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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案例真题【题干610 字,设问183 字,合计793 字】
方志平
第六题(案例分析题/选答题.二,本题28 分)
案情: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 年6 月,主要从事软件开发,股东分别为A、B、C、D、E,各
股东的持股比例依次为55%、26%、11%、5%、3%,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为A。公司运
行良好,产品开发也很成功。公司成立后一直未对股东分红。对此,E 一直很有意见,遂打
算将其股权转让给经营相同业务的乙公司,并与乙公司进行了初步洽谈。为便于将其股权估
价,2019 年5 月,E 向A 提出查账要求,要求查阅甲公司成立后所有的会计账簿。A 得知E
转让股权意图后,认为E 的目的不正当,拒绝其查阅要求。
2019 年12 月,A 为担保其对丙公司所负2 年期借款债务的履行,将其所持甲公司27%的股
权,转让给丙公司,并约定在A 到期不偿还借款本息时,丙公司有权以该股权优先受偿。
但在双方达成约定后,A 并未为丙公司在甲公司登记中办理相应的股东登记。
2020 年3 月,A 在甲公司股东会上提议:第一,A、B、C、D、E 五人在甲公司之外,再行
设立“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 为普通合伙人,其余均为有限合伙人;第二,A 对丁合
伙企业的出资,为其所持甲公司54%的股权;其余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各自所持甲公司的全
部股权。就该项提议除E 表示强烈反对外,其余股东均表示赞同,遂形成相应的股东会决议。
2020 年5 月,丁合伙企业成立,合伙人分别为A、B、C、D;甲公司股东相应变更为A、E
与丁合伙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1%、3%与96%;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A。
2022 年初,A 无法清偿对丙公司的本息债务,丙公司遂就丁合伙企业所持甲公司27%的股
权,主张优先受偿。
问题:
1.A 拒绝E 的查阅请求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A 与丙公司之间达成的约定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3.甲公司2020 年3 月形成的设立丁合伙企业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4.甲公司2020 年3 月形成的将其股东股权转入丁合伙企业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请说
明理由。
5.对甲公司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的E,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请说明理由。
6.丙公司得优先受偿请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