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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工业软件学院)第4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四节党课培训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工业软件学院)第4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四节党课培训

党课培训

第4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第四节党课培训

会议地点、内容

为持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根基,提升对党的纪律建设相关知识的理解与践行能力,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工业软件学院)于2026年10月21日19:30在松山湖校区2-101报告厅开展了第4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四节党课。本次党课由学校国际商务与语言学院党委书记马澄翔同志授课,围绕《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这一主题,深入剖析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本质内涵与实践要求,向全体入党积极分子深刻阐明履职尽责与正确用权的重大意义,引领学员夯实党性根基、践行初心使命。

培训内容

课上,马澄翔同志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展开专题辅导,带领全体学员重新审视了“党员”的深刻内涵。他立足党员是党的事业中坚力量这一视角,全面梳理了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着重讲解了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马澄翔同志强调,广大党员要时刻铭记自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身份,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同时,准确把握八项权利与八项义务的核心要义。

随后,他围绕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开展学习解读。他谈到,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集中体现了对党员在思想觉悟、履职担当、纪律作风、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每一名共产党员践行初心使命的行为标尺。

在讲解党员权利时,马澄翔同志首先纠正了一个常见误解——党员权利不是“当官”“搞特殊”,而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制度保障。他指出,党章第四条规定的八项权利,涵盖参会受教育、政策讨论、建议倡议、批评检举、选举被选举、申辩辩护、保留意见、请求申诉控告等方面,核心是保障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他强调,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义务侧重“付出”和“奉献”,是党员必须履行的责任;权利侧重“参与”和“监督”,是更好履行义务的条件。履行义务是前提,行使权利是保障,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

结课之际,马澄翔同志立足新时代背景,紧扣入党积极分子成长实际指出,作为党的后备军,必须时刻对标正式党员标准,在忠实履行义务、勇于担当作为的同时,学会规范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针对大学生群体,他将八项义务细化为三条实践路径:一是做学业先锋,专业学习上带头,自觉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主动结对帮扶身边同学;二是做服务同学的暖心人,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关心同学生活与心理状态,传播正能量、反映同学诉求;三是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严守政治纪律,从遵守校纪校规等小事做起,不搞小圈子,在组织生活中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结语

通过本次党课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纪党规的刚性约束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党风廉政的思想防线得到进一步巩固,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也形成了系统性认知。期望全体学员始终以党纪为镜鉴规范言行,常怀敬畏之心、永葆清廉本色,让廉洁初心在日常实践中落地生根。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扎实的担当作为,努力锻造成为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贡献青春力量。

文案丨二支部党秘组

图片丨五支部组织组

编辑丨二支部党秘组 陈松岗

责任编辑丨吴佳敏 杨涵滢 黄志伟 黄钶卿

初审丨黄喆

复审丨张珂 罗永彬 肖晴文 贾梦沂

终审丨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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