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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皿(TSA)验收模板(仅供参考)
GB/T 16294-2025即将执行,TSA质量要求你需要再熟悉
(本文仅供参考,如果能对你实验室制度与文件修订起到作用,已是万分有幸)
文件名称 |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皿(TSA)验收记录 | ||||
文件编号 | LAB-QR-XXX-01 | 版本号 | 02 | 页数 | 共6页 |
生效日期 | 年月日 | 分发部门 | 质量管理部QC实验室 | 归档部门 | 文件档案室 |
起草人/日期 | 审核人/日期 | 批准人/日期 |
1. 目的
建立预制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皿(TSA,用于药品微生物检验及洁净区环境监测)的接收标准与符合性验收记录,确保购入的预制TSA平皿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及通则1105(微生物计数法)的要求,防止培养基自身带菌引入假阳性或质量缺陷导致检出率下降(假阴性),保证微生物检验与环境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采购的成品预制TSA平皿(含含中和剂TSA平皿,如添加聚山梨酯80和卵磷脂的消毒剂中和型平皿)到货后的验收、检验及放行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QA):负责审核验收记录,批准放行。
3.2 QC实验室:负责到货核对、外观检查、理化检查、微生物学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
3.3 物料/仓储部门:负责到货接收、按标签贮存条件暂存及状态标识管理。
4. 依据
4.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确认与验证》《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药品GMP指南(2023年版)》;
4.2 《中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管理与验收要求)、通则1105《微生物计数法》(适用性检查/促生长试验操作方法)、指导原则9205(环境监测用培养基及培养条件);
4.3 GB/T 16292、16293、16294—2025《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4.4 合格供应商《预制培养基质量标准》、产品出厂检验报告(COA)及有效期确定资料;
4.5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胰酪大豆胨琼脂对照培养基(TSARM)使用说明书》(参比培养基)。注:T/CQAP 2003—2024《洁净环境微生物监测预制培养基平板》等行业/团体标准作为外部参考资料,其技术指标经验证评估后可作为本记录验收限值的制定参考。
5. 验收程序与记录
5.1 到货信息核对及包装、标签检查(接收标准)
逐项核对品名、批号、数量、外观性状、处方与使用说明、有效期、贮藏条件、生产商质控报告及有效期确定资料;核对随货资料(装箱单、COA、辐照剂量验证资料、有效期确定资料等)是否齐全。平板应为三层包装(10块/包),经灭菌剂量的Co60辐照灭菌(无菌保证水平SAL≤10⁻⁶),外包装辐照指示标签应呈已通过辐照剂量处理的指示状态;平板底部应喷印产品批号、有效期和唯一编码,信息应完整清晰;贮存条件为2~25℃密闭储存;培养皿(PS材质)表面应无划痕裂痕、无缺损、无杂质。用于环境监测的培养基须特别防护,宜采用双层包装和终端灭菌;不能终端灭菌的平皿,使用前应100%预培养(见5.3)。逐项如实填写表1。
表1 到货信息核对及包装、标签检查记录
产品名称 |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皿(TSA) | 供应商 | |||||
产品类别 | □TSA □TSA+中和剂 □TSA+加酶(青霉素酶) | 培养皿规格 | □90mm(皿底85.5±0.3mm) □55mm(接触皿) | ||||
产品号 | 规格 | 10块/包三层层压热封包装 | 接收数量 | 采购订单号 | |||
生产批号 | 生产日期 | 失效日期 | 贮存条件 | 2~25℃密闭储存 | |||
底部喷印核对(批号/有效期/唯一编码) | □完整清晰 □缺蚀/不清 | 辐照指示标签(Co60辐照,SAL≤10⁻⁶) | □已变色(通过)□未变色(未通过) | ||||
随货资料 | COA□ 质控报告□ 辐照剂量验证资料□ 有效期确定资料□ | 处方/中和剂 | □无中和剂 □含:聚山梨酯80/卵磷脂/青霉素酶/其他: | ||||
序号 | 批号 | 包装完整性 | 标签完整性 | 平板外观(裂痕/脱边) | 胀袋/漏液 | 判定 | 备注 |
1 | |||||||
2 |
检查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5.2 外观性状、装量、凝胶强度及pH检查
随机抽取3个包装的平皿,于自然光线明亮处目视检查,并透过光源检查装量均匀性及透明度:培养基应为淡黄色至黄色固体,表面整洁光滑,浇灌及内部不应有气泡及任何异物;冷藏产品无结晶、无微生物污染;55mm接触皿培养基表面应有明显凹凸。装量验收:琼脂培养基装量不宜以体积(mL)直接验收,可采用称重法(g,换算体积)或测定琼脂厚度(mm)验收,也可采信供应商COA中的装量检验结果(装量要求应在采购合同/质量协议中约定,参考:90mm平板灌装量约25mL,只允许正偏差)。凝胶强度用质构仪测定(单位g/cm²,每次样品测定3个平行,取平均值。pH测定:平板冷却至25℃左右测定,拆开包装取出平板于室温放置平衡约30min后,用平头电极贴敷于平板表面测量(或按经验证的表面pH测定方法),测定均值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值±0.2(TSA类均为7.3±0.2)。逐项如实填写表2。
表2 外观性状、装量、凝胶强度及pH检查记录
序号 | 批号 | 性状(淡黄至黄色固体,表面光滑,无气泡/异物;皿无划痕缺损) | 装量检查(□称重 g □琼脂厚度 mm□采信厂家COA) | 凝胶强度(g/cm²)(TSA:150~300;含中和剂/加酶:200~350) | pH测定值(25℃,7.3±0.2) | 均值 | 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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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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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构仪编号:pH计编号: 测定温度: ℃检查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
5.3 无菌性检查/预培养
每批随机抽取5包(按照取样原则取样)平皿培养:TSA平皿(含中和剂/加酶)先于20~25℃培养3~5天,再转入30~35℃培养2~3天,定期观察,均应无菌生长;同时设阴性对照(同批已验收合格平皿)。凡未采用终端灭菌的平皿,使用前应100%预培养(按供应商推荐条件,一般30~35℃培养不少于48小时),预培养后逐件目视检查,有菌生长者不得使用,预培养情况一并填写表3。
表3 无菌性检查/100%预培养记录
序号 | 批号 | 平皿编号 | 培养条件(20~25℃ 3~5d →30~35℃ 2~3d) | 观察结果(应无菌生长) | 判定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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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培养箱编号:检查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
5.4 适用性检查(促生长能力)
按《中国药典》2025年版通则1105《微生物计数法》进行促生长测试(适用性检查,管理要求按通则9203指导原则执行)。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及参比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对照培养基TSA-RM,中检院)平板上,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个平皿;培养条件:细菌株30~35℃培养1~3天,白色念珠菌、黑曲霉30~35℃培养2~5天(或真菌于20~25℃培养不超过5天),计数并计算生长率。
评定标准:PR = Ns / No 应为0.5~2(Ns为被检培养基平板菌落总数,No为参比培养基平板菌落平均数,即回收率50%~200%;回收率=Ns/No×100%,验收限值可参照行业团体标准不低于60%从严掌握),且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与参比培养基一致,则促生长能力符合规定。
试验菌株应涵盖药典规定的标准菌株;巴西曲霉(ATCC 16404)及环境分离株为非必选项目,按企业质量控制需要确定(环境分离株应经鉴定、保存;无法获得时应说明理由并经批准)。
表4 适用性检查(促生长能力)记录
序号 | 质控菌株及编号 | 接种量(cfu) | 被检皿1菌落数 | 被检皿2菌落数 | 对照皿平均菌落数No | 培养条件 | PR(Ns/No) | 菌落形态(应与对照一致) |
1 |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 | ≤100 | ||||||
2 |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 ≤100 | ||||||
3 |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 | ≤100 | ||||||
4 | 大肠埃希菌CMCC(B)44102 | ≤100 | ||||||
5 |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 | ≤100 | ||||||
6 | 黑曲霉CMCC(F)98003 | ≤100 | ||||||
7 | 巴西曲霉(非必选)ATCC 16404 | ≤100 | ||||||
8 | 环境分离株(名称/编号: ) | |||||||
试验菌株批次/传代: 菌悬液制备依据: 参比培养基(TSA-RM)批号: (TSA-RM配制时间:)检验人/日期: 复核人/日期: 校验人/日期: | ||||||||
5.5 环境监测用TSA平皿附加验收项目(如适用)
用于洁净区环境监测(沉降菌、浮游菌、表面微生物)的TSA平皿,还应完成下列确认并在SOP中写明培养方案及其盲点,逐项填写表5:
5.5.1 培养方案:按通则9205指导原则采用双温分段培养(如20~25℃培养3~5天后转30~35℃培养2~3天,或反向进行),SOP中应写明所选方案及监测盲点(先低温有利于真菌检出,先高温有利于革兰氏阳性球菌检出并避免真菌过度生长遮挡小菌落)。
5.5.2 暴露时长与持水性:沉降菌培养皿暴露时间一般不大于4小时;应在本企业洁净区风速最大的位置,按1h/2h/3h/3.5h/4h梯度实测不同暴露时长后的回收率(促生长能力不低于判定线),确定本企业合格的暴露时长及换皿时长;长时暴露须证明失水后回收率仍可接受。
5.5.3 中和效力:含中和剂平皿应针对本区域使用消毒剂谱系完成中和效力验证(以目标菌验证,不能仅凭配方声称)。
5.5.4 阴性对照:每批次采样须设同批培养基阴性对照,培养后应无菌生长,否则测试无效。
表5 环境监测用附加验收/确认记录
确认项目 | 要求 | 确认结果 | 判定 |
培养方案确认 | 双温分段(20~25℃/30~35℃):先低温□ / 先高温□培养时间: | □符合 | |
暴露时长实测 | 洁净区最大风速位置梯度实测1/2/3/3.5/4h回收率,确定合格暴露时长:h | □符合 | |
装量确认 | 常规15~20mL / 4小时暴露25~30mL(换算成g)实测装量:mL(换算成g) | □符合 | |
中和效力验证 | 验证报告编号: | □符合 | |
批次阴性对照 | 培养后应无菌生长 | 结果: | □符合 |
确认人/日期: QA审核/日期:
6. 验收结论与放行
上述各项检查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判定验收合格,由QA审核后批准放行并发放“放行”状态标识;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按《偏差与异常情况处理规程》(文件编号: )执行,判定不合格并作退货/销毁处理,填写表6。供应商配方或辐照剂量发生变更时应重新评估并验收。
表6 验收结论及放行审批记录
验收批号汇总 | |||
综合判定 | □ 合格,准予放行 □ 不合格,按偏差处理 | ||
QC检验员 | 签名/日期: | QC复核人 | 签名/日期: |
QA审核人 | 签名/日期: | QA批准人 | 签名/日期: |
偏差/异常情况(如有) | □无 □有,偏差/变更/纠正措施记录编号: |
7. 记录与保存
7.1 本记录随验收批次的COA、质控报告、有效期确定资料、运输温度记录等一并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有效期后一年,且不少于五年。
7.2 记录填写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及时、真实、完整填写,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需更改采用杠改法,划改后签注姓名和日期,保持原数据可辨认。
8. 相关文件与记录
8.1 《预制培养基(平皿)质量标准》(文件编号: )
8.2 《pH计操作规程》(文件编号: );《菌悬液制备操作规程》(文件编号: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操作规程》(文件编号: )
8.3 《洁净区环境监测操作规程》(文件编号: );《偏差与异常情况处理规程》(文件编号: );《物料放行管理规程》(文件编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