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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工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首版次应用政策要求,落实全国先进制造业大会精神,遴选一批高质量的软件产品,加快规模化、产业化应用,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6]496号),现开展我省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首版次软件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初期阶段或者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创新软件产品。既包括首次发布的软件产品,也包括升级迭代新版本的软件产品。本年度选择工业软件作为申报方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且主要创新工作开展地位于黑龙江省省内。

  2.申报单位拥有申报软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

  3.申报软件产品取得技术创新突破,在质量水平、市场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市场正常销售,且三年内无停售计划。

  三、申报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填报说明要求(附件1),向所在市级工信局提交《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附件2)、测试机构出具的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附件3)、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附件4)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单位审核

  各市(地)工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根据审查认定情况,填写审核意见表(附件5),形成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与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工信厅信发处。省工信厅统一报送至工信部,由工信部组织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按程序形成首版次软件遴选结果。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存在填报信息不实、材料不齐、瞒报、漏报、代码提供不全,送审产品和销售产品不一致的,3年内不得再申报。

  2.申报单位需提供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范》(T/CQAE 11029-2025)形成的软件产品测评报告,应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产品情况,所选测评机构应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T/CQAE 11033-2025)。

  3.测评机构应严格把关,出具的测评报告经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核准签字,加盖CNAS检测章和单位公章,若存在造假等问题,2年内不得参与首版次软件测评工作。

  4.各市(地)工信局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管理要求,维护好政策的严肃性。请各市(地)工信局于2026年11月13日前汇总本辖区企业材料,将两份盖章后的纸质版和一份电子版(包括可编辑文档和扫描后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信发处。

  联系人及电话:

  马丽 82296001

  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8号543室

  附件:1.填报说明

  2.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

  3.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

  4.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

  5.审核意见表

  6.推荐产品汇总表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28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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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信发处

一审:马丽

二审:程婷婷、韩波

三审:刘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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