合法。因为按照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如果政府制定的文件不合法,它所做的管理和处罚措施,老百姓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结果会倒逼政府修改它的文件。
所以要回答你的这个疑问,我们首先要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看了以上法条,首先你可以放心一点,你用 AI 开发的软件,它的著作权肯定不属于 AI。因为 AI 本来就不是民事主体。
那它属于谁呢?假设你是用豆包帮你写的,那著作权人可能就需要在你、张一鸣、豆包的母公司字节跳动之间选一个了。很显然,肯定不属于张一鸣的。具体属于你,还是属于豆包的母公司字节跳动,还要看你开发的软件具不具备独创性,也就是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如果你的软件是你利用 AI、给 AI 下指令、提供参数、借助 AI 辅助开发出来的,并且具备独创性,那著作权必定是你的。但如果你只给 AI 说一句话:“交给我一个软件,任何软件都行。”那这个 AI 随意生成的软件著作权大概率不是你的,因为软件没有独创性,这只是 AI 从它的库里随意拿出来一个软件而已,这时候,这个软件的著作权大概率是属于字节跳动公司的。
那么有没有一个法条能清晰地界定 AIGC 的软件产品著作权是归谁呢?
目前还真没有。
这就像交通运输领域,无人驾驶已经这么发达了,但是无人驾驶车辆出了事故,责任归车辆厂商还是归司机,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清晰的法律文件来界定。因为法律制定过早会限制技术进步,制定得过晚又会造成市场无序和混乱。只有与时俱进、不早不晚出台的法律,才能更好地服务市场。
其实,AI 编写的软件著作权人如何归属,国家版权局已经把这个问题列入了“十五五”规划。今年的 8 月份,国家版权局出台了一份文件《版权工作“十五五”规划》,就指出,在“十五五”期间,要研究完善适配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发展的版权规则,推动建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合理使用制度。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2022 年前后,我在一家中型企业做 CTO 的时候,当时我们使用的技术还都是云原生、DevOps、敏捷开发等技术,那个时候开发一个软件还完全需要人工进行手写,虽然各种开发框架都已非常成熟,各种 IDE 的代码提示也很强大,但写代码主要还得靠人工手写。有时候只需敲出两三个字母,按一下 Tab 键就能把代码补全,效率确实提高了不少;但当时的 IDE 仍只是纯粹的智能工具,还不能完全代替人写代码。
看到这里,如果你不了解技术,可能会问:IDE 到底是什么?IDE 就是软件的集成开发环境,它是 Integrated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的缩写。直白点就是你用什么软件做开发,就是你用于开发软件的软件。
而前一阵子,我的一个小兄弟跟我说,他现在做软件开发已经不手写代码了,现在用的都是 Codex 或者 Claude Code。这才过了几年,就已经不需要再手写代码了。用人工智能开发是未来的一个大趋势,并且是不可逆的趋势。身处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人类就像站在高铁的站台上。当你听到高铁的呼啸声离你越来越近的时候,你以为高铁会停下来,但是它有可能在你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一闪而过,带着那长长的呼啸声离你越来越远。它不会停止的。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是我们在初中思想政治课上就学到过的底层运转原理。政府在制定规划和制度的时候,不会朝着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去设计,而一定是先匹配当前生产力的发展,或者说是引导生产力以更快的速度进行发展。所以从这个底层逻辑来说,当下大多数人都已经选择用 AI 写代码,未来大多数代码也都会由 AI 协助书写,你根本不需要担心自己用 AI 写的代码不归自己所有。也不用担心用AI写的代码没有著作权。
权利永恒存在
我们再看刚才提到的国家版权局的《版权工作“十五五”规划》,不是已经把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相关举措写进去了吗?
人类刚刚发明汽车的时候,可能管理马车的制度还在,还会运行一段时间,但是管理汽车的制度也会越来越完善。当人类发明了织布机,手工织布虽然还存在,但人们也不可能再回到手工织布的时代了,人类开始制定和机器织布相关的标准。
软件著作权是你拥有的财产。技术在进步,国家对这种财产进行确权的手段也会更加进步。软件著作权作为一种权利永远不会消失,改变的只是国家确权的方式和方法。
再过 1000 年,只要这个世界还是由人来定义软件,软件著作权就永远存在。
那么,当前国家版权局打击的是什么呢?
国家版权局打击的主要是不诚信的行为,就是你根本没有开发软件,却拿垃圾材料去申请软件著作权。但水至清则无鱼,既要打击垃圾材料又要保护真正的创新。这和经济的泡沫是一个道理。
经济有泡沫的时候,人们都是信心十足的,都会大胆地去投资项目、买房子等等,这种信心又会产生更多的泡沫,推动 GDP 增长。如果把泡沫全部杀死就一定好吗?泡沫完全被清理掉,回归到最理性的状态,那就是人们捂紧钱袋子,谁也不投资,谁也不买房子,谁也不相信明天会更好。所以一定比例的泡沫存在,还是能促进经济发展的。版权的管理也是一样,在阻挡劣质申请、不诚信申请的同时,还要保证一定的申请量。否则,人们就不愿意申请了,真正的创新也就更难得到保护了。
国家版权局的《版权工作“十五五”规划》测算,到 2030 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会达到 400 万。相较于 2025 年,还有一定幅度的提升。可见国家还是允许一定的泡沫存在的。

会影响你的征信吗
你刚听到征信这两个字的时候,肯定想到的是你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记录,这里记录着你的贷款、信用卡、担保还款和逾期的情况,以及民事判决、欠税、行政处罚等信用情况。
你可能会想:申请一个软著,如果没弄好、用了 AI 开发,连自己的征信都受影响,以后贷款、办信用卡都不行了。那损失就太大了。
如果你这么想,大可不必。因为影响你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记录的概率,比你买彩票中 500 万还要小。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们要看一下,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记录的事件主要有哪些:

你会发现,能上征信记录的信息,主要是一些很容易确定它已经发生,以及发生程度的信息。
而你用 AI 写作、研发软件,用了多少 AI,哪句代码是 AI 写的、哪句是你手写的,这个怎么去人工界定呢?如果界定错了,国家版权局要不要进行听证呢?要不要组织合议组进行合议?如果老百姓不服合议结果,那要不要接受行政复议?如果还不服,老百姓能不能做行政诉讼呢?
如果这个真的会影响个人征信,那么对于版权局来说就是一个灾难,它的行政成本就太高了。一个行政成本非常高的管理举措,国家会施行吗?2006 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取消农业税的原因之一是国家已经足够富裕,不需要靠这笔钱来维持运转,农业税占全国税收的比例,当时只有 2% 到 3%;另一个原因是征税成本非常高,征税成本接近于税收本身。
那么会不会影响你在版权局内部系统的征信记录呢?
这里我想说的是,100%、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会受影响的。如果你大批量地提交垃圾材料,你一定会被列入版权登记失信名单的。而这份名单由版权局内部维护,就像你在支付宝有不良贷款记录,就会被记到支付宝的失信名单里一样。
我有一个客户,他是一个大学的老师。之前为了项目尽快拿到一些知识产权,就找了一家本地的代理公司,给他提交了很多的垃圾材料,结果版权局去年年底严查,那些材料都没有下证。
后来项目做完了,要开始结题,他们把真实的源代码和软件文档交给我们,希望我们帮着做申请。我们帮他们申请之后,版权局下了2次补正。后来我们跟版权局沟通,提供了该软件相关的视频和目录结构,版权局才给下了证。
这个老师的问题,就是典型的不良申请记录导致自己被列入版权局内部失信名单。
这里再强调一下,版权局内部的失信名单,并不会影响你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记录。同事,不诚信的行为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并非一个法律问题。
尾
如果你确实想要一个软件著作权,自己手上又没有真实的软件,那该怎么办呢?我们可以回到法条:
《著作权法》:
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那么,你有办法了吗?
如果你还不知道如何规避其中的风险,在公众号对话框“呼叫小助理”,我们帮你解决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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