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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开始!

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开始!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6〕496号)要求,现就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首版次软件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初期阶段或者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创新软件产品。既包括首次发布的软件产品,也包括升级迭代新版本的软件产品。本年度选择工业软件作为申报方向。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注册地且主要创新工作开展地位于安徽省内。
  2. 申报单位拥有申报软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
  3. 申报软件产品取得技术创新突破,在质量水平、市场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市场正常销售,且三年内无停售计划。
  三、申报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填报说明要求(附件1),准备《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附件2)、符合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T/CQAE 11033-2025)要求的测试机构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范》(T/CQAE 11029-2025)出具的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及软件产品测评报告(附件3)、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附件4)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扫描件一并提交至所在市工信局。
  (二)推荐单位审核
  各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填写审核意见表(附件5),形成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与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扫描件)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存在填报信息不实、材料不齐,瞒报、漏报、代码提供不全,送审产品和销售产品不一致的,3年内不得再申报。
  2.申报单位需提供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范》(T/CQAE 11029-2025)形成的软件产品测评报告,应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产品情况,所选测评机构应符合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T/CQAE 11033-2025)要求。测评机构应严格把关,若存在造假等问题,2年内不得参与首版次软件测评工作。
  3.各市工信局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管理要求。请于2026年11月16日(周一)前报送审核材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卫华,0551-62878852;查笑梅,0551-62871843;
  邮箱:zhaxm@ahjxw.gov.cn;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

企业申报材料

(一)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

由申报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软件著作权证书、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满足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T/CQAE 11033—2025)要求的测评机构所提供的产品测评报告和推荐意见(附件3)原件。

4.产品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如能披露产品研发投入、销售(服务)额等相关数据的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复印件。

5.软件产品功能列表清单,并标注该功能的来源为自研、

开源软件或第三方组件。

6.推广应用软件的销售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和资金流水证明。

7.用户应用评价报告材料。

8.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9.产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列为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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